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流金融理论依据分析
物流供应链整合是指物流服务提供商与制造企业、供应链伙伴、银行等进行战略性合作和管理组织内及组织间流程协同的程度。一个典型的物流供应链包含物流服务提供商(第三方物流企业)、供应商、制造商、客户和银行。因此,物流供应链整合的概念包含五个维度:物流服务提供商整合、供应商整合、内部整合、客户整合、金融机构整合。服务集成商可以通过服务供应链整合来凝聚各类合作伙伴,通过知识共享与关系专用性投资来扩大服务创新的主体,从而使得服务创新成为聚合整条服务供应链之力来完成的协同活动,而不是某家企业的“闭门之作”。供应链整合可以通过整合不同地域、不同职能的活动来消除壁垒,从而使资金流、物流、资源和信息流顺畅流通。供应链整合定义为成员企业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的互动和合作过程。供应链整合是供应商、核心企业与顾客之间为了取得各方都能满意的结果而进行的互动和合作,信息共享是供应链整合的一个重要因素。
由于供应链整合要求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三流合一”,因此必须借助资本市场的各种金融工具和金融产品,才能充分发挥物流产业平台的资源整合、资金融通、资本增值的功能。产业为本,金融为用,实现产业与金融的相互融合,才能够大幅度降低供应链企业生产加工成本,即诺斯[3]所说的转型成本。中小企业要走出产业转型与产业升级的困境,除了自身要付出努力,还需要社会提供更好的有利于提高企业供应链管理能力的服务体系,其中就包括发展创新的物流金融业务。虽然我国物流金融概念是近几年才提出的,但其基本业务形式可以追溯到100多年前的仓单质押融资(一种基于物流仓储业务而开展的金融服务)。1916年,美国政府颁布了仓库存贮法案,建立起一整套为家庭式农场融资的“仓单质押”系统规则。我国2004年才首次提出“物流金融”的概念,但物流金融相应的业务研究早已开始,陈淮(1987)率先提出“物资银行”的概念和设想,把物资的流通与货币的融通联系在了一起;而后许多学者研究了“物资银行”的本质内涵、使用模式,分析了其结算效率。直到21世纪,为应对全球化市场供应链,物流金融不再仅仅是用来挖掘不同商品及产能效益的工具,还是获得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以及成立独特的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重要工具。物流金融不仅把融通仓与物资银行一起进行研究,丰富和规范了“物资银行”的内涵、功能和运用,还进一步对物流金融的实务做了研究,提出了第三方物流供应商提供的两类物流金融服务模式,代客结算业务和融通仓业务,并尝试从物流金融提供者的角度转换到物流金融的客户角度来研究,系统分析了物流金融的产生和发展及业务运行模式、架构、风险等。近年来,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的模式和内容得到了进一步拓展,物流金融服务的实际问题也得到重视,尤其是物流金融服务的创新和风险防范问题,物流金融进一步对抵押物的安全风险、银企沟通风险及法律风险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风险防范的对策建议。
物流金融是商业银行基于企业供应链管理需要而发展起来的创新金融业务。它通过将核心企业与其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联系在一起,结合动产,提供有针对性的信用增级、融资、担保、结算、账款管理、风险参与及风险回避等金融产品和组合服务,可在为企业盘活资金流的同时提高企业供应链管理的质量和效率。物流金融是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一个专业领域(银行层面),也是企业的一个融资渠道(企业侧面)。供应链金融目前已经出现多种典型的业务模式,它们包括但不限于进口业务、出口业务、保兑仓、境内外物流、海陆舱和池融资等。在面向物流业运营过程中,为物流产业提供信贷资金等金融服务,有效组织和调剂物流领域中资金和信用的合理运动,达到“三流合一”,促进社会商品流通,提高全社会商业价值。
