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蒋介石经济职务权力不断得到扩张与强化,从而使他在制度上对战时中国经济转型得以施加有效的影响。除此之外,由于特殊的政治生态与战时环境,以及蒋介石的个性使然,蒋介石还往往突破既存制度的规定,对经济事务进行制度外干预。蒋介石经济权力的制度外掌控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运用派系人脉在既存制度外控制经济资源,从而掌控经济发展走向,这种手段的运用主要是在蒋介石第二次下野与再起后的局部抗战时期;二是越过制度上的权力运行手续行为,通过人身依附越级对经济事务进行指示、控制,这主要表现在蒋介石个人“独裁”的全面抗战时期。
(一)派系斗争视角下的蒋介石经济权力制度外掌控
虽然“蒋介石在成功剿共逐渐恢复政治发言权之前,节制在中央的活动,主要在以鄂豫皖为中心的地方,专心于军事以彻底剿共破坏国内暴动。这期间,党的运营及国家建设主要是由孙科及汪精卫为核心推行的”[43],但实际上蒋介石并没有放弃对国家经济事务与经济发展的影响。这一时期蒋介石经济权力的制度外掌控,主要是运用派系人脉在既存制度之外控制经济资源,从而掌控经济发展走向。
蒋介石于1931年12月15日宣布下野后,随即召开的国民党四届一中全会选举孙科为行政院院长。按照12月26日新修订公布的《国民政府组织法》,国民政府主席不负实际政治责任,行政院成为政治权力实施的主要载体,担负实际行政责任。所以行政院院长孙科拥有总管全国经济事务的法定职务经济权力与责任,对国家经济资源应该得以有效控制与运用,以维持国家权力系统的正常运转,继而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但实际的情形又是如何?孙科在位的短短数十天中,并未能正常行使职务经济权力所规定的对国家经济资源的有效控制,因此而导致的财政竭厥,是孙科内阁垮台的直接原因之一。孙科内阁的运数之所以会如此短暂,与蒋介石在制度之外对财政经济的操控有很大关系,这一操控主要是通过派系人事进退的运用来实现的。
蒋介石下野后,12月20日,宋子文即向国民政府提出辞去行政院副院长和财政部部长各职:“窃子文承乏度支,于今四载,心力交瘁,建树无毫。比者行政院长业奉明令准予辞职,子文自应连带去职,以明责任。惟以新旧递嬗之交,财务重要,不能久悬,重以各方督责之殷,勉力维持,负责至四中全会开会之日为止。现在该会已定下月之二十一日举行,恳请钧府俯见微忱,准予辞去行政院副院长及财政部部长等本兼各职,选员接替,以维要政。此后子文仍当本国民之天职,尽党员之责任,献其趋荛,以赞高深。用敢沥陈下悃,务乞俯如所请,不胜恳切待命之至。”[44]宋称辞职的理由是“行政院长业奉明令准予辞职,子文自应连带去职,以明责任”,实际上,就当时国家权力正常运行的需要来说,宋“连带去职”几不可行,如真要负责则更不应在此时“去职”拆台。12月24日,国民政府代理主席林森、代理行政院院长陈铭枢致电挽留,称宋“宣勤党国,施措咸宜,兼长度支,尤能精擘划,屡经盘错,克济艰难。值兹国事未宁,仍望继续维持,用副倚畀”[45]。但蒋宋一体,宋子文去职势在必行。12月30日,国民政府允准宋子文辞职,宋子文辞职前还故意将所欠各军队军费及各机关政费一律签发支付命令,指令国库如数照付,总额约2000万元。[46]同时,在蒋介石与宋子文的暗中支持下,“财政部职员全体辞职,来一个总同盟罢工”,孙科“对于财政了无办法,他知道自己兼,会塌台,因之还是征求宋子文,子文本来有计划的,当然不肯干,继之又征求孔庸之,庸之或者想干,但也为着他们的团体罢工,婉转地拒绝。孙哲生没有办法,只好命黄汉梁署理,一切部长都特任,惟有财政部是署理,那自然整个行政院摇摇欲扑”。黄汉梁上台之后,对于财政一筹莫展,军饷半月之内就欠了1000多万元发不出,“至于政府的经费,只是实业部一部,原来经费是每月八万多元,黄先生一月之内只发过三万元支票,而这三万元支票当中,有二万元是空头,始终支不出。这样怎么干呢?单是财政一个问题,已够行政院倒塌了”[47]。行政院财政如此拮据,连维持政府日常运转都困难重重,致使孙科内阁深陷困境,这也说明“蒋对于军政大权,仍处于绝对支配地位”[48]。蒋介石对行政院院长的职务虽弃置不顾,但行政院院长的权力却似乎也随他而去了。
蒋介石下野后,很快就返居奉化老家,虽远离南京中央,各地蒋系官员仍前往报告请示经济建设事项,蒋对军政事务的掌控与指示仍一如既往。如1932年1月4日:
上午,毛邦初来见,蒋介石与之谈航空计划。曾养甫亦来见,蒋与之谈浙江建设计划。
致电浙江省主席鲁涤平,告以:“……闻浙省所欠田赋甚多,是何体统?其必由于官厅之畏缩与劣绅之霸占,此风不除,无以治省。应即日严令财厅与各县长,限二月十日以前解清。闻嘉湖欠风尤盛,不论何人包揽或反抗,概以劣绅视之,严惩不贷。此项收入将来以半数充建设费,以半数还旧欠可也。”[49]
蒋系军队此时因孙科内阁财政紧张停发军饷,导致军心不稳,各军事将领纷纷致电蒋介石请求解决军费、军粮问题:
何成浚敬电称:“鄂省财政,山穷水尽,借拨国税,亦不敷用。现住鄂各部每月需款二百四十九万元。而住鄂西川军之补助费尚不在内。兹再补助赣军费,更苦无以维持。伏乞钧座设法救济为祷。”
张钫敬电称:“‘赤匪’分途北犯,潢南异常吃紧,钫亲往前方,督师进剿。惟有困难情形,不得不上尘清听。本部客岁十二月份饷款,半为期票,本年一月份款,尚未奉发。即在平时,已感枵腹,况值开拔,尤难维持。而子弹一项,每枪仅有六粒。一旦接触,何以激战。筹维再四,夙夜彷徨。素蒙钧座知遇,当不至于坐视。乞迅嘱何部长早筹急需为祷。”
陈耀汉箇戌电称:“‘赤匪’大举进攻商城,城内食粮缺乏,已到断炊地步,亦惟有激励饥军,尽力防剿。伏乞驰援为祷。”
邓振铨有电称:“查上海自日人寻衅烧毁三友实业社以来,民情异常愤激,……昨夜北四川路至天通庵各处日军,竟强检行人,阻断交通。群情鼎沸,防务非常吃紧。职忝属军人,夙秉教训,谨当与部属抱与吴淞要塞同存亡之决心,冀尽守土之责任。惟慨军费枯竭,给养中断,官兵日维粥度生,长斯鸠形窘饿,精神将以虚顿,贻害职守,极尽惨痛。仰恳钧座予以嘘植,感德无既。”[50]
蒋介石对各军的请求,当然尽量予以满足。1月24日,蒋致电军需署长朱孔阳,“告以前托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各师兑现各五万元,请再各加兑三万元。又江西之第十师及第八十三师亦希代兑各四万元,并皆望速兑勿延”[51]。1月27日,又致电朱孔阳,“告之请为第七师设法兑现款五万元,第十二师四万元”[52]。为解决军队补给问题,蒋介石甚至还给部属出主意。1月16日,蒋从杭州电告刘峙,“此时中无出山之理,惟以部属饥寒为念。如中央无法发给给养,只可在中央税收借支,以免冻饿,但不可蒙截留之名也”[53]。既要享截留中央税收之实,还要不蒙截留之名,蒋的主意不可谓不高明。此等举措,显然是故意为难孙科内阁。此外,蒋介石还拉拢其他地方实力派,以加强自己对局势走向的控制,其中关于财经问题的处置,是蒋的重要关切所在。1月17日晚,蒋伯诚致电蒋介石报告与韩复榘相商的结果:“职元旦在济与向方兄晤商,向兄表示极为诚恳,决遵钧座意旨。至于中央税收,只要钧座与子文兄复职,军费有着,即行交还。”[54]可见,蒋介石对财政的掌控,完全是通过派系人脉来实现的,而蒋、宋复职,居然成了韩复榘交还中央税收的条件,其通过控制财政而“搞垮”孙科内阁的意图显而易见。对财权的控制,成了派系斗争的手段与工具。
经过蒋介石的精心运作,孙科很快就因干不下去而请求辞职,并离开南京到上海去了。蒋汪决定合作后,蒋介石回到南京,1月26日,蒋介石决定解决时局要项,“一为取消国难会议,二为速定财政人选”[55],可见他对财政问题的重视。27日,蒋介石见时机成熟,即致电宋子文告以“财政无人主持,请即夜入京相商”[56]。28日晚,蒋介石主持召开国民党临时中政会,决议接受孙科辞职,并选举汪精卫任行政院院长,后蒋介石亦复任军事委员会委员长。
蒋介石第二次下野再起后与汪精卫合作,行政院院长汪精卫在制度上拥有总管全国经济事务的法定职务经济权力与责任,而蒋介石作为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虽自我标榜专心于军事与“剿共”,但他一刻也没放松对国家经济大政方针的干涉。除了上文所述通过在“剿匪”区域开展地方性制度创新以及在军事委员会内添设新机构以扩张经济职权外,他还通过派系“人身依附”的方式,运用蒋系人马如宋子文、孔祥熙等人对经济决策与经济事务施加影响。其具体途径,主要是往来函电。如1934年10月26日,蒋介石直接致电孔祥熙,指示“白银出口税应坚持到底,此为经济政策初步试办之一种。如果因反对而中止,致半途而废,则后事更难为继。故任何牺牲亦所不惜也”[57]。各地官员与组织关于经济政策的推行,亦多找蒋出面。