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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的管理思想

时间:2023-07-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节 汉武帝的管理思想武帝是西汉极有作为的帝王,他继位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将儒学定为管理国家的指导思想,广施德政,同时又兼采法家思想的精华为己所用。武帝通过尊儒的形式将皇权意识融入渗透到社会心理之中,使社会思想文化的构成浸透着帝王的神圣色彩。武帝在思想上尊儒的同时,在管理国家的具体实践中又兼采实用而又易见速效的法家思想,以法治国。

第三节 汉武帝的管理思想

武帝是西汉极有作为的帝王,他继位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将儒学定为管理国家的指导思想,广施德政,同时又兼采法家思想的精华为己所用。西汉王朝在他执政期间达到鼎盛,整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方面都取得了极大的发展,其“文治武功”令后人瞩目。

一、独尊儒术,兼采法治

西汉前期采用黄老道家无为而治的思想为指导管理国家,一方面确实促进了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另一方面却为诸侯王、商贾和豪强地主等地方势力的膨胀提供了有利条件,中央和地方矛盾进一步凸显,高祖时就发生了异姓诸侯的叛乱,文帝时先后发生了同姓王济北王、淮南王的反叛,景帝时更是发生了“七国之乱”。虽然这些叛乱都被平定了,维护了国家的统一,但是,如何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采取何种思想作为管理国家的指导更有利于加强中央的权威和维护国家的统一?这一重要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武帝前期,虽然儒家思想有所抬头,但很快就被倡导黄老思想的窦太后压制下去了。窦太后去世后迎来了恢复儒学的契机。

公元前134年,汉武帝下诏征求治国方略。董仲舒奏《举贤良对策》,系统地提出了“天人感应”、“大一统”学说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与武帝一拍即合。《举贤良对策》云:“《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董仲舒传》)[77]于是武帝决定“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从此,儒学取代黄老道家之学成为国家管理的指导思想,武帝以儒家的伦理道德标准作为臣民的行为准则,甚至以《春秋》决狱,将儒家经典当作法律,太学中设五经博士,并不断地从太学中选拔优秀博士弟子加入国家管理阶层,崇尚儒学的公孙弘以平民入仕,后来官至丞相并封侯。由是天下学士竞相仿效,崇尚儒学就成了一种具有重要影响的社会风尚。这标志着西汉“王道”时代来临,它以受命于天的形式实现了武帝大一统的意志,以天命不可违的神学政治树立了皇权不可动摇的权威。武帝通过尊儒的形式将皇权意识融入渗透到社会心理之中,使社会思想文化的构成浸透着帝王的神圣色彩。

武帝在思想上尊儒的同时,在管理国家的具体实践中又兼采实用而又易见速效的法家思想,以法治国。他即位之初,外事四夷,内事兴作,尤其是发动对匈奴的战争激化了社会矛盾。《汉书·刑法志》云:“及至孝武即位,外事四夷之功,内盛耳目之好,征发烦数,百姓贫耗,穷民犯法,酷吏击断,奸轨不胜。”[78]元光五年(公元前130年)7月,他任命张汤、赵禹定律令。这次条定的律令有两个特点:一是法令文深、严苛。《汉书·张汤传》说张汤“与赵禹共定律令,务在文深,拘守职之吏”。[79]二是法令条文繁多而严密。《汉书·刑法志》云,武帝“于是招进张汤、赵禹之属,条定法令,作见知故纵、监临部主之法,缓深故之罪,急纵出之诛。其后奸猾巧法,转相比况,禁罔浸密。律令凡三百五十九章,辟四百零九条,千八百八十二事,死罪决事比万三千四百七十二事。文书盈于几阁,典者不能遍睹”。[80]

