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王符的管理思想
《潜夫论》,自《隋书·经籍志》以降,至《郑常读书记补逸》诸书,仅《直斋书录解题》将其归入杂家,其余官、私经籍史志均将其列入子部儒家类,可见,古今学术界对其主要思想的判断。《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云:“符书洞悉政体似《昌言》,而明切过之;辨别是非似《论衡》,而醇正过之,前史列入儒家,斯为不愧。”《潜夫论》主旨是探讨“治道”,即治国理政之道,全书大部分篇目的第一句均不离“治”。王符较全面地汲取前人治国理民的思想,兼采百家诸说精要,构建了其如何治国平天下的管理思想体系。
一、重农富民,发展工商
《潜夫论》认为要实现国家富强、社会稳定,根本途径就是要发展生产。《务本》云:“夫用天之道,分地之利,六畜生于时,百物聚于野,此富国之本也。”[14]认为只有农业、畜牧业和工商业都全面发展,提供丰厚的产品,国家才能富强。他认为富国兴邦的根本途径是发展经济,生产是“固国之本”,主张农、工、商协调发展。《务本》还云:“夫富民者,以农桑为本,以游业为末;百工者,以致用为本,以巧饰为末;商贾者,以通货为本,以鬻奇为末:三者守本离末则民富,离本守末则民贫,贫则阨而忘善,富则乐而可教。”[15]先秦以来,一般所谓重本轻末就是重农抑商,这一传统思想影响后世近2000年。重农抑商不仅是为了发展农村自然经济,也使农民附着于土地,更有利于稳固地主阶级专制的统治秩序,但不利于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经济。司马迁已认识到这一点,虽然他也采用本末之说,但《史记·货殖列传》重农而不抑商。《潜夫论》的本末说没有承袭重农抑商的传统思想,而是把农、工、商都视为治生正道,认为农业生产为国家提供赋税,增强国家财力;手工业为社会提供日常生活所需器物;商业则流通远近有无之货,促进各地物质和文化交流。农、工、商地位都重要,不存在孰本孰末。对于整体社会经济而言,农者要以农桑为本,手工业者要以致用为本,商人要以通货为本,以游业、巧饰、鬻奇皆为末;“三者守本离末则民富”,人民富裕则知礼节、守规范,这是国家兴盛、社会太平的基础。
出于对富民强国的思考,王符颇富独创性地将在农、工、商三者关系认识上的本末论引入了农、工、商内部,认为手工业者如果能提供民众生产生活的必需品,达到了“致用”的目的,就可以划入“本”的范畴,如果生产的是巧华不实的东西,那就属于“末”;商人如果能够实现商品流通,调剂余缺,也应归入“本”的范畴,如果囤积居奇牟取暴利,那只能算是“末”。以这个新本末论为基础,《潜夫论》还明确区分了富家与富国。《务本》云:“今民去农桑,赴游业,披采众利,聚之一门,虽于私家有富,然公计愈贫矣。百工者,所使备器也。器以便事为善,以胶固为上。今工好造雕琢之器,巧伪饬之,以欺民取贿,虽于奸工有利,而国界愈病矣。商贾者,所以通物也,物以任用为要,以坚牢为资。今商竞鬻无用之货、淫侈之币,以惑民取产,虽于淫商有得,然国计愈失矣。此三者,外虽有勤力富家之私名,然内有损民贫国之公实。故为政者,明督工商,勿使淫伪,困辱游业,勿使擅利,宽假本农,而宠遂学士,则民富国平矣。”[16]认为当时社会上许多手工业者巧饰取宠,许多商人鬻奇致富,从而导致民生凋敝,社会衰乱。因此,要实现国富民强和社会太平,必须务农、工、商三者之本,即在重农富民、农桑为本的同时,正确指导工商业的发展。《潜夫论》的本末论着眼于国计民生全局,基本上克服了传统本末论的不足,给工商业提供了一个较为正确的定位,更有利于实现民富国强和社会稳定。
