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费的类型
消费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但最基本的我们可以根据消费的质、量和消费方式从逻辑和历史两个角度来划分消费类型。消费的逻辑类型可以从消费的主体和客体两个角度来划分,根据消费的主体,消费可以分为社会消费、集体消费和个人消费,即社会化形式(公共消费)和市场化形式(私人消费);根据人们对客体需求的性质和消费的目的,消费可以分为生产的消费和非生产的消费(生活消费);根据消费客体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物质消费和精神消费;消费和需要相联系,因为有生存、享受、发展的需要,所以,根据满足人的需要的层次和程度,可以分为生存消费、享受消费和发展消费。消费的历史类型就是根据不同历史阶段消费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人的依赖关系”社会的消费,“物的依赖关系”社会的消费,“自由个性”社会的消费。
(一)消费的分类——逻辑类型
第一,根据人们对客体需求的性质和消费的目的,消费可以分为生产的消费和非生产的消费(生活消费)。
生产的消费就是在生产过程中的消费,主要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消费。[11]马克思写到:“劳动消费它自己的物质要素,即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把它们吞食掉,因而是消费过程。”[12]由于有了这种消费,人的生产需要,即与社会物质生产过程有关的需要才能得到满足,生产资料的价值才能得到实现,进而劳动者人的价值才能得到实现。生产的消费可分为客体的消费和主体的消费。“客体的消费就是生产资料的消费,主体的消费就是生产者本身的生命力、能量、知识、技艺和能力的消费,就是劳动者的体力和脑力的消费。”[13]马克思说:“我们把劳动力或劳动能力,理解为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所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14]生产的消费是客体消费和主体消费的统一。生产消费属于中间消费,归根到底是为了生产满足人们生活需要的各种产品和劳务。
非生产性消费是在生产领域之外发生的,为满足人们的非生产性需要服务的消费。这种消费并不直接创造物质财富或精神财富,它旨在满足消费者自身的需要,主要包括生活资料的消费(物质生活、精神生活)、文化设施的消费等。[15]非生产的消费马克思又称为“个人消费”、“原来意义上的消费”[16]。生活消费本质上是人类自身的生产,或者说是劳动力的再生产。人们通过对生活资料的使用即消费,生产出劳动者的体力和智力。
从总体上说,非生产性消费或个人消费并非是消极的,它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这表现在,它使非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的价值得到实现;使人的劳动能力,他的体力和脑力得到补偿、更新和发展。“劳动力只有表现出来才能实现,只有在劳动中才能发挥出来。而劳动力的发挥即劳动,耗费人的一定量的肌肉、神经、脑等等,这些消耗必须重新得到补偿。支出增多,收入也增多。劳动力所有者今天进行了劳动,他应当明天也能够在同样的精力和健康下重复同样的过程。因此,生活资料的总和应当足以使劳动者个体能够在正常生活状况下维持自己。”[17]这就是说,非生产的消费,虽然并不直接创造物质或精神财富,但他却再生产人的劳动能力。没有个人的生活资料的消费,就没有个人的生存和发展,也就根本不可能有社会再生产和社会财富的再创造。我们通常所说的消费是指非生产消费。
马克思指出:“生产消费与个人消费的区别在于:后者把产品当作活的个人的生活资料来消费,而前者把产品当作劳动即活的个人的生活资料来消费。因此,个人消费的产物是消费者本身,生产消费的结果是与消费者不同的产品。”[18]