武帝以法治国,不徇私情,带头秉公执法。《东方朔传》记载,“隆虑公主子昭平君尚帝女夷安公主,隆虑主病困,以金千斤、钱千万为昭平君豫赎死罪”,西汉法律规定可以用钱赎罪,于是武帝批准了隆虑公主的请求。隆虑公主死后,昭平君“日骄,醉杀主傅,狱系内宫”,因为是公主之子,廷尉不敢自作主断,请示武帝决处其罪。武帝“为之垂涕叹息,良久曰:‘法令者,先帝所造也,因弟故而诬先帝之法,吾何面目入高庙乎!又下负万民。’乃可其奏,哀不能自止,左右尽悲”。[81]再如方士栾大,初经乐成侯丁义推荐,靠欺骗博得武帝信任。武帝封其为五利将军、天道将军、乐通侯等官爵,赐其六颗金印、玉印,还把自己的长女长卫公主嫁给了他。但后来武帝发现了他的行为纯属欺诈,对其处以腰斩,并对推荐栾大的乐成侯丁义也处以弃市。

正因武帝执法不分亲疏贵贱,以自身的行动作表率,才使得当时的各级官吏再不敢贪赃枉法。他用儒家学说统一了人们的思想,又在一定的情况下兼用严刑峻法约束、规范人们的行动,以及镇压诸王叛乱,打击地方豪强和不法商人,从而巩固了社会的稳定,保证各项管理措施的顺利推行,如此德治与法治相辅相成,更有效地强化了中央集权。

二、加强皇权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实行思想文化一统,必须与政治上的高度集权同时推行,还要得到各级官吏有效的贯彻实施,才能取得良好的成效。武帝掌握国家权力之后,进一步采取了一系列强化皇权、改革吏治的政治措施。

首先,分化、削弱诸侯势力。西汉初期分封制与郡县制并存,异姓之封与同姓之封共处。分封有二等,大者封为王国,小者封为侯国。其中王国多为同姓之封,列侯则多封异姓功臣。刘邦鉴于其所封八位异姓诸王中有七位谋反,于是废除了异姓之封,明令规定非刘氏不得封王。但其后的吕后、惠帝、文帝、景帝时期却分封了许多异姓诸王。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些王侯国的势力日渐强大,已经威胁到中央集权和国家的统一。贾谊《治安策》云:“天下之势方病大瘇。一胫之大几如腰,一指之大几如股,平居不可屈伸,一二指搐,身虑亡聊。失今不治,必为锢疾,后虽有扁鹊,不能为已。病非徒瘇也,又苦蹠盭。元王之子,帝之从弟也;今之王者,从弟之子也。惠王,亲兄子也;今之王者,兄子之子也。亲者或亡分地以安天下,疏者或制大权以逼天子,臣故曰非徒病瘇也,又苦蹠盭。可痛哭者,此病是也。”[82]于是他建议“众建诸侯而少其力”。文帝虽然十分欣赏贾谊的建议,但出于稳定政局的需要,并没有彻底实行,皇权和王权的矛盾也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地方分权和中央集权的问题依旧存在。景帝时,御史大夫晁错建议“削藩”,虽然引发了“七国之乱”,但终于还是平定了,也维护了国家统一和加强了中央集权。景帝还进一步剥夺和削弱诸侯国的权力,收回王国的官吏任免权,取消“诸侯皆赋”,仅保留其“食租税”之权,并且收夺盐铁铜等利源及有关租税。这样,诸侯王已经不再具有同中央对抗的物质条件。但是诸侯王势力并未彻底解决,武帝时不得不继续采取更彻底的削藩措施。

元朔五年(公元前127年)主父偃建议武帝:“令诸侯得推恩分弟子,以地侯之,彼人人喜得所愿。上以德施,实分其国,必稍自销弱矣。”(《主父偃传》)[83]武帝采纳了这一建议,颁行“推恩令”,令各地诸侯王在封地之内分封弟子,由中央给予名号。“推恩令”下达后,诸侯王的支庶多得以受封为列侯,不少王国也先后分为若干侯国。按照汉制,侯国隶属于郡,地位相当于县。因此,王国析为侯国,就是王国的缩小和朝廷直辖土地的扩大。这样朝廷不行黜陟而藩国自行分解。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武帝又利用诸侯进奉“酌金”成色、数量不足的问题。以“献黄金酎祭宗庙不如法”(《武帝纪》)[84]为由,将106名王侯的爵位悉数褫革。如此大规模削藩,基本解除了分封势力对皇权的威胁。此外,武帝严惩违法王侯和采用绝嗣除国的方式,废除了一些王侯。上述举措,很好地消除了地方诸侯对中央的威胁,“其后诸侯唯得衣食租税,贫者或乘牛车”(《高五王传》),[85]分封诸侯名存实亡。