二、教化治国,法治为辅
首先,王符认为,“德化”(道德教化)是最理想的治国方略。他认为由德化培育良好的社会风气是法治所达不到的,《德化》云:“是故上圣不务治民事而务治民心,……导之以德,齐之以礼,务厚其情而明则务义,民亲爱则无相害伤之意,动思义则无奸邪之心。夫若此者,非法律之所使也,非威刑之所强也,此乃教化之所致也。”[17]因此,王符在其《德化》开篇即云:“人君之治,莫大于道,莫盛于德,莫美于教,莫神于化。道者所以持之也,德者所以苞之也,教者所以知之也,化者所以致之也。民有性,有情,有化,有俗。情性者,心也,本也。化俗者,行也,末也。末生于本,行起于心。是以上君抚世,先其本而后其末,顺其心而理其行。心精苟正,则奸匿无所生,邪意无所载矣。”[18]王符认为,道德教化承担着“化变民心”的重要任务,且这种道德教化是由人君来实施的,即由人君来“治”“民心”,“世之善否,俗之薄厚,皆在于君”(《德化》);[19]由“心”“本”入手,教化扶“末”而“行”,管理通过化导“性情”,“顺其心而理其行”,达到“化俗”的目的,从而实现“德气流布而颂声作也”(《班禄》),[20]即实现国家的德化而治。当然,人君“化”“治”民众之前,须先“正己”,“五帝三王所以能画法像而民不违,正己德而世自化也”(《本训》)。[21]管理者品行的好坏,直接影响民德民风。王符继承了儒家的教化途径是自上而下的思想方法,认为管理者的言行是百姓的指南,君主应该率先垂范。王符还分几个层次说明了君主的表率作用:“是故世之善否,俗之薄厚,皆在于君。上圣和德气以化民心,正表仪以率群下,故能使民比屋可封,尧、舜是也。其次躬道德而敦慈爱,美教训而崇礼让,故能使民无争心而致刑错,文、武是也。其次明好恶而显法禁,平赏罚而无阿私,故能使民辟奸邪而趋公正,理弱乱以致治强,中兴是也。治天下,身处污而放情,怠民事而急酒乐,近顽童而远贤才,亲谄谀而疏正直,重赋税以赏无功,妄加喜怒以伤无辜,故能乱其政以败其民,弊其身以丧其国者,幽、厉是也。”(《德化》)[22]君主个人的道德修养与治国平天下之间是如此重要的因果关系,所以,作为国家最高管理者的君主要加强个人道德修养,以身作则地做好百官和民众的道德楷模,从而实现社会安定、百姓安乐的管理目标。
《潜夫论》认识到道德教化在巩固封建地主阶级政权中具有重要作用,并认为教化是实现国家有效管理的重要方法。《务本》云:“夫为国者,以富民为本,以正学为(基)。民富乃可教,学正乃得义;民贫则背善,学淫则诈伪;入学则不乱,得义则忠孝。故明君之法,务此两者,以为成太平之基,致休徵之祥。”[23]王符认为,民富才能有效进行教化,他们接受了正确的教化才能心中有“义”,即才能认同封建道德规范,才能做到尽孝尽忠;并在教化的内容上做了要求,就是封建礼教所规定的内容,知道该做的和不该做的,否则就是不入正道的“淫”学。因此,富民和教化是致太平的两块基石,如鸟之两翼,缺一不可腾飞。
在人性论上,王符继承了董仲舒的性三品说,将世人划分为上智、中庸和下愚三类。《德化》云:“上智与下愚之民少,而中庸之民多。中民之生世也,犹铄金之在炉也,从笃变化,惟冶所为,方圆薄厚,随镕制尔。”[24]中庸之民即上至公卿下至庶民的绝大多数社会成员,中庸之民在社会上占绝大多数,是实施道德教化的主要对象,也是进行管理的主要对象。《德化》云:“故民有心也,犹为种之有园也。遭和气则秀茂而成实,遇水旱则枯槁而生孽。民蒙善化,则人有士君子之心;被恶政,则人有怀奸乱之虑。”[25]认为要像培育园中之苗那样培养民众的优良品性。
