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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

时间:2023-07-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对于中国的渐进式经济改革,无论是中国的经济学家,还是海外的经济学家几乎都同意用成功的“体制外改革”来概括。尤其对于中国的经济改革,把国有部门内部的价格双轨制仅仅理解为价格改革本身的内容,全然忽视了价格双轨制对保持国有部门的平稳过渡的意义。图5.9 中国价格市场化的时间轨迹:1978—1991注:根据中国253家国有企业的样本资料绘制。

对于中国的渐进式经济改革,无论是中国的经济学家,还是海外的经济学家几乎都同意用成功的“体制外改革”来概括。因为他们发现,中国经济在改革后的增长过程中一直伴随着非国有部门,特别是农村地区的乡镇企业的增长。于是一种逐步占据主流地位的理论解释便形成了:中国的经济改革之所以能够成功,国民经济之所以能以较快的速度增长,人民的实际收入水平之所以能较快地提高,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中国的改革非常注重非国有部门的发展,中国的渐进改革之路是一条主要依靠大力发展非国有经济,在传统国有体制旁边培育新的非国有体制,以实现经济增长之目的的所谓“体制外改革”之路。[17]

然而,根据本书的研究结论,“体制外改革”的理论存在着不少值得深入探讨的地方。首先,正如我们在第3章提到的那样,体制上的“两部门”结构或“体制双轨”是所有采取渐进式或局部改革策略的国家都会出现的二元结构。“体制外改革”的理论没有能够说明体制外的改革(即非国有部门的成长)与体制内的关系,比如摩菲等人所考虑的“投入品流失”问题在“体制外改革”理论中并没有得到重视。事实上,摩菲他们的“投入品流失”理论恰恰表明,在某些情况下,“体制外改革”反而可能会葬送渐进改革的前途。第二,“体制外改革”理论以体制上的双轨制为理论前提,认为非国有体制下的企业(如乡镇企业、私人企业)将以优越的效率逐步取代国有企业,体制上的双轨会逐步过渡到单一的更有效率的市场体制。但是,这种理论忽视了许多重要的细节。体制上的双轨制如何、并且是否一定带来过渡经济的增长,并没有被认真研究。[18]例如,“体制外改革”理论并没有对于转轨中是否会不可避免地出现L形或J形增长曲线作出任何说明。第三,“体制外”改革理论没能够对“体制内”改革给予足够的重视和研究,传统国有部门在改革初期面临什么样的改革环境对于理解过渡经济的运作绩效的意义也没有得到应有的肯定。尤其对于中国的经济改革,把国有部门内部的价格双轨制仅仅理解为价格改革本身的内容,全然忽视了价格双轨制对保持国有部门的平稳过渡的意义。而且,没有完全理解价格双轨制的意义,也不可能解释体制外改革在中国改革中的具体含义。这些含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国有部门实行的价格双轨制对国有部门本身的过渡有什么意义?这个问题所以重要,是因为我们很难想象一个过渡经济能够在传统国有部门衰落的情况下仅靠“体制外”的增长来实现平稳过渡。(2)当国有部门实行有配额的价格双轨制时,一些重要的投入品的供给自然成为国有部门的“特权”,非国有部门(或体制外)的进入和发展路径会受到什么影响?(3)在非国有部门当中,从中国的情况看来,为什么私人部门的发展远远落后于乡镇集体部门的发展?

