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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财政职能,积极参与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发展

时间:2023-07-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面不断扩大宁夏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始于1986年,经过多年的发展,到1996年参加社会统筹的职工达到29.2万。宁夏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项保险基金收入201.26亿元。

1.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面不断扩大

宁夏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始于1986年,经过多年的发展,到1996年参加社会统筹的职工达到29.2万。截至2001年底,宁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44.61万人,参保人数中扣除因企业破产、改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停缴和转办退休手续的人员后,实际缴费职工为37.96万人,占参保职工总数的85.1%。宁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13.21万人,其中:已有12.28万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委托银行、邮局实行社会化发放,社会化发放率为93%。已经为57.24万名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建立了基本情况信息库或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本养老保险收支运行情况良好。到2014年末,宁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151.4万人,比上年增长5.3%,其中参保职工107.2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44.2万人。

2.失业保险发挥积极作用

从1997年开始,自治区财政部门积极贯彻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失业保险条例》,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提高缴费率,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失业保险扩面和征缴工作力度。2000年,共收缴失业保障金3613万元,当年应征缴3500万元,实际征缴2806万元,征缴率77.7%,比1999年的800万元增加了2.5倍多,清欠807万元。大大提高了失业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保证了失业救济金调剂下岗职工社会筹集1/3的部分足额到位,减少了财政支出,为实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程与失业保险制度平稳并轨创造了有利的条件。2004年底,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下达指标36.2万人,实际参保人数35.49万人,完成任务指标98%;失业保险基金征收任务下达指标6500万元,实际征缴6031.49万元,完成任务93%;清欠回收任务指标1108万元,实际清欠869.18万元,完成任务78%;失业保险基金总支出3411.62万元,保证17592人领取到失业保险金。到2014年,参加失业保险人数73.2万人,增长4.72%。

3.医疗保险工作实现全覆盖

在医疗保险改革中,宁夏财政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保障医疗保险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截至2001年末,银川市、惠农县、永宁县、石嘴山市、平罗县、青铜峡市、盐池县、海原县、中卫县、中宁县、贺兰县、陶乐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启动,占宁夏市县的60%。参保单位1896个,参保人员28万人,占计划参保总人数(51万人)的54.9%;应征缴基本医疗保险费5258.76万元,实际征缴5181.04万元,征缴率为98.53%。其中个人账户划转2837.11万元,统筹基金配置2343.93万元。基金支出3238.76万元,占基金总额的62.5%,结余基金1942.28万元。自治区本级与12个市县启动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参保职工28万人,参保率达到41%。2007年,宁夏全面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自治区财政积极筹措资金,认真测算各市县补助金额,努力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区范围内顺利实施。到2014年,宁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78.6万,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16.12万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62.48万人。宁夏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项保险基金收入201.26亿元。2014年末,五项社保基金累计结余272.7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4.03亿元,增长5.42%。

2010年2月9日,召开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职能划转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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