第二,根据消费客体对象的不同,消费可以分为物质消费和精神消费。物质消费的对象是物质产品,目的是满足消费者物质生产和物质生活的需要,并通过这种消费,实现物质产品的价值。[19]劳务虽然不是物质资料,但它是一种物质活动,“任何时候,在消费品中,除了以商品形式存在的消费品以外,还包括一定量的以服务形式存在的消费品。”[20]人们利用这种物质活动可以节省许多个人没有时间、不愿意从事或无能力从事的劳动,从而方便了人们的生活,提高了生活的质量,劳务消费量是人们物质生活水平提高的标志。劳务消费是物质消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个人即使占有再多的物质财富,如果不能享有劳务服务的话,那么这些财富对他来说就会变成沉重的负担。
精神消费的对象主要是精神产品,如各种思想观念、文学艺术等,其目的是满足人的精神生产和精神生活的需要,并由此实现精神产品的价值。[21]消费精神产品的过程,是精神产品“人化”的过程。马克思指出:“消费对于对象所感到的需要,是对于对象的知觉所创造的。艺术对象创造出懂得艺术和具有审美能力的大众,——任何其他产品也都是这样。因此,生产不仅为主体生产对象,而且也为对象生产主体。”[22]人是对象性的存在物,离开了对象,人就成为非人,成为无。没有理论、诗歌、音乐、绘画等成为人的消费对象,就没有人的理性、精神,饮食这一消费形式中,人生产了自己的肉体,或者说从肉体方面生产了人;精神产品的消费则从精神方面生产了人,并且使人的身体成为真正属人的、文明化的身体。精神消费也可称为精神文化消费,它具有一定的结构,“主要是指人们在文化消费过程中享用的各种不同类型的消费品和服务的比例关系。主要包括:享用文化消费品和服务的数量;享用文化消费品和服务的种类及所占的比例;文化消费品和服务存在的形式等。”[23]按满足人们需要的程度或层次,可以把精神文化消费分为基本文化消费、享受文化消费、发展文化消费;按人们消费形式的不同,并根据消费对象的区别,应在各种专项文化消费结构中细分,如看的结构、听的结构、玩的结构、娱乐性种植、饲养结构、旅游结构等等;按文化消费品的表现形态,可分为实物形态和服务形态等。
除了一般的精神产品的消费,还有一种精神消费,它的对象是指意义、价值、信仰,这种消费的过程就是追求精神自由、价值目标和意义世界的过程。对意义的追求是人区别于动物的地方之一,无论是古代还是当代,人都有对意义的需要。原始时代的巫术、神话、图腾以及后来的宗教、艺术和哲学,都体现了人们寻求某种意义、赋予人生和世界以某种终极意义的努力。对意义的追求正是文化或精神产品形成和发展的动力。对终极意义的需要,表现为某种信仰、价值和理想。宗教就是人们寻求意义、满足这方面需要的一种制度。终极意义对人的重要性显得较为隐蔽,终极意义的精神需要可以通过具有终极意义的精神性产品(如哲学、宗教、艺术书籍等)和精神消费活动(如心理咨询、思想政治教育和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等活动)来满足,虽然个人接受、消费的水平不尽相同。
根据消费的结果,精神文化消费有积极消费和消极消费两种。消极的精神文化消费是单纯的消耗、欣赏、享受,类似于单纯的休闲活动。精神享受同物质享受相比是高级的享受,是人所特有的享受,即使是禁欲主义者也有精神享受甚至对精神享受的追求更为强烈,因为他们要摆脱物欲的诱惑,就只有在精神享受中寄托自己的灵魂。健康的精神享受使人的精神奋发向上,把精神产品的精华吸取于自身,使人成为高尚的人、全面的人、真正的人;病态的精神享受使人堕落沉迷,把精神产品的糟粕吸取于自身,使人追求低级趣味,向动物退化。
积极的精神消费不是单纯的享受,而是劳动中的消费,或者说为了劳动的消费。“即增加使个人得到充分发展的时间,而个人的充分发展又作为最大的生产力反作用于劳动生产力。从直接生产过程的角度来看,节约劳动时间可以看作生产固定资本,这种固定资本就是人本身。”[24]学者接受某种理论,是为了进一步研究,创造出更新的理论,艺术家欣赏艺术品,是为了创造出新的艺术品。这也是一种精神享受,但同时又是精神劳动。这样的接受往往伴随着分析,分析理论中的真理成分和谬误成分。这样的欣赏往往伴随着批评,肯定艺术品中的美,同时又指出它的不足。接受了之后就能应用,应用是更为积极的消费。应用者把精神生产的成果应用于社会实践,改造自然,改造社会。
应用精神产品的过程,则是精神产品“物化”的过程,在这一消费过程中,消费了精神产品,却生产出了物质产品,物质产品是在精神、理性的指导下创造出来的,是精神、理性的物化,在这一过程中,消费了精神产品,却改造了社会,改造了社会关系、社会组织和设施,是精神产品物化在社会关系及其相应设施上。
