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强调,要“推动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两个服务业占比指标均未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2011年服务业增加值占比虽有上升,但远低于年均提高0.8个百分点的目标。2012年前三季度服务业增加值的主要指标,未能实现预期的增长幅度。
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强调,要“推动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但也应当看到,长期以来我国服务业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2010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占比仅为43.2%,而全世界服务业增加值占比达72%,发达国家接近80%,与我国同等人均收入水平的国家平均在54%左右。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两个服务业占比指标均未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2011年服务业增加值占比虽有上升,但远低于年均提高0.8个百分点的目标。2012年前三季度服务业增加值的主要指标,未能实现预期的增长幅度。服务业发展滞后在相当程度上反映出我国经济发展方式仍然比较粗放。
今后服务业将按照推动服务业大发展要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相结合;与扩大国内需求、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相结合;与扩大就业、提高劳动者素质相结合;与推进城镇化相结合;推动服务业全面发展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深化服务业改革与扩大服务业开放相结合的基本原则进行发展。
“十二五”时期,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占比提高4个百分点,服务业就业人数占比提高4个百分点,推动特大城市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适应新型服务业态和新兴服务产业发展的市场管理办法逐步完善,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取得明显成效,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创建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著名品牌,建设一批主体功能突出、辐射范围广、带动作用强的服务业发展示范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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