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生产性服务业协同创新置辩
目前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生产性服务业互动融合的文献较多,对于二者协同创新问题的研究还显得较为少见,当前主要的观点可以简单归纳如下:
产业创新发展的未来主流走向将是协同创新。协同创新才是解决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滞后、制造业水平低下的有效途径。这一点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上体现得尤为明显,因为目前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效率还普遍较低,需要以协同创新的方式来开展研发工作。并且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而言,多主体协同创新才是其良性发展的理想模式,这其中十分重要的协作主体就是生产性服务业。因为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的协同效应最可能存在于产业创新层面上,二者协同创新的关键之处就在于将生产性服务业作为产业协同创新作用的关键节点。
按照新增长理论的观点,生产性服务业既是技术和知识创新的主体,同时也是外部市场和知识网络中创新外溢性表现得最为明显的环节。生产性服务业在其运作过程中不断进行着知识创新,其专业化知识的输出将直接促进制造行业的知识创新;同时生产性服务业还能够通过提供专业化的研发设计、风险投资、市场开发和物流保障等服务来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生产率。比如,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能够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高质量的生产性服务;领先市场的构建能够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竞争力的获取提供有力支撑;通过专业知识输出的方式,生产性服务业可以帮助战略性新兴产业缩短技术创新周期,从而促进其技术创新效率水平的提高。因此如果没有高端生产性服务业的推动作用,战略性新兴产业就难以步入高端化的发展道路。
虽然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生产性服务业协同创新问题的研究业已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是依然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第一,理论分析思路还较多地集中于对二者协同创新必要性和意义的探讨,缺乏对二者协同创新具体模式的理论归纳;第二,将生产性服务业这一包含范围甚广的产业概念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研究,难免会混淆不同类型生产性服务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创新的迥异方式;第三,研究成果主要是以定性分析为主,较为缺乏对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生产性服务业协同创新现状的定量研究。
(2)研究思路
根据上面文献综述的结论,本章将针对上述三个不足之处进行研究。具体思路和一些关键性的概念界定如下:
第一,所谓产业协同,指的是开放条件下不同产业子系统相互约束耦合,通过要素的动态博弈进程达到最优均衡配置的过程。而协同创新则是指复杂系统中各类创新要素通过非线性作用,产生单个要素无法实现的整体协同效应的过程。因此产业协同创新就必然会表现为不同产业子系统中创新资源动态博弈的非线性作用过程。据此本章将借鉴演化博弈论的方法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生产性服务业协同创新的具体模式进行理论推演。
第二,从产业协同的方式来看,生产性服务业对制造企业动态创新能力的影响机理主要体现在两个截然不同的方面:一是通过促使制造企业进行专业化生产,来缩短制造企业的创新周期,实现创新成果的即时转化;二是承包制造企业的部分生产环节,来降低制造企业的技术创新应用成本,实现制造企业创新成本的降低。可以看出,前者主要是通过自身专业知识的“溢出”或者参与制造企业的研发过程来实现协同创新,而后者主要是基于自身创新所致的专业性服务能力高效完成所承接制造企业的服务外包来实现协同创新。为方便下文的研究,此处我们将前者称为创造型生产性服务业,而后者称为保障型生产性服务业;前者的协同创新过程称为研发创新,后者称为外包创新。
第三,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协同创新是生产性服务业、制造业与系统环境三个子系统之间通过非线性相互作用来实现整体创新效应的过程,因此本章将基于复合系统协调度模型来实现定量分析。另外,因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囊括了高技术产业的前沿和高端部分,高技术产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成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主体。因此在实证分析过程中用高技术产业的创新效率情况来近似地代替战略性新兴产业就具有可行性。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是在传统制造业发展不充分的背景下提出来的,而且目前传统制造业基数庞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又尚显稚嫩,因而在分析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生产性服务业协同创新现状的同时,我们也应当对传统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协同创新的现状进行附带分析,以确保新旧两种类型产业与生产性服务业均实现良性协同发展。基于这种考虑,本章将以传统制造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对比,对它们与生产性服务业的协同创新现状进行演化博弈推演和协同度测度分析。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