为解救上海金融危机,1935年3月3日,蒋介石致电孔祥熙:“据上海市地方协会俭电称:近(日)沪市金融仍紧,人心恐慌,敝会等屡经集议,以为欲使金融回复流通,首须使地产免于呆滞,如中央银行纸币发行准备及储蓄存款保证准备对于道契及土地执业量,一面对于各业提供道契及土地执业证等押品请求借款或短期拆款时,查照部函尽力承收,则一转移间地产可见活动,其他切实救济方法次第施行。市况或可转危为安。请迅赐电知中央银行照办,等语。请兄妥为筹办。”3月6日,孔祥熙致电蒋介石:“上海市面日内仍感恐慌,固由金融紧迫所致,但利用机会从中操纵或煽动者,亦不免推波助澜。万一发生事变,影响治安,其害匪浅。除由院部筹议根本救济办法外,敬祈我兄速电吴市长及市党部酌予开导,妥为防范,以策安全,无任企幸。”3月8日,蒋介石致电孔祥熙:“已电吴市长及沪党部开导并防范矣。”[58]以上各电表明,因蒋介石处于实际权力网络的核心,各地经济金融政策的推行对蒋介石形成了很大的依赖。就正常的程序而言,上海市地方协会解救金融危机的政策建议应向行政院院长汪精卫提出,然后由汪精卫电令孔祥熙及中央银行照办;孔祥熙亦理应报请行政院院长汪精卫转电上海市市长吴铁城“酌予开导,妥为防范”。可见,蒋介石虽主要担任军职,但对经济事务的实际影响力要远远超过行政院院长汪精卫。由于蒋介石与宋子文、孔祥熙的密切关系,蒋系实际上包揽了大部分重大经济决策、经济人事与经济事务的处理。对于这种情况,实业部部长陈公博抱怨说:“财政一项也为宋子文绝对把持,用人是专断的,政策是秘密的,汪先生初到南京,想介绍唐有壬做财政次长,子文很干脆地拒绝。财政部所做什么事,行政院再也休想知风声。宋子文这位先生,他把持财政的情形,不独把汪先生挤在门外,蒋先生有时也蒙在鼓里,后来蒋先生再忍不住,压迫他辞职,换了一个听话的孔庸之。但孔老先生是只听蒋先生的话,而绝不听汪先生的话,就是法币政策罢,那是国家何等重大的事,连孙哲生也给他秘密通知了,可是对于汪先生就只字不提。提出预算案哪,发行公债哪,增减税率哪,事前绝不讨论,都是临时提出行政院,非立刻通过不行,也非立刻实施不可。”[59]这种运用派系人脉在既存制度之外控制经济资源,从而掌控经济发展走向的状况,一直持续到1935年12月汪精卫下台,蒋再任行政院院长为止。总之,“南京政府之上,尚有一南昌之太上政府”,蒋介石“以一军事领袖,在行政上可以擅自发号施令,并擅自召集各级文官训话”。[60]蒋介石制度外的经济权力运用,由此亦可见一斑。
(二)“人身政治”视角下的蒋介石经济权力制度外掌控
如前所述,全面抗战爆发后,随着战时体制与统制经济的逐步建立,蒋介石在制度上的经济职务权力得到进一步强化,可说已垄断了全部较为重要的经济权力。蒋运用职务权力对经济资源进行配置,对经济事务进行指导,乃理所当然之事。此时蒋介石经济权力的制度外掌控,主要是指蒋越过制度上的权力运行手续行为,通过人身依附越级对经济事务进行指示、控制。需要指出的是,蒋介石经济权力的制度外掌控并非特例,因为经济权力乃是权力构成之一,说到底这是由蒋介石行使权力的总体特征所决定的。关于蒋介石权力的制度外行使,学界已有不少论述,“人身政治”、“人身外交”、“首脑外交”[61]概念的提出与论述,都反映了蒋因个人高度集权而导致权力行使越出常轨的实态。蒋介石在“制度外”行使权力的制度保障则是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侍从室的建立与发展。[62]张瑞德认为,蒋介石“一些越级指挥的手令,大多限于作战指挥方面,在一般有关党政事务的手令中,越级指挥者极为罕见,因此实难谓蒋无尊重体制之心”[63]。实际上,蒋介石在经济事务方面的越级指挥也并不罕见,下文主要就全面抗战时期蒋介石经济权力制度外掌控的运作情形略作论述。
战时对外经济关系是决定抗战前途的重大因素之一,蒋介石对此十分重视,因此,他往往逾越既有行政程序,直接对有关事项加以指示。中德易货贸易是全面抗战爆发前后中国最重要的对外经济关系,蒋介石几乎全程参与。1938年3月1日,蒋介石直接致电驻德商务专员谭伯羽,指示购买军火事宜:“请即商订德国八生的一迫击炮300门,每门配炮弹3000发,如有现货更好。又购20响卜壳手枪2万枝,每枝配弹2000发,如无现货,则购买其他式手枪亦可。总愈快愈好,其价请速详报。”[64]指示内容在数量上如此细致,显然是详细筹划、深思熟虑的结果,显示了蒋介石事无巨细,无不亲自过问的风格。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后,中美经济关系的重要性迅速上升,美国对华经济援助亦成了蒋介石的重要关切。