物流金融理论是从研究物流开始的,1999年美国UPS公司成立了专门的UPS金融公司,标志着物流金融的研究与应用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有效地融合物流、资金流与信息流,全方位地开展物流金融服务业务。在国外,物流金融也被称为供应链金融,是指供应链上的参与方(企业)与供应链外部的金融服务提供者(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实现供应链的目标,建立协作关系,有效整合了物流、信息流及资金流,以及供应链的进程、参与主体及资产,就形成了供应链金融;资金流的管理与其他如采购、研发、配送等过程的协同能够明显改善或促进供应链要素的增值。在全球化外包的背景下,供应链金融是商业成功的必要组成部分,对优化供应链的资金流,加快资金的流转速度,以提高供应链整体的财务绩效具有重要的作用。供应链金融的内容分为订货周期管理、资金管理和固定资金管理三部分。物流金融从企业实务领域逐渐发展到理论研究领域,企业实际运作中的仓单质押融资业务模式和流程,以及仓储及监控方式是重要的业务内容,可以通过物流金融订单融资业务解决融资问题,以及存货管理、融资和物流配送等服务业务流程问题。物流金融与供应链金融在概念、内涵上有一定交叉,但业务流程区别不大,主要是视角有所不同,供应链金融业务是银行主导的一种资产支持型信贷业务,而物流金融则是由物流服务提供商主导,有效整合供应链上的物流及相关资源,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与供应链管理无缝对接的解决方案。物流金融是多方参与主体的核心竞争力,在强化风险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拓展业务的市场空间,实现物流服务提供商、供应链参与企业、银行之间的多赢格局。现代物流金融在物流产业中的职能主要体现在物流设施的投融资、物流保险、结算支持等方面。
(2)大宗商品厂商开展物流金融综合服务的重要意义
由于是从大宗商品产业链的角度来设计综合服务商的物流金融系统的,因此,不论是从“制造供应链”中的产业物流角度出发,还是从“服务供应链”视角来研究大宗商品物流金融服务模式创新,在下文中我们都统称为“物流金融”。目前物流金融尚属于学科融合的一种较为新颖而前沿的研究领域,而且,以大宗商品供给侧改革的主体对象生产厂商为研究主体,对研究其物流金融服务模式创新具有很重要、很急迫的实践意义,因为促进大宗商品物流金融业务跨越式发展,是推进产能过剩的大宗商品供给侧改革,促进大宗商品产业链各个利益相关者的多元化业务有效开展,实现产业与金融资源整合以及拓展服务功能的重要举措。探索“产融结合”的大宗商品流通体系改革也是整合大宗商品产业链优势资源,提升综合竞争力的重要路径。大宗商品生产厂商作为物流金融业务的实施主体,如何整合产业优势资源,发挥交易市场在期现交易、供应链金融服务中的骨干作用和价值创造能力,建设与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相适应的“物流金融综合服务体系”,是未来大宗商品厂商竞争的重要发展战略。
融资是物流链中的重要环节,物流伴随着相应的资金流动,必然产生金融服务的巨大需求。实体经济与贸易经济的发展都离不开金融支持,要实现大宗商品供给侧改革的目标,必须强化金融和信息支撑。发展物流金融服务,不仅能够支持综合物流体系的转型升级建设,还能够促进大宗商品物流效率的提高。物流金融工具在大宗商品贸易业务中运用的驱动力也是来自于企业实际发展的需要。大宗商品物流金融服务体系能够较好满足多方参与主体利益的物流金融发展需要,物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也是大宗商品综合服务商的重要职能。
(3)大宗商品物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体系的设计与运作思路
①大宗商品物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的一般功能
作为国内行业最大的大宗商品PVC生产厂商,中泰化学积极响应“一带一路”战略部署,加快PVC供给侧改革,做大做强产业一体化,优化产业结构,致力向“煤化工、大宗商品贸易、综合物流、供应链金融”等产业板块战略转型,形成新的产业空间,增加利润增长点,打通全产业链,转变经营模式,推动“三链——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向中高端服务升级。中泰化学在2016年4月13日晚间对组建与物流金融系统配套的保理公司进行了公告,拟利用上海自贸区给予中外合资保理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联合中泰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中泰化学的全资子公司)以现金方式发起设立“上海中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暂名)”,共同投入2亿元注册资金,其中中泰化学出资1.02亿元,绝对控股,股权占比为51%;中泰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出资0.98亿元,股权占比为49%。新成立的公司通过大宗商品物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为中泰化学及下属子公司、上下游生产厂商、经销商(交易商)等提供物流金融动产质押服务。因此中泰化学作为核心企业之一对构建大宗商品物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具有重要的作用,平台各方利益主体主要包括系统核心服务商、客户、金融机构,如图7-11所示。
