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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我国现时代的客观要求

时间:2023-07-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方面,虽经多轮改革,但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中政资不分现象仍然明显,企业活力不足,国资监管机构、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这样,新加坡淡马锡集团的事例,就有力地驳斥了只有私有化才是国有企业改革出路的观念。这表明,我们现有的国有企业改革特别是产权改革,仍是不彻底、不完善的,还需要进一步深入和完善。

(一)我国国有企业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对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的说明中强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所有制结构逐步调整,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在发展经济、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比重不断变化,增强了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更好体现和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进一步探索基本经济制度有效实现形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正因为如此,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就强调: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

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正如我们党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中所说,我国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了。在这种情况下,国有企业的发展有成绩、有经验,但也积累下来了一些问题、存在一些弊端,需要进一步推进改革。

1.从美国《财富》榜单的情况看,一方面中国经济发展进步飞速,令人刮目相看,但另一方面,中国大陆上榜公司则存在结构失衡和杠杆率过高两大问题。

从结构角度观察,就已经上榜的中国大陆公司看,存在着严重的结构失衡问题。上榜公司主要分布在钢铁、汽车、资源、化工、金融等领域;上榜的9家商业银行就占据了所有上榜公司利润总额的一半以上;上榜公司的主体是国有控股企业,其中的多数处于受管制的行业,而完全市场化经营的民营企业则较少。这些说明中国经济通过改革开放提升效率的空间仍然很大。

从杠杆率角度观察,2013年《财富》世界500强的总杠杆倍数为8.35倍(以总资产除以总股东权益),美国企业总体为6.65倍,中国大陆企业总体为8.67倍。剔除掉金融企业,中国的非金融上榜企业的杠杆倍数为4.42倍,而美国同行则仅2.79倍。由此可见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美国公司确实在去杠杆化,而中国大陆公司则仍然保持着高杠杆率,因而时时出现的“钱荒”,就透露出了决策者必须要去杠杆的信号,尽管这条去杠杆之路会充满艰辛。

2.从我国国有企业现阶段情况看,影响国有企业发展的主要成因归纳起来可归为两类:一类是企业外部环境问题,如生产力布局和发达水平、交通运输条件、产业结构、居民购买力水平、市场行情、税收金融法律环境等。另一类是企业内部原因,如产品结构、销售网络构架、职工劳动态度和业务水平、资金周转速度、设备利用率、费用水平等。若从国有企业自身角度分析,影响其效益和发展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体制机制仍相对僵化。尽管有了近四十年的改革开放,但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发展仍不够完善,国有企业监管模式也不够科学。一方面,虽经多轮改革,但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中政资不分现象仍然明显,企业活力不足,国资监管机构、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另一方面,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不完善,内部制衡机制尚未有效形成,内部管理和经济运行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以及高效合理的决策保障体系,内生动力不强,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够。

二是创新能力仍然较差。人们常说,创新是企业的灵魂,因而这也是国有经济能否顺利转型的关键。但就我国国有企业的整体看,新型经济增长领域尚未取得实质性突破,从而未形成比较稳定的核心竞争力。同时也有不少国有企业缺乏足够的自主创新意识,研发投入严重不足,研发成果没有及时有效地转化为生产力,相对缺乏含金量高的行业,在国际上知名自主品牌不多。这也导致我国国有企业的经济增长方式还主要是粗放型的,产业结构缺乏合理性,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较低,缺少与自身产业相关的有效链接,产业转型升级的难度很大。

三是管理水平还参差不齐。企业管理水平直接决定效率与效益。当前国有企业中不少的存在管理能力不足、组织结构不合理、管理制度不健全、信息化程度低、企业文化不和谐等问题,与现代企业管理的理念尚有很大差距。

