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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特定研究对象的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辩证方法

时间:2023-07-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马克思独特的思维方法全面吸收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各方面内容,同时吸收了近代自然科学的精神实质,并在“唯物的”基础上把黑格尔的抽象思辨的辩证法改造为以辩证法为内核的科学实证主义方法。这些思想成果集中体现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科学进程中。马克思不仅把特定研究对象当作有机生命体,而且是通过对发达的典型具体的解剖来把握抽象的形式规定。

马克思独特的思维方法全面吸收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各方面内容,同时吸收了近代自然科学的精神实质,并在“唯物的”基础上把黑格尔的抽象思辨的辩证法改造为以辩证法为内核的科学实证主义方法。另一方面,马克思对近代自然科学的发展高度重视,不过,相对于恩格斯更多地重视自然科学的具体成果来说,马克思更多地从抽象意义上即从自然科学的思想方法方面和科学技术对社会发展的影响方面加以重视。这些思想成果集中体现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科学进程中。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马克思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思想虽然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才最终成熟,但其形成发展过程与1843年开始走向成熟的过程是一致的,因此,我们应该用更宽阔的眼光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

其一,把特定研究对象当作有机生命体,要求从系统、整体的“有机生命体”出发,通过最发达状态的典型具体的解剖,把握事物的内在机理。在1842年底,马克思在“论普鲁士等级委员会”一文中,便把国家和社会当作有机生命体进行了分析。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指出:“把政治国家看作机体,因而把权力的不同不再看作机械的不同,而是看作有生命的和合乎理性的不同……这是前进了一大步。”[11]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也是把国家看作“机体”。[12]马克思在《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中将资本的运动作为机体与人体运动进行了类比。[13]他还直接把社会制度的内在联系的研究称为“生理学”研究。[14]《资本论》同样是把社会看作“一个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机体”[15],且把商品比喻为资本主义生产这一机体的细胞。

马克思不仅把特定研究对象当作有机生命体,而且是通过对发达的典型具体的解剖来把握抽象的形式规定。他不认为“一般规定”仅仅表现为同种类事物的抽象共同点即抽象范畴。在他看来,“渔夫”和“猎人”的关系,就是截止1857年时“最发达的社会关系”的特殊表现形式,因而“从这种观点看来是一般关系”。[16]。可见,他是通过对发达的现实具体来把握一般的。这种对一般的认识方式把“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17]当作科学分析的切入点。马克思关于一般劳动的说明非常明确地表达了这一思想。他指出:“对任何种类劳动的同样看待,以一个十分发达的实在劳动种类的总体为前提,在这些劳动种类中,任何一种劳动都不再是支配一切的劳动。所以,最一般的抽象总只是产生在最丰富的具体的发展的地方,在那里,一种东西为许多东西所共有,为一切所共有。这样一来,它就不再只是在特殊形式上才能加以思考了。另一方面,劳动一般这个抽象,不仅仅是具体的劳动总体的精神(理论抽象)结果。对任何种类劳动的同样看待,适合于这样一种社会形式,在这种社会形式中,个人很容易从一种劳动转到另一种劳动,一定种类的劳动对他们说来是偶然的,因而是无差别。在这里,劳动不仅在范畴上,而且在现实中都是创造财富的一般的手段,它不再是在一种特殊性同个人结合在一起的规定了”。[18]马克思对一般的这种理解,与黑格尔的辩证法是相通的。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虽然批判了黑格尔把君主看成天生的普遍一般的代表,指出黑格尔一方面表现为唯灵论,另一方面表现为粗陋的唯物主义。但是,他又强调:类本身“表现为一个存在物……对其他不适合自己的本质的存在物来说,它本身表现为一个特殊的种”。[19]在他看来,基督教既是宗教中的一个种,同时,由于它以神化的人为基础,集中体现着人创造宗教这样的宗教本质,因而,它对其他一切宗教的关系又表现为类与种的关系。马克思虽然反对把君主这样的个人看成普遍精神的具体存在形式,同时又指出国家制度本身可以发展成为“同现实的人民生活并行不悖的特殊现实性”[20],因而,马克思并没有在思维方法上否定普遍一般可以有一种特殊具体的现实存在形式。马克思在后期著作中也直接表达过类似的思想。他指出:“一般的东西,一方面只是观念中的特征,同时也是一种同特殊事物和个别事物的形式并存的特殊的现实形式”。[21]从这一思想出发,他指出:“劳动产品的价值形式是资产阶级生产方式的最抽象的、但也是最一般的形式”[22]。这种商品生产为价值而生产,它不注重产品是怎样的使用价值,也不注重劳动的具体方式,因而这种价值生产是资产阶级生产的最抽象的形式;同时,它也是最一般的形式,因为基于普遍的分工、交换和相互依赖体系的简单商品生产是一般规定的具体表现形式,它是以发达的资本主义生产为现实性存在的。马克思还把货币资本看成“资本一般”的“一种现实的存在”[23]