1940年6月,宋子文以蒋介石代表的身份赴美,在对美交涉时,宋是蒋介石的私人代表,也是国民政府的全权代表。[65]蒋介石通过对宋子文的直接指示,对中美两国贸易与美国经济援华进行直接指导。如1940年7月,蒋介石致电宋子文,密示借款事不必与胡适相商:“借款事不必与胡适相商,请兄径自进行为便。此时拟召胡适回国,未知有否不便之处。如遇罗总统,请以中言转达如下:如美能以助法之飞机及其他物资之数,只要十分之一助华,则华不惟可得胜利,且可因美助华而得复兴,是中国历史上永不能遗忘美国之盛情高义也。此除罗总统以外,决非可望于其他第二人所能行也。希以此意相机进言何如。”[66]蒋介石在此电中明确提出“借款事不必与胡适相商”,显然有逾越外交当局之嫌。此后,蒋介石凡有较重要的指示,均直接致电“私人代表”宋子文,而驻美大使胡适的作用却似乎显得无关紧要。
国内经济机构中,经济部及其所属资源委员会掌管战时国防重工业的建设,其地位与作用十分突出。蒋介石“利用翁文灏组成经济部、资源委员会等来垄断全国经济命脉,对孔祥熙、陈果夫、陈立夫等势力起着牵制作用。宋子文与孔祥熙、二陈之间原有矛盾,因此宋子文经常支持翁文灏来限制对手。翁文灏周旋在四大家族之间而接近于蒋、宋”[67]。1938年资源委员会改隶经济部后,蒋介石不再兼任资源委员会委员长,在行政职权上不负直接指导责任,但蒋却仍然对资源委员会进行直接控制与指导,并要翁文灏与钱昌照“定期直接向他报告工作”,“遇到紧急的事或难办的事,仍常常直接向他请示,他从来不厌逾越”。[68]这可以从全面抗战时期1941年蒋介石与资源委员会主任委员翁文灏的函电往来窥见一斑:
表1 1941年蒋介石与翁文灏来往函件索引
资料来源:《资委会来函呈阅表、翁文灏廿八、廿九年来往函件索引》,资源委员会档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全宗号二八,案卷号19319。
注:标点符号为笔者所加;此表仅包括翁文灏以资源委员会主任委员名义与蒋介石的来往函件,翁以经济部部长职与蒋之来往函件未统计在内。
从表1可以看出,蒋介石致翁文灏的函电内容主要包括:告知翁文灏来电已收悉;要求将资源委员会某项业务进展情况呈报;对资源委员会业务予以指示;告知资源委员会请准事项处理意见。翁文灏致蒋介石的函电内容主要有:报告资源委员会业务进展情况,主要是与苏、美易货矿品交货情形;资源委员会业务请示核准。由上可知,蒋介石对资源委员会的业务运作知悉甚详,并随时直接加以指导;而资源委员会各项业务的运作,翁文灏亦向蒋呈报请核。除了与翁文灏函电往来外,蒋介石另有大量致钱昌照等的函电对资源委员会大政方针加以指导。[69]
全面抗战时期,举凡重要的经济事务与经济机构,蒋介石均亲自加以指导、控制,这种控制的方式,以“人身依附”为前提,以手令或函电为方式,因而具有浓厚的“人身政治”意味。“人身政治”在经济领域的运用,显示了蒋介石处事的主动性与灵活性,既是战时特殊环境的需要,因此在破坏制度之余,也产生了一定的积极效果,这已为对日抗战最终取得胜利的结果所证明。
综上所述,从权力结构的角度来看,战时蒋介石制度上的权力经历了从军权逐步扩展到政权、党权的过程,其职务经济权力也随之而不断强化,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发展过程。由于经济权力既是军权、政权乃至党权的基础,同时也是其他权力追逐的最终目标,因此,蒋介石对经济权力的控制十分重视。在与其他派系争权的过程中,蒋介石十分重视从制度内外加强自己对各种经济资源的控制,并善于运用经济权力,从而使自己在争斗中处于上风,甚至不战而胜。全面抗战时期,随着蒋介石在党、政、军等方面最高领导职务的垄断,其个人集权达到顶峰,从而拥有了配置全国经济资源,决定经济人事与经济政策的合法权力。从宏观的角度来看,蒋介石经济权力越出常轨的制度外行使在此时反而成为了一种相对稳定的制度。也就是说,蒋介石制度外的经济权力经历了一个制度内化的过程,而成为蒋介石经济权力运行的常态。也许,正因为蒋介石经济权力的建构具有如此特征,所以才能对战时经济建设与经济统制施加更为深刻的影响。
注释
[1][德]马克斯·韦伯著,胡景北译:《社会学的基本概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85页。
