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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归哪个部门管

时间:2023-07-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说明传统国有部门在价格双轨制下的生产反应模式,我们需要建立或构造一个理论分析的方法。价格双轨制意味着,国有部门在计划内受到计划指标和计划价格的制约,而在计划外则完全受市场需求的制约。因此对于这个国有部门而言,它面临两个分离的“市场”,一个计划内“市场”,它由计划产出配额Qp和计划价格Pp来界定。

为了说明传统国有部门在价格双轨制下的生产反应模式(生产行为),我们需要建立或构造一个理论分析的方法。一个最为方便的分析起点显然是考虑使用微观经济学或产业组织理论中关于厂商生产的基本原理及其分析模型,但是我们要通过引入价格双轨制的条件来改造或修改这个经典的模型。具体地说,我们这里将运用主导厂商理论来研究国有部门(state sector)而不是单个的国有企业,并且我们在主导厂商生产理论的“标准模式”里考虑一个额外的“计划约束”条件,在此基础上分析国有部门的生产均衡。

在产业组织理论的标准模式里,一个主导厂商的生产均衡被刻画为满足边际收益和边际成本相等的产出—价格组合(或利润最大化)。[9]我们用MR表示厂商的边际收益,用MC表示厂商的边际成本,那么利润最大化的边际等值条件(一阶条件)就为:对应的价格Pe

我们知道,(6.1)式左端的边际收益(MR)与该厂商的需求曲线一般具有下列关系:

这里,AR即为该厂商的需求曲线,ed为需求的价格弹性。(6.2)式表明,除非ed→∞(这意味着“原子式厂商”),一般来说,(1-1/ed)<1,因此,在一般情况下,MR<AR。[10]这样,我们就可以把这个厂商的均衡及其条件(等式(6.1))表示在图6.2里,其中MR=MC决定了厂商的产出数量,而价格则由需求曲线AR决定,这样决定的价格水平为图中需求曲线上的E点所

图6.2 主导厂商均衡的标准模式

在这样一个标准分析里,如果我们要考虑传统国有企业在价格双轨制条件下的生产及其局部均衡的问题,就需要作出以下几点假设条件:

1.改革中的国有企业获得了局部的自由化。一方面,企业受到计划的一部分制约,另一方面,企业又面向了市场。为了分析的方便,我们把国有部门的计划制约称为“计划内”生产,而把国有部门为市场的生产称为“计划外”生产。价格双轨制意味着,国有部门在计划内受到计划指标和计划价格的制约,而在计划外则完全受市场需求的制约。

2.我们假定改革中的传统国有部门是利润最大化者。在本书的以前部分,我们多处讨论过这个问题。一般来说,在经济改革以后,传统的国有企业由于制度结构的调整和改革,由于政府与企业之间在收入和财富分配上的显著变化,国有企业对利润目标的关心远远胜过其他目标(参见本书第1章第1节的有关讨论以及第4章和第6章的第1节的有关分析)。因此,在这里我们继续延用利润最大化的假定来定义改革后国有部门的目标函数。

3.为了分析和处理问题的方便,我们假定国有部门在计划内面临的计划控制价格比较低并且等于其生产的边际成本。一方面,假定计划价格比较低刻画了计划经济对价格的严重扭曲的特征。另一方面,假定计划价格等于其边际成本则纯粹是为了分析上的简便,虽然我们没有理由认为计划价格是根据企业的边际成本确定的,但是,假定二者相等并不影响我们对问题的分析结论。

4.在“计划内”,国有部门接受的计划指标小于其生产能力。作出这个“计划松弛”的假定是为了反映在经济改革过程中政府对逐步削减计划指标留出让市场调节的余地以引进市场机制的自主努力。我们在第4章曾作过类似的假定。

5.如同标准模式一样,我们假定在计划外的市场上,国有部门面临一条向下倾斜的需求曲线。

6.市场需求保持不变。

在以上这些假定下,我们可以修改上面关于主导厂商均衡的标准模式,以考虑价格双轨制下的国有部门的生产行为及其均衡问题。具体地说,我们可以采取下列步骤利用图6.2的标准模式来建立一个关于价格双轨制下的主导国有部门生产理论的简单模型(见图6.3):

图6.3 价格双轨制下的主导部门均衡

第一步,根据假定1,我们可以在图6.2的横轴(即Q轴)上设定一个产量水平Qp,用Qp代表企业的计划内产出指标,而把Qp右侧的Q轴视为国有部门面临的可能的计划外产出部分。