其二,概念即对象,要求根据主体对特定的客观对象的科学认识进程来理解概念及其变化。他要求概念必须时刻与眼前浮现着的特定对象相联系,反对概念先行和主题先行,反对抽象思辨的概念推演。在他看来,概念先行,主题先行,是唯心或唯物的抽象思维方式。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他强调《资本论》的写作是“断然同唯心主义的政治经济学决裂”[24],这是在写作《哲学的贫困》时开始萌芽的。事实上,那些基于形式逻辑的抽象概念和首先人为地假定各种生产条件存在并在此基础上考察某方面变动及其影响的经济学,如当时的古典经济学和庸俗经济学,在马克思看来,都是“唯心主义”的(而那些片面神圣化某些理念的各种哲学大概被看成特殊形式的宗教,马克思正是从科学实证的思维方法出发,最终走上一定意义的“去哲学化”道路,或者说要求哲学进行方法论转向)。马克思指出:“有机的东西正是各种差别的观念,正是各种差别的理想规定。”[25]“一个概念可以抽象地把握。它不是作为一种独立的东西而具有意义,而是作为从某种他物中得出的抽象并且仅仅是作为这样的一种抽象才具有意义……这个概念……其实正好是抽象的对立面,是对象,它就是从这种对象中抽象出来的,存在于这种对象的抽象之中。因此,在这里,抽象唯物主义是这一对象的实在本质。”[26]在这里,马克思一方面批判了黑格尔,指出黑格尔的错误,就在于把概念、精神看成先在性存在,把实在看成概念的存在形式;另一方面,又批判了抽象唯物主义,认为“抽象唯物主义是物质的抽象唯灵论”,强调“任何一个原则都只表现为从某种他物中得出的抽象”。[27]由于这种原则难以表现实在总体本身,因而往往是片面的抽象。并且,这种抽象必须基于特定对象的实在本质来把握。正是在这一意义上,马克思把资本一般的考察与“生理学”直接联系起来,强调“考察资本一般,并不是单纯的抽象”。[28]总之,马克思反对任何概念先行的做法,认为概念虽然可以抽象地把握,但不能脱离它赖以抽象出来的经验本身,不能作为独立的东西“提供……使用于各个时代的药方或公式”[29]。但从辩证法的视角看,这里依然存在对黑格尔的继承关系,即不应孤立地、静止地把握概念,而应把握概念的转化、变化。不过,在马克思看来,概念的变化仅仅是派生的,因而应该从有机生命体的内在机理及作用机制的变化(或历史发展过程)来把握概念及其表现形式的变化,而不是相反。为此,马克思强调:“有必要对唯心主义的叙述方法作一纠正,这种叙述方法造成一种假象,似乎探讨的只是一些概念的规定和这些概念的辩证法。因此,首先是弄清这样的说法:产品(或活动)成为商品,商品成为交换价值,交换价值成为货币。”[30]在马克思看来,商品、货币都须通过对经济发展的历史考察来理解。正因为如此,像价值等概念,在分析过程中总是会“显示出这些规定被抽象出来的那些历史基础”[31]。不过,马克思对商品、货币的历史考察,并不是简单地考察历史的发展行程,而是站在商品、货币发展的终点,把这种发达的商品货币关系作为特定对象,将现实考察与历史的回顾性研究以科学方法结合起来。

