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环境的分析可以从国内、国外两个视角展开。一方面是浙江省面临国内其他省份的竞争,另一方面国外市场的需求也在发生变化。其主要特征是:相对于中西部省份浙江省制造业产业集群不具有劳动力成本优势,相对于东部省份浙江省的集群不具有技术优势。但是,自2008年以来逐渐恶化的外需有可能出现好转。
国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长期以来东部省份在出口市场的竞争优势地位受到挑战。国家先后推出了“西部大开放”和“中部崛起”战略,极大地解放了中西部的生产力,使得中西部在技术水平上缩小了与东部省份之间的差距。随着“一带一路”的战略实施,预期中西部的对外贸易环境会得到持续改善,东部省份会渐渐丧失在市场和技术上的相对优势地位。特别是浙江省享有优势的劳动力密集型产业,由于自身劳动力成本的上升以及中西部省份产业实力的增强,正在丧失出口市场的优势地位。由于浙江省的实际情况,产业集群大都起源于民营企业的块状经济,集群内的企业普遍规模不大,行业类别集中于劳动密集型和中低技术密集型,且近年来在创新驱动上的发展进程同东部其他省份相比较为缓慢,更有可能在国内市场的激烈竞争中丧失比较优势。
另一方面,国际市场需求下降。起始于美国的金融危机极大地冲击了各主要经济体,降低了全球的经济增长率,同时也引致全球范围内有效需求的严重不足。联合国2014年5月21日发布的更新版《2014年世界经济形势与展望》认为全球经济在未来两年将继续好转,当时2014年和2015年将分别增长2.8%和3.2%,但依然面临一些风险和不确定性。目前,美国通过一系列改革,经济发展得到了一定改善,但是欧盟和日本市场仍然面临着增长乏力、需求不足的窘境,浙江省制造业产业集群正遭受需求短缺的不利影响,而通过市场的扩展应对这一挑战。
该报告当时预计,在主要发达经济体出现回暖迹象,大多数宏观经济指标都在反弹,当时预计美国经济2014年增长2.5%,2015年增长3.2%。日本经济在货币和财政政策的双重刺激下已摆脱通货紧缩,但刺激效果正逐渐淡出,预计2014年将增长1.4%,2015年增长0.9%。报告当时还预计欧盟经济2014年增长1.6%,2015年增长1.9%。报告预测,在发展中世界状况,预计非洲地区2014年增长4.2%,2015年增长5.1%;东亚地区仍然是世界经济增长的火车头,预计2014年和2015年均增长6.0%,其中作为新兴经济体的中国2014年经济增长7.4%,2015年的增长目标是7%;南亚地区经济增长相对稳定,预期2014年增长4.6%,2015年增长5.1%,其中南亚最重要的国家印度2014年增长7.4%,2015年增长5.5%。报告显示,拉美地区经济增长仍然疲弱,预计2014年增长2.6%,2015年增长3.4%;受到乌克兰危机影响和西方各国的制裁,东欧独联体国家经济增长明显下滑,预计2014年将增长1.6%,2015年增长2.3%;此外,初步统计俄罗斯2014年经济增长率0.5%,2015年预计增长1%左右。伴随着世界主要经济体增长速度的普遍放缓,欧美发达国家市场的消费者信心也受到了巨大的打击,世界各主要消费市场均出现了景气指数下降、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这种情况对浙江省制造业产业集群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外贸订单锐减,部分企业不得不缩减产量,浙江省有许多中小企业处于半停工、停工和半歇业、歇业的状况。2013年上半年浙江出口产业集群中各大中型企业均出现盈利减少的不利局面,约占企业总数的近20%。
全球贸易规则调整和演进
当前全球贸易治理结构正处于新的调整时期,现有国际贸易规则无法应对以全球价值链为代表的新贸易模式的要求,新兴经济体的崛起对传统以大国为主导的全球贸易治理结构提出挑战。美国等发达国家通过主导TPP、TTIP、TISA等贸易投资协定谈判,力图推行代表发达国家利益的高标准的贸易投资规则。这些给中国带来了压力,同时也为中国提供了提升在全球贸易治理中的地位,以及促进国内改革的机遇。以全球价值链为代表的新贸易模式要求对国际贸易规则进行调整
近10年来,全球生产网络的形成和发展是全球贸易模式的主要特点,传统贸易模式是商品作为消费品在国家间进行交换;新贸易模式则体现为生产过程的国际化,商品、投资、服务、知识及人员在全球生产网络中跨境流动。全球价值链的变化,使国家间的联系程度更加紧密,利益纠葛在一起。生产的一体化,要求各国市场规则的一致性,以及各国间标准的相融性。这需要更复杂的国际贸易规则来处理商品和要素的跨境流动,促使国际贸易规则从边界规则向边界内规则(Behind the Border Barriers)扩展,这些边界内规则主要规范对象涉及一国的国内政策,如国有企业行为、知识产权保护、劳工等。全球价值链所带来的挑战还包括:全球贸易更多的由FDI所驱动,贸易和投资规则有整合的必要性。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关联度加强,运输服务、商业流动、信息服务等新领域涌现,需要新的贸易规则来协调这与商品贸易相关的服务贸易的发展。生产分割所引起的中间产品在多国间的流动,使原产地规则的确定需要更细化。新兴经济体的崛起对大国主导的全球贸易治理结构提出挑战。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和随后的欧洲债务危机,引发了世界经济格局的调整,新兴经济体的崛起其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地位加强。