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场规范化程度低
家庭服务业发展处于起步阶段,属于服务业中的新兴产业。由于制度性的约束比较少,国家和地方层面的法律法规或者相关政策比较缺乏,行业现在还处于比较混乱的发展阶段。虽然国家出台了《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在2010年国务院研究了家政行业作为扩大内需、拉动产业发展的一系列的政策导向,温家宝总理也提出了五项扶持家政行业的措施。但这些意见和政策导向仅仅是宏观上的引导,并没有出台相应的制度来约束和规范家政市场的发展。我国没有严格的家庭服务行业准入标准,以及从业人员培训机构。由于家庭服务的特殊性,必须要进入客户家庭内部进行工作,因此涉及到较多的纠纷问题、诚信问题、甚至是人身权益保障问题,行业内缺乏相关的规范和制度。
2.从业人员素质低
我国家庭服务行业普遍存在从业人员素质较低,主要表现为文化水平较低和技能水平较低。现阶段,由于我国从事家庭服务的人员主要是农村妇女以及城市失业人员,整体受教育水平较低,文化水平多数在小学水平和初中水平阶段,拥有高中学历和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寥寥可数。文化层次较低直接导致了家庭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较低。我国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的主要业务项目受自身水平影响,大多数停留在日常家务类型,属于家庭服务种类里面的体力劳动型。我国家庭服务业是典型的简单劳动行业,由于就业观念的影响,具有高学历、高技能的人员也不愿从事家庭服务业,这使得我国家庭服务业的人员素质一直得不到有效提升。
3.法规保障不完善
社会保障部虽然从2006年开始,实施中《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但是并没有对家庭服务行业的工作内容、服务范围、技能水平和薪酬要求等具体问题做出详细的规范。家庭服务业的从业人员往往因为雇主家中的失窃或者贵重物遗失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此外家庭服务业的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受到人身权利侵害、待遇不公,甚至受到男性骚扰等,也并无明确的法律或者条款予以保护或者明确规定。除此之外,家庭服务业的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受到的工伤保障和意外保险等,也并无明确的保障法规。因此,家庭服务业工作环境和工作地位一直以来处于比较低的层次,也就导致了需求很旺盛,但是供给仍然不足以及人员流动频繁的问题。
4.企业组织形式不规范
在我国,小型的家庭服务业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大部分采用中介制管理模式。这种企业风险小,前期投入小,进入成本较低。但是由于人员无法保证,并未签订合同,因此在公司的稳定性比较差。从业人员的素质无法考核,往往提供给客户的信息不够准确,导致以后在工作中纠纷频发。另外,无论是中介制还是会员制企业,都不能把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和工作地位提到一个平等的水平上,不利于公司的品牌化建设,也不适应市场经济环境下行业的长远发展要求。
5.系统化专业技能培训缺乏
家庭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缺乏系统化专业技能培训。从业人员大部分文化水平比较低,虽然熟悉家务劳动,但是作为公共服务,不能达到标准和程序化的水平。由于家庭服务行业的培训机制不完善,从业企业也往往顾及成本问题,而对系统性的专业培训不够重视。最终导致家庭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普遍不高。对于不同层次的家庭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也并没有严格有效地机构给予认证。虽然国家已经有一级、二级等家政师资格认证,但是家庭服务行业内部并没有建立普遍的培训体系。
我国家庭服务业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在其发展和规模化的过程中存在着种种的问题和弊病。其中供需的巨大缺口和企业组织形式落后是我国家政行业发展的最重要的阻碍力量,家庭服务的供给量不足导致了人员流动性大、企业不能得到稳定的员工、员工素质较低等等,这些因素对于家庭服务企业的规模化发展存在不利影响。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