[2]刘航琛:《刘航琛先生访问纪录》,(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0年,第35页。
[3]《中国国民党历次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上册),第658—659页。
[4]《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条例》,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国民党政府政治制度档案史料选编》(上),安徽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40页。
[5]《蒋介石关于中央地方一切税捐征收及其设定及废止须经中政会讨论决定令》(1931年2月27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财政经济(2),第316—317页。
[6]李军萍:《全国经济委员会组织机构介绍》,《民国档案》1990年第1期,第124页。
[7]《财政委员会定十五日开成立会国府昨任命各委员中央请粤派员参加》,《中央日报》,1931年11月14日,第3版。
[8]有关蒋介石第二次下野与再起的详细情形,请参阅金以林:《蒋介石的第二次下野与再起》,《历史研究》2006年第2期。
[9][日]家近亮子著,王士花译:《蒋介石与南京国民政府》,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44页。
[10]浙江省中共党史学会编:《中国国民党历次会议宣言决议案汇编》第2分册,浙江省中共党史学会,1986年,第56页。
[11]《国民政府公布全国财政委员会组织条例训令》(1932年6月11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财政经济(1),第233页。
[12]《国民政府文官处公函(字第四三九三号)》(1933年9月26日),全国经济委员会档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全宗号四四,案卷号2426。
[13]《资源委员会月刊》第1卷第1期,第3页,转引自王卫星:《资源委员会与中国抗战的经济准备》,《民国档案》2003年第4期,第113页。
[14]陈公博:《苦笑录》,现代史料编刊出版社1981年版,第227页。
[15]谢藻生:《我所知道的南昌行营》,《世纪行》1995年第1期,第36页。
[16]蒋介石:《推进剿匪区域政治工作的要点》,《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第11卷,第234页。
[17]《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组织大纲》(1933年6月24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军事(1),第27页。
[18]谢藻生:《我所知道的南昌行营》,《世纪行》1995年第2期,第43页。
[19]《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颁发〈剿匪区内各路总司令部处理地方党政事务暂行规程〉》,1933年6月23日,《国民党政府政治制度档案史料选编》(上),第464页。
[20]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编:《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第2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9页。
[21]《军事委员会密函(战字第3852号)》(1934年9月17日),全国经济委员会档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全宗号四十四,案卷号2589。
[22]《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公布武昌行营组织大纲令》,1935年3月6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军事(1),第34页。