物质消费和精神消费有重要区别:消费物质产品的过程并不能直接再生产出物质产品,消费精神产品的过程却能够再生产、再创造出精神产品;物质消费的方式主要是通过改变物质的存在形式,交换价值载体而实现的,如食物等生活资料的消费,即使是运用其功能也会在运用中对其载体有一定的损耗,所以物质消费的结果往往是物体的消失或损耗,物质产品一经消费,其使用价值便一次性的或者逐渐地消失了。精神消费的方式主要是通过阅读、欣赏,汲取精神产品的内容,无须直接改变其载体的物质形式。因此它一般不会因时光的流逝、消费次数的增长而消失。如艺术作品,并不会因时光的流逝而消失其价值,而是继续给人以智慧的启迪和艺术的享受,精神产品的内容在消费中不会消失,只会转移,会得到继承和发展。而且,可以说,精神消费是一种价值增殖运动,精神产品在实现其价值的同时不断增加其价值,随着消费的人数、次数的增多,其价值也成比例地增长。有些产品的消费过程是复杂的,如图书、电影拷贝等,它们不仅仅是精神消费品,它们也有可以损耗的物质形式。
就物质消费和精神消费的相互关系来说,物质消费是一种最基本的消费,精神消费是在物质消费达到一定程度的基础之上产生的,“精神消费是一种建立在一定物质消费的基础上而又高于物质消费的消费。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的精神需要消费将越来越重要。即使在物质需要和物质消费本身也逐渐增加精神需要和精神消费的因素和成分。”[25]在物质消费过程中同时也伴随着精神消费,给人以美的满足和精神的享受。如,我们在购买一件衣服时,不仅仅考虑其蔽体防寒等实用价值,也要考虑其是否适合自己的身份、地位,式样、质地是否美观等精神因素。要多方面的享受,人们就必须有享受的能力,应该是具有高度文明的人。精神消费对于人的生存、享受和发展,对于人的物质消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精神文化消费是高层次的消费,马克思说:“如果音乐很好,听者也懂音乐,那么消费音乐就比消费香槟酒高尚。”[26]精神文化消费会使我们“放射出人类崇高的精神之光”[27]
第三,根据消费的层次,可以把消费分为生存消费、享受消费和发展消费。人的需要从其作用上可以分为生存需要、享受需要和发展需要,由于消费是对人的需要的满足过程,所以,与此相应,也有生存消费、享受消费和发展消费之分。
生存消费主要包括满足人的吃、穿、住、用等基本生存需要的消费,它维持人的生命存续,使劳动者在生产中所支付的体力和脑力不断得到恢复,使社会再生产得以继续进行,生存消费是人的基本消费,也是人的低层次的消费。
享受消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在生存消费基础上产生的享受消费,衣、食、住等本来是生存消费的内容,但是温饱问题解决之后,人们便会在此基础上产生享受消费的要求。中国古代思想家墨子说:食必常饱,然后求美;衣必常暖,然后求丽;居必常安,然后求乐。这里的“饱”、“暖”、“安”是生存消费,而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美”、“丽”、“乐”则属于享受消费。享受消费的第二个方面是与生存没有直接联系的奢侈消费。马克思说:“奢侈是自然必要性的对立面”[28]奢侈消费和人的生存无多大联系。例如,人们对于音乐、绘画、舞蹈等方面的文化艺术产品的消费。享受消费能满足人们舒适、快乐的需要,使人们感到舒适、安逸。随着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享受消费和生存消费的对立将逐步消失:“以前表现为奢侈的东西,现在成为必要的了。”[29]
发展消费是在基本消费得到满足的基础上消费更多更好的物品和劳务,来保证人的智力和体力得到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目的是为了人们的自我实现和自由个性的增强和人的全面发展。
在消费的构成中,生存消费是人们的最基本的消费,享受消费和发展消费是较高层次的消费。人们在满足了生存消费后,会逐步满足享受和发展消费。发展消费将越来越重要,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生存消费的比例将逐步下降,享受消费、特别是发展消费将逐步成为消费最主要的组成部分。