以上这些为我们下一章提供了需要研究和解答的问题。在这里,我们只能粗略地描述一下与前苏联有着不同路径和绩效的中国的“体制外改革”。

本章与前两章的分析足以表明,中国自1978年开始的经济改革在80年代中期以后经历了一条与苏联在渐进改革阶段(1985—1991)以及后来在激进改革阶段(1992之后)不完全相同的路径。以工业部门为例,在改革方式或改革的策略上,中国无疑是正确的,即没有在国有部门内部放弃计划控制(包括配额和价格控制),而是逐步减小控制的范围,渐进地扩大市场(计划外)调节的领域。特别是,中国的领导人认识到,在改革初期的80年代,当市场制度尚未具备,非国有部门尚未壮大到相当份额及其一些重要投入品还十分紧缺的时候,继续实行对国有部门的价格控制,继续在国有部门内部执行生产资料或其他重要资源(如外汇)的计划分配,禁止软预算约束的国有企业彼此竞相争夺稀缺的资源,对于保障传统国有部门的平稳过渡,从而保障经济的平稳增长,避免突发性的通货膨胀,都证明是十分重要的。在中国,这样一些思想体现在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安排——配额约束的价格双轨制,特别是生产资料的价格双轨制上。[19]与苏联的渐进式改革方式和改革路径不同,中国的价格双轨制并没有破坏传统的计划分配体系,相反,它恰恰是基于这个传统的计划体系而运作的;而苏联的价格双轨制,作为局部改革的方案,则是在基本上解除了计划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推行的。两国对传统计划体制的不同做法的背后实际上反映了两国在经济改革的“指导思想”上的差异。苏联的局部改革尽管仍较温和,但抛弃传统的计划分配在很大程度上已成了经济改革的直接目标之一;而中国的局部改革在一开始便视发展和增长为目标,并未把抛弃传统计划体系作为改革的直接目标之一,在这个问题上,可以说,双轨制典型地体现了中国改革道路的战略特点。

双轨制没有放弃传统的计划体系,相反,双轨制恰恰要求国有工业部门内部继续履行计划控制的生产和分配,价格的自由化和生产的自主权仅仅发生在“计划外”的产出水平上(即超过计划控制的产出部分),使得双轨制成了国有企业与政府之间的一种所谓“固定租金的合同”:

企业必须根据与其主管部门签订的合同按国家的定价上缴产出,这些合同在实践中是义务的,而且通常与也按国家定价供应的投入品直接挂钩。不过,这些合同规定上缴的产出几乎全都低于企业的全部生产能力的水平。这样,企业就可以为额外的生产制定生产方案,这些额外产出通常以市场或接近市场的价格来交易,所需投入品也从市场上购进。具有生产自主权的企业有权为其所有产出制定生产方案,唯一的约束是他们要履行其合同(Groves,et al.,1994:191—192)。

根据配额约束的价格双轨制安排,国有部门之间的交易仍然按照配额以计划价格进行,但在计划的边际上国有生产者即可以将“计划外”产出按市场价格出售给任何购买者,特别是非国有的购买者,并且随着时间推移,计划外部分将获得不断增长的份额(见图5.9)。

图5.9 中国价格市场化的时间轨迹:1978—1991

注:根据中国253家国有企业的样本资料绘制。
资料来源:Gelb,Jefferson和Singh(1993)。

我们仍以外汇这么一种最紧缺的资源来说明中国经济市场化的方式。[20]在中国的改革过程中,没有出现麦金农提到的俄罗斯的那种情况,也就是说,没有出现大量国有企业竞相争夺外汇而哄抬汇价的恶性结果,究其原因,是因为中国在改革过程中采用了汇价双轨制(1978—1994)。在改革初期,国有部门所需要的外汇仍然是由政府以配额的形式直接分配的,并不允许国有企业之间任意买卖外汇。然而随着改革的推进,政府在1980年允许外汇调剂市场的发展,尽管当时外汇额度的交易只被允许按官方规定的汇率(其上限是当时内部结算价1美元=2.8元人民币,上浮10%)交易。1985年以后,这一规定已被突破,外汇额度逐步按交易者自由叫价机制来进行交易。由于额度的自由市场交易,由市场调节的外汇份额迅速上升,1987年仅为42亿美元,而到1992年,几乎进口所需外汇量的一半,即220亿美元,都是从外汇交易中心购买的(盛洪,1995)。[21]到1994年1月1日政府宣布外汇的官方汇率(约1美元=5.8元人民币)与交易中心的市场汇率(1美元=8.8元人民币)“并轨”为止,中国的这种双轨过渡模式完全避免了俄罗斯在价格完全自由化之后因企业过度争夺外汇而出现的汇价飞扬的结果。

其实,不仅外汇如此,我们已经多次提到,在中国的经济改革过程中,其他重要投入品的价格也因价格双轨制而被控制在了一个适中的水平上。尽管在改革过程中,政府不断调整生产资料的相对价格水平,但是价格双轨制的存在使国有部门之间所交易的绝大多数生产资料的名义价格水平得到了控制。这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投入品从体制内向体制外的大量流失,有助于保障国有部门在生产中的平稳过渡;另一方面从宏观经济学的角度来说,它也帮助我们部分地解释了即使中国的财政收支状况(赤字)在改革以后有逐步恶化的趋势,并不比东欧和俄罗斯更好,但中国比东欧和俄罗斯更好地控制住了通货膨胀的压力,使经济改革在其初期阶段经历了一个低通货膨胀率的有利的宏观环境(见图5.10)。[22]