[23]请参阅刘大禹:《国民政府行政院行使权力的困境(1932—1935)——以推行保甲制度的程序为例》,《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2期。
[24]陈公博:《苦笑录》,第224页。
[25]李勇、张仲田编:《蒋介石年谱》,中共党史出版社1995年版,第229页。
[26]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国民党政府国防会议等四机构组织史料选》,《民国档案》1985年第1期,第57页。
[27]《国民政府关于集党政军权于军委会委员长统一指挥训令》(1937年9月17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2编政治(1),第146页。
[28]《国防最高会议组织条例》,《国民党政府政治制度档案史料选编》(上),第49页。
[29]陈红民、陈书梅:《抗日战争时期立法院的调整》,《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8年第3期,第131页。
[30]《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厅检送国防最高委员会组织大纲致国民政府文官处函》(1939年2月25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2编政治(1),第48页。
[31]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编:《国防最高委员会常务会议记录》第1册,(台北)近代中国出版社1995年版,第126页。
[32]请参阅陆仰渊:《抗战期间国民政府的战时经济体制》,《安徽史学》1995年第3期。
[33]《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第4卷(上),第408页。
[34]《战时健全中央金融机构办法》,重庆市档案馆编:《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经济法规》(上),档案出版社1992年版,第640页。
[35]《中央中国交通农民四银行联合办事总处组织章程》,《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经济法规》(上),第642—643页。
[36]请参阅伍野春、阮荣:《蒋介石与四联总处》,《民国档案》2001年第4期。
[37]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四联总处会议录》第1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0页。
[38]《中央设计局预算委员会组织规程》,经济部档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全宗号四,案卷号9192。
[39]《经济会议组织大纲》,《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经济法规》(上),第59页。
[40]《申尤侍秘川代电》(1941年9月11日),《行政院经济会议第三十三次会议记录》,《民国档案》2004年第4期,第18页。
[41]《行政院经济会议第三十三次会议记录》(1941年9月16日),《民国档案》2004年第4期,第18页。
[42]《国家总动员会议组织条例》,《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经济法规》(上),第61页。
[43][日]家近亮子著,王士花译:《蒋介石与南京国民政府》,第144页。
[44]《宋子文辞呈昨送达行政院》,《申报》(上海),1931年12月22日,第7版。转引自吴景平:《宋子文政治生涯编年》,第208—209页。
[45]《国民政府公报》第962号(1931年12月29日)。转引自吴景平:《宋子文政治生涯编年》,第209页。
