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现代企业诞生始,伦理道德就是它内在的文明因子。企业管理之所以需要伦理道德,不只是因为现代企业的经济运行面临诸多伦理困境与道德风险,更不是因为伦理道德作为有效的文化工具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达到经济目的,最根本的是,伦理道德是现代企业的核心价值构件,具有特殊的管理意义和文明意义。
在习惯用语中,人们并不对伦理与道德加以区分,但在严格的学术话语中,二者并不完全相同,因而对企业管理也具有不同的意义。
在中西方文化传统中,伦理与道德是历时甚至共时地存在着的两个概念。在古希腊,伦理的最初意义指灵长类生物的持久居留地。人作为万物之灵,在本性中存在一种悖论:既是群居的动物,又有个人自由意志。如何协调群体性与自由意志之间的关系,使人的行为既合理而又可以预期,从而持久地居留,便产生了伦理。于是,伦理的原初形态或自然形态就是风俗习惯。而所谓道德,就是在一定的风俗习惯下所形成的个人的品质气质。伦理与道德的关系是什么?用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的话说,“德是一种伦理上的造诣”。
在中国文化中,“伦”指人所处于其中的那个共同体,以及个人在这个共同体中的地位。人类的最基本的共同体,被表述为“天伦”与“人伦”。天伦即家庭血缘关系的共体,人伦即社会关系的共体。“伦,辈也”。“伦”既是相互关系所构成的共同体,也是个人在关系共同体中所处的地位,所谓“辈份”,顾名思义,“伦理”就是关于“伦”的理性和原理。如果用最简洁的话语诠释,伦理就是“人理”;道德就是“得道”。有位哲学家说过,人间最神圣的事业就是成为一个人;“成为一个人,并尊敬他人为人”,就是“法的命令”。伦理,是人之所以为人,即单个的人成为一个具有共同体本质的人,用管理学的话语说,就是单个的人成为“组织人”的理性与原理。这些理性与原理,当走出思维与意识,而具有意志与行为的意义时,便是所谓“道”。“德者,得也”。“得”什么?就是“得道”。于是,得到了“道”,便具有了“伦理上的造诣”,也就有了“德”。由此,伦理与道德便相接相通。
伦理的真义是“本性上普遍的东西”,这种“本性上普遍东西”被称为伦理性的实体即伦理性的共同体。在社会体系中,家庭、民族、市民社会,是伦理实体的三大基本形态,企业则是市民社会中伦理实体的一种具体存在方式。所以,企业不仅是一个经济实体,而且首先并且更重要的是一个伦理实体。伦理关系是个人与共同体的关系,伦理行为的本质,是个人作为共同体的成员而行动,并以共同体为行为的目的和内容,即所谓家庭成员与民族公民。最能诠释和表现伦理本性的就是人的“姓名”,“姓名”之中,“姓”是家族血缘关系的实体,“名”是个体性及其在家族共同体中的地位;“姓”是既定的(fist name),“名”是给定的(giving name);“姓名”就是人的个体性与家族血缘关系的实体性的统一,所谓“天伦”,在企业管理中,伦理的要义就是个人作为“组织人”或作为企业的成员而行动。伦理的真谛是个人的单一性与共同体的普遍性的统一,但它不是借助外在强制如法律规范的形式统一性,而是透过精神所达到的统一,因而精神是伦理的文化内核,即所谓“伦理精神”、“企业精神”、“企业伦理精神”。而所谓“德”就是个体将共同体的普遍性、普遍品质或普遍要求加以内化,“内得于己”并“外施于人”,形成个体内在的伦理普遍性,获得“伦理上的造诣”,造就精神同一性,从而使共同体成员或企业员工达到“同心同德”。
要之,如果从中国文化的传统诠释,伦理道德便表现为“伦—理—道—德—得”的五个要素、四个过程的精神运动。“伦”是个体处于其中并与之相同一的共同体或伦理性的实体,其基本形态如家庭、民族、市民社会;“理”是关于伦理的理性或原理,是意识形态的“伦”或在思维中存在的“伦”,其典型形态是伦理范型,如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五伦”;“道”是冲动形态或在意志存在的“伦”,其表现形态就是各种道德规范及其体系,如中国传统伦理中仁、义、礼、智、信的“五常”;“德”便是个体透过“理”与“道”对“伦”的内植和内化,是个体内在的实体性或伦理普遍性,有了“德”,人便由个体上升为主体;而“得”则是个体以“德”处理世俗生活中的诸利益关系所达到的义利合一、德—得相通的状态和境界,所谓“得之有道,取之有理”。(1)
伦理道德以“善”调节共同体以及共同体中个人的行为,善,就是个体与共体统一的价值形态与精神形态。在企业管理中,个体与共体统一的善的价值追求,表现为两大基本结构,即企业内部的个体与组织的关系;以及企业与它所处的更大的共同体,即企业与社会、国家的关系。两大结构分别形成企业的内部伦理与外部伦理,由此形成管理道德的两个基本课题,即个体与企业、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内部伦理关系,以及企业与社会之间的外部伦理关系。
