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种市场组合的极端情形姑且称之为“双垄断”市场,对应的要素购买者为“双垄断”厂商。
一、“双垄断”厂商最优生产要素需求量的决定原则
这里的“双垄断”厂商是指,厂商在产品市场上作为产品的卖方是一个完全垄断者,而作为产品市场的买方是完全竞争的;在要素市场上作为生产要素的卖方是一个完全垄断者,而作为要素市场的买方则是完全竞争的。当厂商在产品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均处于完全垄断时,则兼有产品市场不完全竞争—要素市场完全竞争和产品市场完全竞争—要素市场不完全竞争两种情况的特点。
(一)厂商使用一种生产要素的边际收益
“双垄断”厂商使用要素的边际收益也是其收益函数对要素的一阶导数,它表示为增加一单位要素使用量所增加的收益,在卖方垄断条件下称为要素的边际收益产品,用公式表示为:
同样,由于厂商在产品市场上具有一定的垄断力量,此时,厂商的产品价格不再是给定的常量,而是随着产量与销售量的变化而变化的变量。由(7.5)式可知,因此,卖方垄断厂商使用要素的边际收益为:
因为VMPL=P·MPL,所以有VMPL>MRPL。
(二)厂商使用一种生产要素的边际成本
“双垄断”厂商的成本函数为C(L)=L·W(L),其中W(L)为厂商所面临的要素供给函数,则买方垄断厂商的边际要素成本为:
“双垄断”厂商的边际要素成本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要素价格W(L),表示厂商为增加使用要素而必须支付给新增要素的价格,是由于增加要素使用而引起的成本增加,W(L)大于零并向右上方倾斜;第二部分为要素价格上涨而引起的成本增加,其中,dW(L)/dL反映了由于增加使用要素而引起的要素价格变动。由于W(L)向右上方倾斜,所以必大于零,MFCL自然也大于零且大于W(L),因此,MFCL在图8-12上是一条向右上方倾斜且位于W(L)之上的曲线。
(三)“双垄断”厂商最优生产要素使用量决定原则
“双垄断”厂商使用要素的边际收益和边际成本分别等于要素的边际收益产品和边际要素成本。因此,“双垄断”厂商最优生产要素使用量决定的原则为:
于是,如图8-12所示,当MRPL=MFCL时,双垄断厂商最优生产要素的使用量由MRPL曲线和MFCL曲线的交点上所形成的L1确定,要素价格则由供给曲线W(L)来确定,即为W1。
图8-12 双垄断厂商要素的使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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