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雄飞
1818年,卡尔·马克思出生在德国莱茵省的小城特里尔。从青少年时代开始,他便表现出强烈的精神追求和自我意识。在中学时期,他已经表现出对理论研究的极大兴趣。他在《青年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一文中指出:“使人类和他自己趋于高尚”[5]是职业选择的宗旨,而“从事抽象真理的研究”,对于那些具有坚定的原则和牢固信念的人来说,如果“能够为它们的支配思想牺牲生命、竭尽全力”,这种职业还是“最高尚的”。[6]由于马克思过多地思考理论和社会,“只在抽象的理想化中寻找幸福”[7],而过少关注自己的现实生活,他似乎显得有些不合群。在现实的私人生活中,除了志同道合者外,他既没有敌人,也没有朋友;与母亲和姐姐的关系处得不太好;他甚至常常不回答父亲在信中提出的问题,父亲曾经因为“从来没收到对……信件的直接答复”[8]而沮丧。对于现实的日常生活,他总是应对无方,记账单从来写不好,花钱没计划。为此,他的父亲在一定意义上认为马克思的“利己主义”“超过了自我保存所需要的程度”[9],这是因为,在他父亲看来,英雄主义的自我牺牲是一种使自我光彩夺目的利己主义,那种为家庭、为朋友负责的精神才是无私的。当然,老马克思并不是以此否定英雄主义的“自私”和马克思的品格。不过,他父亲生前确实一直担心马克思心理的那个“魔”。他曾经给马克思描绘了这样一幅形象:“漫无头绪地踟蹰于知识的各个领域,在昏暗的油灯下胡思乱想,蓬头散发……穿着学者的睡衣放荡不羁。离群索居……与外界交往的艺术仅限于一间肮脏的房间……在那里,也许在异常混乱的情况下,燕妮的情书……被用来点燃烟斗”。[10]在这里他父亲以一种夸张的笔调将马克思心中的“魔”即强烈的内在精神追求鲜明地刻画出来了。正像老马克思所说的,“为了进行崇高的抽象探索”,马克思“可以放弃一切娱乐”。[11]确实,对于世俗的人们和世俗的浮华生活,马克思是极为不屑的。[12]
与强烈的内在精神追求相应,马克思很注重内心真实的“自我意识”,表现出积极的主动性、能动性。他力求把握浮现在自己眼前的外部世界。这种把握,首先需要确定外部世界的种种事物的本质,并通过它们把握现象。因此,他凡事都刨根问底。由于这种强烈的自我意识,马克思还在中学时期,就要求学者能够为抽象真理“牺牲生命”[13]。他还指出:“作家当然必须挣钱才能生活、写作,但他绝不应该为了挣钱而生活、写作……作家绝不把自己的作品看作手段,作品就是目的本身……在必要时作家可以为了作品的生存而牺牲自己的个人的生存”,“诗一旦成为诗人的手段,诗人就不再成为诗人了”。[14]正因为理论成果是生命的外化,它必须首先是科学。因此,马克思从不为了现实的斗争需要而放松自己对理论研究的严格要求。在他看来,一种理论,其自身的科学性是第一位的。他对庸俗的、功利性的“学术研究”一向表示鄙视。对他而言,那种“学者”的存在本身,那种庸俗的辩护本身,就是对“学者”自身的惩罚,因为他们失去了真正的自我。
基于作品比自己生命还重要的认识,马克思对自己作品的发表是极为严肃认真的,对一些问题的思考如果没有达到自己认可的程度,他是不会轻易动笔的。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关于“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问题,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到《<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再到晚年对人类学和古代社会的探索,我们可以感觉到,这是他终身思考的一个问题。[15]但是,他始终没有动笔写这一著作,最后还得靠恩格斯“完成”[16]老友的遗愿。马克思不仅自己把作品视为生命,也总是希望别人“十分严肃”地看待他的作品。他首先仅仅把商品和货币作为“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单独出版,很重要的一点考虑是,商品和货币的讨论不带任何政治色彩,“严肃科学”地把这部分提供出来,有助于淡化人们对他关于资本见解的偏见。[17]对于这一点,恩格斯是深有体会的。恩格斯曾经指出:马克思对于正在研究的内容,“总是要把直到最后一天的所有材料都搜集齐全”[18],只要有一本他认为重要的书还没看,他是“不会动笔去写的”[19]。
