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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明时期的吉林

时间:2023-07-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元朝对吉林地区的统一可以追溯到太宗五年,蒙古大军灭东夏国,确立了对吉林地区的统治。此外元中期时又设置水达达路来管理吉林黑龙江地区,主要管理女真人的生产生活。元朝统治下的吉林地区聚集着女真人和汉人,普通百姓面临的歧视政策主要是体现在法律的不平等与徭役赋税方面。此外,元还向吉林地区的女真、汉人征收重税,并常年征发女真男子服兵役。

元朝对吉林地区的统一可以追溯到太宗五年(1233年),蒙古大军灭东夏国,确立了对吉林地区的统治。元朝在地方上实行行省制,控制吉林地区的主要是辽阳行省,具体负责的有辽阳行省下辖的泰宁路、开元路、水达达路。

明朝(1368—1644年)对东北地区的统一是以纳哈出的归降为标志。鉴于东北地区特殊的政治、军事形势及少数民族状况,明朝政府先后设置辽东、奴尔干都司,并以卫所作为基层政权机构,对东北各民族推行羁縻政策。同时又大体就汉、蒙古、女真各民族居住区域,修筑了边墙,作为行政区划的界限,以加强对蒙古和女真等少数民族的控制。

元朝对吉林各地的统一 成吉思汗率领的蒙古大军于太祖六年(1211年)进入吉林地区,到太宗五年(1233年)平定东夏国,确立了对吉林地区的统治。蒙古大军攻打吉林地区遇到的阻力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蒲鲜万奴建立的东夏国政权,虽然东夏国在金、元的夹缝中仅仅存在了十几年的时间,但金朝末年,社会动荡,各民族由于阶级矛盾与民族矛盾频频爆发起义,使当地的经济和百姓生活遭到沉重打击。东夏国的建立稳定了吉林地区的社会秩序,使得在动荡的环境下经济可以得到稳定的发展,虽然其发展程度无法与中原地区相比,但是已有的农业、手工业、渔猎业、畜牧业和商业贸易等行业都相互联系,共同发展。并且东夏国还注重同高丽的贸易往来,设有榷场进行交易,这些都促进了吉林地区的繁荣与稳定。

另一个则是来自于金朝残余势力的抵抗。天兴二年(1233年)正月,金汴京守将发动政变投降蒙古,第二年金哀宗自杀于蔡州,金朝灭亡。东夏国是比金朝政权早亡一年。窝阔台率领的大军于天兴五年(1233年)二月出发征讨东夏政权。这次军事行动,蒙古国集中了大批精锐部队。九月,大军抵达东夏都城南京(今吉林省延安吉城子山),发动猛烈的攻击,蒲鲜万奴率领的东夏军队进行顽强的抵抗,终因实力相差甚大,蒙军从侧面突击,大败东夏军队,南京城失守。蒙军后又消灭了东夏各地的残余势力,至此东夏政权灭亡,蒙古基本上完成了对东北吉林地区的统一后,于建州故城北石墩寨(位于吉林省永吉县境内)设辽东都指挥使司,管辖包括吉林省在内的东北北部等广大地区。

元朝对吉林的管辖 元朝灭东夏国后,开始着手管理东北地区。元朝对地方的统治受中原王朝的影响极大,为有效维护中央集权专制制度,在地方上采取行省制,当时负责管理吉林地区的是辽阳行省。行省下设府、路、州、县,分级别进行统治,管辖吉林地区的路一级别的主要有泰宁路、开元路、咸平府。

泰宁路仅领泰宁一县,路治在今吉林省洮南之东。泰宁原来只是辽阳行省下属的一个州,后升为府、路。管辖的范围大致相当于今吉林西部的洮南、前郭、白城地区,主要是蒙古人和契丹人的聚居地。

开元路的设置可以追溯到蒙古灭东夏政权时在东夏国遗址上建立的石墩寨。1235年,又改为“开元、南京二万户府,治黄龙府”。此后的几年间开元路所管辖的区域不断变化,名称也时有改变,直到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开元路所管辖的范围才初步确立下来,北至农安,东至长白山,西南至咸平县,下置黄龙府与咸平府共同管理吉林地区。此外元中期时又设置水达达路来管理吉林黑龙江地区,主要管理女真人的生产生活。至此,元朝对东北地区统治结构已臻于完善,由于战争被破坏的经济也开始恢复和发展。