(二)消费的演进——历史类型
马克思、恩格斯把人类社会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人的依赖关系(起初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消费资料的分配,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消费方式归根到底是由生产方式的性质决定的,消费方式,是指在一个社会中,人们怎样进行消费或实现消费的手段。它总体上反映人们消费行为的主要内容、基本态势和质的规定性,反映一定社会形态下生活消费的目的及生活态度,从而构成对消费行为进行社会价值判断的理论依据。消费方式是人类生活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一个明显的特征。不同社会、不同生产力水平,人们的消费方式不同。与生产方式相对应,人类消费的历史也可以分为人的依赖关系社会的消费,物的依赖关系社会的消费,“自由个性”社会的消费。
第一,人的依赖关系的社会,经济形式是自给自足式的自然经济,生产和消费二者之间的关系,基本上是融为一体的。由于生产力水平较低,只有少量生产出来的物品是用来同其他家庭或手工业者进行交换的。家庭主要是生产一些生活必需品,基本需要的满足也主要是基于家庭的生产能力和当地的自然资源,生产和消费、工作和生活、赚钱谋生和养家糊口是在同一屋檐下进行的。这时的消费品数量很少,质量也较差,而且,消费品大多是物质消费品,精神消费品很少,人们的消费方式也很低级。恩格斯说过:“消费水平低是数千年来的经常的历史现象。”[30]生产和消费分离并建立起一个工薪劳动者体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第二,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背景下,新的生产力发展决定了经济活动方式的变化,这种变化的最主要的特征,就是专业分工和商品交换成为生产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不再主要是通过家庭生产来自给自足,而变成了主要是通过货币在市场上得以满足。这是因为,与农业生产相比,工业生产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因此,工业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专业分工普遍化,使得主体之间的生产合作方式发生变化:一方面,生产组织从农业社会以家庭为中心转向在社会范围内非血缘的组合,由此造成生产活动与家庭生活的分离。与这种普遍化的社会分工相联系的是普遍化的社会交换。几乎所有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都需要交换才能获得,交换的对象几乎无所不包: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劳动力、物质化的产品和精神性的各种创造物等,因而交换不再是生产活动以外的可有可无的活动,不再是商人特有的生活方式,而成了所有人最基本的经济生活方式。人与人之间的合作关系是通过交换的媒介——货币来实现的,货币成为人与人利益关系的中介。人与人的依赖关系转变成独立的个体对物的依赖关系。物的依赖关系时代带来了消费方式的变化:随着农业人口被迫加入到工薪劳动者队伍中,家庭经济解体了,家庭从以前的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统一体转变为单纯的消费者,从生产和消费的单元变成了依靠工薪消费的单元,从家庭生产到依赖于市场进行消费,通过市场购买各种物品和服务来满足消费需求,生产和消费变成了分开的两个经济部门。