图5.10 中国的通货膨胀(1978—1992)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93)。

【注释】

[1]这篇论文发表在《经济学季刊》(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上。我清楚地记得,一些美国朋友对于发表在这个杂志上的该文所探讨的问题和使用的分析方法的简单性表示了惊讶。然而,这篇论文的确受到了人们的关注。

[2]这里是用价格控制而不是用“所有制”来定义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传统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所有制理论与现代经济学的产权理论完全是两回事。后者对所有权的定义是从企业绩效入手的,所有权的变化或企业的所有制问题都是从绩效的意义上来考察的。当我们用产权经济学的理论来研究国有企业时,首先就会遇到产权概念、所有权概念与传统的所有制概念的冲突。当然,对于本书而言,由于我们将制度结构视为给定的,因此本书的国有部门与非国有部门的概念基本上可理解为传统部门与新兴部门,它们在技术装备、成本结构及政府干预程度方面存在着差异。

[3]参见5.2节第2部分的讨论。

[4]这个假定下的计划配置状况已由图5.1表示了出来。

[5]我们在后面讨论了计划的初始配置无效率的情况,参见图5.3。

[6]在这个假定里,我们没有考虑计划配额的存在对国有企业销售权的局部制约。我们在后面修改这个假定以考虑配额约束的效应。

[7]摩菲等人在《向市场经济的过渡:局部改革的困境》一文中指出:“国有企业作为购买者在其支付能力方面面临比私人购买者更大的约束这个假定是模型的实质所在”(Murphy,et al.,1992:893)。

[8]这些情况是由摩菲等人在其论文中提到的。

[9]在中国也是这样,许多国有生产企业在计划经济时期的生产完全是依赖计划者指定的投入品供应商来保障和维持的。

[10]布兰查德的讨论见之于他即将出版的新著《过渡经济学》一书,不过,他的主要论点也在他提交美国经济协会1996年年会的论文中有所反映。我感谢美国华盛顿州立大学的哈勒根博士为我提供的这个文献资料。

[11]这是因为我们前面在假定条件里将企业的产出设定为1,而两个投入品的支出为2p。

[12]对于布兰查德而言,总产出的下降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初期似乎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原有的计划协调机制一旦停止工作,市场机制不会立即形成并发挥替代作用。

[13]这里引出了关于价格双轨制的不同含义。配额的存在使价格双轨制形成了真正的市场轨和计划轨。而在摩菲等人的模型里我们看到,正是由于没有计划配额的继续分配,没有配额给生产资料的供应商的约束,使得双轨制实质上变成了一个真正的价格控制问题。读者可回过头去参见我们第3章第2节的讨论。

[14]在本书中,“贿赂”一词不完全是从法律意义上来看待的,在一些地方,我们使用“非价格支付”来替代贿赂一词。

[15]从我们这里的逻辑上说,中国非国有部门的进入方式与发展路径,尤其是乡镇企业的崛起与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国有部门的改革方式,在这方面,国有部门的价格双轨制就是一个重要的策略因素。我们将第6章的第2节专门讨论乡镇企业的“进入”。

[16]这个解释也得到摩菲等人的强调。

[17]我们在第3章介绍过这些理论观点。

[18]显然,摩菲等人的理论从“否定”的意义上作了回答。

[19]关于双轨制在中国工业部门的发展,读者可参见本书的第3章。

[20]感谢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吴富林博士为我提供了关于外汇局部市场化过程的一些情况说明。

[21]盛洪为中国外汇额度的市场化过程提供了一个理论分析。参见他的《外汇额度的交易:一个计划权利交易的案例》(盛洪,1995)。此文收入《中国制度变迁的案例研究(第一集)》(张曙光(执行主编),1996)。

[22]麦金农(Mc Kinnon,1994)曾对中国改革后的财政状况作过分析,他发现,中国的财政状况不比东欧和俄罗斯好,但中国却没有求助于通货膨胀税来解决财政问题。其原因,在他看来主要是中国在改革过程中谨慎地在国有部门保持了价格的控制。同时,麦金农也几乎认识到,与前苏联不同,中国的价格控制和配额控制是同时并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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