图7-11 大宗商品物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
在以上平台中,核心联盟企业群主要是行业龙头的生产厂商、交易商、经销商、互联网大数据及信息化集成企业。生产厂商包括但不仅限于中泰化学、新疆天业、金路集团,交易商(期现结合模式的贸易商,以期货交易为主)包括但不仅限于远大石化,经销商(规模较大的区域代理商,不含二级分销商);客户包括综合物流企业(蓝天物流、中远物流等)、上游供应商(电石、煤炭、能源企业)、下游生产厂商(塑料企业等)、分销商(规模较小的二级代理经销商);金融机构主要是能够开展物流金融服务的银行与保险企业。
大宗商品物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提供优质个性化的服务给大宗商品需求者,同时整合产业资源、社会资源,延伸了产业链服务功能,压缩了大宗商品流通环节,降低了销售与采购成本,提高了流通效率,促进大宗商品专业化、产业化、集群化发展。互联网大数据信息集成是服务平台的重要部分,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现货与期货市场)信息资源整合,能够对平台结构功能流程再造,互联网与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经过分析与处理的信息能够及时共享,有效促进“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统一,有利于各个环节的分类指导与控制,有利于平台功能的发挥。
大宗商品物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是一个专业化、集成化的大宗商品交易合作联盟企业群,是一个交易业务运行的组织,具有代理采购、物流运输、仓储、装卸装运、简单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共享等功能。大宗商品生产需要运输上游原材料到生产车间,生产出来的商品原材料也需要运输到经销商或下游厂家的仓库里,因此运输是平台的基本功能。第三方或第四方物流公司具有强大的物流技术与物流装备,运输组织及运输方式先进合理,作业规范,能够有效率地完成运输任务,安全、及时、便捷、价廉地将货物运输到目的地。但有一些货物需要储运后分销,专业的综合物流公司仓储能力强大,可以降低压库,节约流动资金,减少仓储成本,为经销商、分销商、下游厂商提供仓库管理代理服务,通过红外识别、条形码技术、立体货架、库房信息化管理等现代管理工具进行周到的现场管理,通过信息终端与产业链相关的用户采购系统与库存管理系统进行协同对接,为供应商提供高效的库存管理与采购管理服务。专业物流公司具有先进的装卸搬运装备,贯穿了“运输、储存、流通加工”等环节全过程。平台的流通加工比较简单,因为都是大宗商品原材料,很少需要浅加工,主要是一些散装转包装、包装破损再包装的服务。由专业公司来做工期快、服务好、成本少,有利于实现“门到门”配送服务,解决了干线与短途运输衔接的问题,满足了客户对整个运输物流过程“省事、便利、安全、高效、放心”的要求。专业公司通过信息系统及时采集大宗商品生产及物流环节的各种实时信息,深度整理分析后及时传递分享给平台中每一个个体,并提供一些产业政策、行业发展预测等信息咨询服务。
②大宗商品物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功能设计
根据目前企业发展实际情况,以中泰化学等企业为核心的大宗商品物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集中力量建设以下几个功能载体:
第一,交易功能。上游厂商、上游的上游厂商、经销商、分销商、下游厂商、综合物流企业、银行、保险公司等各方利益主体纷纷进入平台体系中,开展贸易、交易、物流、金融信贷、保险等业务。第二,中转仓储功能。建设中转库、交割库,购买重要设施进行物流与仓储作业,促进大宗商品交易。第三,简单流通加工及配送功能。成立再包装加工部和配送服务部,先服务于平台的企业群,而后逐步向全社会开放并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第四,融资功能。积极与金融机构(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宁波银行、中信银行、新华保险、太平洋保险、金融租赁公司)开展物流金融业务,配合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金融的动产质押及监管业务。第五,信息处理及价格发现功能。大宗商品交易其中一项重要的功能就是大宗商品的价格发现,平台建成后,将形成一个与大宗商品交易相关的产业信息“蓄水池”,这里将开展大宗商品的购销、中转、物流、仓储、交割、交易等业务,大数据信息可以为产业链的所有客户做决策参考,对稳定大宗商品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具有重要作用。
