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消费作为人们在经济条件宽松、收入充裕、具备闲暇时间的条件下为了获取知识、陶冶身心、娱乐自我而对物质形态的文化产品和劳务形态的文化服务进行的一种消费行为,日益彰显出其复杂性和多样性,对当今社会生活、经济发展、人类进步等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影响。文化消费大致可分为政府主导型的基础文化消费、市场主导型的创意文化消费、民间主导型的精神文化消费和社会主导型的综合文化消费4种类型,四者之间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形成一个综合性的文化消费体系。
4.2.1 政府主导型的基础文化消费
政府主导型文化消费以服务和推广作为宗旨,关注的是文化消费对于民生的重要影响作用。政府主导型文化消费不以盈利和创收为目的,而是以塑造现代社会大众文化趣味和文化个性而形成独特的文化消费系统。政府是重要的推动力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这类文化消费的兴衰和繁荣。《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发表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的召开以来,我国政府提出了文化发展的方向,在资金投入、人才培养、文化消费引导等方面发挥重要影响,推动政府主导型文化消费规模的扩大,进而推动整个社会文化消费的繁荣。政府的主导作用,引导文化消费朝着健康、文明的方向发展,形成文化消费的主要潮流。政府积极推动文化消费成为社会消费的主要构成部分,在提升国民素质的同时,推动经济的发展;扶植文化事业单位,培育优秀文化产品,带动文化消费的发展和繁荣;引导整个文化消费市场的发展方向,规范文化消费的行为和体系;重点放在推动实体文化消费上,同时兼顾其他文化消费形式,奠定文化消费的群众基础。
政府主导型文化消费的目的和宗旨定位在服务、推广和关注民生方面,对文化消费的经济效益考虑较少,着眼于文化消费的基本形式和内容,建造最基本的文化消费体系所需的基础设施,普及作为民生重要体现的基础性文化消费,甚至无偿地提供文化产品来带动传统的文化消费。因此,政府主导型文化消费始终着眼于基础性文化消费市场建设、基本的惠及全体民众的文化消费体系的构建。
政府主导型文化消费突出体现其实体性、外在性和公共性,如公共文化活动、公共文化资源、公共文化组织等外在可视的公共文化;超出个人或家庭单位范围(村庄、社区或多个村庄)的文化活动(诸如庙会)、文化资源(诸如村庄文化活动中心);政府主导建设歌剧院、博物馆、图书馆、文化市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旅游景观等。
政府主导型文化消费的直接载体是文化设施和文化产品。这些实体性的文化设施和文化产品集中承载着政府的旨意。政府通过不同的文化设施和文化产品的建设和生产,带动文化消费市场发展,进而主导文化消费的发展方向。文化产品是实现政府意图的方式和手段,它通过企业生产的方式来普及到社会,作为商品在文化消费市场流通。政府通过文化设施和文化产品为民众提供基本文化消费服务。
4.2.2 市场主导型的创意文化消费
市场主导型的创意文化消费遵循市场原则与市场规律,走市场化的道路,以市场作为调节杠杆,以文化商品作为具体载体。市场主导型的创意文化消费紧紧抓住文化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将创意性推向前台,起到吸引消费者的作用,以此达到市场效益最大化目的。市场主导型的创意文化消费市场运作的具体操控、市场增长的空间、文化产品的新颖性等都成为主要考量对象,必须有利于刺激文化消费市场,并且能够引领时代风潮。市场主导型的创意文化消费的支撑力量是企业,它们将提供独特的文化商品与文化服务作为主要目标,着眼于文化消费市场的新趋势、新潮流,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
市场主导型的创意文化消费的文化商品不只是诉诸实体文化商品形式,而是开始考量非实体文化商品形式,关注它的生产、运营和消费状况。如果说政府主导型的基础文化消费导致可触可感的文化消费产品和服务设施,那么市场主导型的创意文化消费的文化产品更加自由和开放,兼具包容性,企业可以以实体文化产品的存在方式,也可以以精神文化产品的存在方式,向消费者提供文化消费产品和服务,具有文化商品形式不固定、消费需求弹性很高的特点,不拘泥于具体的文化消费产品和服务方式,重点关注市场需求与经济效益的大小。
为了达到文化消费效益最大化,市场主导型的文化消费呈现出一种着眼于创新、体现着创意、实现着创造的新型文化消费模式。它最大限度发挥人类的创造能力,不仅在生产文化产品时强调创意性,而且在消费文化产品时也需要消费者拥有文化创意灵感,领悟具体文化产品所传达的创造精神,激发文化消费者的创造能力。从这个意义上讲,消费并非是单纯的消费或消耗,而是全新的再创造。而这种创意性是对人类智力的挑战,也是对人类创造性的展现。通过市场主导型的创意文化消费,实现创意,达到新颖、新奇、新潮的效果,从而引领创意文化消费走向创造性文化产品消费的更高级阶段。