基于特定对象把握概念及其变化,可以说是马克思的独特思维方法中最先被提出的。早在1837年,马克思在“给父亲的信”中指出:像数学独断论那种“不科学”的思维形式,“从一开始就成了认识真理的障碍,在这种形式下,主体围绕着事物转,这样那样议论,可是事物本身并没有形成一种多方面展开的生动的东西”,“我们必须从对象的发展上细心地研究对象本身”,事物本身的内在特性“应当作为一种自相矛盾的东西展开,并且在自身求得自己的统一”。[32]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又指出:“形而上学者认为进行抽象就是进行分析,越远离物体就是日益接近物体和深入事物”。[33]基于这种认识,他对脱离现实对象、依赖逻辑范畴进行分析的思维方法进行了尖锐批评。他强调:“谁用政治经济学的范畴构筑某种思想体系的大厦,谁就是把社会体系的各个环节割裂开来”。[34]正是这个时候,他决定断然同“唯心主义的”政治经济学决裂。1857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则指出:他与黑格尔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始终围绕“实在主体”,并用思维把握特定的“实在主体”,把它当作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

其三,基于特定对象不同认识层次的同质性,从“抽象”上升到(扩展到)具体,扩展关于特定的客观对象的科学认识及其知识体系。这既是以科学的实证研究为基础,又是以辩证法为内核,是辩证法与实证研究的科学结合,是对近代自然科学精神的理论升华。这一思想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进行了集中阐述。不过,早在《巴黎笔记》的“穆勒评注”中,马克思就指出:“穆勒——完全和李嘉图学派一样——犯了这样的错误,在表述抽象规律的时候忽视了这种规律的变化或不断扬弃,而抽象规律正是通过变化和不断扬弃得以实现。”[35]他在稍早还指出:“一个现实领域的纯粹理想性只有作为科学才能存在”[36]。这些都切中从“抽象”上升到具体这一主题。然而,如何在理论上把握客观对象的内在规律通过不断的自我扬弃因而自我实现,似乎是马克思独特思维方法形成过程中最艰难的部分。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对自己《德法年鉴》时期的思想有两处反思性说明。他指出:“依靠从黑格尔那里继承来的理论武器,是不能理解……人的经验的物质的行为的。由于费尔巴哈揭露了宗教世界是世俗世界的幻想(世俗世界在费尔巴哈那里仍然不过是些词句),在德国理论面前就自然而然地产生了一个费尔巴哈所没有回答的问题:人们是怎样把这些幻想‘塞进自己头脑’的?这个问题甚至为德国理论家开辟了通向唯物主义世界观的道路,这种世界观没有前提是绝对不行的,它根据经验去研究现实的物质前提,因而最先是真正批判的世界观。这一道路已在‘德法年鉴’中,即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和‘论犹太人问题’这两篇文章中指出了。但当时由于这一切还是用哲学词句来表达的,所以那里所见到的一些习惯用的哲学术语,如‘人的本质’‘类’等等,给了德国理论家们以可乘之机去不正确地理解真实的思想过程,并以为这里的一切都不过是他们的穿旧了的理论外衣的翻新。”[37]他还指出:哲学家们把社会发展过程抽象地看成人的发展过程,而“整个历史过程被看成是‘人’的自我异化过程,实际上这是因为,他们总是用后来阶段的普通个人来代替先前阶段的个人并赋予先前的个人以后来的意识。由于这种本末倒置的做法,即一开始就撇开现实条件,所以就可以把整个历史变成意识的发展了。”[38]这表明,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之前,马克思已经表达了唯物史观的基本思想,但无论是术语的使用,还是用异化来把握历史发展线索,都还是更多地借用黑格尔或费尔巴哈的表现形式。而这时候对抽象唯物主义性质的“唯心主义政治经济学”,也还没有最后决裂,尽管《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已经对它的前提和形式主义的思维方式进行了批判,指出了它的种种缺陷。

应该说,1846年前后马克思才彻底告别抽象唯物主义或唯灵论的思维方式,并把有机生命体、概念即对象等思想整合到全新的思维方法中。也许这是马克思强调《资本论》萌芽于《哲学的贫困》的原因所在,也是他把《德意志意识形态》看成一种哲学上的自我清算的意义所在。此后,异化概念仅仅被运用于现实状态的描述,而不再运用于历史过程的分析。这是因为,一种“非异化状态”作为异化发展的前提,在人类发展的初期至多是一种萌芽性、征兆性存在,只有放在“实验的”科学条件下,才能看成一种理想状态(在实验条件下也可以把自由竞争、平等交换的独立个体的社会看成某种理想状态,虽然这已经是一种异化状态),因而不应作为抽象的概念来描述。

