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租金水平制定中存在的问题

租金水平制定中存在的问题

时间:2023-07-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租金水平补贴额度不大上海公共租赁房政策中指出公共租赁房的租金水平应略低于市场租金。毫无疑问的是,对于具有保障性质的公共租赁房,租金水平必然要低于市场租金水平,否则公共租赁房的建立完全失去了供应的必要性。

1.租金水平补贴额度不大

上海公共租赁房政策中指出公共租赁房的租金水平应略低于市场租金。毫无疑问的是,对于具有保障性质的公共租赁房,租金水平必然要低于市场租金水平,否则公共租赁房的建立完全失去了供应的必要性。因此,公共租赁房的租金水平与市场租金水平的差异额度的控制是租金水平制定的首要问题。据调研了解,上海市现有很多公共租赁房的租金水平同市场租金的差异并不大,至少需占到市场租金的80%~90%左右,相比深圳、厦门等地来说,此租金水平补贴额度不大,深圳公共租赁房租户承担市场租金的60%~70%,总体而言上海公共租赁房的租金水平相对较高,这与公共租赁房政策设立的初衷是具有一定差异的,从而使得公共租赁房的效果大打折扣。

2.水电费用略高于市场价

由于上海现有公共租赁房大都是由政府工业闲置土地、工业厂房等改造而成,土地来源的复杂性与土地性质的制约性,必然会使得公共租赁房水电费等管理费用不同于普通商品房,而当前政府也并没有明确这些费用差价的责任方。例如,鑫泽阳光公寓直接按照工业用地性质向租户收取水电费,致使租户居住成本提高,这也是公寓租户与业主最大的争议矛盾之一;张江人才公寓的紫薇公寓,其用地也属于工业用地,其水电费与居住用地水电费的差价是由张江镇政府全部补贴,向居民收取普通住宅的水电费用价格,但是取消时点优惠制度,总的来说,水电费用仍然略高于市场价。在此,值得反思的问题是,公共租赁房本应该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低廉的租房,倘若水电费等居住成本的增加额度大于租金补贴额度,公共租赁房将失去其应有的保障性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