一般认为,之所以需要企业伦理与管理道德,是因为如果企业没有良好的伦理形象与管理道德,会引起社会负面的评价,使企业因深陷伦理困境与道德风险而降低经济运行的效率和效益。实际上,这是一种似是而非的狭隘的企业伦理观和管理道德观,因为它不能经受这样的追问:如果与经济运行的效率和效益无关,那么,是否还需要企业伦理与管理道德?这种狭隘的企业伦理观与管理道德观的直接后果,是造就了现代企业管理中的诸多伪伦理与伪道德,形成企业伦理与管理道德中的伪善。
伦理道德到底具有怎样的经济意义与管理意义?20世纪西方学术的发展提供了几个不断递进的解释和实践模式。
1920年代,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在研究中发现,在欧美资本主义国家中,在工商活动中有杰出表现的企业家大都是新教徒,由此演绎出一个在世界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的结论:现代资本主义成功的最大秘密在于其独特的伦理——新教伦理。“新教伦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就是现代资本主义乃至现代文明的“理想类型”,由此演绎出“新教资本主义”的命题。新教伦理对欧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根本意义是什么?在于它形成了一种独特“经济气质”或“经济精神”,所谓“资本主义精神”。这种“经济精神”或“经济气质”从三个方面影响了现代企业尤其是企业家。一是“天职”的观念与独特劳动价值观;二是“蒙恩”的观念与独特的财富观;三是“节俭”的观念与独特的消费观。按照新教伦理的观念,企业家经营和工人劳动的根本目的,不是利润和工资,而是向上帝尽天职,以便得到上帝的终极关怀,由此世俗的“职业”便成为追求终极目的和终极关怀的“天职”,从而造就了一批兴奋异常而永无止境的经营者和劳动者,培育出企业家的经营精神与生产者的劳动精神。在经营和劳动中,财富不是经营和劳动的结果,而是上帝恩宠的标志,因而只有符合道德的财富才具有“蒙恩”的意义,才可以得到上帝的拯救,由此赋予人的行为以道德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新教伦理以“天职”和“蒙恩”的观念最大限度地释放了人们的谋利冲动,另一方面又以“节俭”的观念束缚着消费尤其是奢侈品的消费,它要求人们过一种节俭乃至禁欲的生活。而当创造财富的冲动与对消费尤其是奢侈品的消费结合为一体时,不可遏止的后果,便是财富的增加和经济的增长。新教伦理,就是欧美资本主义企业独特的“经济气质”,也是它成功的秘密。(2)
1970年代,美国哈佛大学教授丹尼尔·贝尔发现,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西方资本主义已经陷入困境,这个困境本质是一种“文化矛盾”。文化矛盾的核心是经济冲动力与宗教冲动力或道德冲动力的分离与背离。在资本主义初期,企业和企业家的经济冲动与道德冲动锁合在一起,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二者发生了分享,资本主义的冲动只剩下一个,这就是经济冲动,分期付款等制度的建立,将人们的经济冲动释放到极致,而新教伦理所造就的道德冲动力则耗尽了能量。由此,资本主义的复兴,西方资本主义企业发展的前途,在于重新建构经济冲动力与道德冲动力之间预定的和谐。(3)
沿着这样的思路,20世纪末期,德国著名经济伦理学家彼得·科斯洛夫斯基提出一种观点。他认为,无论在社会、企业,还是个人的身上,都存在两种动力,一种是谋利或经济活动的“最强的动力”,一种是道德的“最好的动力”。这两种动力往往处于矛盾之中:最强的动力往往不是最好,最好的动力往往不是最强。企业管理与社会管理的目的和境界,在于将这两种动力有机匹合,形成“最强的动力—最好的动力”的合理冲动体系。他提出一种见解,道德是对“市场失灵”的补偿措施,宗教是对“道德失灵”的补偿措施。(4)