其次,王符认为,法治具有道德教化不可取代的作用,在优先采用德化而治的前提下,也应该发挥法治的辅助作用。王符关注法治,这在《述赦》、《三式》、《断讼》、《衰制》诸篇有集中体现。另外,在《潜夫论》其他篇目里,也大多关涉法治这个论题。《三式》云:“法令赏罚者,诚治乱之枢机也,不可不严行也。”[26]《衰制》云:“明法禁而和海内者,三王也。行赏罚而齐万民者,治国也;君立法而下不行者,乱国也……义者君之政也,法者君之命也……夫法令者,人君之衔辔棰策也。”[27]王符在对法令与国家、君主、治乱多维关系的考察中,突出了其在戡理乱势方面能发挥德化不可取代的重要作用。
王符还论述了立法的目的。《断讼》云:“夫制法之意,若为藩篱沟堑以有防矣,择禽兽之尤可数犯者,而加深厚焉。今奸宄虽众,然其原少;君事虽繁,然其守约。知其原少奸易塞,见其守约政易持。塞其原则奸宄绝,施其术则远近治。”[28]认为:“立法之大要,必令善人劝其德而乐其政,邪人痛其祸而悔其行。”(《断讼》)[29]“是故凡立法者,非以司民短而诛过误,乃以防奸恶而救祸败,检淫邪而内正道尔。”(《德化》)[30]从这些关于树立法令宗旨目的的论述中,可知在王符的思想中,法令的出发点在于防恶和推行公平公正,在于让民众“劝其德乐其政”,在于为民除害,保障国泰民安。其中,“立法之大要,必令善人劝其德而乐其政,邪人痛其祸而悔其行”,表达了法令与德化有着不同适用范围及功能的思想,有助于全面把握王符管理思想中法令与德化关系的定位。
法令与国家治乱之间有着重要的联系。《衰制》云:“是故民之所以不乱者,上有吏;吏之所以无奸者,官有法;法之所以顺行者,国有君也;君之所以位尊者,身有义也。义者君之政也,法者君之命也。人君思正以出令,而贵贱贤愚莫得违也,则君位于上,而民氓治于下矣。人君出令而贵臣骄吏弗顺也,则君几于弒,而民几于乱矣。夫法令者,君之所以用其国也。君出令而不从,是与无君等。主令不从则臣令行,国危矣。夫法令者,人君之衔辔棰策也,而民者,君之舆马也。若使人臣废君法禁而施己政令,则是夺君之辔策,而己独御之也……是故妄违法之吏,妄造令之臣,不可不诛也。”[31]王符较为完整地论述了治乱与法令的关系,及法制规范与君臣民的关系。在这种关系定位中,法令对国家秩序的维护具有决定性意义,即“国无常治,又无常乱,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述赦》)。[32]
在法令与君主的关系上,一方面,“法无常行,法无常弛。君敬法则法行,君慢法则法弛”(《述赦》)。[33]“法以君为主,君信法则法顺行,君欺法则法委弃。”(《本政》)[34]“法之奉与不奉,其秉皆在于君,非臣下之所能为也。”(《明忠》)[35]由于在封建地主阶级官僚体制中,君主具有绝对的权威,因此,王符认为法令对君主具有依赖性,君主对国家法令的实行具有决定性影响。另一方面,“法者君之命”(《衰制》),法令对于君主也极为重要。《明忠》云:“法禁所以为治也,不奉必乱……凡为人上,法术明而赏罚必者,虽无言语而势自治……法术不明而赏罚不必者,虽日号令,然势自乱。乱势一成,君自不能治也,况臣下乎?是故势治者,虽委之不乱;势乱者,虽懃之不治也。”认为君主在乱势管理社会秩序时,尤其需要法令的辅助作用。乱势中,“人君出令而贵臣骄吏弗顺也,则君几于弒,而民几于乱矣”(《衰制》),这样,“人臣废君法禁而施己政令”,“夫法令者,君之所以用其国也。君出令而不从,是与无君等。主令不从则臣令行,国危矣”(《衰制》)。[36]这是为国之君必须铭记的。