其次,削弱相权。为了加强皇权,武帝采取了削弱相权的措施,逐步将外廷权力转移至内廷:一是强化了内廷中书、尚书机构,使其作用大于外廷。一切文书、奏章、政令皆由内廷官吏执掌,这些官吏可以代表皇帝发号施令,并与皇帝面议政事,甚至弹劾大臣。丞相只能顺命承旨。二是一改以皇戚、功臣宿将为相的传统,让儒生充任丞相。这样就弱化了相权。

最后,完善、加强中央监察制度。为了更有效地管理地方政府各级官吏,武帝于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将全国划分为13州,每州设部刺史一人。虽然刺史官职并不高,年俸仅600石,却位卑而权重,可以代表皇帝监察13州的2000石俸禄的高官乃至诸侯王。武帝明确规定了这些刺史的监察职权范围,这就是针对郡国守、相、王侯及不法豪强的“六条问事”。虽然部刺史的主要职责是监察,但也有直接断狱之权(时称“诏狱”)。武帝还任用了一批执法严苛的果敢之吏,对不法官吏及豪门势族严肃整治,这对于缓和当时日益激化的社会矛盾,廉洁吏治,加强皇权,都具有积极意义。

三、改革吏治

先秦吏制基本由世袭贵族制与军功制相结合而构成。秦统一后废除了分封制,建立了中央集权制度,但其吏制并不健全,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官吏选拔任用制度。西汉初年从高祖到惠帝的吏制亦无新创,到文帝才开始逐步建立了一些较为具体的官吏选举之法。文帝曾数次下诏各地,“举贤良、孝廉”之士对策荐人选吏。这是一种不同于贵族世袭和军功制的选举制度,由于在选举中着重考察乡里人物的评议,所以又称为“察选”。所选的贤良、孝廉之士皆送至中央政府有关部门,供甄别任用。有时皇帝直接策试贤良之士,晁错就是以“贤良文学”应选,经策试并以高策迁为中大夫。这种察选方法虽在文帝时期出现,但尚未成为定制。当时选吏的主要有“赀选”和“任子”两种形式。“赀选”就是以拥有资产多少为前提选拔官吏,没有相当的财产就无缘仕途。如景帝时就规定“今訾(赀)算十以上乃得宦”(《景帝纪》),[86]即拥有10万钱资产的人方得为官(后又改为“訾算四得宦”)。“任子”是2000石以上的官吏任满一定后可保举其子弟一人为郎官。武帝为了加强皇权,对吏制进行了重大改革。

首先,加强、完善察选制。武帝十分重视选用贤良、孝廉之士。他即位当年的10月就诏令“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侯相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武帝纪》)。[87]之后又数次诏令各地举荐。对于举荐的人才,若他们对策中展现了重要的经世治国之才,如公孙弘、董仲舒等,武帝皆委以重任,并对于嫉能妒贤、举荐不力的官吏严加惩处。更重要的是武帝将这种察选方法进一步完善,并制度化,规定了选士的科目门类以及如何依照各州郡人口的数量按比例选拔。这时的察选,对所选者没有任何财产上的规定,这就给广大贫寒之士提供了施展其政治抱负的良机。

其次,兴太学以充实文官体制。兴太学是董仲舒在《举贤良对策》中提出的,武帝采纳了这一建议设立了太学。来自全国各地的学生在太学修完学业后,被中央派往各种政府机构任职。这种办法与察选制、征召制不同,是通过官方办学来为政府培训官员,把选官制度与教育制度有机地结合形成一种新的选拔任命体制。同秦王朝的以吏为师、以法为教相比,兴太学这种“以教为吏”创举,在中国封建地主阶级吏制史上具有开拓意义。西汉中期通过一系列大胆而行之有效的吏制更化举措,为政府培养输送了大批文官,形成“公卿大夫士吏彬彬多文学之士矣”(《儒林传》)[88]的局面。吏制的创新和完善为武帝加强大一统政治体制提供了组织上的保障。

