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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地区旅游地域分工格局

时间:2023-07-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劳动地域分工理论强调的是市场竞争格局下形成的结果。依据城市等级规模将长三角城市群划分成三级已成为共识。长三角经济区也是我国重要的旅游区域,区内旅游业发展起步早,是我国旅游业最发达的区域之一,也是我国入境旅游的热点区域、典型区域。长三角地区16个城市的旅游发展程度迥异,尤其是入境旅游空间差异显著。

劳动地域分工理论强调的是市场竞争格局下形成的结果。就某个经济区而言,由于生产力水平的不同,决定了经济区的劳动地域分工的主要前提是城市规模等级体系。根据不同的城市等级规模,形成城市群的一级中心、二级中心、外围 (边缘)区域等发展层次。

长三角经济区是中国最大的经济圈,其经济总量约占全国GDP的20%,且区域的年增长率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依据城市等级规模将长三角城市群划分成三级已成为共识。第一等级:上海。第二等级:南京[1]、苏州、杭州、无锡、宁波。第三等级[2]:常州、南通、扬州、湖州、镇江、台州、绍兴、嘉兴、泰州、舟山。

就旅游区域而言,旅游地域分工是旅游功能分工的空间形式,也是区域旅游空间竞争的结果。旅游地域分工是为了获取最大的整体效益与个体效益,旅游区域之间所进行的旅游分工与合作,决定了区域的旅游地域分工的主要前提是城市的旅游接待规模等级体系。

长三角经济区也是我国重要的旅游区域,区内旅游业发展起步早,是我国旅游业最发达的区域之一,也是我国入境旅游的热点区域、典型区域。长三角地区16个城市的旅游发展程度迥异,尤其是入境旅游空间差异显著。

本章依据地域分工理论,对长三角地区的旅游地类型进行划分。首先,从对旅游空间竞争的外显特征——入境旅游人次及收入的时空演变分析,依据区位论和ESDA划分出长三角地区入境旅游发展的核心—边缘区、冷点和热点区;其次,以区域旅游区位格局分析旅游资源区位、旅游经济区位和交通区位;最后,根据旅游空间竞争格局区分出各城市在旅游地域分工中的地位与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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