正因为如此,我们就必须适应市场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需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从理论上说,一个企业是否能够搞好,和这种企业的所有制属性并不产生必然联系。成立于1974年的新加坡淡马锡公司,其全部资产属于新加坡财政部,是完全的国有企业。但在实际运行中,淡马锡却如同高度市场化的嗅觉敏感的国际化公司,在通信传媒、金融服务、交通物流、能源等重要行业投资,控股和参股了40多家企业,包括掌控新加坡电信、星展银行、新能源、新加坡港务等龙头企业,从而掌控了新加坡的国民经济命脉。从效益角度看,新加坡电话公司(淡马锡持股68%)股本收益率高于英国电信,新加坡航空公司(淡马锡持股57%)高于英国航空公司。

淡马锡运作的成功经验在哪里?人们就认为,虽然其资本全部国有,但政府用市场化的办法来管理企业,依托董事会选聘市场化人才、进行市场化决策,一切运作模式和私营企业一样,这就避免了国企的官本位制、效率低下等弊端。这样,新加坡淡马锡集团的事例,就有力地驳斥了只有私有化才是国有企业改革出路的观念。

国有企业市场化运作的前提是要有明晰而科学的财产关系,因而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最基础、最关键、最先要做的事情,就是要深化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现代经济学知识告诉我们,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从国有企业改革的历程和现状看,虽然这一改革的过程就是国有企业产权的多元化和分散化的过程,但产权在公有制经济的范围内高度集中、一些翻牌公司的存在等,就使得我国这些股份制企业的整体效益,仍然没有达到它应有的高度,老百姓也难以感觉到这些企业的发展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样的收益。另外,我国国有企业一股独大和一股过大状况,导致多元股东制衡的机制难以形成,腐败案件时有发生;产权非明晰条件下国有企业的行政化管理方式,导致了其经营效率低下,不少国有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甚至低于银行存款利率等。这表明,我们现有的国有企业改革特别是产权改革,仍是不彻底、不完善的,还需要进一步深入和完善。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仍然需要朝着多元化和分散化的方向迈进。对此,我们党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在阐述“发展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问题时,明确强调要通过继续深化改革,建立“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并把这提高到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来认识。这可以说是新形势下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的一个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同时也描绘出了深化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

(三)我国党和政府对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探索

从历史角度看,20多年前的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就提到了“混合所有”的概念,这是它首次出现在我们党的正式文献之中。此次全会在论及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时,指出了“随着产权的流动和重组,财产混合所有的经济单位越来越多,将会形成新的财产所有结构”[3]

我们党在当时做出这一论断,是建立在党对改革开放后国内所有制形式新变化的深刻认识基础之上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逐渐允许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并开始了计划经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体制转化;与此同时,国家为增强国营企业活力,实行了联合、合资、改转租等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在这个过程中,从经济单位外部看,不同所有制并行发展;从经济单位内部看,不同所有制之间逐步发生联系、融合,形成了混合所有的财产所有结构。对于这种“新的财产所有权结构”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之间的关系问题,曾引起了很多争论。

1997年,党的十五大正式提出了“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概念,指出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也属于公有制经济。这一论断的提出,实际上肯定了混合所有制是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实现了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的重大突破。在这一基础上,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提出要“积极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4];党的十七大加以发展和完善,提出要“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5]

因此可以说,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我们党充分运用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并结合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发展的实际,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反复循环,而得出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伟大成果,是对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特别是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创新。

(四)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内涵与特征

混合所有制经济有着狭义和广义的概念之分。狭义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不同所有制成分的资本在经济单位内部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的经济形式,反映的是发生在经济单位内部的所有制结构状态。广义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则突破了单个企业的范围,在整个社会经济中表现为不同所有制成分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所有制结构。从《决定》中的提法看,我国推行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在广义层面上的。

要深入理解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内涵,首先需要区分“混合所有制经济”与资本主义社会的“混合经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在凯恩斯以后逐渐发展成为“混合经济”。这种混合经济起初是企业内部国有部门与私有部门的合作,发展到后来逐渐超出微观的范围,以致于“在大多数发达国家,整个国民经济都变成了混合经济”[6]。此外,萨缪尔森和林德伯格等人也对“混合经济”进行了阐述。在他们的论述中资本主义的“混合”主要指的是,资本主义经济中私有资本与国家资本、市场机制与国家干预的结合。