再次,不拘一格选用人才。政治的统一和国力的强盛为人才的培养和选拔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如群星璀璨士人群体也为时代增添了光辉。武帝在选贤授能上从来不拘一格,班固在《公孙弘卜式儿宽传》评之曰:“是时,汉兴六十余载,海内艾安,府库充实,而四夷未宾,制度多缺。上方欲用文武,求之如弗及,始以蒲轮迎枚生,见主父而叹息。群士慕向,异人并出。卜式拔于刍牧,弘羊擢于贾竖,卫青奋于奴仆,日磾出于降虏,斯亦曩时版筑贩牛之朋已。汉之得人,于兹为盛。儒雅则公孙弘、董仲舒、儿宽,笃行则石建、石庆,质直则汲黯、卜式,推贤则韩安国、郑当时,定令则赵禹、张汤,文章则司马迁、相如,滑稽则东方朔、枚皋,应对则严助、朱买臣,历数则唐都、洛下闳,协律则李延年,运筹则桑弘羊,奉使则张骞、苏武,将率则卫青、霍去病,受遗则霍光、金日磾。其余不可胜纪。是以兴造功业,制度遗文,后世莫及。”[89]反映了武帝在选才用人上气度不凡。当他见到主父偃力主削弱地方诸侯势力的奏章,及“徐乐、严安亦俱上书言世务”的奏章后,并当日召见三人,慨然谓曰:“公皆安在?何相见之恨晚也!”并拜三人皆为郎中(《主父偃传》)。[90]东方朔初次上书,“文辞不逊,高自称誉”,武帝非但没有怪罪他,反而“伟之”。对诸多贤能之士,武帝均能“程其器能,用之如不及”。如当时黄河水患严重,危及该流域范围人民的生产生活。公元前129年武帝采纳了大臣郑当时的建议,委派著名水利学家徐伯治水,征发兵卒数万开凿了漕渠,使自关东(函谷关以东)至长安的农田得到了灌溉,保证了农业的丰收;也使关东至长安的漕运时间,较之过去节省了一半的时间。又如征和四年(公元前89年)武帝任命著名农学家赵过为搜粟都尉管理农业生产。赵过在总结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经验的基础上创造了“代田法”:“过能为代田,一亩三甽。岁代处,故曰代田,古法也。”这种新的轮种法,深耕细作,“用力少而谷多”。“其耕耘下种田器,皆有便巧。率十二夫为田一井一屋,故亩五顷,用耦犁,二牛三人,一岁之收常过缦田亩一斛以上,善者倍之。”(《食货志》)[91]可见武帝的知人善任。武帝还能宽容那些直言敢谏之士,汲黯曾面责他:“陛下内多欲而外施仁义,奈何欲效唐虞之治乎?”尽管武帝“变色而罢朝”,但事后仍称赞其为“社稷之臣”(《汲黯传》)。[92]

最后,博开艺能之路。作为察选方法举荐人才的补充,武帝也注意网罗天下艺能之士,“博开艺能之路,悉延百端之学,通一伎之士咸得自效,绝伦超奇者为右,无所阿私,数年之间,太卜大集”(《龟策列传》)。[93]如元狩六年(公元前117年),武帝专门派遣博士6人“分循行天下”以征召名士。他还专设“公车司马”一职以掌管“天下上书事”,鼓励吏民上书言事,他对此事十分关注,经常不厌其烦亲自阅览所上奏章。如主父偃、朱买臣等人,均由公车上书而受到武帝重用。

四、以德治农,以法治商

(一)以德治农

武帝在农业上实行德政。他极为重视对农业的管理,为了使农民能把时间和精力都用在农业上,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这些措施包括打击豪强、迁徙东方大族、没收商人土地、开垦荒地等方式扩大耕地面积,以及“假民公田”、屯田、屯垦等使农民拥有足够耕种的土地。他推行大亩制来增加农民耕地的使用面积。西汉初期一些地区在亩制上使用周制,“六尺为步,步百为亩”(《食货志》),[94]方100步为一亩。武帝时推行大亩制。《盐铁论·未通篇》云:“古者制田百步为亩,民井田而耕,什而藉一……先帝(武帝)哀怜百姓之愁苦,衣食不足,制田二百四十步而一亩,率三十而税一。”[95]大亩制使耕种面积增加了约1.4倍,有利于发展农业经济。盐铁会议上御史大夫把武帝时推行大亩制后耕地面积增加,赋税仍然是三十税一,当作武帝的德政陈述,而贤良文学对此未有异议,可见这种政策在当时确属事实。