无论是规律的自我扬弃、自我实现,还是概念与对象协同地辩证转化,以及把对象看成系统性、整体性的有机生命体,都与黑格尔的辩证法有着直接的继承关系。但另一方面,马克思的独特思维方法与黑格尔的辩证法又具有本质区别,可以说是对黑格尔辩证法的彻底超越。它不但打破了黑格尔的神秘主义,把概念、精神与现实对象的关系完全颠倒过来,还把这种思维方法与近代自然科学的研究范式直接联系起来。它要求从两个方面把握有机生命体,一是从细胞原理及其展开来把握最基本的生命机理;二是从有机生命体各个环节的相互决定作用来把握生命整体。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生产中的各种关系如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互为前提和片面意义的相互决定,而有机体本身“作为一个总体有自己的各种前提”[39]。依照马克思的思想,作为有理性思维能力的认识主体和实践主体,人们不是被动地反映和适应外在的事物和环境,不是被动地遵循着外在事物的必然性。人是主动的、能动的存在物,他不但以外在事物的存在为前提,而且能用科学的手段认识和改造具有内在的存在必然性的外在事物,使自然人化,使社会存在自我发展。而自然人化和社会存在是人的本质力量的体现,也是人的外在的存在形式,人和社会一体两面,人的发展体现在社会存在的发展之中。因此,自然人化和社会存在的发展体现着人类对环境的支配和自我实现,尽管个人对自然和社会存在着被动适应的一面。这是对黑格尔哲学的精神实质的根本性超越(这种主动超越从马克思拒绝被诱入“敌人的怀抱”开始,博士论文有强烈的表现,但把辩证法从黑格尔体系中剥离出来,并赋予科学的内容,必然要经历一个过程)。正是从对有机生命体的主动、能动把握出发,马克思将社会科学的研究与生物学、化学、物理学对自然对象的研究相类比,把作为经济理论的形式规定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辨证转化过程,看成自然科学研究的“科学的进程”,看成严格的试验条件下获得的一般规律通过约束条件放松趋于具体化、现实化的过程。因此,辩证法在马克思那里科学化、实证化了,它不再是抽象思辨的方法,而是成为一种科学实证主义方法。在马克思看来,科学是“历史发展总过程的产物,它抽象地表现了这一发展总过程的精华”[40],“自然科学是一切知识的基础”[41],而资本主义之所以能迅速发展生产力,就在于它“第一次使自然科学为直接的生产过程服务”[42]。他希望理论研究体现科学精神,因为“阐明价值规律”是“科学的任务”[43],其理论的展开应该体现“科学的叙述对现实运动的关系”[44]或者说它本身就是一种“科学的进程”[45]。马克思正是基于这种科学的立场,一再指责以往的政治经济学背离了近代的科学精神。他指出:法国的唯物主义精神在魁奈、拉瓦锡、拉普拉斯、比夏和拉马克(可能还包括居维叶)那里,显示了“具有全世界历史意义的革命力量和胆略”,而萨伊则“暴露出在概括事物时法国精神的全部荒谬倾向”。[46]“庸俗经济学以为,政治经济学科学与其他一切科学的特征差别在于,后者力图说明被掩盖在日常现象后面的,因而按其形式总是与日常现象(例如太阳围绕地球运动的现象)相矛盾的本质,而前者则宣称日常现象单纯转化为同样日常的观念是科学的真正事业”。[47]在这里马克思似乎暗示他的经济学研究相对于庸俗的政治经济学,是一场哥白尼革命。他坚信庸俗经济学家不能“揭示事物的内部联系”,只是“夸耀他们紧紧抓住了现象,并且把它当作最终的东西”,他们对自己的指责无非是“傲慢地断言事物从现象上看不是这样的”,而自己则以科学的精神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内部联系”,这种内在本质一旦被了解,“相信现存制度的永恒必要性的一切理论信仰,还在现存制度实际崩溃以前就会破灭”。[48]这是《资本论》刚发表的时候流露出的一种自豪之情。

需要指出的是,马克思尽管给科学的研究赋予了辩证法的特性,却并不是对经验实证的简单否定。从具体到抽象的科学实验的准备过程,科学解剖的进程所展开的每一个环节的认识,都包含着经验实证的要求。因此,正像黑格尔所指出的,从形式逻辑看辩证逻辑,处处是悖论;从辩证逻辑看形式逻辑,处处是局限,但有局限的认识依然是辩证逻辑的必要环节。可见,辩证逻辑的思维尤其是马克思的思维方法,要求批判地对待一切既有的认识,但不是简单否定任何已有的人类文明成果,它要求把被批判的对象转化为自身的必要环节。