市场主导型的创意文化消费具有市场化、商品化、创意性的特点。提供创意性文化产品的企业、机构和团体是推动市场发展、文化产业复兴的主导力量,影响着创意性文化消费,把握着市场的脉搏挑动,形成以消费市场为先导指引、文化产品为沟通桥梁、企业、机构与团体为推动力的综合文化消费市场网络,三者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使得创意文化消费产业走向繁荣。
目前,各种音乐会、演唱会等创意性文化消费引领文化消费热潮。特别是一些国际化大都市,创意性文化消费群体十分庞大。教育培训消费也继续受到追捧,按照培训对象划分,主要有针对小学生、中学生的课外补习培训,针对大学生的考研培训,针对成人的各种技能培训;按照培训内容划分,涵盖了英语、艺术、计算机技术等各个方面。尤其是出国热潮的兴起,英语培训方兴未艾,诸如华尔街英语、疯狂英语、新东方培训等各自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针对出国定制的雅思托福培训报名人数逐年递增。这些依托企业性教育机构达成创意性文化消费目的的教育培训,以实体性文化产品(如书籍、资料等)和精神性文化产品(课堂、教授等)为消费对象,实现对人的知识拓展和素质提升。
4.2.3 民间主导型的精神文化消费
民间主导型的精神文化消费行为是个体性行为最强的一种文化消费形式,它在强调个人和民间的基础之上,倾向于用某种社会风气、时代风尚来进行自我消费需求的满足。民间主导型的精神文化消费的相互性、信息传递的私密性、追求自我灵性的满足,都是体现个人的精神追求,构成民间主导的基础。这种民间精神文化消费行为体现了个人性和民间性的完美融合。与政府主导型的基础文化消费和市场主导型的创意文化消费相比,它更加自由而显得松散,它更能够形成社会消费风气,它得益于诸多外在刺激因素的生发,呈现出明显的层次性和季候性特点(如节假日、消费热点等都是重要的刺激性因素),它一般都是个体性行为,需要时间和金钱的保证(在一些大都市中,时间保证尤为重要)。这表明民间主导型的精神文化消费是难以控制的,它取决于个人的自发性行为,呈现出很强烈的流动性及松散性。它不可能像政府主导型的基础文化消费那样有规模地进行,也不可能像市场主导型的创意文化消费那样遵循市场规律运行,因此,对于民间主导型的精神文化消费,稍纵即逝的商机成了最主要的市场表现形式。
民间主导型精神文化消费这种自发的文化消费行为不将目标定位在经济创收之上,也不定位在知识的获得之上,所以它呈现出一种极端强调休闲性和娱乐性的特点。在这种消费中,娱乐身心、放松自我成了消费的最主要、最直接目的。正是因为休闲性和娱乐性的存在,民间主导型的精神文化消费的内容显得更加丰富,宗教朝拜有之,自我放松亦有之,旅游观光则更为常见。民间主导型的精神文化消费的本质是精神上的获得,它不同于文化产品的占有,更不同于精神生活的占有,它强调精神体验的丰富和多样、娱乐和轻松、慰藉和安抚。它直接将自身定位在精神情感因素方面,体验自我,愉悦自我,慰藉自我。尤其是像宗教朝拜中的文化消费行为,更是将心灵的慰藉和安抚作为消费的主要目的。这种民间主导型精神文化消费往往是形成社会风气的重要途径。咖啡厅里喝一杯咖啡被认为是有修养的人放松的形式而被人们模仿;某个寺庙和尼姑庵的神灵十分灵验而被人潮拥挤。著名景点总是以各种样式为自己做广告而吸引这些消费行为的发生等,都是这种跟风性的表现。也正是其跟风性的存在,所以这种文化消费行为往往体现出一种塑造社会文化消费风气的能力。
以宗教文化消费为例。宗教文化消费主要表现为以下3种形式:一是宗教信仰消费。此类消费即怀有某种宗教信仰的教徒在实践信仰行为中所发生的消费行为。总的来说,宗教信仰消费主要集中在宗教用品购买、奉献捐赠、宗教活动开销3个方面。这是一种自发的消费行为,其实是购买一种信仰产品,行为上敬神酬神,得到自我精神的满足。二是宗教旅游消费。此类消费是游客在宗教场所游览过程中产生的消费行为。宗教旅游已经日益成为各地旅游项目中举足轻重的一环。纵观宗教旅游的消费模式,不外乎赚取消费者的香火钱,请愿还愿钱。以信仰的名义刺激消费者购买实体的或者虚拟的“信仰产品”,以满足消费者“祈福、长寿、发财、病愈、升学”等功利化需求。三是泛化的或带有某种宗教特征的灵性消费。各种禅修馆、精舍、印度瑜伽馆也层出不穷,方兴未艾。还有一些杂糅了易经、心理学和所谓的中医的“养生文化”更是大行其道。以“养生”为名的各大会所充斥街头,有“排毒养生”“中医养生”“水疗养生”、SPA等各种项目。这种灵性消费以出售灵性为核心,杂糅以心理学等科学元素,本质上满足了中产阶级追求精神释放、缓解压力,获得安全感和认同感,开发自身潜能的实际需要。
4.2.4 社会主导型的综合文化消费