武帝十分重视兴修水利,他统治期间兴起了西汉兴修水利的高潮,关中开凿了许多渠道,主要有漕渠、白渠、龙首渠、六辅渠、灵轵渠、成国渠等,形成了一个纵横交错的水利网。关中以外,当时的朔方、西河、酒泉、汝南、九江、东海、泰山等地都有灌溉万顷以上的大渠。其他各种小型水利工程就更多了。首先开凿的是漕渠,武帝于元光六年(公元前129年)命水利专家徐伯主持这项工程,3年完成。漕渠凿成后,西起长安,东通黄河,运程只有300余里(原先运程是900余里),漕运时间减少了一半;还可灌溉田地1万余顷。除漕渠外,白渠最为著名。该渠始凿于太始二年(公元前95年),西起谷口(今陕西礼泉东北),东入栎阳(今陕西西安市内),引泾水,注入渭水,长200里,与郑国渠平行,溉田4500余顷。西北地区的朔方、西河、陇西、酒泉等郡,都开渠引黄河或川谷的水以溉田。中原地区的汝南、九江等郡,引淮水以溉田。泰山下引汶水以溉田。其他新开水渠、陂池很多,溉田在数千顷乃至万顷以上。

武帝修治黄河也是一项重大功绩。黄河于元光三年(公元前132年)夏在瓠子(今河南濮阳南)决口,水经瓠子河入巨野泽,流于淮、泗,受灾地区达16郡。武帝曾发卒10万人治理黄河,但不见功效。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他自泰山回长安途中,亲临黄河瓠子决口处,征发数万兵卒,并令“从臣将军以下皆负薪塞河堤”(《武帝纪》),[96]但因柴薪少,他就命令砍伐皇家园林的竹子,最后将决口堵住了。经过这次修治,黄河才流归故道,此后80年间未成大灾。武帝时期兴修的水利工程,数量之多、地域之广、规模之大都是空前的。

据班固《武帝纪》记载,武帝还多次下诏尊高年,免赋役,赐天下鳏寡孤独以米、帛等财物。他努力实行一系列德政措施造福于人民,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因数次出击匈奴加剧的各种社会矛盾。

(二)以法治商

与以德治农相反,武帝以法治商。西汉初年以黄老道家的思想为指导,无为而治,政府不与民争利,经济政策较为宽松,铸币、煮盐、冶铁任由民间自便,相关措施适应了汉初恢复社会经济的需要,所以促进了工商业的恢复和发展。但是,盐铁私营导致富商大贾与国争利,不仅极大地减少了国家的财赋收入,也影响了农业发展。一些盐铁商人富比王侯,卓氏之富“倾滇蜀之民”;程郑久居临邛,“富埒卓氏”;南阳孔氏“家致富数千金”;曹邴氏“以铁冶起,富至巨万”(《货殖列传》)。[97]许多农民为了追求利益,弃农从商。武帝时期由于长期对匈奴进行频繁的战争,加之兴建各项水利、土木工程以及统治者挥霍浪费,国家财政日蹙。从元朔至元狩年间数次大规模出击匈奴,加之移徙灾民,国家财政越加困难,“富商大贾或蹛财役贫,转毂百数,废居居邑,封君皆低首仰给。冶铸煮盐,财或累万金,而不佐国家之急,黎民重困”(《平准书》)。[98]武帝认识到铸币、煮盐、冶铁等民间经营极大地减少了财政收入,经济大权旁落,地方王侯及富商疯狂聚敛钱财,在很大程度上操控了国家经济命脉。于是他不再坐视不管,采取了一系列经济改革和管理措施,打击富商大贾,拯救国家经济。