但是,在中国古代封建地主阶级官僚政体之下,法治往往是人治的附属物。一方面,在理论上是以民为本,“权原”在民,管理之道就是民本之道;另一方面,在现实政治中却是以君为本,“权原”在君,管理之道亦即君臣之道。这种二律悖反体现在君主与法治的关系上也是这样,一方面,在理论上探讨法令的重要性及赏罚的重要意义,并认为法令应该处于主导地位;另一方面,在现实中却强调君主的重要性,并认为君主应该处于支配地位。王符的管理思想中,在探讨法令与君主的对立倾向时,认为“君之所以位尊者,身有义也。义者君之政也”(《衰制》),把“义”看作君主管理国家的首要德行,并告诫君主:“自古于今,上以天子,下至庶人,蔑有好利而不亡者,好义而不彰者也。”(《遏利》)[37]认为只有君主践行了“义”,才能够“思正以出令”,秉持公义管理国家,实现国泰民安。
三、选用贤能
王符认为人才是国家的栋梁,重用贤才国家才会兴盛。《实贡》开篇即云:“国以贤兴,以谄衰。”[38]《潜夫论》有《思贤》、《贤难》、《考绩》专论人才问题,另有近10篇涉及人才问题。可见,作为各级政府部门管理者的官吏及其任用的重要性。《思贤》云:“何以知国之将乱也?以其不嗜贤也……乱国之官,非无贤人也,其君弗之能任,故遂于亡也……尊贤任能,信忠纳谏,所以为安也。”[39]明确提出管理必须“尊贤任能,信忠纳谏”,国家才能安定。
但是,到了东汉中期,外戚与宦官交替当权,纲政废弛,国家管理十分混乱。《贤难》篇云:“世之所以不治者,由贤难也。所谓贤难者,非直体聪明服德义之谓也。此则求贤之难得尔,非贤者之所难也。故所谓贤难者,乃将言乎循善则见妒,行贤则见嫉,而必遇患难者也。”[40]当时不仅“循善则见妒,行贤则见嫉”,遇贤患难,而且朝廷任用官吏“以族举德,以位命贤”(《论荣》)。[41]《思贤》还云:“自春秋之后,战国之制,将相权臣,必以亲家。皇后兄弟,主婿外孙,年虽童妙,未脱桎梏,由借此官职,功不加民,泽不被下而取侯,多受茅土,又不得治民效能以报百姓,虚食重禄,素餐尸位,而但事淫侈,坐作骄奢,破败而不及传世者也。”[42]自春秋战国以来,任人唯亲,不仅英明如武帝者如此,黑暗腐败的东汉中期更甚,贤才不遇在当时成了一种普遍的现实。王符本人因为“独耿介不同于俗,以此遂不得升进”(《王符传》),[43]使他以冷静目光审视现实,提出不同世俗的见解。
如何发现贤人君子呢?《论荣》云:“所谓贤人君子者,非必高位厚禄富贵荣华之谓也,此则君子之所宜有,而非其所以为君子者也。所谓小人者,非必贫贱冻馁辱阨穷之谓也,此则小人之所宜处,而非其所以为小人者也。”[44]王符认为荣华富贵和贫贱冻馁不能作为评判贤人君子与小人的标准,贤人君子与小人的真正区别在于“志行”,而不是财富和地位,“奚以明之哉?夫桀、纣者,夏殷之君王也,崇侯、恶来,天子之三公也,而犹不免于小人者,以其心行恶也。伯夷、叔齐,饿夫也,傅说胥靡,而井伯虞虏也,然世犹以为君子者,以为志节美也”(《论荣》)。[45]“志节美”与“心行恶”,才是贤人君子与小人的根本区别。他因此说:“君子未必富贵,小人未必贫贱。”(《论荣》)[46]“苟得其人,不患贫贱;苟得其材,不嫌名迹。”(《本政》)[47]可见,王符坚决认为要不拘一格地选人、用人。
