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观是关于消费的本质、目的、内涵和要求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它决定着消费内容、消费行为、消费方式,解决消费什么、如何消费、如何实现可持续消费等重大问题。科学的消费观把以人为本、实现人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作为评价一切消费活动是否合理的最高标准,并把这一标准贯彻到吃、穿、住、用、行等与人的生活有关的各种消费形式中去,使各种消费形式从不同的方面都为人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服务。
注重理性消费。科学消费观要求我们正确处理当前消费和长远消费、消费和积累的关系,使消费既能满足现实需求,保证身心健康,又能兼顾长远需要,促进全面发展。要大力提倡和推进有利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的消费,以科学的消费方式保护自然环境,从而提高人的生活质量,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使消费结构和消费水平不断随着科学技术和经济文化的发展不断升迁。
讲求消费效益。所谓消费效益,是指一定量的资源财富消耗对促进生产发展和提高生活质量所起的积极作用。消费效益的高低,既取决于消耗资源财富的多少,又取决于对生产和生活所起作用的性质及其大小。衡量消费效益,应该进行综合考察、全面衡量,既考虑由此产生的积极效果,又考虑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既考虑对自身需要的满足,又考虑对社会、对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既考虑对满足眼前需要的作用,又考虑可能带来的长远效应,力求在总体上趋利避害。一句话,就是努力以最小的消耗换取最大的效益。
倡导适度消费。适度消费是指量力而行、从长计议、把握分寸的消费。做到适度消费,应综合考虑三个有机联系的因素:一是适合特定需要。制造和选用消费品,无论品种、类型还是质量、数量,都应适合特定的生产或生活需要,不能用主观愿望代替客观需要。二是现实条件允许。除了治病救命、抗灾等特殊情况不得不争取社会和他人援助,一般不应超过自身条件所能允许的限度,包括信贷消费,也要全面考虑偿还能力。否则,不仅会给自己带来诸多后遗症,还可能给社会和他人造成危害。三是着眼长远发展。要通过节约为自己和后人的长远发展留余地、打基础,而不能只顾眼前、不顾长远,只顾自己、不顾后人。
提倡人文消费。我国居民用于文化消费的支出比重迅速增长,图书出版、影视娱乐、游戏动漫、网络新媒体、体育休闲旅游这五大板块,已成为文化消费市场的"五朵金花"。而快乐消费、亲情消费、爱好消费等新的消费形式不断涌现,消费领域的“以人为本”观念空前加强。
树立科学的消费观作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内容,注重理性消费,讲求效益消费,倡导适度消费,提倡对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什么样的消费是好的、合理的,什么样的消费是不好的、不合理的,我们应该树立一种什么样的消费观念。确定合理消费的评价标准很重要。[1]
评价通常是指价值评价,“所谓评价,就是主体对客体于人的意义的一种观念性掌握,是主体关于客体有无价值以及价值大小所作的判断。”[2]评价是一种特殊的认识,它既关系到评价主体,又涉及到评价的客体,评价是事实认识与价值观念的一种综合。评价有一个标准问题。价值评价标准,也称为价值评价尺度,就是主体评价客体的根据,或者说是主体用以判断客体是否有价值的理由,是衡量、辨别事物对人是否具有价值以及价值大小的标志或准则、准绳。[3]总的来说,价值评价标准的内容是价值主体的实际需要和利益。谈到事物的社会价值,毛泽东认为其尺度只能是人民群众的需要和利益,“任何一种东西,必须能使人民群众得到真实的利益,才是好的东西。”,“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价值评价标准的作用是十分明显的。价值评价标准是人们关于一类事物应当如何的根本看法,是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构成一种心理定势,使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总是有意或无意、自觉或不自觉地在它与事物的比较中评价事物,“从现实的评价过程来看,价值的标准就是价值观念。价值观念所理解的价值具有普遍性,价值评价就用这个普遍的价值去衡量具体事物的价值,从而使价值观念发挥价值标准的作用。”[4]由于消费是社会生活之中每个人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所以它的评价标准是以社会大多数人的利益与需要为基础。所以我们在评价消费行为消费观念时也要依据一些基本的、普遍的价值观念作为评价标准。
从最基本的意义上来看,消费是对人们物质和精神需要的满足,需要在消费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人们在进行价值评价时,自始至终都把评价对象的属性同人的需要有机联系起来,按照人的内在尺度去揭示事物对人的价值。价值观念也不能无视人的基本需要,在一定程度上我们可以根据需要和欲望评价消费。可是需要和欲望并不是最后的标准,除了生物性基本需要之外,其他需要均以某种价值观念为基础,在特定的价值观念中产生特定的社会需要。需要所指向的对象恰恰是价值观念所理解的价值,价值观念理解为价值的事物往往成为需要的目标。人的需要与动物的需要的最根本区别在于受过价值观念的引导,并非完全是生物本能的需要,即使吃饭、穿衣等基本的消费需要也包含着价值、文化的成分。而且价值冲突不是需要的冲突,在实质上是价值观念的冲突;价值危机不是需要的危机,在根本上是价值观念的危机,从需要的角度只能说明简单的价值现象不能说明复杂的价值现象,把价值问题归为需要问题,只能局限在物用价值领域,不能进入高层的价值领域。所以,“价值评价和价值选择的标准不是需要和欲望,若以需要和欲望作价值标准,就无法产生高尚的价值行为。需要和欲望受生理和心理的制约,但更重要的是受价值观念的引导,否则人的需要和欲望与动物的需要和欲望相差无几。在高远的价值观念中才能形成高远的需要,以高远的需要战胜卑劣的情欲和愿望之后,才能从更高的角度评价价值”[5]。
消费行为主要表现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我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等方面,所以消费的评价应当以人与社会的关系的价值评价标准——公正原则、人与自然关系的价值评价标准——社会生产力原则、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原则,人与自我关系的价值评价标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原则等价值观念为标准。公正标准为消费的价值评价提供了基本的评判标准,社会生产力标准是消费评价的客观标准和核心,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标准是消费评价中具有长远意义的评价标准,具有终极意义的消费价值评价标准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标准。所以,对消费进行评价的基本原则主要就是公正、社会生产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原则。今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我国提出了“科学消费”的概念,“科学消费”就是符合人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要求、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追求人与自然和谐进步的消费观念、消费方式、消费结构和消费行为。这四种评价标准是和“科学消费”的精神内涵相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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