首先,实行盐铁官营政策。古代盐和铁都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战国以来许多商人经营盐铁致富。武帝执政前期,盐铁民营。随着国家因数次对匈奴用兵而造成的财政困难,武帝采纳了盐铁丞孔仅、东郭咸阳的建议:“山海,天地之藏也,皆宜属少府,陛下不私,以属大农佐赋。愿募民自给费,因官器作煮盐,官与牢盆。浮食奇民欲擅管山海之货,以致富羡,役利细民。其沮事之议,不可胜听。敢私铸铁器煮盐者,左趾,没入其器物。郡不出铁者,置小铁官,便属在所县。”(《平准书》)[99]将盐铁经营收归国有,私人不许私自铸铁、煮盐,盐铁生产由政府直接管理。他先后任命、重用了商贾子弟桑弘羊、齐地盐商东郭咸阳、南阳冶铁商人孔仅三位理财专家负责盐铁官营专卖政策的实施。于是在全国各地设盐官38处,铁官48处,统归大司农管辖,直属中央政府,对武帝负责。这样,盐铁之利完全收归国有,充实了国家财赋。

其次,实行均输、平准,稳定物价。均输、平准是中国古代为解决贡物运输和物价管理而提出的思想和政策措施。武帝元鼎二年(公元前115年),桑弘羊任大农丞时就创行试办均输法。到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他升任治粟都尉兼领大农令后,便着手大力推行。当时各郡国诸侯都必须把本地的土特产品作为贡物输送中央,这不仅要征用大量农民从事劳役,妨碍农业生产,而且贡物运到京师后按市价出售,还不足以偿付车船运费。这不仅是因为稍远郡国交通不便,转运困难,贡品在长途运输中损坏或变质;也因为有些贡品在当地为优品,运到京师后与其他地区同类产品比较就属于劣品,其售价更不能抵偿运费。桑弘羊创行均输法主要就是为了克服这些弊端。其具体内容是:先在各郡国设置均输官吏,令工官造车辆,加强运输力量,各郡国应交的贡品,除特优者仍应直接运送京师外,一般贡品则按当地市场价格,折合成当地丰饶而价廉的土特产品,交给均输官,由他负责运到其他价高地区销售。这样,既可免除各郡国输送贡物入京的繁难,减轻农民的劳役负担,又可避免贡物在运输中损坏和变质,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平准法是与均输法同时提出的管理财政经济的法规,是国家运用手中掌握的大量物资和经济力量,贵时抛售,贱时收买,以稳定市场物价的一种经济管理活动。桑弘羊于武帝元封元年大力推行均输法时创设平准法。为了执行这一措施,他在京师长安设置了平准机构,专门管理此事。桑弘羊创设平准法的经济原因:一是在朝廷实行告缗令和国家统一铸币后,国库充盈,曾一度发给中央各部门一定数量的现金让其自由支配,这些部门利用手中现金在市场上竞相争购,致使曾经下跌的物价重又上涨。为了平抑物价,设置了平准机构。二是大力推行均输法后,在各郡国收购的物资中仍有大量要运京师出售。为了防止富商大贾操纵市场牟取暴利,也有必要设立平准机构。由于武帝采用了均输、平准等一系列新经济管理政策,国家财政得以复兴。

再次,统一货币,铸五铢钱。统一币制,将铸币和货币发行权归中央政府管理,是武帝管理财政、改革经济的又一重要举措。西汉初年各地诸侯可以自行发行货币,甚至个别人(如邓通)也可以发行货币,给中央财经管理和商品流通造成了很大的混乱。政府铸币时也没有规格,就更加剧了盗铸之风。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武帝果断决定将铸币权统一收归中央管理,具体由上林三官(钟官、技巧、辨铜)负责铸币,故又称“上林三官钱”。严禁私人造币,违者处以极刑。经过数次更变后才正式决定采用五铢币。这种铜币质量较好,私铸无利可图,从而收到了统一钱币的效果。而且便于携带,非常有利于流通。

