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在机制制度安排上,需要在建立多层次宽领域的务实合作机制、签署一系列法律协定、四国政府公共政策完善及相关发展规划衔接等三个方面加以推进。
1.建立高层统筹、内外联动的政府间合作机制
建立国家层面的协调、定期会晤机制,成立四国联合工作组,举行战略经贸对话会和地区安全对话会。四国领导人峰会是建设孟中印缅经济走廊最高决策机制,每年召开一次;部长级会议不定期召开,部长级会议是重要专业领域的合作机制。成立四国联合工作组,形成由四国中央政府出面协商,统筹解决国际区域合作中各种重大问题的全新合作局面,各国工作组负责研究、协调、组织、推进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的建设工作。
在四国联合工作组下设互联互通专家组、产业园区专家组、国际金融专家组、机制制度专家组等若干智库,联合开展相关领域研究和具体规划,为四国政府制定总体发展规划和项目建设提供咨询。
具体执行层面,孟加拉国由外交部牵头,经济关系部、交通部等部门组成工作组。中国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外交部、交通部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印度由外交部牵头,相关部委、商会和智库等参与组成工作组。缅甸由外交部牵头,建设部、计划与经济发展部等参与组成工作组。
将现有的BCIM经济论坛升格为BCIM经济走廊论坛,各成员国按照国名字母顺序轮流主办。在原有的交通、贸易、旅游、人文机制四个主要领域对话的同时,整合扩展为互联互通论坛、产业合作论坛、国际金融论坛、机制制度建设论坛、国际贸易论坛、国际旅游论坛、文化教育论坛、地区安全对话会、水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论坛等若干领域专题论坛,以及各个领域的协会、商会、社会组织的合作交流活动,形成多层次、宽领域的交流对话平台。
进一步发挥BCIM合作论坛和论坛协调办公室的作用,建立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协调机制与沟通组织机构,完善现有合作机制和平台,经济走廊的协调机制职权职责在高官会上细化、审议和通过,并在论坛大会上确定。加强务实合作,开展地区经济合作对话、政策研究和协调,在积极推动经贸合作的同时,逐步把合作与交流的范围拓展到科技、文化、教育、能源、环保、生态、人力资源开发、消除贫困等各个重要领域,组织实施一批实质性合作项目。
积极参与环印度洋地区合作联盟和南盟组织。在印孟斯缅泰五国合作组织的基础上,吸纳中国参加,推动环孟加拉湾自由贸易区建立。
2.进一步完善构建由非政府组织发起、政府支持的二轨合作机制
通过BCIM商务理事会机制,加强四国企业间的对话与合作、促进企业家互访以及其他形式的商务人员交流、共享贸易与投资经验、探讨便利化措施、增进贸易与投资联系。
积极倡导在联合国亚太经社会的参与下,四国政府支持,由四国社会组织联合发起成立BCIM国际运输与物流协会、BCIM国际金融协会、BCIM防灾减灾协会、BCIM环境保护协会、BCIM科技合作协会、BCIM人力资源开发协会、BCIM旅游协会、BCIM能源协会、BCIM矿产开发协会等行业性区域性国际组织,举行专业性论坛,推动各个领域合作进一步深化。
创建由四国公私企业参与的BCIM开发银行和BCIM基础设施基金,设立BCIM国际金融开放合作论坛,促进四国金融开放合作,形成利益共同体,为经济走廊建设探寻提供可持续资金保障机制。
创建由四国新闻媒体参与的BCIM媒体论坛,搭建四国新闻媒体交流合作平台,促进各国新闻媒体开放合作,建立行业规则,形成行业自律与互助合作。
3.进一步建立四方省邦和城市间的合作机制
K2K合作是在BCIM合作框架下由中国云南省发展研究中心和印度MAKA亚洲研究所共同牵头组建的中国云南省与印度西孟加拉邦经济合作国际论坛机制,昆明市与加尔各答市互为友好城市。在K2K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常设联络机构,搭建省邦级务实合作的重要平台。举办四国城市论坛,搭建昆明—曼德勒—达卡—加尔各答4个主要经济中心城市的对话合作机制,发挥产业合作引导性作用。
4.建立边境会晤机制,完善地区安全对话机制
通过建立双边边境会晤机制,沟通交流有关打击毒品、反恐、非法移民、边界防务、种族冲突等安全问题,消除误解,预防误判,化解矛盾,形成互信,推动边境地区的和平稳定。
在举办双边安全对话会的同时,就四国共同关心的地区安全问题,政府间举办BCIM安全对话会,企业间建立BCIM安保合作联盟,开展联合军事演习、救灾行动、联合安保行动等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对重大商务活动、重大建设项目和重点运输通道提供联合安全保护,降低投资风险,促进共同安全。
5.开展区域内贸易制度安排,签订法律协定
举行四国联合工作组会议,签署《建设孟中印缅经济走廊概念性文件》,确定四国政府间合作机制安排。
在2014年孟中印缅地区合作论坛第十二次缅甸会议期间,由四国智库签署有关共识性文件上报政府,由四国政府签订《建设孟中印缅经济走廊谅解备忘录》,并成立“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联合协调委员会”开展工作,负责推进各项合作,推动制定“孟中印缅经济走廊框架文件”,促进四国政府间的合作交流。
在四国联合协调委员会领导下,由四国联合工作组具体组织推进经济走廊建设行动计划的筹划和签署,开展区域内贸易安排谈判,逐步制定和签订《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合作战略与规划》《孟中印缅跨境客货运输便利化协定》《孟中印缅国际公路运输协定》《中缅伊洛瓦底江陆水联合运输协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文件。
6.四国公共政策对接与完善
在建设孟中印缅经济走廊概念性文件、框架文件确定后,四国政府应对建设规划、投资政策、关税、技术使用、商品检验检疫等方面的公共政策进行研究修订完善,使之相互衔接。
四国联合研究制定次区域经济体内互联互通规划方案并提交四国政府,推动签署《孟中印缅互联互通总体规划》,促进贸易投资与跨境客货运输,通过跨部门行动加强BCIM区域间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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