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忠诚是公司的核心
一个公司只有在它的职工参与管理后,才能发挥效能,否则,只能是死水一潭。
——保罗·高尔文
同美国重要企业的其他创始人相比,保罗·高尔文在更大程度上以公司为生命。公司的员工被视为他的家庭成员。这样说,并无任何家长专制管理的含意,而是为了表明保罗·高尔文对他们的尊严最诚挚的承认。
对公司的活动,他不可能漠不关心,因为许多事情都同他有关。这体现在他年轻时在哈佛镇摆摊卖爆米花,体现在迁移到威斯康星州马什菲尔德满怀希望地经营电池厂,也体现在失败后忧郁地退离那里,然后同妻儿一起去亚特兰大的充满激情的旅行,接着是在不断试验、不断出错的岁月中,没完没了地清除汽车收音机装置上的瑕疵,更体现在他无数次的外出日程里,同客户和服务站的工作人员的谈话中。
这是他生活的中心——以各种各样的方式来反映他所感觉到的欢乐、满意以及痛苦。他懂得,不能强求他的员工用同样的态度来对待公司。不过,毫无疑问,他看到自己的方法已经奏效了——用分配红利的办法充分地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并且提高了他们对公司的忠诚度。
但保罗对用金钱所换来的忠诚并不满意,他认为这些红利是他们通过自身劳动得来的。他强烈地意识到:让所有人都对公司忠诚是件非常困难的事。保罗觉得,必须用真正的利益以及真诚的感情来说服他的员工们,使他们认识到,一个公司只有在它的员工参与管理后,才能发挥效能,否则,只能是死水一潭。
保罗排除种种障碍取得的成功,表现为员工们对他所表示出的尊敬与爱戴。没有在艰难困苦的创业年代里建立起来的忠诚,公司就不可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迎来巨大机遇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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