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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的分析

时间:2023-07-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认识或有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一、或有事项或有事项是指可能导致企业发生损失或收益的不确定状况或情形,其最终结果只有在未来发生或不发生某个事件时,才能得到证实。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非调整事项,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事项的内容,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如无法作出估计,应当说明无法估计的理由。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调整金额。

◆认识或有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一、或有事项

或有事项是指可能导致企业发生损失或收益的不确定状况或情形,其最终结果(即发生损失或收益)只有在未来发生或不发生某个(或某几个)事件时,才能得到证实。

或有事项有三个特点:第一,或有事项的存在,源于过去已经完成的交易或已经发生的事项或情况;第二,或有事项的最终结果是不确定的;第三,或有事项的最终结果,取决于未来发生或不发生某个(或某几个)事件。

常见的或有事项有以下几种:应收账款无法收回;企业对商品实行售后担保;商业汇票贴现;为其他企业提供担保;待决诉讼;公司因损坏另一方的财产而可能发生赔偿;由于污染了环境而可能发生治污费或可能支付的罚金;在发生税收争议时,有可能补交税款或获得税款返还。其中,最常见的是商业汇票贴现。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指自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或说明的有利或不利事项。资产负债表日是指会计年度末和会计中期期末。按照《会计法》规定,我国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因此,年度资产负债表日是指每年的12月31日,中期资产负债表日是指各会计中期期末,包括月末、季末和半年末。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分两大类:调整事项和非调整事项。前者是指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事项:

(1)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以前已经存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得以证实的事项;

(2)对按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编制的会计报表产生影响的事项。

后者是指在资产负债表日并不存在,完全是期后新发生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非调整事项,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事项的内容,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如无法作出估计,应当说明无法估计的理由。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有关的事项,或虽然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无关,但对企业财务状况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不是在这个特定期间内发生的全部事项,而是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有关的事项,或虽然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无关,但对企业财务状况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分析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反映

会计政策变更,是指企业对相同的交易或者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改用另一会计政策的行为。为保证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使财务报表使用者在比较企业一个以上期间的财务报表时,能够正确判断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趋势,一般情况下,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每一会计期间和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新修订的《会计法》第十八条规定:“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

满足下列任一条件的,可以变更会计政策:

(一)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由于经济环境、客观情况的改变,使企业原采用的会计政策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已不能恰当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和原因。具体包括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简要阐述、变更的日期、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变更后所采用的新会计政策及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例如,依据法律或会计准则等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应当披露所依据的文件,如对于由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而发生的变更,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调整金额。包括采用追溯调整法时计算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需要调整的净损益及其影响金额,以及其他需要调整的项目名称和调整金额。

◆分析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反映

会计估计是指企业对其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作的判断。而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未来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的重估和调整。

会计估计的存在是由于经济活动中内在的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在会计核算中,企业总是力求保持会计核算的准确性,但有些经济业务本身具有不确定性(如坏账、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固定资产残余价值、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收入确认等),因而需要根据经验作出估计。可以说,在进行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披露的过程中,会计估计是不可避免的,并不削弱其可靠性。

会计估计,不改变以前期间的会计估计,也不调整以前的报告结果。为了使不同期间的财务报表能够可比,如果以前期间的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计入了日常经营活动损益,则以后期间也应计入日常经营活动损益;如果以前期间的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计入特殊项目,则以后期间也应计入特殊项目。

进行会计估计时,往往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或资料为基础。企业在会计核算中,由于经营活动中内在的不确定性,不得不经常进行估计。一些估计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定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例如坏账准备、担保责任引起的负债;另一些估计的主要目的是确定将在某一期间记录的收益或费用的金额。

会计估计的本质是基于会计分期、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对不确定经济事项在其影响的会计期间内对会计报表影响的跨期分配,并为每一个会计期间确定一个具体的会计报表数据。这类跨期分配不会涉及到对会计确认三要素及会计计量要素的重新选择,只会影响到各期会计报表项目金额的最终确定。会计估计是对报表项目计量中不确定事项在涉及的会计期间之间进行量化的过程,可靠的会计估计是会计要素确认的前提条件之一。