国际政治理论认为,国际结构转型受物质力量变动、国际制度变动以及观念变动所影响。霸权国家或居于主导地位的发达国家在经济、军事实力方面的改变,制度的创建、变革、替代、消亡,以及观念的变化、文化的转型、文明的冲突与融合共同引发了国际结构的转型。新兴经济体崛起所引发的全球贸易主导力量的变动、WTO中治理结构的调整,以及新兴经济体与发达国家在经济运行中价值观念的差异和冲突,对现有全球贸易治理结构提出挑战。美国等国作为实力强大的发达国家,强调在全球治理中的领导权、高标准、主张建立更“开放、公平、自由”的规则体系,而新兴经济体则更强调合作,注重贸易与发展的关系,倡导建立适合本国经济发展阶段的贸易规则。同时,新兴经济体在全球贸易中重要性的加强促使其在全球贸易治理中从规则接受者向规则制定的参与者转变。美国和欧洲的经济低迷所带来的对外需求的下降,而在全球贸易中,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较强的市场需求支持全球经济复苏,南南贸易快速增加。根据WTO统计,2012年中国是全球第二大出口国和第三大进口国,中国出口占全球出口份额的13.9%,中国的进口占全球进口份额的12.2%。美国、欧盟、中国是全球贸易的三大核心力量,但现有规则制定权仍由美国和欧盟所主导,在美国和欧盟的推动下,近年来,涉及国内政策的、要求更高市场开放度和规范性的更高标准的贸易规则开始在区域贸易治理层面酝酿,新兴经济体在市场中所占的力量和在谈判中规则制定权方面的力量存在这种不平衡,为全球贸易结构调整带来了压力。WTO作为合约式的组织,采用“一个成员国,一个投票权”的协商一致的决策原则。而其他国际组织,如IMF,世界银行等则属于宪章式组织,采用加权的多数投票决定机制,权重按照所缴股金份额来计算。WTO的协商一致的决策机制,使其更快感受到新兴经济体崛起的冲击,新兴经济体在多边贸易谈判中的影响力加强,但多级化治理也导致难以达成一致性意见,这是WTO框架下国际贸易规则调整缓慢的原因之一。
国际贸易新规则的演进路线
新一代国际贸易规则难以在WTO框架下达成,一方面WTO中日益多级化的治理结构使发达国家难以推行代表其利益的新贸易规则,另一方面WTO目前仍在传统贸易议题的谈判中陷入僵局,无法为新规则的谈判提供舞台。从国际贸易新规则的内容、国际规则形成的历史经验、国际贸易新规则的现实发展来看,新一代国际贸易规则演进的路径是:从区域贸易规则开始创建,伴随着规范某一领域的诸边贸易规则的发展,货物贸易、投资、服务贸易规则融合后逐渐向多边贸易规则扩展。
从国际贸易新规则所涉及的内容看,区域贸易协定是新规则谈判的适合平台,新一代高标准规则已经在区域贸易谈判中快速酝酿。
对于区域一体化和多边贸易规则的关系,人们一直以来争论不休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多边贸易自由化的垫脚石(Building Blocks),还是其绊脚石(Stumbling Blocks)?”,从国际贸易规则的内容看,新的区域贸易规则和现有多边贸易规则分别针对新旧两种贸易模式,两类规则内容、标准有明显的不同,新的区域一体化规则不仅仅是全球贸易规则发展的垫脚石,同时也发挥对全球贸易规则升级的引领作用。国际生产网络通常是区域性的,反映生产网络特点的国际贸易规则最早出现在区域一体化协定中。全球已经形成的北美、欧洲和东亚的生产网络中,欧洲单一市场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构建中包括了深度一体化条款。这些规则旨在消除那些专属于国家管辖、制约跨境贸易和服务转移的法律和管制政策的行动,通过协调与合作来降低国内管制政策所导致的市场分割。TPP、TTIP等新一代FTA协定中,构建代表21世纪的贸易投资规则是其主要目标。
从国际贸易规则形成的历史经验看,国际贸易规则的构建主要大国所发起,先形成小范围的核心国集团,再向多边协定扩展。在新的全球经济格局下,美国和欧盟的经济地位虽然受到了新兴经济体的挑战,但他们依旧是全球经济的霸主,在国际贸易新规则制定中将发挥主导权。近20年来,美国和欧盟引领全球区域贸易协定的发展,在全球范围内构建了以自身为核心的区域贸易协定网络,其区域一体化战略分3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美国和欧盟分别构建了北美自由贸易区和欧洲经济共同体这两大重要地区贸易集团;第二阶段是在之后的10余年间,美国和欧盟分别构建了以自身为核心的轮轴-辐条型区域贸易体系,通过签订双边贸易协定,将自身处于多个区域贸易集团的中心地位;第三阶段,从2008年开始,美国开始着力打造TPP、TTIP等跨地区的区域贸易协定,而欧盟也通过TTIP、欧盟-加拿大FTA、欧盟-日本FTA等加强了与主要发达经济体的区域贸易谈判,通过这3个阶段的区域经济合作战略,美国和欧盟两大经济体搭建了引领全球贸易新规则的框架体系。
在全球价值链贸易模式下,商品贸易、投资、服务贸易的关联度加强,在新规则的构建中,除了美国和欧盟主导的区域贸易协定外,以美国2012模板的双边投资协定、发达国家的单边改革、多边服务贸易协定等也体现了国际贸易投资的新规则,将共同助力于形成新的国际贸易规则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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