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方案的出台,昭示着我国财税体制改革进程正朝着更深层次方向发展。
2014年,固原市财政以自治区“财政改革创新年”活动为契机,财税两家配合,及时分析解决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国有资产及财务票据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非税收入监管,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及时征缴入库。年内全市税收收入完成4.5亿元,同比增长14%,非税收入完成1.8亿元,同比增长24%。同时,财政部门开展预算绩效评价试点,清理盘活存量资金,提高预算执行均衡性;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将市直所有单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率达到90%以上,公务卡管理制度改革初步取得成效。牵头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中共固原市委、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市本级36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予以清理和调整,决定免收183项,转为经营性收费15项,减半征收1项,清理后保留收费项目39项,清理取消收费每年大约2000万元。探索建立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机制,对2014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创业培训服务机构和民生大厦的保安服务进行了政府采购。财政向社会公共事业投资支出加大。统筹安排2.7亿元,用于义务教育保障和营养改善计划、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固原二中和特教中心改扩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数字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以及申报丝绸之路世界文化遗产等支出。
安排各类就业创业资金2377万元,支持全民就业创业、劳务输出、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支出。统筹安排7.1亿元,加快市医院迁建等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保障计划生育、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社区卫生服务等公共卫生事业支出。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会、2016年自治区扶贫工作会及自治区“两会”的胜利召开,吹响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固原市紧紧抓住有利时机,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健全完善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在内的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建立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应统筹资金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机制;健全完善预算标准体系,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将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用于消化债务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健全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考核面;健全完善财政大监督体系,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加强税收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进一步完善增值税、消费税制度,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落实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清理整顿越权减免税收或通过财政列支方式变相减免税行为。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加强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和收益共享机制。加强非税收入分类预算管理,完善非税收入征缴制度和监督体系。
固原市旧妇幼保健院
财政支持后新建的固原市妇幼保健院
这一阶段,固原市财政深入贯彻落实依法行政,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推进预算公开透明,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改善民生,推动了全市经济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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