马克思这些个性特征的形成,既与他的天性有关,也是其家族传统和后天环境熏陶的结果。对于马克思的天分,老马克思是引以自豪的,并对他寄予很多期望,他甚至预感到,马克思“将为全人类造福”[20]。当然,对于像马克思这种“否定一切的天才”[21],老马克思也有一种深深的忧惧。另一方面,马克思生在一个犹太律法学世家,现有材料表明,他的祖父、伯父和一位堂哥,都是犹太律法学家,马克思的女儿爱琳娜则进一步强调,“她的祖先一连好几代都是犹太律法学家”[22]。犹太律法学家,是专门研究和负责解释犹太教教律和教义的学者。可见,研究“法哲学”是马克思家的传统,这种家学传统与马克思的天赋及对抽象思维的偏好相结合,对于马克思注重自我意识和沉浸于内心精神世界的个性,应该有重要的影响。注重自我意识还与他中学所受教育有直接关系。他中学时代所受康德、费希特哲学的潜在影响与他的天性起到了相互加强的作用。总的看来,马克思从家庭和环境中更多地受到正面的影响。他不像恩格斯以叛逆的精神走向人生之路,他是带着家庭和社会的文化财富走上求真之路的。从马克思一生的思想发展历程看,“法哲学”似乎始终与他相伴随。1836年他便想要构建自己的法哲学体系;博士论文之后,法哲学批判成为1842年和1843年他心中的“魔”之一;他把1844年的“经济学哲学手稿”看成“法哲学批判的”一个分册;而他晚年关于人类学、历史学、土地制度的研究,似乎也和所有制、国家的起源和国家发展道路的多样性探索有关,从广义上讲,这还是“法哲学”问题。可见,马克思的主要理论成果尽管不是法哲学,法哲学却又在各阶段的研究中充当着“前导”作用。这说明,马克思所受“家学”传统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
我们还需要注意的是马克思的现实理想主义。面对现实,承认现实,把理想确立在现实和历史发展过程之上,这是马克思最基本的理论取向。综观其一生,他始终在“应有”与“现有”、理想与现实之间寻求合理的理论说明。从马克思中学毕业时的宗教作文看,他似乎一度接受了康德关于知识和道德、宗教之间的虚拟而抽象的论证。但似乎很快又厌弃了。因为中学刚一毕业,他对宗教的信仰便发生动摇。老马克思曾经告诫他:“对上帝的虔诚信仰是道德的巨大动力……这种信仰迟早都会成为一个人的真正需要,生活中往往有这种时候,甚至一个无神论者也会不知不觉地拜倒在至高无上的神面前……因为每一个人……都有可能崇拜牛顿、洛克和莱布尼茨所信仰过的东西”。[23]从老马克思的告诫看,他自己本人已经不是正统主义信徒,似乎是一个唯理论者。然而,从这位唯理论者的眼光来看,马克思的信仰已经成为问题,可见,这时的马克思有可能已经处于无神论的边缘了。他于1837年写的“绝望者的祈祷”一诗,同样流露出挑战宗教的精神。1862年马克思还表示,他比恩格斯更不能容忍宗教,因为“对基督教怀有十分特殊的厌恶心情”[24]。对此,将马克思与恩格斯比较一下是有意义的。以叛逆的精神批判宗教是恩格斯青年时期很长一段时间的任务,而他晚年则能以一种超越的方式承认卡尔文教的先定说和共和主义组织原则具有批判吸收的价值,在他那里,先定说转化为对外在物性及运动规律的尊重。他对宗教的态度也似乎比马克思更宽容。他表示:“至于宗教问题,我们不能正式谈论它,除非神父们迫使我们这样做。”[25]可见,青少年所受深刻影响,往往会内化到生命中,总会以某种形式得到表现。依此判断,马克思对人类理想的信念与少年时期的宗教道德教育似乎关系不大。因此,他的这种信念应该更多地来源于那个时代的启蒙思想和人文主义精神。并且,由于他的个性特点,这种人文主义精神在他身上得到了强化。对于马克思所具有的面对现实、承认现实的历史合理性的现实主义态度,则应该是老马克思直接影响的结果。老马克思的家书有大量这方面的教导,例如,他曾经这么教导儿子:“要是诗歌不能使生活变得美丽、变得幸福,那也把它抛掉。”[26]1837年12月9日的信更是集中体现了老马克思的良苦用心,他试图“把一个放荡不羁的少年变成稳健持重的人……变成一个能适应社会的人”。[27]
以上分析,我们着重于青年马克思的实际状况,这是进一步探索其思想发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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