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贷款对象
凡是在当地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都可以进行汽车消费贷款。
2.借款的条件(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例)
(1)申请贷款的自然人应符合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
2)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民身份,有固定的住所。
3)有稳定职业和固定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财产抵押,或有效权利质押,或具有代偿能力的法人或第三方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5)遵纪守法,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6)持有与特约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协议或购车合同。
7)在工行开立信用卡或活期储蓄存折,并与贷款人签订同意从其信用卡或活期储蓄存折中扣取贷款本息的协议。
8)提供或在贷款人存折有不低于首期付款金额的购车款。
(2)申请贷款的法人应符合的条件
1)经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准登记、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
2)若为出租汽车公司,则须有本市客运管理处核发的营运许可证。
3)须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证》。
4)与工行建立信贷关系,基期或即期企业信用等级BBB(含)以上,具有按期还本付息能力。
5)在工行开立结算账户,能提供或在贷款人存有不低于首期付款金额的购车款。
6)如更新车辆须有车辆更新申请表。
7)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财产抵押,或有效权利质押,或具有代偿能力的法人并承担还本付息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3.贷款的金额、期限和利率
(1)贷款金额
借款人以国库券、企业债券、个人存单抵押的,存入银行的首期款不得少于购车款的20%,借款最高限额为购车款的80%;借款人以所购车辆作抵押或其他资产作抵押的,存入银行的首期款不得少于购车款的30%,借款最高限额为购车款的70%,借款人提供第三方保证方式的,存入银行的首期款不得少于购车款的40%,借款限额最高为购车款的60%。
(2)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一般为3年(含),最长不超过5年(含),如采用贷款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贷款期限控制在1年(含)之内。
(3)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原则上按照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利率执行。如遇贷款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执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4年以上的,实行分段计息。于下一年度1月1日开始,执行同期同档贷款新利率。
4.贷款的方式
贷款方式分为抵押、质押和第三方保证。
1)抵押是以借款人所购车辆作抵押的,应以其价值全额作抵押。
2)质押是以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抵押物作担保的,其价值必须大于贷款金额的150%;以无争议、未做挂失且能为贷款人依法实施有效支付的权利作质押者,其价值必须大于贷款金额的110%。
3)第三方保证。以第三方保证作担保的,保证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应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身份。固定住所、稳定职业和较高的收入以及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②如为除银行、保险公司以外的企(事)业法人,应具备法人资格。且资信状况良好、基期或即期企业信用等级A级(含)以上,有代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以及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③如为保险公司,须持有贷款人指定的保险公司提供的履约担保的保险单据,且担保金额原则上须大于贷款本息。
4)办理购车贷款所需的有关材料。
①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结婚证;收入证明;所得税单;水、电、煤、手机账单(3个月);汽车订单复印件;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申请书;其他材料。
②私营企业主: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公司章程;上年经审计的报表。
③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公司章程;贷款证、上年审计的财务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明;近3个月的财务报表;购车订单复印件;法人汽车消费贷款申请书;董事会决议;购车计划;其他材料。
5.汽车消费贷款审批程序
1)消费者应先到银行营业网点进行咨询,银行向消费者推荐特约经销商。
2)消费者到经销商处选购汽车并签订购车合同。
3)消费者到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申请时必须出具以下证明:有效身份证明、购车协议或合同、职业与经济收入及家庭状况的证明、担保证明以及银行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4)银行受理贷款申请后,要对借款人和保证人的资信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査,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将审批意见通知申请人。对符合贷款条件者,银行会及时通知借款人办理贷款担保手续,签订贷款合同。
5)借款人去银行指定的保险公司预办抵押物保险。
6)银行向经销商出具贷款通知书,同时将购车首期款支付给经销商。
7)经销商收到贷款通知书后,协助借款人到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至此,消费者就可以名正言顺地行使对汽车的拥有权了。但在合同期內,银行还将对购车人的收入状况、抵押物状况、保证人的代偿能力等进行必要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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