除上述三种理论外,1990年代,查尔斯·汉普登特纳等几位学者通过对当今世界七个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即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日本等一百多个企业的调查,努力探寻企业竞争力的根源,他们的结论是:“国家竞争力:创造财富的价值体系。”而另一些学者,如美国蓝德公司的重要代表人物法兰西斯·福山则反证,在世界范围内,华人企业所以容易走入困境,根本原因在其伦理的局限,尤其是它的家族伦理传统。狭隘的家族伦理传统不仅使它难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而且导致了“马鞍形企业”即国营与家族企业两头大,民营企业中间小的经济模式,更重要的是,它使华人企业难以摆脱“富不过三代”的宿命。(5)
综上,无论企业伦理还是管理道德,都不是企业经济运行和企业家管理活动中的“价值附加”,而是企业品质与管理素质的内在构成,具有十分重要的管理学意义。
理解伦理道德的管理学意义,必须首先澄清经济的价值属性。企业是经济的细胞,经济是创造财富的活动。但是,在现代性文明中,经济和经济学常常被误解为“价值中立”。其实,无论是经济活动还是经济学,其最后的决定因素便是人们的价值观念。“经济学者在繁忙的计算与统计过程中,尤其遗漏了一项非常重要的经济要素,一项关系所有经济活动成败的因素——人际关系。其实所有交易活动的优先顺序都决定于经济行动者或决策者的价值观,这些价值观决定经济活动的优先顺序,主导着经济活动。”(6)
人们很容易在非常狭隘的意义上理解伦理道德的管理学意义。一种对经济学家和企业家很有诱惑力的劝告是:如果管理者能够“道德”一点的话,经济活动中的交易成本可能会降低。(7)诚然,企业伦理与管理道德当然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方面的利益和效益,尤其在它的长远发展中,但是,正如前面所指出的,如果只局限于实用主义的这种狭隘理解,势必将企业引向伪善。一种可以被社会接受并能经受经济学家和伦理学共同考察的观点是:“财富创造是一种道德行为”。(8)
简单地说,在经营活动中,企业伦理与管理道德的管理学意义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正如汉普登在对国际最著名企业的大规模调查中所发现的那样,寻求意义,并在任何具体形式中赋予价值意义,是人类内心最深沉的呼唤。新教伦理为欧美企业家和资本主义经济提供的最重要的动力,就是对关于上帝终极关怀的意义和信念的追求,只有基于这一点,才能理解美国石油大王洛克菲勒“人死而富有是一种耻辱”的名言,也才能理解当今世界首富比尔·盖茨在退休时将所有财产的580亿美元全部捐献用于慈善事业。当然,这些行为的背后,还有另一个道德哲学上的根据,这就是财富及其创造活动的社会性:“即使从外表上看,也就一望而知,一个人自己享受时,他也在促使一切人都得到享受,一个人劳动时,他既是为他自己劳动也是为一切人劳动,而且一切人也都为他而劳动。因此……自私自利只不过是一种想象的东西。”(9)中国企业家由于缺乏对终极意义的追求,以及对财富的普遍本质的觉悟,或把财富追求与积累当作目的,或把财富当作个人的附属或能力的证明,被批评为“离企业家还很远”。
汉普登在调查中还发现:“任何企业产品的品质,早先决定于创办人的价值观,后来则决定于整个企业的工作价值观。”(10)一个可以通过经验确证的事实是,企业活动与人们带进工作现场的价值有关,伦理道德的着力点,就在于生产者的劳动价值观与管理者的经营价值观,韦伯所说的“天职”的劳动价值的意义就在于此。
在古典意义上,管理被诠释为透过人群的努力达到组织目标的活动。伦理道德对于企业组织的意义,不仅在于上文所说的“人际关系”,更重要的在于真正合理有效的企业组织的造就,因为“伦”本身就是个体性与实体性的统一。根据巴纳德的组织理论,组织的形成有三要素:共同目的;协作的愿望;信息的沟通。很显然,三要素中处于最重要地位的前两个要素都与伦理道德有关。虽然制度主义或体制主义者可能强调透过制度安排与体制改革,尤其是借助利益驱动机制可以强化共同目的与协作的愿望。然而,有效组织不仅要在客观上存在共同目的,更重要的是要在主观上认同共同目的,并由此产生协作的愿望,从而使个人行为非个人化,而对后一方面的努力利益驱动机制往往束手无策,因为它正是企业伦理与管理道德的文化本务所在。
科斯洛夫斯基已经指出,在人身上存在经济的“最强的动力”与伦理的“最好的动力”的矛盾,企业管理的深层难题之一,就是将“最强的动力”与“最好的动力”相协调,在互动中建立合理的“冲动体系”或“人文力体系”(11)。企业管理一方面透过伦理道德建立个体与组织相统一的内部伦理关系,另一方面藉此建立企业与社会相统一的外部伦理关系,同时还透过伦理道德的有效合理运作,建立企业的人文力体系,从而形成企业的伦理精神或企业运行的“经济气质”,从而构筑作为企业灵魂的“企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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