第二步,根据假定4,我们把Qp的位置设定在靠近原点或靠左的某个位置上。

第三步,根据假定3,我们在纵轴(即P轴)上确定一个较低的计划价格水平Pp,并令Pp=MC。

第四步,由以上几步可知,现在国有部门面临两个“市场”,一个是计划内“市场”,在这个计划内“市场”上,国有部门要按计划指标生产Qp,其计划价格为Pp。而在计划外即Qp的右侧则是国有部门面临的真正的市场,根据假定5,计划外的市场需求曲线向下倾斜,因此我们得到一条向下倾斜的ARm曲线。

第五步,根据标准模式的等式(6.2),我们可知,需求线ARm的下方有一条边际收益线MRm与之相对应。

第六步,根据假定2,因为国有部门为利润最大化者,所以其利润最大化的边际等值条件也满足标准模式的等式(6.1),即

MRm=MC

这样,一个在价格双轨制下的主导国有部门的均衡就建立起来了。根据双轨制的安排,这里的国有部门将面临一个计划配额的产出部分Qp,而且这个产出仍然按计划控制价格Pp在国有部门内部进行交易。但是,在这个计划产出份额之外,该部门可以将剩余的产出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对于这个国有部门而言,它面临两个分离的“市场”,一个计划内“市场”,它由计划产出配额Qp和计划价格Pp来界定。另一个是计划外市场,即由Qp右侧的需求线ARm所代表的市场需求部分。但是,对国有部门来说,只有计划外市场才有意义,事实上,它的生产行为完全由这个剩余的市场来调节。

如图6.3所示,由于计划控制部分的存在,这个国有部门只有在计划外市场部分才面临一条向下倾斜的边际收入线MRm,并只有在这个计划外市场上才按照边际原则MRm=MC来自主决定生产多少以达到来自剩余产出的利润最大化。由于边际成本被假定为图6.3中的MC,我们便可在图6.3中确定该部门在计划外市场上的“最优”产出额Qm,相应地,计划外销售的价格为Pm。这样,在双轨制下,国有部门总的产出即为Qp+Qm,其中,计划外的产出Qm按计划外价格Pm来销售。这表明,在价格双轨制下,由于国有部门面临两个分割的“市场”,从而也面临两条完全不同的(平均)收益曲线。具体地说,在计划内,国有部门获得的平均收益为Pp,而在计划外它获得的平均收益则为Pm,显然,Pm>Pp。因此,国有部门的生产行为完全由计划外的市场需求调节。

在这里我们也可以把上述分析简化为一个简单的数理模型。为了分析的方便,如图6.3一样,我们仍假定国有部门在计划外的需求函数为线性的:

这里,Pm为国有部门在计划外市场上的定价,(Q-Qp)为计划外的产出,a、b为大于零的系数。此时,国有部门的边际收益函数将为:

然后,我们再假定国有部门的成本函数为一般的一次函数:

C为生产成本,δ也是一个大于零的系数,这样,其边际成本同时也等于其平均成本,都为δ。当然,这里根据假定,δ=Pp。这样设定成本函数纯粹是为了把这里的分析与图6.2和6.3联系起来。事实上,图6.3就可以视为这里的等式(6.3)和等式(6.4)的几何图解。很显然,正如图6.3表明的那样,国有部门在计划外市场上的均衡条件满足MRm=δ,即:

现在让我们考虑计划指标和计划内产出的价格控制。由于计划内产出的价格控制意味着,国有部门多生产一个单位的计划内产出实际上就等于承担了一个“成本”,这个成本正好等于该产出的计划外价格与计划内价格的差额,即Pm-Pp,因此,国有部门的利润函数π此时将为:

这里,Qp为国有部门的计划内指标,即要完成的计划内产出数量。由于根据假定,计划价格Pp等于国有部门的边际成本,在这里也就是Pp=δ,所以,(6.7)式又可重组为:

或者

(6.9)式代表价格双轨制条件下国有部门的最大的真实利润。在这里,我想指出的是,从(6.9)式中我们可以推论出的一个重要结论是,在双轨制安排下,国有部门要获得为正的真实利润,计划外的产量必须不小于计划配额,或者说,总产量必须大于计划配额的两倍。从图6.3来看,这意味着,计划制约下的国有部门的总产出将比没有计划制约的总产出来得大。换句话说,国有部门在价格双轨制条件下将比在完全放开的市场条件下生产得更多。我们将把对这一问题的讨论推迟到下一节进行,在那里,我们将把以价格双轨制为特征的改革方式与价格“大爆炸”的改革方式作出比较分析,为俄罗斯在“大爆炸”改革以后的生产严重下降作出一个微观经济的解释。而在这里,我们先对已经建立起来的这个价格双轨制的简单模型作出进一步的扩展以考虑更加现实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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