王符认为管理者识得真贤的办法是考核。《考绩》云:“凡南面之务,莫急于知贤;知贤之近途,莫急于考功。功诚考则治乱暴而明,善恶信则直贤不得障蔽,使佞巧不得窜其奸矣。”[48]君主管理国家必须依靠一套有能力的管理班子,各级官吏政绩如何,是否尽职,关系到民众的生计乃至国家的稳定,王符称为“南面之务”。“南面之务”最急切的是知贤,知贤的最佳途径是考核各级官吏;考核的内容首先是“利民”和“进贤”,“君子任职则思利民,达上则思进贤”(《忠贵》)。[49]如白起、蒙恬、息夫、董贤之辈,未“利民”“进贤”,“虽见贵于时君,然上不顺天心,下不得民意,故卒泣血号咷,以辱终也”(《忠贵》)。[50]其次要看官吏是否忠于职守,是否做到“各居其职,以责其效”(《考绩》)。[51]即看他们是否履行自身职责,是否尽心尽职管理各项事务。这一点比较重要,“是故世主不循考功而思太平,此犹欲舍规矩而为方圆,无舟楫而欲济大水,虽或云纵,然不知循其虑度之易且速也”(《考绩》)。[52]再次,要设立奖惩制度,表彰绩效好的官吏,惩处奸佞无为之徒。对于“好德”、“尚贤”、“有功”者,“则加之赏”;对没有作为的奸佞之徒,则“黜爵”、“黜地”、“爵土”,“附下罔上者死,附上罔下者刑,与闻国政而无益于民者斥,在上位而不能进贤者逐”(《考绩》)。[53]在此基础上,“别贤愚而获多士,成教化而安民氓”(《考绩》),[54]选拔出贤能之士,委以重任,协助国君管理民众。最后,王符还认为对于官吏要做到“各以所宜,量材授任”(《实贡》),[55]“是故选贤贡士,必考核其清素,据实而言,其有小疵,勿强衣饰,以壮虚声。一能之士,各贡所长,出处默语,勿强相兼。”(《实贡》)[56]要知人善任,根据不同人才的特点优长,把他们安排在合适的岗位上,做到“智者弃其所短而采其所长,以致其功,明君用士亦犹是也。物有所宜,不废其材,况于人乎?”(《实贡》)[57]这些主张,实际是挑战任人唯亲、官吏世袭的用人制度。
四、边疆管理
东汉时期,汉羌之间时有战事,双方延续冲突长达五六十年。在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复杂交错的情况下,面对长驱直入的入侵者,东汉中期的最高管理当局表现得软弱无能、举棋不定、束手无策。安帝永初四年(公元110年),“羌胡反乱,残破并、凉,大将军邓骘以军役方费,事不相赡,欲弃凉州,并力北边”(《虞诩传》),[58]邓骘提出放弃凉州,于是,“(永初四年)三月,南单于降。先零羌寇褒中,汉中太守郑勤战殁。徙金城郡都襄武”(《安帝纪》)。[59]第二年,“二月丁卯,诏省减郡国贡献太官口食,先零羌寇河东,遂至河内。诏陇西徙襄武,安定徙美阳,北地徙池阳,上郡徙衙”。如此频繁地强迫边郡民众弃边内迁的妥协政策,不仅助长了入侵者的猖狂肆虐,也给民众带来了极大痛苦。
王符身居安定郡临泾(今甘肃镇原),亲身经历了羌族叛乱,耳闻目睹羌族奴隶主贵族的侵略和汉族大地主弃边掳掠,也曾数度被迫背井离乡迁入内地。因此,他对统治者弃边内迁,致使羌族奴隶主贵族长驱直入,掳劫边地,祸及中原的民众感受深切。他根据当时实际情况,在《潜夫论》中的《劝将》、《救边》、《边议》、《实边》诸篇,提出了一系列救边、实边及边疆管理的意见和具体措施。