[46]金以林:《从蒋氏下野到蒋汪合流》,《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青年学术论坛》(2002年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15页。
[47]陈公博:《苦笑录》,第192页。
[48]朱宗震等编:《陈铭枢回忆录》,中国文史出版社1997年版,第87页。
[49]《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第13卷,(台北)国史馆2004年版,第13—15页。
[50]《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第13卷,第75—78页。
[51]《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第13卷,第72页。
[52]《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第13卷,第84页。
[53]《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第13卷,第46页。
[54]《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第13卷,第51页。
[55]《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第13卷,第79—80页。
[56]《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第13卷,第84页。
[57]《蒋介石指示白银出口税征收应坚持到底电》(1934年10月26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财政经济(4),第175页。
[58]《蒋介石致孔祥熙密电》(1935年3月8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财政经济(4),第610—611页。
[59]陈公博:《苦笑录》,第223页。
[60]胡汉民:《胡先生为宁粤合作对法报记者之谈话》,《三民主义月刊》第4卷第5期。
[61]请参阅[美]黄仁宇:《地北天南叙古今》,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版;[美]黄仁宇:《从大历史的角度读蒋介石日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陈雁:《蒋介石与战时外交制度》,《民国档案》2002年第1期;张祖?:《蒋介石与战时外交》,博士学位论文,南京大学历史系,2008年。
[62]请参阅里凡:《国民党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侍从室沿革和文档处理述略》,《军事历史研究》2002年第3期;秋宗鼎:《蒋介石的侍从室纪实》,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华文史资料文库·军政人物篇》,中国文史出版社1996年版。
[63]张瑞德:《遥制——蒋介石手令研究》,《近代史研究》2005年第5期,第48页。
[64]章伯锋、庄建平主编:《抗日战争》第4卷(上),四川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952页。
[65]吴景平:《胡佛研究院藏宋子文驻美时期电报函稿的研究价值》,《宋子文驻美时期电报选(1940—1943)》,第30页。
[66]《蒋介石致宋子文密示借款事不必与胡适相商请兄径自进行电》(1940年7月12日),《宋子文驻美时期电报选(1940—1943)》,第41页。
[67]董赞尧:《对经济部11年工作的回忆》,江苏省政协文史委员会编:《江苏文史资料存稿选编·经济卷》,第15页。
[68]钱昌照:《钱昌照回忆录》,第52页。
[69]关于蒋介石与资源委员会的运作,详见本文第四章第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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