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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经济效益的经济核算

时间:2023-07-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0.2.1 文化单位的经济核算文化经济效益是衡量文化劳动节约程度的标志,是文化经营活动中劳动消耗量同劳动成果的比较。文化经济效益具体反映在经济指标和统计数字上。③建立文化企业内文化经济责任结算体系。上述文化企业经济核算制度的4个方面是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

10.2.1 文化单位的经济核算

文化经济效益是衡量文化劳动节约程度的标志,是文化经营活动中劳动消耗量同劳动成果的比较。文化经济效益具体反映在经济指标和统计数字上。文化产业经营情况主要通过业务收入、利润等指标反映,增加值反映的是对整个经济的影响和贡献。它是通过记账和算账,对生产资料的占用和消耗以及生产成果进行分析、对比和考核,达到以较少的劳动消耗取得较多的生产成果或经济收益,是经济管理的一种科学方法。

当前,我国既有按企业方式经营的文化单位,又有必须依靠政府拨款、社会资助来实现其经济补偿的文化单位。这两类文化单位不仅在实现劳动消耗补偿的形式上不同,而且在运行目的和方式上不同。所以,要进一步展开探讨文化单位的经济核算,就必须将文化单位分成上述两类,分别阐述。凡实行企业化管理的文化事业单位,均放在文化企业一类来分析。

文化企业单位的经济核算包括:

①建立经济责任分工体系。所谓建立经济责任分工体系,就是将文化企业所承担的社会经济责任及其盈利目标,通过适当的形式和适当的指标,逐项分别落实到企业内部各个方面,以明确各部门、各环节和职工个人对企业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指标分解应当根据不同文化产业的具体情况及不同指标,采取不同的方法。从总体而言,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为直接的切割法,即将总指标从数量上划分开来,直接落实到各责任者身上,这类指标分解法一般适用于综合性不强的总指标;另一类属于综合指标,它们只能通过因素分解、指标变形,将总指标分解成各种分指标和小指标才能落实到责任者身上。

②建立生产经营的分权体系。在责任分解落实以后,有必要根据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建立相应的分权体系,以确保各责任单位有条件承担责任。建立生产经营的分权体系,实际上是对文化企业的各种权力按照各自承担的责任进行分解。文化企业的各种权力实际上是企业对各种资源的处置权,因此,建立生产经营的分权体系,就是对人权、财权、物权进行的适当分离。

③建立文化企业内文化经济责任结算体系。文化企业内部结算体系是企业内部各个环节之间在物资流动、劳务活动等方面,实行对等交换相对等补偿的制度,是文化企业内部各单位相互分清责任、计算经济效果的基本手段。

④建立联责计酬的物质分配体系。联责计酬是把文化企业内部各个方面的经济责任与其物质利益直接结合起来的奖励制度或劳动报酬制度,它是实行经济核算制度的关键内容,没有联系报酬的经济责任、就缺乏完成任务的内部动力。上述文化企业经济核算制度的4个方面是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无论任何一方面,都必须以其他3个方面的完善为自身完善的条件。

从目前我同文化事业单价经济核算的实践看,首先把责任转化为一些可以衡量的指标,加工作量等,然后把各个环比和个人的工作通过一定的折算方法变成统一的责任指标,再把统一的责任指标与经济权限、经济利益相联系。因此,文化事业单位的经济核算,除了制订计划外,应该以对工作的评价和折算方法为基础,在这一基础上进行经济权的对应和经济利益的挂钩。文化事业单位的经济核算包括:

①对文化活动消耗的核算。文化活动的物质消耗包括各种材料、燃料、人才和服务设施的消耗。消耗核算的目的,就是在参照同行和历史的基础上,达到消耗的最低化。消耗核算还可以分为物化劳动消耗核算和活劳动消耗核算。物化劳动消耗核算是对文化活动过程中所消耗的设备、设施、材料进行记录和对比,在可能的情况下实行定额化。活劳动消耗核算是为了在有效的工作量制度下提高劳动产出率,降低活劳动的消耗。为此,一方面要充分利用规定的工作时间,提高工时利用率;另一方面通过实行按劳分配原则,以提高劳动效率。

②对文化活动效果的核算。由于文化活动及其效果的复杂性,文化效果很难和企业经营效果一样,统一于一个明确的指标。但是在长期的文化活动中,人们对各种文化活动总是可以寻找到一个具有可操作性的效果指标。文化活动效果的核算,不仅适用于文化企业,而且在文化事业单位中同样需要。对文化企业效果的核算应以营业收入和利润为主。