首先,面对羌族军队的不断侵扰掠夺,王符认为应当选用善战之将,积极防御。《边议》云:“自古有战,非乃今也。”[60]《劝将》亦云:“兵之设也久矣。涉历五代,以迄于今,国未尝不以德昌而以兵强也。”[61]但是,东汉中期,将帅腐败无能。《劝将》云:“今兵巧之械,盈乎府库,孙、吴之言,聒乎将耳,然诸将用之,进战则兵败,退守则城亡。是何也哉?曰:彼此之情,不闻乎主上,胜负之数,不明乎将心,士卒进无利而自退无畏,此所以然也。”[62]“历察其败,无他故焉,皆将不明于变势,而士不劝于死敌也。”(《劝将》)[63]因此,《劝将》接着云:“诸有寇之郡,太守令长不可以不晓兵……夫世有非常之人,然后定非常之事,必道非常之失,然后见。是故选诸有兵之长吏,宜踔跞豪厚,越取幽奇,材明权变,任将帅者。”[64]不仅如此,要积极防御。《救边》云:“今苟以己无惨怛冤痛,故端坐相仍,又不明修守御之备,陶陶闲澹,卧委天职……不一命大将以扫丑虏,而州稍稍兴役,连连不已。若排帘障风,探沙拥河,无所能御,徒自尽尔。今数州屯兵十余万人,皆廪食县官,岁数百万斛,又有月直。但此人耗,不可胜供,而反惮暂出之费,甚非计也。”[65]
其次,实边垦荒,建设边防。王符认为应该迁移内地民众至边郡开垦荒地,发展生产。一是因为羌敌来犯,政府强令边郡民众迁入内地,但他们不愿内徙:“且夫士重迁,恋慕坟墓,贤不肖之所同也。民之于徙,甚于伏法。伏法不过家一人死尔。诸亡失财货,夺土远移,不习风俗,不便水土,类多灭门,少能还者。代马望北,狐死首丘,边民谨顿,尤恶内留。虽知祸大,犹愿守其绪业,死其本处,诚不欲去之极。”(《实边》)[66]二是因为边境人稀地广,许多土地没有垦殖;而中原人口稠密,地不足耕,实边垦荒可以解决这一问题:“夫土地者,民之本也,诚不可久荒以开敌心……今边郡千里,地各有两县,户财置数百,而太守周回万里,空无人民,美田弃而莫垦发;中州内郡,规地拓境,不能半边,而口户百万,田亩一全,人众地荒,无所容足,此亦偏枯躄痱之类也。”(《实边》)[67]
但不是边郡人口越多越好,有一个最优化的限度,即“土地人民必相称也”(《实边》)。[68]这一思想极具卓见。东汉中期以后,随着地主豪族势力的扩大,土地进一步向豪门地主手中集中,许多民众被迫离开自己耕种的土地,有的沦为奴仆,有的转化为手工业者,有的变为流民,而受外患侵夺的边郡民众更加悲惨,他们“亡失财货,夺土远移,不习风俗,不便水土,类多灭门,少能还者……民既夺土失业,又遭蝗旱饥匮,逐道东走,流离分散,幽、冀、兖、豫,荆、扬、蜀、汉,饥饿死亡,复失太半。边地遂以丘荒,至今无人”(《实边》)。[69]这使王符认识到,实边垦荒如果不限制大地主官僚和世家豪门的土地兼并掠夺,那么充实边疆、发展生产、保境安民等仍会落空。“土地人民必相称也”,王符将土地、人民两个社会生产的基本要素相提并论,提出二者必须“相称”的思想,即他认识到耕者必须有其田,劳动者必须和土地紧密结合起来,才更有利于发展生产和稳定社会。这一思想影响深远。
最后,与实边相应的配套措施。实边之后,就是要有效治理边疆,对此,王符提出了一整套配套的措施。一是随着农业人口迁徙实边的要有相应的手工业者和各种生产资料,“百工制器,咸填其边,散之兼倍,岂有私哉?乃所以固其内尔”(《实边》)。[70]二是在边郡实行选举之法,选拔官吏进行有效管理,“今诚宜权时令边郡举孝一人,廉吏世举一人,益置明经百石一人,内郡人将妻子来占着,五岁以上,与居民同均,皆得选举”(《实边》)。[71]三是对于“耕边入谷”者应当拜爵赐禄,奖励对实边有贡献者,“又募运民耕边入谷,远郡千斛,近郡二千斛,拜爵五大夫。可不欲爵者,使食倍贾于内郡”。这样,“君子小人各有所利,则虽欲令无往,弗能止也。此均苦乐,平傜役,充边境,安中国之要术也”(《实边》)。[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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