社会主导型的综合文化消费已经逐渐形成规模,并且有望成为带动整个文化消费市场发展的重要力量。社会主导型的综合文化消费中单一性的文化消费被最大限度地进行了整合,形成了一体化的综合性文化消费体系,它代表了未来文化消费发展的方向。社会主导型综合文化消费的综合性体现在文化产品、消费行为、消费主体等方面,通过服务提供、商品生产、消费模式引导各种社会力量投入到文化消费当中来,从而形成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文化消费体系。从文化产品而言,它综合了实体性的文化产品、精神性的文化要素、创意性的文化内涵,构成极其丰富的文化消费对象;从消费主体而言,它综合了社会各个阶层、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消费目的消费者参与综合文化消费,从而实现文化消费效益的最大化。
社会主导型综合文化消费的产业化发展趋势,不同于政府主导型的基础性、福利性文化服务设施与产品提供,也不同于市场主导型的企业、机构和团体的创意文化消费力量,更不同于民间主导型的精神文化消费方式,它已形成持久的、庞大的综合化文化产业,形成一条龙的文化消费服务方式,提供多样化的文化消费产品与服务,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凝聚起来,汇聚成社会文化消费的大潮。社会主导型综合文化消费追求文化消费的可持续发展,强调消费主体的消费行为的经常性与持久性,文化产品的综合性与持久性,通过其巨大的服务网络,覆盖文化消费的各个方面,提供长期性的文化消费服务。
社会主导型的综合文化消费依然具有商业性,强调对市场的了解和掌握,但是却并不像市场主导型的文化消费将市场看作主要调节杠杆,而是在坚持商业性的同时兼顾市场,在坚持自我运营理念的基础上开展商业性运作,促进文化消费市场的形成,以其自身的独特产业化效应,吸引文化消费者的参与,从而营造浓厚的文化消费氛围。社会主导型的综合文化消费载体具有多样性优势。它不仅依托于政府或者市场,也不只是强调个人或民间,而是将这些载体纳入其中,构成一个社会的复合型载体形式来推动文化消费的实施。因此,社会主导型的综合文化消费形式最大化地挖掘了整个社会的资源来构筑文化消费体系,激发了社会中各种形式的文化消费者的潜力,引领着文化消费的时代潮流。
社会主导型的综合文化消费因其注重整个社会的参与,能够将社会的文化消费能力最大化,以创造更大的文化消费的效应。正因为此,注重对综合性文化消费的培养,能够形成新的文化消费的增长点,并且规范整个社会的文化消费资源,形成规模性的文化消费效应。如何形成中国化的综合性文化消费,并且纳入文化产业链的发展,更是值得进一步思考的实践性课题。在构造综合性文化消费的过程中,注重对传统文化的挖掘和保护也成了进一步发展此类文化消费应该思考的关键问题。社会主导型的综合文化消费依托政府投资建设,加入市场化运作,吸引着个体消费者参与消费,形成一个综合性文化消费的体系,它代表了文化消费的最高形式,也必将成为今后文化消费发展的方向。
4.3 我国文化消费现状及问题
分析我国文化消费的现状及问题,以便采取各种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我国文化消费中存在的问题,以促进我国文化消费更加健康、快速地发展。
4.3.1 我国文化消费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物质生活质量的逐步改善,城乡居民越来越重视文化生活,城乡居民人均文化消费逐年增长,文化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整体上呈现逐步提高的趋势。特别是近十年来,我国城乡居民文化消费增长变化较大。据统计数据,2011年城乡居民人均文化消费分别达到1102元和165元,比2002年分别增长170.7%和253.8%,年均分别增长11.7%和15.1%,年均增速分别快于人均消费支出0.9和2.7个百分点。2011年城乡居民文化消费占消费支出的比重分别为7.3%和3.2%,比2002年分别提高0.6和0.7个百分点。具体情况见表4.1。
表4.1 2002—2011年城乡居民文化消费及相关数据表(元/人)
资料来源:根据各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和城乡住户调查资料整理而成(转引自文化部网站资料)。
4.3.2 我国文化消费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们的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文化消费能力不断增强,我国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日益繁荣。然而,也应清醒地看到,目前我国还存在着文化消费总量较低,文化消费层次较低,文化消费结构不够合理,文化消费心理不成熟,文化消费观念不正确,城乡差距较大,地区发展不平衡,中低收入人群文化消费能力有限,文化消费的经济政策,法制体系与管理体制不够健全,社会环境有待完善等问题。
1)文化消费总量较低,市场潜力巨大