这两项指标可以综合反映企业经营的情况。少部分文化事业单位可以核算经济收益,通常把工作量的核算作为效果核算的重要指标。

10.2.2 文化产业的经济核算

根据文化产业发展报告相关数据显示,2014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构成中:文化制造业占比41.4%,增加值为9913亿元;文化服务业占比48.6%,增加值为11641亿元;文化批发零售业占比10%,增加值为2386亿元。而截至2013年,文化产业法人单位91.8万户,从业人员(不含个体户)1760万人,资产总额超过10万亿元,主营收入为8.26万亿元。

表10.1 文化产业统计的主要指标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2013》(中国统计出版社2013年12月)和3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汇总测算。

在2003—2010年8年时间里,文化产业增加值就突破了万亿元,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这在产业发展史上是个奇迹。2010年是个分水岭,以前年份文化产业增加值的年均增量在千亿元上下,但以后年份的年均增量超过了2000亿元,分别为2266亿元(2010年),2427亿元(2011年),2555亿元(2012年)和3901亿元(2013年)。再从占GDP的比重看,2004年只有2.15%,到2011年超过3%,达3.28%,2012年为3.48%,2013年为3.42%。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已经举足轻重。

2004年和2013年的相关数据对比可见,2004年,文化内容生产、文化生产服务和文化消费终端制造3个类别的从业人员过百万人,资产总额分别超过2000亿元。2013年,除文化装备制造外,其余5个类别的从业人员均已超过百万人,其中,为国民经济服务的生产性文化服务增幅最大、接近5倍,文化生产服务从业人员最多,达到420.52万人,比2004年增加了1.19倍。从产出看,反映市场规模的主营收入和反映综合效益的增加值两大指标,文化产业各类别2013年比2004年均有长足发展,文化内容生产、文化生产服务和文化消费终端制造的主营收入在2013年均突破万亿元大关,生产性文化服务的主营收入也接近万亿元。除文化装备制造外,其余5个类别2013年的增加值均已超过2000亿元,其中文化生产服务突破5000亿元,达到5372.31亿元,文化内容生产接近5000亿元,达到4971.36亿元。特别令人欣喜的是,为国民经济服务的生产性文化服务的增加值增幅最大,2013年比2004年增长了14倍。综合投入和产出, 2004年至2013年的10年间,文化产业各类别呈现竞相增长的良好态势。

“文化产业”就是以提高社会效益为最终目标,以盈利为最终目的,以市场为主要发展机制,从事文化产品(包括物质文化产品和非物质文化服务)生产活动,满足人们精神和文化需求的部门。从综合要素生产率的角度对文化产业经济效益的测算方法进行探讨,集中核算如下4个变量(张卫红,1999)。

1)文化产业综合要素生产率的测定

文化产业综合要素生产率是反映文化产业产出与投入关系的比率,它体现为文化产业不同生产规模综合要素生产率的加权平均。具体地说,就是平均单位综合投入所创造的增加值。

2)文化产业规模经济变动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的测定

文化产业规模经济变动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可用来反映一定时期内由于文化产业规模变化对综合要素生产率的决定部分,说明规模经济结构变动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规模经济变动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与综合要素生产率为对应关系,即在综合要素生产率的基础上扣除规模要素不变部分经济效益为规模经济变动所带来的经济效益。

一般而言,从文化产业个别企业来看,生产规模的扩大,有利于生产消耗和成本的降低,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在一定时期内,当文化产业的企业结构向较高的生产规模方向变动,即当大生产规模的企业比重上升,就会促进整个文化产业经济效益水平的提高;反之,当小生产规模的企业比重上升,就会导致整个文化产业经济效益水平的下降。

3)文化产业生产要素替代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的测定

文化产业生产要素替代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可用来反映一定时期内由于文化产业生产要素替代对综合要素生产率的决定部分。从一般发展趋势来看,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资金有机构成的不断提高,文化产业科技含量日益增大,其资金技术将不断替代劳动力,这必然会促进文化产业整体经济效益的提高。

4)文化产业微观经济效益水平的测定

变动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的测定文化产业微观经济效益水平变动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可以反映文化产业微观经济效益变化对综合要素生产率的决定部分,一般而言,当大型生产规模的文化产业比重上升,先进技术替代文化产业劳动力,文化产业微观经济效益普遍提高,必然带来整个文化产业综合要素生产率的大幅度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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