然而,两种社会制度中“混合经济”表面上的相似,却有着本质上的不同:资本主义“混合”的实质是不同形式私有资本的结合,目的在于缓和、消除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引发的危机;社会主义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则是处于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经济联合、利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

(五)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混合所有制经济对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而言无疑是巨大的理论和实践创新。这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开放性和多元性,消除了社会主义与私有制经济二元对立的教条观念,实现了人们认识上的突破与创新。

在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中,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所有制关系决定着人们在生产中的关系,决定着交换关系和分配关系,进而决定了人们的阶级属性和社会属性。资本主义私有制是社会主义的对立面,社会主义公有制也与资本主义对立。基于对这一理论教条式的理解,社会主义国家长期认为,要建设社会主义,首先必须彻底消灭私有制。

苏联在其建国初期,迅速建立了单一的公有制和高度计划的经济。随着经济体制弊端的显露,苏联在1950年代中期开始经济体制改革。然而由于上述教条式观念的影响,其改革始终停留在对计划经济体制的调节,即仅引入市场调节成分,从未深入到所有制改革这一根本层面,使得改革最终失败,苏联社会主义体制崩溃。相对于苏联的失败,我国在改革开放后进行了所有制改革,允许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创造性地推动了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从而使改革取得成功,生产力实现了飞跃。

社会主义实践的经验教训说明,对于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必须辩证地看待、运用,并且结合实际进行发展。经典理论中社会主义与私有制对立,是就其本质层面而言;在具体实践层面,两者不仅不“水火不容”,相反还需要把两者创造性地结合起来。混合所有制经济就实现了这一点。正因为如此,混合所有制是对社会主义所有制认识的深化。正确区分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本质与具体实现形式,实现社会主义与私有制从“二元对立”到“以私促社”的跨越,是对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的重大创新。

2.发展出次生形态的混合所有制,消除了公有制与私有制绝然对立的片面认识,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中的所有制理论。

在马克思那里,直接阐述的所有制形态只有公有和私有两种原生形态。我们知道,马克思理论的核心目的,在于揭示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论述资产阶级必将灭亡和无产阶级必将胜利的历史规律。这一研究目的,直接运用两种原生形态的矛盾运动来分析即可达到。然而现实生活中,人们教条式理解上述理论,导致了公有制与私有制截然对立的片面认识长期占统治地位。这种错误认识,一方面导致了所有制结构的单一、封闭与盲目,另一方面则完全忽略了处于中间、次生形态的所有制形式。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生产社会化在发展的不同阶段,对所有制结构的要求并不相同。在生产社会化水平较低的阶段,需要多种所有制并存,通过互相交换、渗透、融合等方式,提高社会化生产水平,促进生产力水平提高。然而由于人们的思维定式和认识偏差,导致任何与私有制相关的所有制形式都被视为“资本主义”“敌对势力”“异己力量”,被不遗余力地消灭。“一种所有权对另一种所有权的排斥必然闲置经济要素”[7],结果只能是,有益于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的所有制结构长期不被采用。

事实上,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并非只是公有和私有对立的体系。马克思在晚年提到,小农经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需要中间、次生的所有制形态,“恩格斯同意并坚持了马克思的这个观点,在《法德农民问题》中具体指出在这个过渡阶段中,还存在多种所有制及其实现形式并存的‘混合经济’局面”[8]。所以,混合所有制应当是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的题中应有之意,只是出于时代、论述体系等方面因素,经典理论中并未详细展开分析。现在,我国提出、推行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在继承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弥补了经典理论中的缺憾和不足,推进了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丰富和完善,是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的创新。

3.混合所有制作为温和过渡的所有制形态,创造了私有制向公有制、非社会主义向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向高级阶段过渡的新方式,为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中的社会主义理论部分增添了新内容。