根据有关资料研究表明,在文化产业比较发达、文化消费结构比较合理的国家中,文化产业的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占比能够达到10%以上。201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在40万亿元左右,如果按照上述标准来推算,当年文化产业的产值应该在4万亿元以上,而实际上2010年我国文化产业的产值仅为1万亿元左右。由此可见,我国文化产业和文化消费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市场潜力和发展空间很大。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深刻理解发展文化产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满足人民群众多样性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我们必须大力发展文化产业,运用各种经济手段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使之成为国民经济中的新的增长点、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支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从而提供更多优秀文化产品,满足人们的文化消费需求,不断提高文化消费总量和质量。
2)文化消费层次较低,结构不够合理
人们的需要层次表现为一个从低层次到高层次的渐进过程。当人们的基本需要得到满足后,必然追求身心健康、精神充实、自我完善等高层次的精神需要。在生产力水平迅速提高、经济高度发达、物质产品丰富的条件下,人们更多地需要满足精神消费、享受消费和发展消费等高层消费需要。然而,从全国文化产业布局来看,全国消费格局不平衡。从消费支出结构看,城市居民的学杂费、保育费支出占绝大比重,比例为82.88%,农村的比例为77.48%,文化消费支出较低。从文化消费支出结构看,城市消费书报杂志的比例为16.03%,文娱消费中耐用机电消费品的比例为61.73%,而农村消费书报杂志的比例仅为3.72%,其余的都用来消费耐用机电消费品。从文化消费热点看,非教育性知识文化消费较少,热衷于休闲消遣性、娱乐性、低俗、炫耀摆阔,甚至还存在封建迷信、黄色、暴力、盗版等非健康性消费,文化消费观念存在偏差。
3)文化消费心理不成熟,文化消费观念不正确
文化消费活动是一个心理运动过程。文化消费作为一种文化体验、情感享受和对自身发展、社会关系、社会地位的追求。受文化观念、消费观念、价值取向的支配,文化认同将激起文化消费欲望,文化偏爱将执着并扩大其文化消费,文化抵抗将拒绝其文化消费。而我国有些人对文化消费与文化产业发展的意义认识不够,文化消费心理不成熟,文化价值观和文化消费观不正确,忽视了文化消费的全面性和科学性。由于我国资金实力、科技水平、创新能力、国际竞争力较低,出口文化硬件商品占大部分,文化软件出口相当薄弱。在对外文化交流中,一方面,存在外来文化与民族文化的冲突,部分消费者对外来文化不认同,抗拒消费;另一方面,存在外来文化产品对我国部分消费者的文化认同、思想观念的影响,使其热衷于外来文化产品消费,忽视或减少本国文化产品消费,削弱了本国文化产业发展基础。所有这些都是文化消费心理不成熟、文化消费观念不正确的具体体现。
4)文化消费城乡差距较大、地区发展不平衡,中低收入人群消费能力低
文化的经济特性决定了文化消费活动是一个经济运动过程。文化消费活动受市场经济价值规律作用支配,文化消费总量和结构受消费大众的收入水平及其收入分配状况的制约。我国总体上经济发展水平不高,文化消费经济能力不强,文化消费市场还处于发育初期,市场经济调节机制尚不成熟,人均GDP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最终消费占 GDP的比重和居民消费率仅为51.1%和38.2%,恩格尔系数还比较高,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人们的收入水平差距还比较大,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个人教育支出过大,价格结构不合理,加上消费结构、消费支出惯性以及边际效用递减约束着消费量的扩大和消费结构的变化,文化消费市场发育不均衡,导致文化消费城乡差距较大,地区发展不平衡,尤其是中低收入人群消费能力低。
5)文化消费的经济政策、法制体系与管理体制不够完善
文化的社会政治特性决定了文化消费活动是一个社会政治运动过程。文化产业存在商品性与艺术性、意识性的矛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政治利益的矛盾,文化管理存在市场机制作用与政府规制、管理和调节的矛盾,文化消费存在社会价值取向、民族风俗习惯、消费空间和时间与个人需求的矛盾。因此,需要有健全的经济调控政策,完善的法制体系与管理体制,良好的社会环境。而我国目前文化产业与文化消费的经济调控政策不够健全,相关的法制体系与管理体制不够完善,文化市场秩序不够规范,文化基础设施、文化消费权益、消费信息安全等消费环境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文化产业与文化消费的发展。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