③大宗商品物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的主要物流金融模式
在我们设计的平台系统中,物流金融业务边界是十分宽泛的,是与整个产业链活动相关的,主要包括“存款、贷款、投资、信托、租赁、抵押、贴现、保险、期货交易、金融中间业务”等物流金融模式。
第一种模式是大宗商品现货仓单质押模式,也叫作现货质押或融通仓模式,是一种“先货后票”的模式。它由监管方(以中泰化学为核心企业共同构建的服务平台机构,以下简称“中泰平台”)、出质方(各种客户,包括上游厂商的供应商、经销商、分销商、下游厂商)、金融机构(银行、保险公司)签订“三方合同”,开具动产存货抵押凭证及仓单凭证,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进行动产质押贷款并发放给产业链各个环节急需资金的企业,主要功能框架如图7-12所示。中泰蓝天物流业务流程如图7-13,7-14,7-15所示。
图7-12 大宗商品现货仓单质押功能框架
图7-13 中泰蓝天物流大宗商品仓单质押业务流程
图7-14 中泰蓝天物流大宗商品仓单质押业务协议与合同流程
图7-15 中泰蓝天物流大宗商品仓单质押业务贷款及支付流程
各个区域的经销商(交易商)向银行申请贷款,以其自有的已经完成采购的PVC货物存入由银行、中泰蓝天物流共同认定的监管点(仓库或场地)作为质物。中泰蓝天物流接受银行委托监管经销商银行质押的货物仓单(提货单),如图7-16所示。
仓单质押模式非常适合大宗商品交易过程中的各个利益相关者,因为大宗商品贸易占用资金很大,客户都有银行正常信贷之外的物流金融融资需求,而且大宗商品货物品种及数量很容易统一,也很容易变现。这种模式是如何营利的?对于客户来说,大宗商品流动原材料商品可以为出质方(客户)实现动产质押贷款,既盘活了资产,又实现了融资。对于金融机构来说,银行拓宽了动产信贷业务,保险公司拓宽了投保业务领域,两者都增加了赢利点,也提升了综合业务服务的竞争力。平台系统还可以收取客户一定的仓储及保管费用,还能收取一定的开展物流金融的佣金服务费。
图7-16 中泰蓝天物流大宗商品仓单质押业务监管流程
第二种模式是“厂商银”合作模式,这种模式也叫作保兑仓模式,是一种“先票后货”的模式,恰好与现货仓单质押模式的“先货后票”相反。它由大宗商品厂商(中泰化学、新疆天业、浙东型材等)、交易商(远大石化、无锡利源、浙江物产等)、银行签订三方协议,贸易商(经销商、期货交易商等)首先与大宗商品厂商通过业务沟通确定现货采购品种、采购批量、交易价格,签订贸易合同。随后贸易商申请银行承兑汇票并向银行支付保证金(全额货款的30%~50%)或用现货进行质押,银行收到保证金或质押货物后(质押货物通常交由第三方物流公司运输并监管),银行开出承兑汇票给厂商,厂商再开具收据给贸易商,以方便贸易商以后开具增值税发票。最后厂商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将质押的货物运输并入中泰平台指定的大宗商品物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交易仓库(有自建的,也有租赁的仓库)。如图7-17所示。
图7-17 大宗商品物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的保兑仓交易模式
这种模式利益相关者各方都能获得自己急需的利益,是一种物流金融间接融资模式,通过承兑汇票获得动产(物流过程中流动货物)质押融资,解决了企业流动资金不足的紧迫问题。而以中泰化学为代表的大宗商品生产厂商则可以通过承兑汇票现行获得货款支付,不必等贸易商付款给银行后再由银行转付。银行也增加了物流金融业务的佣金收入,而且保证金可以获得短期贷款的部分利息收益。而交易仓库也能获得一定的中转存放与库房管理的服务费,以及为银行进行质押监管收取的部分佣金。
以上两种业务也不是割裂的,可以灵活运营,例如在质押货物的销售旺季,贸易商客户可以向大宗商品物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赎买货物”,平台先支付银行欠款并收取一定的服务费。例如在每年PVC销售旺季的5—6月,PVC现货价格开始上涨,服务平台的交割仓库刚好存有一批质押的PVC货物,贸易商就可以向服务平台赎买这批下游生产厂商急需的原材料产品。这样的模式使各个交易方都有利可图,服务平台可以获得仓库租赁费与交易佣金,贸易商可以解除质押卖出商品获利,银行则拓宽信贷业务获利。以上两种模式运行过程中还可以购买贸易过程的各种保险,以便降低交易风险。运行获得经验后,以后还可以开展“代收货款”“垫付货款”等交易模式。