元朝在地方上实行严密的监察机制,中央设置御史台负责监察百官,在辽阳行省设置山北辽东道肃政廉访司负责对吉林地区的监察。该机构的主要事务有监察地方官员、赈济灾民、修治道路等,此外还要负责对东道诸王、驸马的监视。元为了完善监察制度,除常设机构外还增加了巡查制度,不定期的派出使臣巡行全国各道,协助地方履行监察等职责。监察机制的严格执行,将各地区的政治经济情况置于中央的严密控制之下,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社会的稳定。

元朝统治时期还十分重视站赤的设置与发展。由于元朝疆域幅员辽阔,必须加强各地区之间的联系,建立便利的交通以防止地方割据势力的出现。元朝驿站制度始于太宗,完成于世祖。辽阳行省的站赤也在近百年的时间里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北起黑龙江口,南至朝鲜半岛,共设置了二百余处站赤,这对于东北地区沟通内地,接受中原地区的先进文化是十分有利的。

元朝的灭亡 元朝末年,民族矛盾尖锐。这主要因为元朝采取的民族歧视政策。蒙古人征服中原建立大帝国后,就采取了极为苛刻的民族政策。将蒙古人列为第一等,色目人为第二等,汉人(包括原来金朝统治下的汉人、契丹人、女真人、高丽人、渤海人)为第三等,南人(原来南宋统治下的汉人和其他民族)为第四等。蒙古人将其列为一等民族,从政治上与法律上都规定了其特殊地位。

元朝统治下的吉林地区聚集着女真人和汉人,普通百姓面临的歧视政策主要是体现在法律的不平等与徭役赋税方面。元的法律规定“禁止汉人聚众与蒙古人斗殴”、“蒙古人与汉人争,欧汉人,汉人勿还报,许述于有司”。此外,元还向吉林地区的女真、汉人征收重税,并常年征发女真男子服兵役。元朝常年对外征战,而后方百姓既出壮丁,又要承担高昂的赋税,生活苦不堪言。再加上天灾人祸,收成不好,更是加重了其他民族的不满情绪。其中被迫进行反抗的当属一直受歧视的女真人,他们在吉林地区掀起了大大小小的起义风暴。元朝统治者十分惊恐,陆续派兵前来镇压,但是都没能将起义的浪潮彻底消灭,最后汉族人在中原地区也揭竿而起,全国呈现出一片起义之势。统治全国达九十余年的元朝走向了覆灭。

明初对元朝势力的清除 明朝在朱元璋的率领下于洪武元年(1368年)攻破元大都,灭了元朝。1368年,元朝势力溃逃蒙古草原,建立“北元”政权,继续与大明王朝对抗。活动在今吉林地区的元朝将领名叫纳哈出,是元朝开国将领木华黎的后代。他凭借雄厚的军事力量成为北元的丞相和太尉。率领数十万大军盘踞于金山(今吉林省双辽县东北)辽河北岸一带,以元的国号继续与明朝进行对抗。明太祖采用招抚与用兵两种手段,希望尽快统一东北地区。但是纳哈出自恃兵强马壮不理会朱元璋的招抚,反而扣押前来游说的使臣,无奈之下明朝只得派重兵前来讨伐。明朝先是派出马云、叶旺出任都指挥使,前去辽东地区铲除元的残余势力,使纳哈出孤立无援。纳哈出最后逃回金山,势力受到打击,从此有所收敛。

朱元璋本着招抚的原则,从没放弃过对纳哈出的争取,即使在军事上占上风时,也曾写信劝降。纳哈出对朱元璋的招抚政策并不是无动于衷的,由于军事上的节节败退,他也曾想过归顺明朝,但是此人又常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所处地理位置优越,兵强马壮可以与之一搏,所以纳哈出一直在投降和继续战斗之间犹豫不决。

在加强心理攻势的同时,明政府对纳哈出的军事进攻也准备就绪。直到洪武二十年(1387年)正月,朱元璋派冯胜为征虏大将军,率军20万出征东北,逼近纳哈出的老巢,纳哈出自知实力不敌,最终率余部向明朝投降。随同纳哈出投降的故元官吏、将校多达3000余人,其中有9个王,4个国公、郡王,5个太尉,1个行省丞相等官,这说明,元政权崩溃后,相当一部分故元将吏退入东北,聚集于纳哈出麾下。因而,纳哈出的归降,不仅为明朝统一东北地区清除了重大障碍,也是从整体上对故元势力的一个沉重打击。

