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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强化预决算的法律责任制度

时间:2023-07-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规定如果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违反预算法规定,除了责令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外,还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规定了具体的法律责任。

针对过去法律责任规定比较模糊问题,新修改的预算法将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予以了明确细化。规定如果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违反预算法规定,除了责令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外,还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规定了具体的法律责任。

(一)增加追究行政责任的六种情形:一是未依照本法规定,编制、报送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和部门预算、决算以及批复预算、决算的;二是违反本法规定进行预算调整的;三是未依照本法规定对有关预算事项进行公开和说明的;四是违反规定设立政府性基金项目和其他财政收入项目的;五是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使用预算预备费、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超收收入的;六是违反本法规定开设财政专户的行为。

(二)增加依法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六种情形:一是未将所有政府收入和支出列入预算或者虚列收入和支出的;二是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应征预算收入的;三是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应当上缴国库的预算收入的;四是改变预算支出用途的;五是擅自改变上级政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途的;六是违反本法规定拨付预算支出资金,办理预算收入收纳、划分、留解、退付,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冻结、动用国库库款或以其他方式支配已入国库库款的行为。

(三)增加给予撤职、开除处分的两种情形:一是违反本法规定举借债务或者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的;二是挪用重点支出资金,或者在预算之外及超预算标准建设楼堂馆所的行为。

(四)增加依法给予处分的四种情形:新修改的预算法增加责令改正,追回骗取、使用的资金,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是改变法律、法规规定预算收入上缴方式的;二是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预算资金的;三是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四是其他违反财政管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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