物的依赖关系的社会的经济形式以市场经济为前提,生产与消费二者之间的均衡成了经济理论进而是社会生活的核心因素。在亚当·斯密时代,甚至更早的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所反映的时代,由于科技还未得到广泛的应用,生产方式还以手工劳动为主,在生产与消费这一矛盾中,生产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这种状况决定和要求人们节俭和积累,勤劳讲究效率,这时的消费可以说是作为生产手段的消费。大量消费非必需品,即消费生产力再生产非必需的产品一般意味着奢侈,未扩展到普通人群,只是在贵族阶层才保有。
伴随工业革命的完成,科技的广泛应用和生产方式的巨大变革,劳动生产率得到了空前的提高。恩格斯指出:“我们在最先进的工业国家中已经降服了自然力,迫使它为人们服务;这样我们就无限地增加了生产,使得一个小孩在今天所生产的东西,比以前的一百个成年人所生产的还要多。”[31]这时产品的消费成了矛盾的主要方面,资本主义周期性的经济危机,既是这一矛盾的外在表现,又对这一矛盾的激化推波助澜,人们的消费方式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这就是由提倡节俭到鼓励消费甚至享乐。
18、19世纪工业化之后,特别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新生产技术、新管理方法和工厂制度的广泛应用,不仅节省了时间,提高了工效,开始了资本主义的社会化大生产,在资本主义社会大生产中,生产与消费这一矛盾更尖锐,消费不足更突出,这时,鼓励消费促使人们向消费和需求转化,从孟德维尔《蜜蜂的寓言》开始,经过马尔萨斯的《经济学原理》,在凯恩斯的《就业利息和货币理论》一书中,则使“奢侈有利,节俭有弊”成为至理名言。同时生产成本降低,工人的工资提高,广大工薪阶层的消费机遇扩大了,使消费日益发展成为大众消费,形成了消费社会。消费社会的消费,即消费超过了生产的重要性,这时人们为了扩大生产而消费,为了消费而消费,消费表现为奢侈、浪费、游戏式的具有符号象征意义的消费。
第三,“自由个性”时期的消费,即共产主义社会的消费形式。未来的共产主义是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在共产主义制度下,消灭了阶级剥削与阶级对立,生产力的发展不再是少数人剥削大多数人的手段,而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共同需要,目的和手段实现了真正的统一。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全社会共同占有的基础上,亦即全社会将按照需要自觉地分配总社会劳动时间,有计划地发展社会经济,实行产品经济,产品直接计入社会劳动时间并直接按计划分配,而不必采取商品的形式通过交换实现其价值,不必通过市场实现分配。劳动者根据自己向社会提供的劳动量直接从社会领取等量的消费品,所以消费资料的分配不必通过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也不需要市场这一中介环节,因此,共产主义社会,市场、商品、货币这些私有的形式都将被彻底地根除,因为造成这些私有形式的根源——社会分工将会消失。自由个性时代,人们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劳动时间减少,自由时间增多,有了更多的时间进行享受和发展的消费。
二、消费的属性
属性指事物固有的性质、特点,包括状态、关系等,是由事物的内部矛盾决定的。任何事物都有许多属性,是多种属性的统一体。在马克思的理论中,人是自然存在物、社会存在物和精神存在物的统一,人有自然需要、社会需要和精神需要,消费是对人们需要的满足,那么消费应具有自然属性、社会属性、精神属性[32]
(一)消费的自然属性
就消费的物质内容来看,它是消费者与消费对象或者说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物质变换,是人们对物品或劳动力的使用、损耗、消耗,消费的自然性满足的是人们的生存需要,如衣食住行的需要等。马克思把“食物、衣服、取暖、居住等自然需要”称为“必不可少的需要”[33]。消费的自然属性不仅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的”消费属性,而且是“人的本质”的表现和确认,也是人的本质的不断升华、不断发展的重要条件。马克思在谈到物质需要的对象时指出:它“是表现和确证人的本质力量所不可缺少的、重要的对象。