从“抽象”上升到(扩展到)具体,还涉及理论逻辑与历史的关系问题。这与黑格尔逻辑学直接相关。黑格尔认为,历史和逻辑的关系,是外在逻辑和内在逻辑的关系,它们具有同一性。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黑格尔逻辑学的前提,在它看来,一切事物的内在本质都是绝对精神,所不同的仅仅是精神的存在形式。因此,他所说的同一性仅仅是事物的形式发展与逻辑的同一性,不涉及事物本性的历史差异,这正是黑格尔虚假历史主义的特征。应该说,在逻辑与历史的关系方面,马克思在科学实证主义基础上合理地继承了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为了保持事物内在本性的同一性,在揭示事物内在规律的变化时,他总是保持着研究对象的同一性或同质性。例如商品生产,马克思把特定历史时期的发达的典型的商品生产作为特定的研究对象,他所剖析的简单商品生产和绝对剩余价值生产,都是与追求平均利润的商品生产具有同时态性,因而体现着完全同一的特定的历史性质。这种特定的历史性质,就像是特殊的“以太”和“普照的光”,贯穿着对资本主义生产这一特定对象的整个科学认识进程,因而贯穿着《资本论》的始与终。可见,在他那里,逻辑与历史的同一,仅仅表现为历史发展与形式规定的辩证转化进程的同一。

这与恩格斯的唯物主义+辩证法的思维方法也具有相当的差异。恩格斯把人看成能够反映存在、进行历史的经验总结的人,事物的外在独立性和自我辩证发展的必然性对人的认识具有决定作用,人的能动的反作用未能在理论上找到超越存在的决定性作用的有效方式。对于恩格斯来说,尽管他通过事物的历史发展这个维度引入了黑格尔的辩证法,能够用辩证法看待事物的历史发展,但对于具有确定性的特定研究对象来说,形式逻辑和经验实证依然是主要的认识手段。马克思则把人看成“科学家”和能够将自然人化的实践家,具有外在独立性和内在的自在本性的客观事物,除了“不自觉”地充当人的认识和实践的前提外,从一般人类精神的高度而言,仅仅是具有主动性、能动性的人的认识和改造对象。依照马克思的思维方法,从“抽象”上升到具体,不是体现为事物由简单到复杂的历史发展过程,而是体现为“科学家”把握特定的同质的有机对象的“科学的进程”。人以自然为前提,依靠科学方法获得多样的科学认识,并在科学认识指导下通过实践改造环境,制造出、生产出大量超越天然的自然存在形式的“人化自然物”,使自然不断人化。科学方法获得的知识通过自然人化促进着社会和人自身的发展,因而人类社会的发展不是基于被主体化的“历史”的外在必然性,而是基于人类的主动实践。不是人类社会的“历史”这一主体的必然规律决定“人类”的命运,而是人作为“人类社会”的细胞通过认识和实践以新陈代谢的方式决定着、推动着社会机体的发展。阶级斗争所起的作用,就是解除被特殊利益固化的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束缚,使人类精神的创造力自由地、充分地释放出来。当然,人类社会作为有机生命体,其发展尽管基于人类的科学认识和实践,它的发展程度由人类自身创造力的发挥程度来决定,然而,单个人依然具有被动适应的一面,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意识也依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另外,在马克思那里,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科学认识过程,是形式规定的辩证转化过程,辩证法成为把握特定研究对象的最基本方法,形式逻辑和经验实证仅仅是辩证法不可或缺的环节。可见,恩格斯还难以摆脱历史决定论的质疑,而在马克思那里,历史决定论已经没有任何存在基础。

单从研究方法的工具性意义而言,马克思的科学实证主义方法同样可以说实现了对以往各种研究方法的超越。它不但超越了经验的实证主义方法,也超越了既有的抽象的辩证思维。这种反映着人们对客观对象的科学认识进程和知识体系的辩证发展进程的思维方法,既包含了辩证法的一般原理,也包含了客观对象发育发展的辩证历史过程,且同时超越于两者之上。它既体现在对人们科学认识活动的指导作用上,又以更多地体现为辩证法一般原理的形式彻底运用于科学认识的总结叙述方面。因此,即便相对于恩格斯晚年的一定程度上淡化了“主义”色彩的历史的实证主义方法而言,依然是一种超越关系。它包含历史的实证主义,又超越这种单纯历史经验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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