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域资本市场发展的挑战与机遇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中国资本市场取得显著成绩,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动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做出了重要贡献。
回首我国资本市场的发育发展过程,我们不难发现,资本市场在发育发展前期,与我国经济发展方向协调一致。但由于制度安排的重大缺失,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和结构性矛盾逐步显现,已不能正确反映我国经济发展的状况,资本市场的发展面临严峻挑战。
(一)挑战
1.流通股与非流通股的股权分置,成为制约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主要障碍。作为历史遗留的制度性缺陷,股权分置在诸多方面制约了中国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扭曲证券市场定价机制;导致公司治理缺乏共同利益基础;不利于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不利于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制约着资本市场国际化进程和产品创新;不利于形成稳定的市场预期。
2.资本市场结构和品种结构单一,缺乏必要的风险对冲机制和工具,难以满足多元化的投融资需求。发达的资本市场,包括了股票市场、债券市场、产权交易市场、股指期货市场等,而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仍以股票市场为主,债券市场、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严重滞后,股指期货市场仍未形成,资本市场结构单一;股票市场中,目前除主权市场外,虽然推出了中小企业板块,但离真正的二板市场还有较大差距,三板市场仍未形成;上市公司结构不合理,国有控股企业比例偏高,民营控股企业比例偏低。因此,适应市场需求的多层次市场体系极不健全,资本市场投资品种有限,投资渠道狭窄,缺乏风险规避机制,导致市场风险不断累积。
3.资本市场投资主体的结构不合理,难以适应资本市场快速发展壮大的需求。我国资本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不仅数量少、资金规模小,而且缺乏投资理性,市场投资主体的位置远未确立。而占主导位置的绝大多数中小投资者,由于在信息的获取和加工能力、资金实力、投资运作经验以及风险管理能力等方面处于弱势,其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同时,由于资本市场的开放程度不够,未能大规模吸引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OFII)进入国内资本市场。以上种种障碍。均严重地制约了资本市场的发展壮大。
4.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间缺乏良性互动机制,大大降低了全社会资金的利用效率。国际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之间的对接和渗透已经成为一种发展趋势。在我国,分业体制下两个市场的分割引发了诸多问题,如,人为限制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交易以及资金的流向;商业银行资金运用渠道狭窄;金融市场发育不充分,货币政策效应弱化,降低了金融市场的运行效率,等等。
5.资本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滞后,漠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造成证券市场缺乏活力。我国证券市场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早期上市公司质量较差,优质公司和绩差公司板块结构分化,加之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市场诚信体系缺失,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利益、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投资信心,资本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大大减弱。
(二)机遇
1.快速发展条件具备,发展空间巨大。宏观经济调控取得良好成效,2005年上半年我国GDP增长达到9.5%,宏观经济运行处于历史最好的协调发展时期,为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高增长、低通胀的经济形势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对资金投入的巨大需求,都为资本市场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和巨大的发展空间。
2.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方向明确,配套政策措施日臻完善。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要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去年年初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更是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全方位变革和从根本上加速制度创新和制度跨越进程指明了方向;《公司法》《证券法》《刑法》和《证券公司监管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上市公司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和起草,都将为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快速协调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区域资本市场发展的基础与优势
泛珠三角“9+2”政府自去年6月共同签署《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以来,各方扎实推进各项合作,初步形成了合作互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以合作促发展的区域比较优势日趋明显。
(一)合作基础
1.区域合作机制不断健全。去年6月以来,分别建立了“9+2”省区行政首长联席会议制度、政府秘书长协调制度和部门衔接落实制度等合作机制,不同层次的合作机制,确保了区域合作从战略构想、规划制定、项目实施等逐层推进,不断向纵深发展。
2.区域合作领域不断拓展。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领域已经涉及商贸、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科技、通讯信息、旅游、教育、劳务、环保、城市合作等各方面,各领域的合作深度和广度也在不断拓展。据不完全统计,至今年5月,已有42个官方和民间组织,举办了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会议,签署了一系列合作协议、宣言和备忘录,在市场环境、市场监管,比如商标保护、知识产权保护、质量检验相互认证、联合打假、物价管理、快速通关和信息交流等方面达成合作共识,这将为建立公平开放、有序竞争的区域大市场奠定良好基础。
3.区域合作政策不断完善。各方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如广东省去年年底出台了《关于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有关问题的意见》,提出有关促进区域经济金融协调发展,推动内地9省区企业到香港上市的有关措施。去年11月内地9省区金融监管部门在广州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金融合作与发展备忘录,明确各方在建立区地域金融合作与同业交流平台、推进区域金融服务的便利化、加快区域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强区域金融的基础设施建设、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及联手打击金融犯罪等方面加强合作的具体措施。
4.区域内企业跨地区资本运营力度不断加大。如广东省多家上市公司到广西、贵州、湖南等地投资项目,广东省企业也收购了海南等地多家上市公司,深圳中兴通讯、成渝高速、江西铜业等优秀企业到香港发行H股,等等。跨地区开展资本运营的企业在数量、资金总量、运营范围、发展领域等方面,不断扩大。
(二)发展优势
泛珠三角区域的经济基础、市场环境、资源优势等,为进一步加强区域资本市场的合作营造了其他地区难以比拟的优势,主要体现在:
1.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2004年,泛珠三角区域内地9省区累计实现地方生产总值40522亿元,占全国的29.7%;累计实现固定资产投资17253亿元,占全国的24.6%;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475亿元,占全国的30.5%;累计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4333亿美元,占全国的37.5%;本外币各项存款、贷款的年末余额分别为69426亿元和49770亿元,分别占全国的27.3%和26.3%。
2.拥有良好的投融资平台。泛珠三角区域内拥有国际金融中心和区域性金融中心,为区域资本市场合作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香港是亚太地区知名的国际金融中心,香港交易所是亚太地区乃至全球最重要的证券市场之一,也是内地企业在国际资本市场最主要的直接融资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是内地仅有的两家证券交易所之一,该所自去年开设中小企业板,为泛珠三角区域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合作提供了新的融资平台。目前,泛珠三角地区共有15家企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发行上市,占该板上市公司的30%。香港交易所的主板、创业板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主板、中小企业板互补性很强,能够满足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企业的融资需求。
3.区域资本市场发展迅速。至2004年年底,内地9省区共有上市公司415家,占全国的30%;拥有基金公司19家,占全国的41%;管理基金104只,占全国的52%;管理基金份额达2318亿份,占全国的52%;管理资产达2210亿元,占全国的53%。投资者(A股)开户数2263万户,托管市值3651亿元,分别占全国的32%、33%。2004年,内地9省区A股IPO筹资143.19亿元,占全国的40.51%;股票成交金额7837.09亿元,占全国的18.51%。目前,泛珠三角区域内不少省市出台了鼓励资本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资本市场发展的环境日益宽松。这些都为进一步促进泛珠三角区域资本市场的合作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4.区域证券服务业相对发达。2004年年末,泛珠三角区域内地9省市共有证券公司48家,占全国的36.6%,其中取得保荐资格的有15家,占全国三分之一。不少地区风险投资机构也日益壮大。这些证券中介机构和风险投资机构,通过立足本地,面向泛珠三角,为企业和地方政府提供资本运营服务,挖掘和培育企业上市资源,必将有力地促进泛珠三角区域资本市场的发展壮大。
三、全方位推进泛珠三角区域资本市场发展的展望与若干政策建议
(一)展望
泛珠三角区域的经济合作,从根本上来说,就是创造合作与共赢的局面。资本市场合作是整个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内客。展望未来,我们深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通过“9+2”省区的共同努力,发挥敢为天下先的开拓创新精神,正确处理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泛珠三角区域资本市场必将发展成为一个透明高效、结构合理、机制健全、功能完善、资本流动有序、运行健康安全的国际化资本市场,成为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排头兵”,为泛珠三角区域乃至全国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金融支撑,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二)建议
1.完善合作机制,深化合作基础。泛珠三角发展利用资本市场论坛吹响了区域资本市场合作的号角。但这仅仅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仍需采取更加有效、更加务实的措施。为了进一步深化合作基础,有必要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规定的原则下,建立泛珠三角区域金融稳定和发展协调机制,细化泛珠三角资本市场发展合作机制。一是在政府层面上密切各方联系,进一步推动各方在资本市场领域的全面合作;二是组织对区域资本市场的协调发展进行全面规划,推动区域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三是协调解决“9+2”之间资本市场合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2.发挥比较优势,创造共赢局面。经济合作的基础是优势互补,经济合作的前提是互惠互利。泛珠三角资本市场合作要充分发挥“9+2”的比较优势,整合资源,创造共赢。一是携手推进区域内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坚持股权分置改革与维护市场稳定相结合的原则,在明确总量预期、时间预期、价格预期、上市公司质量预期、诚信体系预期、完善监管预期、壮大机构投资者预期等改革预期的基础上,各方结合自身实际,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创造性地加快推进股权分置改革进程,为全国股权分置改革提供新鲜经验。二是充分发挥香港市场在国际融资方面的重要作用,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各省区企业到香港交易所上市,加速内地企业国际化进程。三是进一步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市场的发展,积极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鼓励和支持区域内优质中小企业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四是充分发挥东部地区在资金、技术和管理方面的优势和西部地区在资源、人才等方面的优势,鼓励区内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实行跨地区、跨行业的投资和企业重组并购,加速资本的有序流动。五是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对区域内金融创新的支持,鼓励市场主体开展自主创新,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品种创新机制,丰富资本市场业务和品种,增强市场活力。如探索开展区域内企业以存托凭证(DR)异地上市、内地香港同步IPO(A+H)、合资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ll)试点、含H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等,以吸引国内国际资本,扩大资本市场总量。
3.健全市场体系,促进全面发展。在统筹考虑资本市场合理布局和功能定位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满足不同类型企业融资需求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继续完善和发展主板市场,逐步改善上市公司结构,加速推进深圳创业板市场建设,促进创业投资和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加快发展企业债券市场,支持优秀企业发行国家鼓励的重点项目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企业债券,并推动其在深交所上市。逐步建立集中监管、统一互联的区域债券市场;充分利用现有的产权交易中心资源,加快构建区域性产权交易共同市场,建立起区域性的电子产权交易系统,推动各方尽快消除阻碍信息、资源和产品等产权要素流通的地方性壁垒,扩大产权交易范围,提升产权交易层次;积极培育证券投资基金、养老基金和保险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不断优化资本市场投资主体的结构。
4.扩展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在不断强化区域资本市场合作的同时,进一步拓展货币市场的合作。制定资本市场诚信准则,维护诚信秩序,加快建设与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和中介服务体系,为中心城市开展城际金融合作创造条件。积极鼓励各地银行开展异地金融业务,发放异地贷款,建立交易结算、清算等金融平台,逐步形成区域金融服务一体化格局,全面提升金融市场合作层次。
5.加强监管协调,促进健康发展。强化区域监管协调,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形成规范化、法制化、国际化的跨区域监管体系。一是,进一步完善市场化的调控手段,尊重市场客观规律,对各项政策的具体实施手段、实施力度和时机选择予以充分重视。二是,加强区域内证监、保监、银监等各监管部门的信息交流和协调监管,以保证货币市场、证券市场和保险市场三者资金的有序融通,互促发展并控制风险,共同促进区域资本市场的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