说人是肉体的、有自然力的、有生命的、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这等于说,人有现实的、感性的对象作为自己的本质即自己的生命的表现的对象;或者说,人只有凭借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才能表现自己的生命。”[34]消费总是同消费对象、同物结合着,研究消费的观念、社会属性,如果撇开消费的自然过程方面,撇开消费的实物内容,诸如消费者生理上的需要,消费品的种类、质量、构成等,这不仅会使得对消费研究空洞无物,同时也难以全面把握消费发展变化的规律性,难以揭示消费对社会再生产过程的巨大作用。但是随着温饱问题的解决,消费的自然属性地位下降了。随之,商品自然属性中越来越多地渗透进社会、文化、观念等因素,如一件商品的物理、自然属性还未丧失,但人们却因为不喜欢或不符合时尚标准了等观念或社会文化意识形态的原因把它抛弃。
(二)消费的社会属性
消费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在一定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中进行的行为过程,具有特定的社会意义。马克思说:“产品的消费再生产出一定存在方式的个人自身,再生产出不仅具有直接生命力的个人,而且是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的个人。可见,在消费过程中发生的个人的最终占有,……再生产出处在他们的社会存在中的个人,因而再生产出他们的社会存在”[35],人们的消费活动再生产出消费者个体自身、社会存在、社会组织、社会关系和社会系统,因而消费必然具有社会属性。
消费的社会属性表现在:第一,消费主体具有社会性。人在社会中产生、存在、发展,人出生的时候只是“自在”的人,只有经过教育、学习、各种各样的人际交往和社会作用,人才具有社会性,成为社会存在的人。“社会本身生产作为人的人”,[36]而且“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的存在对他说来才是人的存在。”[37]因为社会决定着人的意识和意志,决定着人的活动的动机和动因,从而决定着人的一切行为。人通过分工合作和社会交往,用他人以及全人类的才智丰富和提高自己,在相互合作和激烈竞争中产生作为个体原本所不具有的能力、智慧,不断地创造、前进。人的社会性决定了消费也具有社会性。社会的人既有自己的个性,又有丰富的社会性。社会关系形成社会人生活、消费的环境。第二,消费观念具有社会性,消费观念主要是在社会消费过程中形成的,不同的社会条件和关系形成和左右着人们不同的消费观念。第三,消费的后果具有社会性,消费不但维持个体的再生产,而且起着社会关系再生产的作用。消费既是表现社会认同和社会区分的方式之一,又是沟通社会关系的纽带(如交际消费),而且消费具有示范效应。第四,消费供应具有社会性,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消费者越来越需要通过交换或某种社会关系来获取消费品,消费供应社会化了。消费供应的主要的社会形式有:市场(交换)、国家(公共消费、福利和补贴)、社区(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和家庭(如:家务、义务赡养孩子)。第五,消费的符号性特征也表明了消费的社会性。德国著名哲学家卡西尔把人称作是一种符号动物。“符号化的思维和符号化的行为是人类行为中最富于代表性的特征”,“没有符号系统,人的生活就一定会像柏拉图著名比喻中那洞穴的囚徒,人的生活就会被限定在他的生物需要和实际利益的范围内,就会找不到通向‘理想世界’的道路——这个理想世界是由宗教、艺术、哲学、科学从各个不同的方面为他开放的。”[38]没有符号就没有精神生活,而没有精神生活,就没有人对现实的超越和人自身的发展。商品不仅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而且具有符号价值。商品的符号价值在于其示差性,即通过符号显示与其他同类商品的不同。商品的符号性使消费具有了社会表现和社会交流的功能。消费者得以借消费以表现个性、品味、社会地位和社会认同。商品的符号性又假定了社会观众的必要性。商品是按一定的文化规则编码的,又是由社会公众解码的。可见,每一个消费者都是表演者,同时又都是观众,明白其他消费者表演的含义。在这个意义上。消费者的表演预定了消费剧场的存在。消费的符号性进一步揭示了消费的文化属性和社会属性。消费行为的符号性使得消费本身成为表征(representation),从而成为一种文化。消费又经常是一种社会交流(social communication)和表演的过程,是以他人的期待和评价为行为导向。
