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十年间,虽然经过了“反右派”“大跃进”“反右倾”“拔白旗”等政治运动的冲击,但是由于这些运动是与短暂的调整交错进行的,这就保证了人才的培养工作在曲折中继续进行着。十年间在人才培养的制度建设方面,集中体现在一系列的政策条例的制定和有关机构的设立上。这些政策的出台使我国的科技人才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形成基本的科技人才政策框架,为改革开放以后的政策调整奠定了基础。
1960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在科研机构中坚持八小时工作制和保证科学研究时间的通知》,保证了科技人员排除“左”的干扰,有起码的工作时间从事科研工作。1963年10月23日,国务院通过国家科委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明奖励条例》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同年11月3日正式公布实行。这两个条例对于调动科学技术人才的发明创造积极性,促进科学发明和技术改进具有重要的激励作用。1964年1月21日,国家科委重新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委员会工作条例》。条例规定国家科委全部工作的总目标是:出成果、出人才,促进科学现代化,为农业、工业和国防现代化服务。
1963年,在提前完成十二年规划的基础上,国家科委、国防科委又分别制定了《1963-1972年的十年科学规划》。这个规划是科技界经历了“反右”斗争、“大跃进”和苏联单方面撕毁援助合同等曲折后,我国科研工作的一个新的起点,规划中所确立的方针、目标、任务和一些措施对我同科技发展的模式仍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十年规划”中将“自力更生,迎头赶广”作为发展科学技术的方针,并根据这个方针,确定了对各项科技任务和各方面科技力量的安排原则。经过“大跃进”和三年自然灾害,吃过浮夸风苦头的中国人在制定“十年规划”时已变得比较务实。在编制规划的过程中,各部门的领导和广大科技人员认真研究了国家建设的需要和世界科学技术水平。同时,实事求是地分析了我国的科学技术状况,经过反复讨论,认为我国的科学技术与科学技术发达国家相比,基础较弱、差距较大。要求全面赶上20世纪60年代世界先进科学技术水平,不是这十年所能实现的。因此,第二个规划吸取了50年代中期“全面赶超”的教训,对于50年代的“全面赶超”做了一定程度的调整:本着“有所不赶,才能有所赶”的原则,提出了“十年规划”的总的要求:“自力更生地解决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关键科学技术问题,”“在重要的急需的方面掌握六十年代的科学技术,力求在接近和赶上世界先进科学技术水平的道路上实现大跃进”。[28]
从总体来看,十年科学规划方向明确,目标、任务合理,切实可行,执行措施有力,对指导我国科技事业的稳定发展,起到重要的历史作用。经过20世纪60年代初期的知识分子政策的调整,广大科技人员精神鼓舞,发扬自力更生、奋发图强的精神,勇敢地挑起重担、努力开展规划规定的研究工作;“十年规划”在执行的初期,进展顺利,对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起了很大的作用,使我国的科学技术水平迅速提高。原子弹的试制成功,就是“十年规划”头三年的成果。但不幸的是,1966年,我国爆发了“文化大革命”,“十年规划”的执行基本陷入停顿。
1964年3月12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向中共中央呈交了《关于科学技术干部管理工作条例试行草案的报告》。该条例试行草案提出要着重解决以下5个方面的问题:(1)加速培养又红又专的科学技术干部队伍。要求有关部门根据《十年科学规划》和国民经济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制定科学技术干部的培养计划,建立科学技术干部的晋级制度和奖励制度,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干部,破格提拔;(2)全面地、系统地考察了解科学技术干部。建立对科学技术干部的科学技术水平的考核制度和业务考绩档案;(3)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干部的专长;(4)合理地组织和安排科学技术干部的工作;(5)科学技术干部的管理体制。[29]
1964年3月22日,中共中央批转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科学技术于部管理工作条例试行草案的报告》。同时,中共中央决定设立国务院科学技术干部局,以加强对科学技术干部的管理。科学技术干部局由国家科委代管,其主要任务是:掌握、了解全国科学技术干部队伍中各学科、各专业人员的数量、质量、分布、使用、培养、余缺和配套等情况,根据国民经济建设计划和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的要求,合理地配备科学技术力量,并掌握培养计划,以加速科学技术干部的成长。《科学技术干部管理工作条例试行草案》的实施和国务院科学技术干部局的建立,对有效地组织全国各方面的科学技术力量、克服科学技术干部管理工作中的本位主义和分散主义、贯彻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科学技术干部的方针政策,起了很大的作用。
也许正是有了上述的制度建设和各级政府的努力,十年间虽然几多干扰,几经曲折,中国还是发展起了一支比较强大的科学技术研究队伍,仅中国科学院、各部门、地方的科学研究机构,就从1956年的380多个,发展到1962年年底的892个(不包括地、县级的研究机构);专门从事科学研究的大专程度以上的科学技术人员,从1.8万人增加到6.8万人。到1965年年底,全国自然科学技术人员已达245.8万人,其中有研究生学历的1.6万人、大学毕业学历的113万人。全国专门的科研机构达到1714个,专门从事科研的人员达到12万人。作为中国科技人才的集中地和培养地——中国科学院的科技队伍在1956-1966年间也有了较大发展,成为拥有106个研究机构、5万余人的综合性研究中心。[30]这些科技人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我国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科技和技术支持,也奠定了我国科学技术的基础,使得后来我国的科技发展虽经十年“文化大革命”的重创,仍然能尽快恢复起来,许多领域还处于世界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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