第三种是核定库存“水池”模式。目的是灵活动态地对待监管质押物,因为以前仓单货物不能局部处理,只能整体解决。现在这种模式可以把监管的库存作为一个“库存水池”进行动态监管,只要“库存水池”的质押库存数量符合质押合同规定的金额,就可以对库存补库及处理。这是贸易商根据核定的库存量进行动态物流金融融资的一种方式,如图7-18所示。
图7-18 大宗商品物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的核定库存“水池”模式
例如大宗商品物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中的贸易商无锡利源就采取了这一模式。它是我国最早从事PVC贸易的中间经销商之一,目前PVC现货交易量每年超过50万吨,每月动态库存约5万吨,日均销售量约1500吨。公司货源覆盖我国PVC主产区,与行业前十大生产厂商关系很密切,形成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分销业务遍布华北、华南、华东地区。无锡利源与国内下游塑料厂商以及二级经销商构建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并且与其他经销商或交易商(浙江物产、远大石化等)关系密切,在整个产业链“产、供、销体系”中角色地位具有明显优势。但由于PVC单价成本高,占用资金大,贸易业务在整个供应链中拉得有点长,导致“前置采购时间长、物流运输时间长、渠道存货资金占用过大,流动资金压力很大”的问题出现,再加上公司还有期货套保头寸,更使得资金捉襟见肘。因此采用核定库存“水池”模式既不会影响业务正常开展,又有利于资金融通,解决贸易交易中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我们可以先出一个授信方案,包括以下几方面的授信业务主要运作要素:
——授信主体:无锡利源集团;
——拟授信金额:人民币伍亿元(数值仅作示范,不代表实际运作的金额);
——业务模式:供应链全程监管的核定库存“水池”模式;
——质押物:大宗商品PVC多种型号的系列产品;
——监管模式:库存底线监管控制型(动态核定库存);
——监管方:中泰蓝天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核心监管方,非唯一性,监管主体还可能包括银行、保险、贸易商、交易商的代表)。
该模式的监管范围比较广泛,大宗商品PVC供应链动产质押过程中关联利益主体均包括在里面,贯穿从采购到销售的全部环节,是一种“多节点”“多途径”的物流金融监管模式。节点包括生产厂商库房、铁路堆场站场、多式联运中转、贸易商仓库、交易商交割库等等。监管途径除了传统的物流运输外,还包括海运、陆运的集成综合运输体系。这种模式与传统物流监管模式相比,监管仓库不定点,库存仓单不指定,是一种动态的“点(库存货物)线(在途货物)结合”的全过程全方位物流金融的监管模式。由于无锡利源作为中间贸易商,对上游厂商、二级分销商以及下游厂商进行采购与销售,具有“多节点”的供销特征,其采购的大宗商品的品种较单一(PVC为主),即使在产能过剩的情况下,这些资源性产品的货物也很容易变现。经销商要求具有较快的货物周转,采购批量灵活且交易频繁,销售点也很广泛,因此无锡利源采用这种模式进行物流金融融资与现实大宗商品贸易具有较好的契合度。
第四种是“速贷仓”模式。目的是为大宗商品上游的上游原料供应厂商(例如PVC产业的上游原材料电石供应商等)、中小型大宗商品生产企业、规模不大的经销商等提供采购、供应、销售一体化运作的资金支持,为他们快捷提供动产质押信贷融资,并让他们享受便捷物流渠道的“门到门”服务。该模式突出快速、安全、周到、省心的服务特点,所以叫“速贷仓”。主要业务流程相对比较简单,如图7-19,7-20所示。
图7-19 大宗商品物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的“速贷仓”模式
图7-20 大宗商品物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的“速贷仓”质押流程
这种模式适合像PVC这种产业链较完整的大宗商品生产厂商以及相关的经销商(交易商),货物品种较单一,贸易数量及规模较大且货物价值也较高,很容易变现,下游市场需求也比较大,适合产业流通效率较高的产品及其流通利益相关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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