企业为了定期、及时地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将延续不断的经营活动人为划分为一定的期间,并在权责发生制的基础上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定期确认和计量。由于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的前提,在确认和计量过程中不得不对许多尚在延续中、其结果尚未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予以估计入账。

◆认识关联方交易

关联方交易是指在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这一定义的要点有:按照关联方的判断标准,构成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之间、企业与个人之间的交易。即通常是在关联方关系已经存在的情况下,关联各方之间的交易。资源或义务的转移是关联方交易的主要特征。通常情况下,在资源或义务转移的同时,风险和报酬也相应转移。

从制度经济学角度看,关联方之间进行交易的信息成本、监督成本和管理成本要少,交易成本可得到节约,故关联方交易可作为公司集团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基本手段;从法律角度看,关联方交易的双方尽管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但在事实上却不平等,关联人在利己动机的诱导下,往往滥用对公司的控制权,使关联方交易违背了等价有偿的商业条款,导致不公平、不公正的关联方交易的发生,进而损害了公司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关联方交易通常来说能在一般商业条款中使参与双方受益。一般商业条款是指那些不会比与非关联方交易可望合理受益更多或更少的商业条款。母公司与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在使用其他条款没有有利之处时,经常以这种条款进行。但在某些情况下,关联交易是为了使交易的一方受益而进行的。

◆企业如何对或有事项进行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的与或有事项有关的主要事项包括:披露的内容主要包括预计负债的种类、形成原因以及经济利益流出的不确定性的说明;预计负债的期初、期末余额和本期的变动情况;与预计负债有关的预期补偿金额和本期已经确认的预期补偿金额。

对于因或有事项而确认的负债,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相应披露;与所确认负债有关的费用或支出应在扣除确认的补偿金额后,在利润表中与其他费用或支出项目合并反映。

企业通常不应当披露或有资产,但或有资产很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应当披露其形成的原因、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等。在涉及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的情况下,如果披露全部或部分信息预期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企业无须披露这些信息,但应当披露该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的性质,以及没有披露这些信息的事实和原因。

对于或有资产,即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的、其存在须通过不完全由企业控制的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的潜在资产,企业一般不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但或有资产很可能导致未来经济利益流入企业时,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披露的内容包括其形成的原因、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如无法对此做出估计,应说明理由)等。

鉴于上述或有事项直接影响企业的持续经营和发展、直接影响企业的财务质量和财务状况以及企业经营成果的确认,财务报告使用者在阅读、使用财务报告时,考虑经营租赁、采购和供应承诺和或取或付合约等承诺,以及未决诉讼、借款担保和环境产生的补救等或有事项对潜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的影响是非常重要的。

实战演练1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反映演练

案例:

乙公司原对发出存货采用后进先出法,由于采用新准则,按其规定,公司从2012年1月1日起改用先进先出法。2012年1月1日存货的价值为2500000元,公司当年购入存货的实际成本为18000000元,2012年12月31日按先进先出法计算确定的存货价值为4500000元,当年销售额为25000000元,假设该年度其他费用为1200000元,所得税税率为25%。2012年12月31日按后进先出法计算的存货价值为2200000元。

乙公司由于法律环境变化而改变会计政策,假定对其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即对存货采用先进先出法从2012年及以后才适用,不需要计算2012年1月1日以前按先进先出法计算存货应有的余额,以及对留存收益的影响金额。

案例分析:

计算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数如下表所示。

续表

公司由于会计政策变更使当期净利润增加了1725000元。其中,采用先进先出法的销售成本为:期初存货+购入存货实际成本-期末存货=2500000+18000000-4500000=16000000(元);采用后进先出法的销售成本为:期初存货+购入存货实际成本-期末存货=2500000+18000000-2200000=18300000(元)。

实战演练2企业对或有事项进行披露演练

案例:

2012年9月20日,B公司委托某银行向C公司贷款500万元,期限两年。C公司由于经营困难等原因,无力偿还B公司贷款。为此,B公司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C公司向B公司偿付贷款本金和利息572万元,并支付罚息及其他费用18万元,两项合计590万元。本例中,一审判决结果C公司败诉,表明C公司承担了一项现时义务,且这项现时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590万元)。此时C公司应确认一项负债。

C公司应作如下分录(假定应承担的诉讼费为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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