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营收入的核算
为了反映和监督经营收入的总体情况,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设置“经营收入”账户,该账户为损益类账户。贷方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的收入金额,借方登记年末转出的收入金额,平时余额在贷方,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本年度实现的经营收入总额。年终结转后,本账户应无余额。为详细反映经营收入的具体情况,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按经营收入项目分别设置“农产品销售收入”“物资销售收入”“委托代销商品收入”“受托代购商品收入”“受托代销商品收入”“租赁收入”“服务收入”“劳务收入”等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1.农产品销售收入的核算 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农产品,一般于该农产品已经发出,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例11-1】 农民专业合作社出售当年入库的产品一批,收取价款4 500元,入库成本为3 500元。
2.委托代销商品收入的核算 农民专业合作社委托代销商品,一般于收到代销单位报来的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例11-2】 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某商店签订委托代销鲜花合同,约定每盆售价20元,代销商店按售价的10%收取手续费。某日,合作社发给该商店1 000盆鲜花,成本为每盆10元。次日,收到该商店的代销清单,记录已出售300盆。
3.受托代购商品收入的核算 农民专业合作社受托代购商品,一般将代购商品交付委托方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例11-3】 农民专业合作社接受成员赵阿四委托代购玉米种子1 000千克,预收代购款5 000元,并约定按每千克0.5元收取手续费。合作社以每千克5.5元购入种子,按时交付成员,代购货款差价和手续费尚未收到。
4.受托代销商品收入的核算 农民专业合作社受托代销商品,一般于受托代销商品售出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例11-4】 农民专业合作社接受成员委托代销玉米种子10 000千克,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格为每千克2元。合作社以每千克2.2元售出,货款尚未收到。
5.服务收入的核算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收入,一般于服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例11-5】 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成员贮藏草莓,计收贮藏费用2 500元。
(二)其他收入的核算
为了反映和监督其他收入的总体情况,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设置“其他收入”账户,该账户为损益类账户。贷方登记实际收到的其他各项收入金额,借方登记转出的其他收入金额,结转前余额在贷方,年终结转后,本账户应无余额。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他收入主要包括罚款收入、违约金收入、利息收入、产品物资盘盈收入等。农民专业合作社发生其他收入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例11-6】 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章程规定,对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污染环境的成员罚款200元,收到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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