生活在吉林的女真各部 女真,又称女贞或女直(辽朝时期为避辽兴宗耶律宗真名讳,遂称女直),生活在“白山黑水”间,是从中国古代东北民族肃慎演变而来,汉至两晋时期称为挹娄,南北朝时期改称勿吉,隋唐时期又称靺鞨。其中最为强盛的是松花江中游的粟末靺鞨和黑龙江中下游的黑水靺鞨,女真族即由黑水靺鞨发展而来。明朝时期,女真主要分为建州女真、海西女真、东海女真(“野人”女真)三大部分。在吉林地区聚集的较为强盛的当属海西女真中的哈达、乌拉、叶赫、辉发等扈伦四部。明代海西的狭义地域,是指以忽剌温河(今呼兰河)流域为中心,东至松花江下游,西至嫩江以东,南至松花江中游,西南至伊通河口附近宾州站(今吉林省农安东北松花江畔),这一略成三角形的广大地区。海西女真最初主要生活在这一地区内。

自明初起,松花江下游的女真族,开始了持续百余年之久的民族迁徙。其迁徙形式主要是以卫所或较大集团为单位,大批南下,逐渐向汉族聚居的辽东地区靠近,其大致方向:建州女真向东南,海西女真向西南。

主要分布在吉林地区的哈达、乌拉、叶赫、辉发等扈伦四部,源于原居地在忽剌温河及其以东地区的塔山左、塔鲁木及弗提等三卫。自15世纪末,塔山左卫等三卫从忽剌温地区开始迁徙,经历了七八十年之久,最后分别进入哈达、乌拉、叶赫、辉发等四河流域。海西女真中的一部所以要南迁,其内在的动力首先是寻求更为优越的农耕、畜牧、狩猎、采集等自然生活环境,以满足不断繁衍的氏族人口的生活需要。塔山左卫等三卫的一些氏族部落由于人口增加,加之生产力水平低下,周围较易获取的自然资源日益减少,不得不迁往他处,寻找新的更适宜的生活环境,而扈伦四部最后定居的地方,正是一些土质肥沃,江河山地资源丰富的地区。其次是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女真,对中原汉族的物质文化和先进技术的需要加大了。据史书记载:“海西、建州诸夷衣食皆易自内地”,“布帛米盐农器仰给汉”。女真不断向辽东地区迁移靠近,很重要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经济交流,通过朝贡、马市贸易等渠道,用自己采集和渔猎到的特产,换取汉族的生产工具和米、布等生活必需品以及各种兵器,等等。明朝初年由于不断遭到西部蒙古部落的侵扰,迫使海西女真为寻求安全的生活环境不断迁移,再加上明朝政府的招抚政策,这两方面成为推动海西女真南迁的重要的外部因素。

在南迁过程中,塔山左卫等三卫不断发展壮大,又不断地征服周围各部女真,甚至还吸收了一些蒙古族和汉族,最后才形成扈伦四部,并一度结成与建州女真抗衡的扈伦联盟。建州女真盟主努尔哈赤就曾对扈伦四部的使臣说:“我乃满洲,尔乃虎伦”,明确承认扈伦四部是与建州并立的另一女真集团。

但是,实际上扈伦四部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彼此间既有相互依存、联合的一面,又存在着严重的摩擦和矛盾。是一个松散的不巩固的联盟。当努尔哈赤的建州女真日益强大,威胁到四部的安全与利益时,他们结成军事同盟,采取一致行动,先后两次发兵攻打建州。然而在进攻建州,被努尔哈赤打败后,这种军事联盟随之瓦解,各部争先与努尔哈赤和亲结盟。最后相继被努尔哈赤所吞并。

扈伦四部虽然最终被努尔哈赤吞并,但是其形成和存在促进了吉林地区土地的开发,加强了海西女真与东北各族间的经济文化往来,努尔哈赤统一扈伦四部后,获得了四部肥沃的土地和大批劳力,增强了他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力量,这对后金政权的建立和发展都起了很大作用。

