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政府采购制度是以公开招标为主要方式选择供应商,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单位购买商品或劳务的一种制度。它是节约财政支出的有效方式。目前西方国家的政府采购额占GDP的比率较高,一般为10%~20%。而在中国,政府采购才刚刚起步。近年来,财政部颁布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合同监督暂行办法》等,基本形成了指导政府采购工作的原则框架。各级政府采购工作已由初创阶段向全面展开阶段过渡。效果也是明显的。但目前也还存在着许多问题:①由于细化预算编制的改革尚未全面展开,无法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范围只能局限于对专项预算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无法对预算支出中的所有物品和跨部门的采购行为实行规范化管理;②由于集中支付制度尚未建立,采购管理机关还无法对采购行为建立有效的制约机制;③由于按国际通行方法规范采购行为在中国才开始不久,各类采购机关特别是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广大采购人员尚未掌握招投标、合同、商业谈判、市场调查及商品、工程和服务方面的有关知识和技能,使许多采购机关的采购活动只能停留在个案的尝试上。对此,必须从中国国情出发,以建立与国际法要求相衔接的,符合市场经济规范和公共财政框架要求的政府采购制度。今后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强化政府采购计划管理,实现政府采购的扩面增量。一是所有行政事业单位都要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二是对设备购置、工程、服务等项目均要按政府采购的规定进行采购。属于集中性采购范围的,必须由政府采购机关组织实施;适合公开招标的必须实行公开招标。三是在编制年初预算时,各单位要编制政府计划。并且财政在下达年初预算时,对政府采购计划中,属于集中性采购范围且属于财政拨款的预算不再下达到单位,待采购时,根据采购预算或实际采购价格直接下达预算并拨款到政府采购机关,由采购机关组织采购和结算。
(2)实行政事分开,建立并完善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机制。财政部门不再直接进行采购项目的具体操作实施,只担负法规的制定,采购预算和采购目录的编制与公布,采购中心运作的监督,商家准入、中介代理、从业人员资格的审定,对政府采购投诉或仲裁程序的规定,对采购资金管理的规定等管理职责。采购项目的具体操作由政府采购机关执行。集中采购机关是政府采购事务的实施部门,没有管理职能。集中采购机关的业务范围,主要是统一组织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使政府采购的政策、监督管理与具体采购事务相分离。
(3)强化采购监督工作。财政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职责,并积极配合、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工作。
根据国际经验,现阶段应制定如下法规:对供应商准入政府采购市场管理的规定;对社会中介组织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管理的规定;对政府采购官员和从业人员资格的规定;对政府采购投诉或仲裁的规定;对集中采购目录编制和实施的规定;对本国产品采购的规定等等。再者,应当研究开发政府采购网站。①政府采购在全国联网,实现信息共享。②创造条件,实现政府采购一般项目的网上自动交易。③把网站作为政府采购信息披露和查询的主要载体。
二、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调控机制
科技的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是社会发展的两大基本因素。在科技水平基本相同的情况下,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一项支出的成败和效益的高低。要强化对事业单位财政支出管理机制的构建,针对有人用钱、无人负责的现象,建立财政支出奖优罚劣机制。其一,对决策程序进行规范,实行重大财政支出决策奖惩制度。其二,对决策实施过程中做出突出成绩或出现重大失误的,也要明确相应的奖惩条款。其三,明确监督应负的责任和相应的奖惩措施。
(一)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控机制
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控机制:一方面,要加强对现实财政支出评控。主要是对财政支出实行跟踪问效、动态控制,对支出政策实行动态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财政支出分析制度,各负其责,奖优罚劣,并定期对照考核标准对事业单位的财政支出效益进行分门别类的、定性定量的分析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对策,不断提高财政支出效益。建立固定和非固定的联系网络,当一项新的财政支出政策出台之后,这些网络要及时提供政策施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问题和效果,供决策部门及时分析研究,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予以改进。对于财政支出政策的反应,要有预见性和敏感性,有预备方案和后续政策,以避免支出的政策出台后效益与期望不符时反应滞后,影响支出政策的适效性和执行到位。加强对财政支出耗费的过程监督,不能一拨了之,各级财政应有专人对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追踪监管。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未来财政支出的调控。主要取决于财政支出政策的预见性、前瞻性的分析评价,据以提出支出政策预案,并随时根据事态的发展变化完善政策。随着中国人口总量及其构成的变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改革的深层次化,随着中国加入WTO和世界经济全球化对中国经济的影响越来越强,随着高新技术的不断发展,财政面临的形势更具复杂性、多样性和全球性,影响事业单位财政支出效益的因素更为广泛,对财政支出政策的决策,必须高屋建瓴地从大局上时刻把握国际国内政治、社会、经济、科技发展的动态和趋势,并对其财政支出的影响做出科学的判断,据此提出具有预见性的财政支出政策,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调控功能。
(二)建立财政供养人员的调控机制
建立财政供养人员的调控机制:①要根据不同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事业等发展状况,明确不同的财政负担比率;②对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要按现时人员状况明确到人;③要严格实行人员编制财政联审制度,凡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要调入人员,应事先经财政审核同意,否则不予调入;④严格奖惩,凡超出国家核定的财政供给系数的事业单位人员,实行超一罚一制度,即超过1个人,不但不给经费,还要扣减该单位编制内1人的经费,依此类推。并从纪律上对责任者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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