最后,推行算缗、告缗之法,向富商大贾及高利贷者征收财产税。武帝为了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解决财政危机。他依据御史大夫张汤和侍中桑弘羊的建议,颁布了打击富商大贾的算缗令和告缗令。他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下令推行算缗法,向商贾们征收资产税和车船税。据《史记·平准书》记载,这两项法令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凡属工商业主、高利贷者、囤积商等,不论有无市籍(汉代商人另立户口册,叫做市籍),都要据实向政府呈报自己的财产数字,并规定凡二缗(一缗为1000钱)抽取一算,即120文(有说200文)。而一般小手工业者,则每四缗抽取一算。这叫做“算缗”。二是除官吏、三老(乡官,掌教化)和北边骑士外,凡有轺车(小马车)的,一乘抽取一算;贩运商的轺车,一乘抽取二算;船5丈以上的抽取一算。三是隐瞒不报或呈报不实的人,罚戍边一年,并没收他们的财产。有敢于告发的人,政府赏给他没收财产的一半,这叫做“告缗”。四是禁止有市籍的商人及其家属占有土地和奴婢,敢于违抗法令的,即没收其全部财产。算缗法的实施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引起富商们的极大不满。他们采取隐匿资财的办法来对抗新税法。对此,下达算缗令之后的第二年和第五年,武帝又两次颁布了更加严厉的算缗令,规定检举、告发违反算缗法的人,可得到所告者一半的资财。当时主管告缗的是杨可,告缗令发布后,很快形成了“杨可告缗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抵遇告”(《食货志》)[100]的风潮,许多富商因此下狱破产,国库也日益丰足充实,从而化解了窘迫的财政危机。

由于武帝推行了一系列经济改革政策和管理措施,国家经济活力明显增强,财政状况也得到了改善,打击抑制了豪强的经济势力,也缓和了日趋尖锐的社会矛盾,对加强中央集权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兵礼交用,维护和平

从西周开始,北方的游牧民族就武装威胁着中原政权。秦时北方的匈奴屡屡犯边,对秦王朝的统治构成严重的威胁。始皇因此派蒙恬抗击匈奴,并修筑了5000余里的秦长城。汉高祖曾亲率大军征讨匈奴,但并未取得胜利。之后,为了边境的安宁和恢复发展国内经济,高祖采用了和亲政策。文帝、景帝继承了高祖的和亲政策,休养生息,但匈奴仍然不时出兵犯境。这一状况一直延续到武帝初年。武帝的政治生涯最引人注目的就是抗击匈奴。元光二年(公元前133年),他命将屯将军王恢统军30余万,埋伏于马邑(山西朔州)左右山谷中。企图诱歼匈奴。因消息走漏,无功而返。其后,汉朝与匈奴之间发生较大的战事有10余次之多。其中,汉军主动出击匈奴的先后有9次,重大战役有3次。

(一)河南之战,又称漠南之战

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冬,匈奴贵族以2万骑兵入侵上谷(今河北怀来县)、渔阳。武帝派卫青率3万骑出云中(今内蒙古托克托县),于河套一带大破匈奴楼烦王、白羊王所率军队,俘敌数千,并一举收复了河套地区。此役的胜利极大地缓解了长期以来匈奴对长安的威胁,也是武帝抗击匈奴的第一次重大胜利。以后,为巩固黄河防线,确保京师安全,武帝采纳了主父偃的建议,设置了朔方郡、五原郡,移民10万屯垦,又修复了秦朝沿黄河所筑的长城,派兵驻守。这些举措为以后汉军主动出击匈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河西之战

河西之战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武帝在连续取得河南、漠南之战的胜利后,单于及右贤王部远遁大漠以北。河西走廊匈奴势单力薄,但从地理态势看对西汉威胁依然较大。武帝决定抓住这一战机,对河西(今河西走廊和湟水流域)的匈奴浑邪王、休屠王等部发起进攻。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春,武帝派霍去病为骠骑将军率精骑万人,自陇西(今甘肃临洮)出发进击河西匈奴,转战千余里,击杀匈奴折兰王、卢胡王、虏浑邪王之子及相国、都尉,获休屠王祭天金人,共斩获近9000人。在取得河西之战第一阶段的胜利后,武帝命令军队稍事休整,于元狩二年夏天,发起第二阶段的河西之战。派骠骑将军霍去病与合骑侯公孙敖率数万骑兵出北地(今甘肃庆阳西北),分两路进击河西匈奴。李广、张骞等名将均参加了这一阶段的战争。经过艰苦卓绝的奋战,汉军斩杀3.2万余骑,前后降服匈奴6500余人,其中包括单桓王、稽沮王、呼于屠王等诸王及贵族120余人。汉军亦损失惨重,霍去病部损失3/10,李广部死伤过半。战后,匈奴浑邪王率4万余众降汉。河西走廊匈奴基本肃清,汉廷遂减北地以西戍卒之半。