总之,“我们的需要和享受是由社会产生的,因此,我们对于需要和享受是以社会的尺度,而不是以满足它们的物品去衡量的。”[39]
(三)消费的精神文化属性
消费的过程包括精神需要的满足。人具有精神需要,其他需要如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等都带有明显的个人功利色彩,而且较多地依赖占有,可以说是占有型的消费。而精神需要则主要是一种精神心理的满足,具有非个人功利的性质,较少地依赖占有,而且还常具有创造的功能,是创造型的需要。在消费过程中,物质和精神文化产品对精神需要的满足过程体现了消费的精神文化属性。
首先,消费的精神文化属性包括消费的文化特点、文化意蕴。文化意蕴就是消费品的象征意味。它不是由消费客体的外在属性直接流露出来的,也不是由客体的社会功能直接显示出来的,而是隐含在客体的属性、功能之中,若隐若现,似有似无,可以意会很难言传,可以体验很难确指。这是因为,文化意蕴是隐含在消费客体之中的某种人生奥秘、人生归宿或人生真理,它使消费客体以合乎“人的本性”的方式存在着,只有当物以合乎人的本性的方式跟人发生关系,人以合乎人的本性的态度对待物,人和物之间才能融会贯通,把握客体的文化意蕴。这时,物质的消费就不再是谋生的手段,就超出了企求温饱的实用性的功利需要,而成为主体自我实现的一种方式,着眼于其中特定的精神现象,即富有文化意义的东西。比如,“麦当劳”是美国文化的一种象征,体现了效率、质量、平等、信誉等特点,就像老舍茶馆展示了中国文化的悠闲、雅致、古朴的特点一样,人们选择麦当劳或老舍茶馆决不仅仅是为了解决饥渴问题,更深层的价值在于它的文化精神;穿服装有实用的一面,但它还需要人们从文化精神、审美观念、艺术情调的角度去欣赏、去体味,去把握和实现它的文化价值。一部文学作品有体裁、技巧、内容、情节,更重要的是它具有某种文化意蕴,使人们从中关照到了现实与自身。
其次,“每个人都降生于先于他所存在的文化环境中,当他一来到世界,文化就统治着他,伴随着他成长。文化赋予他语言、习俗、信仰、工具等等。总之,文化向他提供了作为人类一员的行为方式和内容。”[40]人们必须接受他所生存环境的习俗、道德规范、社会秩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语言,也就决定了他消费什么、如何消费。不仅消费的生理和心理受文化的影响,而且消费动机、消费意向、消费偏好、消费模式、消费行为、消费水平都是一种精神文化现象。“某人的嗜好或嫌恶并不由体内固有的嗜好或嫌恶决定。相反,偏爱和厌恶由外界文化作用于机体而产生。”[41]一个社会的消费构成、消费习俗、消费偏好是一定文化价值的积淀与内化,一个人的消费趣味、消费情感、消费性格更反映出主体自身的精神和价值追求。透过一个民族消费模式和习俗的分析,我们会发现该民族的性格特征或国民精神,透过一个人的消费方式和趣味,我们可以发现他的人格特征。消费活动可以测试或衡量出个人或社会的文化修养程度。在许多场合,消费本质上就是一种文化,即消费的文化,消费的具体内容是历史地决定的,并构成一个民族、一个群体或一个区域的独特的文化,如饮食内容不但是由自然环境决定的,而且也是由历史传统决定的,形成独特的饮食文化,消费的具体内容也随不同文化的互动而相互借鉴和渗透。许多消费活动和文化活动是合而为一的、无法分开的。如,结婚典礼、生日宴会、年节家宴等既是一种礼俗、岁时文化,又是一种消费活动。它们构成一种独特的消费文化,即消费习俗。消费观念也是一种文化(或文化要素),它同一定的信仰、价值和人生哲学相联系,支配着人们的消费选择和消费活动。
从消费所具有的属性来看,消费是一种集经济、心理、文化、符号和社会现象为一身的综合性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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