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的活力在于结构变化和制度创新。经济转型升级是“十三五”发展的最大潜力和最大亮点。尽管当前经济下行和经济结构调整压力增大,矛盾增多,但经济转型升级趋势初见端倪。
1.产业结构正由工业主导向服务业主导转型
(1)走向服务业主导的大趋势。第一,2000年以来,我国服务业发展迅速,服务业增加值每五年翻一番。第二,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明显提高,从2001年的41.3%提高到2015年的50.5%。第三,服务业成为拉动GDP增长的主导力量。2014年,第三产业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拉动为3.5个百分点,比第二产业高出0.1个百分点。第四,服务业成为创新创业的主要领域。2015年,我国新登记注册服务业企业358万家,同比增长24.5%,占全部新登记注册企业总数的80.6%。第五,服务业成为吸纳就业的主要领域。2015年年末,服务业就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员比重达到42.4%。
(2)工业化后期形成服务业主导的产业结构是一个经济规律。工业化后期,比工业、农业更高附加值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是产业结构演进的大方向。在这个特定时期,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一般都在60%以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化进程大体经历了三个时期:第一阶段是工业化初期,加工和轻工类产品占据主导地位;第二阶段是工业化中期,重化工业成为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阶段是工业化中后期,服务业开始成为主导产业。“十三五”,我国开始进人工业化后期,基本形成以服务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是一个客观规律。
(3)“十三五”,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形成。当前,我国服务业进程与工业化的阶段相比还存在明显差距。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50.5%,比金砖国家低了8~10个百分点,比发达国家低了20多个百分点。国家“十三五”规划将服务业发展的预期目标定为56%。从实际来看,到2020年,服务业占比有可能达到58%。
第一,“十三五”或者更长一段时间内,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年均提升1.2个百分点是有条件的。预计到2020年,服务业占比将由现在的50.5%提升到58%左右,有可能接近60%。由此,基本形成以服务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
第二,服务业有望保持8%~9%的年均增长速度,服务业增加值将有可能从当前的30多万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50多万亿元。
第三,服务业内部结构明显优化。目前,以研发、金融、物流等为重点的生产性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仅为15%左右,占服务业的比重为40%左右。而作为制造业强国的德国,其生产性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为40%左右,占服务业比重高达70%以上。我国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偏低是制造业转型升级的突出短板。预计在国家创新战略驱动下,到2020年,我国生产性服务业占GDP比重将达到25%左右,这将成为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巨大推动力。
(4)服务业发展的主要条件。一方面,新一轮科技革命和全球制造业变革的大趋势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在全球新一轮的科技革命背景下,未来5~10年,全球制造业正处在由生产型向服务型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期。目前,全球500强企业所涉及的51个行业中,有28个属于服务业,56%的企业在从事服务业。[1]当前,我国产业变革和新一轮的全球科技革命相交汇,将有效促进制造业由生产型向服务型转型升级,为我国推动现代服务业,尤其是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创造了重要的外部条件。
另一方面,居民消费结构的变化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快速发展。居民消费结构的变化是一个国家产业结构变革的重要内生动力。当前,教育、医疗、健康、旅游等服务型消费需求全面快速增长,成为产业结构变革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2.城镇化结构正由规模城镇化向人口城镇化转型
(1)城镇化仍处在快速发展的阶段。2014年,我国规模城镇化率达到54.7%,2015年提高到56.1%。从总体上看,城镇化进程还远落后于工业化进程。从实践看,工业化后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一般应达到65%左右。目前,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刚刚超过55%,仍有近10个百分点的发展空间。此外,我国中小城镇化发展比较落后,新型城镇化的区域布局也不合理,城镇化在中西部的发展空间巨大。
(2)“十三五”基本形成户籍人口城镇化的新格局。无论是从城镇化与工业化相协调,还是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现实需求看,“十三五”人口城镇化发展都应达到以下两大目标:
第一,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不低于60%。通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未来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有可能以每年不低于2个百分点的速度提升。到2020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有可能达到65%左右。
第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50%左右。目前,虽然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超过55%以上,但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严重偏低,2015年仅为39.9%,比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低了约16个百分点。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偏低是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突出矛盾,它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不相适应。国家“十三五”规划将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预期目标定为45%,如果户籍制度改革有所加快,就有条件、有可能达到50%左右。
(3)城镇化的历史条件发生深刻变化。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并不存在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为了快速实现工业化,20世纪50年代末期,我国实行了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工业化发展到今天,户籍制度产生的历史条件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第一,城乡一体化进程明显加快。随着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展开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向城镇的流动会呈现逐步增加的趋势。
第二,农民工的结构发生重要变化。随着“80后”“90后”成为农民工的主体,他们中的多数人已经扎根于城市,很难再回到农村。“十三五”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标就是要让农民工成为历史。
第三,以居住证取代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历史条件开始形成。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突破点是用居住证制度全面替代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需要让农村转移人口享受同城镇化居民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在居住证制度设计上,有人担心由此可能会形成大中城市的“盆地效应”。在实践中,大城市设置标准可以高一些,中小城镇设置标准可以适当放宽,在这个条件下逐渐允许人口自由流动。总的看来,在加快建设公共财政体制、总体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前提下,到2020年我国有条件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3.消费结构正由物质型消费为主向服务型消费为主转型
(1)消费结构变化的历史关节点。2008年以后,我国总体上进人一个以人的自身发展为重要目标的发展型新阶段。城乡居民的消费更多地用于人的自身发展上,这是社会发展阶段发生深刻变化的集中体现。在这个新的发展阶段,城乡居民消费规模不断扩大。例如,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2011年的18.39万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30.09万亿元,年均增速达到13.4%,高于GDP增速6.5个百分点。
(2)消费结构正在快速升级。
第一,从生存型消费向发展型消费升级。城镇居民的消费需求已由工业品为主向教育、医疗、健康、旅游等服务型消费为主转变,农村居民的消费需求已由以生活必需品为主向以工业消费品为主转变。
第二,从传统消费向新型消费升级。人们对绿色消费、信息消费、便捷消费等新型消费的需求进一步提高。例如,过去10年城乡居民的信息消费规模以年均20%左右的速度增长。
第三,从物质型消费向服务型消费升级。2000—2014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服务型消费支出从1960.92元提高到7563.44元,年均增长10.1%,2014年服务型消费支出比重达到45.32%的高位。预计到“十三五”末期,城镇居民的服务型消费占比将提高到50%以上,一些发达地区有可能达到60%左右,这将是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3)“十三五”消费结构升级的目标判断。“十三五”,我国城乡居民服务型消费将进人全面快速增长的新阶段,由此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将明显提升。
第一,201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为10.6%,“十三五”消费年均增长9%~10%是有条件的。
第二,到2020年,消费总规模由2015年的30万亿元左右提高到50万亿元左右。
第三,2013—2015年,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从48.2%提高到66.4%。考虑到这是在投资贡献率快速下降条件下实现的,所以“十三五”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将会稳定在6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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