(三)漠北之战

漠南、河西之战后,单于虽率部远徙漠北,但仍不断地攻掠汉朝北部边郡,企图诱汉军越过大漠,以逸待劳击灭汉军。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春,武帝派遣大将军卫青、骠骑将军霍去病各率5万骑兵分两路进军漠北,寻歼匈奴主力。并组织步兵数10万、马数万匹以保障作战。单于部署精兵于大漠北缘迎击汉军。武帝令霍去病部出代(今河北蔚县东北),命卫青部出定襄。卫青令李广、赵食其从东路迂回策应,自己亲率大军行军千余里,穿过大漠与单于本部接战,并指挥骑兵从侧冀包围单于。单于见汉军势大,率精骑数百突围逃走,匈奴军溃散。共歼敌近2万人,烧其积粟而还。霍去病率部出塞后,同右北平郡(治今内蒙古宁城西南)太守路博德部会师,然后穿过大漠,与匈奴左贤王部遭遇。汉军奋力战斗,匈奴兵溃逃。霍去病率部穷追至狼居胥山(今蒙古人民共和国乌兰巴托东,一说今内蒙古克什克腾旗西北)等地,歼敌7万余人而还。

此后,解除了陇西、北地、河西一带匈奴的威胁,进一步切断了匈奴与西羌的联系,打开了至西域的通道,为其后内地与西域各国的友好往来开辟了道路。

在战场上取得胜利后,武帝对匈奴降众普施恩德,提拔重用归顺的少数民族人才。如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匈奴数万人归降,武帝将他们安置在西北沿边五郡,称五属国。《卫将军骠骑列传》云:“(武帝)乃分徙降者边五郡故塞外,而皆在河南,因其故俗,为属国。”注引《正义》曰:“五郡谓陇西、北地、上郡、朔方、云中,并是故塞外。”又云:“以降来之民徙置五郡,各依本国之俗而属于汉,故言‘属国’也。”[101]属国各依其旧俗,由原来的首领继续管理本族事务,汉设属国都尉以保卫属国安全,协调与周围民族的关系。这种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社会制度的管理办法,深得匈奴及其他少数民族的拥护。武帝还大量使用归降的少数民族将相,据班固《汉书·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记载,武帝封侯75人中许多是少数民族。典型的如匈奴归降的金日封侯之后,还成为武帝临终托孤的顾命大臣。

西汉时西域计有大小36国。武帝派人出使西域的最初动机,是为了联络大月氏共同抗击匈奴。他于建元二年(公元前139年)派张骞出使西域。张骞经过12年的艰难曲折才辗转归来。张骞这次出使虽未能如愿,但却带来了大量西域各国的地理、经济、政治、物产等资料情况。促进武帝制定了一个沟通西域、开发西南、拓展帝国的宏伟构想。之后他于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又派张骞率领300余人出使西域,发展与西域各国的友好关系。张骞两次出使西域,沟通了汉朝与西域诸国的友好往来,推进了相互之间的文化交流。此后,西域诸国同汉朝的往来频繁。汉朝先进的铸铁术、耕作技术及丝绸织品等丰富的物产沿着这条“丝绸之路”传入西域。西域的物产如骆驼、蚕豆、大蒜、胡萝卜、胡桃、西瓜、石榴、黄瓜、葡萄等,文化方面如胡戏、舞蹈、建筑术、雕塑等,也由此路传入中原地区,丰富了华夏文明。

在出击匈奴、沟通西域的同时,武帝还先后对闽越、南越、西南用兵,进一步拓展疆域。他对这些地区同样采取了兵礼交用的策略,用兵为下,攻心为上,发展同他们的友好交往。先后派张骞出使身毒、滇国,派严助出使南越,除了没有到达身毒,其他目标都实现了。这些往来进一步促进了境内各民族间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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