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青海省作为参照目标,是因为青海与宁夏同处西北不发达地区,从历史上看,青海省的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指标与宁夏基本相当,另外青海省同属民族地区,与宁夏享受相同的民族优惠政策、财政管理体制和转移支付政策,具有较强的可比性。通过主要发展指标对比,可以观察到,1978年宁夏全面落后于青海,1995年开始超过青海,2013年,宁夏GDP规模比青海高出22%,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高出38%。青海省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变化见图6。
图6青海省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发展趋势(1978~2013年)
从大趋势来看,1978~2013年,青海省财政总收入和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占GDP比重的特点是:走向同步、趋势一致,图形呈V字形。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基本呈L形。3条曲线的形状与宁夏(见图4)极为相似。但仔细观察会发现,虽然在绝大部分年份青海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的绝对值小于宁夏地方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同样也小于宁夏,但中央财政对青海省转移支付数额一直高于对宁夏的转移支付数额,从而引起青海省财政总收入及其占GDP的比重也一直高于宁夏。这种差距自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后呈现逐年加大的趋势。1994年,中央财政对青海和宁夏转移支付分别为17.19亿元和15.01亿元,差额为2.18亿元,占中央对宁夏转移支付的14.5%。2013年,中央财政对青海和宁夏转移支付分别为859.40亿元和556.59亿元,差额扩大到302.81亿元,占中央对宁夏转移支付的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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