如前所述,混合所有制成功消除了关于所有制的各种教条主义观念,私有制得以与公有制渗透、融合。这一创造性的方式可能产生两个方面的影响。

第一个方面,混合所有制横跨公有制和私有制,并且拥有社会化的所有制结构,本身就孕育了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关系。混合所有制的发展,直接推动了公有制因素的增长,以及各种类型的私有制与社会主义公有制深度融合,这可能成为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新途径。这种新途径的优点在于,相比于暴力革命的激烈方式,这种过渡由于温和而能减少对生产力的破坏。

第二个方面,所有制结构对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共产主义的过渡至关重要,“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9]。内在机理主要在于所有制关系基本等同于生产关系,因而破除阻碍新生产力发展的传统生产关系,生产力自然得到极大提升,正如恩格斯所说:“社会制度中的任何变化,所有制关系中的每一次变革,都是产生了同旧的所有制关系不再适应的新生产力的必然结果。”[10]根据经典理论,进入社会主义后,与生产力相适应的所有制形式是单一公有制,实行自觉社会劳动、消灭商品生产和交换、完全按劳分配。

各社会主义国家在建立之初,建立了经典理论设想的所有制。然而,现实中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在资本主义高度发展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些其他条件也和经典理论中所设想的有很大不同,经典理论中的具体构想早已被现有生产力水平下的社会主义实践证明行不通,正如马克思所说,“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胞胎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11]现实中的初级阶段要提高物质生产力,就需要发展商品市场和交换关系,需要市场机制调节生产和分配。归结起来就是需要多种所有制,这就必须对单一公有制进行改革。然而,激烈的所有制结构更迭,必然造成摩擦、动荡和破坏,苏联走极端的“休克疗法”就是例子。温和过渡是最优选择,混合所有制实现了这一目标,我国的成功经验是最好的证明。这样,混合所有制以温和过渡的方式,在如何发展、壮大社会主义方面,为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增加了创新的成分。

4.以混合所有制经济为基础建立收入分配制度,契合现实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征,填补了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在此处的空白。

对于社会主义的分配制度,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提出了“按劳分配”的构想,认为劳动者“从社会领得一张凭证,证明他提供了多少劳动(扣除他为公共基金而进行的劳动),他根据这张凭证从社会储存中领得一份耗费同等劳动量的消费资料。”[12]收入分配制度总是以所有制为主要依据的。上述构想,是与单一公有制相适应的。此外,按劳分配一方面需要劳动者在思想道德素质极大提升基础上自觉劳动,另一方面需要物质产品极大丰富。

马克思这一理论在现实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无法实施,已被我国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失败所证明。我国在公有制为主、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改革、实行混合所有制经济后,相应实施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是我国经济具有创造性的举措。

混合所有制经济进一步推动了收入分配合理化。这是因为各种类型的资本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联合经营等方式,可以共同更多更公平地分享发展带来的成果。另一方面,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能够起到激励作用。基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收入分配制度,可以促进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等的活力竞相迸发,推动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可以看出,对于当下现实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方式,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没有论述,而混合所有制经济填补了这一空白。

5.混合所有制经济创新地从所有制层面,解释了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落后于资本主义的疑问,增强了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的解释力,提升了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的当代性。

二战以后,整个世界分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大阵营。两种社会制度在竞争过程中,出现了一个与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预测相矛盾的现象。那就是,资本主义私有制国家纷纷实现了经济腾飞,生产力水平极大提升。但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实行公有制经济的东方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发展频繁而持续地遇到挫折,生产力进步缓慢。

为何“腐朽落后”的私有制能促进生产力发展,符合社会化大生产的公有制反而抑制了生产力进步?东欧剧变与苏联解体,更是直接把疑问推向对社会主义前途的质疑。是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错了吗?混合所有制的出现,以及我国由此创造的经济奇迹,有力地证明了经典理论没有错。

现实实践中所有制结构对生产力有着巨大的影响。事实上,早在凯恩斯以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就已经开始对所有制结构进行调整。国家资本与私有资本融合,搭配以国家干预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结合。这不仅缓和了由基本矛盾所导致的经济危机,同时也使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更适应了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这也正符合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灭亡的论述——“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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