明朝在吉林设置羁縻卫所 明朝为了有效统治东北地区,遂在女真族与兀哈良三卫设置羁縻卫所进行统治。明设置的羁縻卫所是以“以夷制夷”为原则,通过任命各部首领为卫所长官,定期向明王朝朝贡、互市,来达到对东北地区的有效控制。明朝在吉林地区设置了众多的羁縻卫来管辖女真族,这些羁縻卫的性质与针对兀良哈三卫设置的卫所性质相同,但是就数量而言要相对较多。这主要是因为女真是吉林地区的主要民族,在吉林地区势力较强,所以需要设置众多卫所来进行分化管理,加强控制。明朝的羁縻政策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根据女真族分布的区域特点,设置羁縻卫所,任命各部首领出任长官,掌管本部落的政治、经济、军事大权。但同时又要求官员定期向明朝朝贡,接受明的赏赐。虽然各卫所长官握有很大的自主权,但是权利的行使也是在明廷的严密的监督之下的,需要遵守明朝制定的法律,如有违反,就要受到严厉的处罚。

二、明王朝向女真各部颁发敕书。明朝皇帝设置羁縻卫所,向卫所长官颁发敕书、官印、冠带与袭衣,作为入京朝贡的凭证。其中敕书的颁发对于女真各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和经济意义。敕书是明朝政府颁发给各卫所官员的证明其官职和等级以及进京朝贡和接受赏赐的凭证。

三、马市的设置。羁縻政策中另一个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马市的设立。由于吉林女真地区盛产马匹,所以经常与中原王朝进行交换,刚开始易布、绢,后来改易米。马市分为官市与民市,初期以官市为主,民市数量少,规模小。等到了后期民市发展迅速,并且由政府出面规范管理。在马市中设有专门的官员,在马市进行贸易的商贩都缴纳商业税,由官员抽取税银。在马市的贸易中,女真一直以输出马匹、皮货和山货为主,从中原地区输入的主要是铁器、耕牛、绢缎、棉布、盐、米、陶器等这些东北地区不盛产的物品。这些物品的输入不仅丰富了女真族的生活,更重要的是促进了先进生产技术的传入,促进了经济的发展。铁器的传入更是增强了女真地区的军事实力。

明代吉林的经济社会生活 经济生活。明代吉林地区的女真人,其主要生产方式是渔猎经济和采集经济,其次是农耕经济。在与明朝、朝鲜的马市贸易不顺时还伴有掠夺经济的发生。女真族重视渔猎经济的发展,这与地理环境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吉林地区冬季漫长而寒冷,夏季短促而温和,再加上山地和森林众多,这种地理和气候条件适合渔猎和采集。在与明朝进行朝贡与马市时,女真的貂皮、人参、珍珠等特产更是被中原百姓所喜爱,女真也通过与明朝的贸易获得了牛、铁器以及粮食作物。

农耕经济在吉林地区的发展依然有限,除了地理条件的不适宜,更重要的是女真人本身对农耕经济的排斥。女真人世代以捕鱼打猎和采集为生,不需要投入成本就可以收到回报。但是农耕经济不然,它需要投入种子,使用器具,一年四季都要做劳作,但即使这样也不一定能获得一个好的收成。所以女真人对先进的农耕经济并不感兴趣,即使农业得到了一定的发展,所产出的粮食也不足以满足女真族的生活。女真族将经济的发展着眼于与明朝、朝鲜的对外贸易上,女真特产的人参与貂皮一直受中原地区百姓喜爱,貂皮更是被达官贵人所青睐,当时中原上层社会中就流传着这样一种观点,如果妇女没有貂皮做的衣裳其他人都羞与为伍,皇帝也经常将貂皮和人参等作为赏赐有功之臣的重要物品。女真族通过互市贸易获得了大量的粮食、铁器以及绢布,其通过互市贸易获得的铁器并没有完全用于农业生产,更多的是将其铸成兵器,提高了女真族的军事实力。努尔哈赤能够一统中原,最后建立清朝都离不开互市贸易的推动。

女真人自古就将掠夺作为渔猎经济的一种补充形式,几乎每次掠夺规模都十分大,倾巢而出。通过掠夺使得部落财富迅速增加,势力迅速壮大,为私有制的产生奠定物质基础,推动社会的转型。此外掠夺的种类也十分广泛,除了牲畜、粮食、铁器,还有就是人。以往在女真人尚处于经济不发达的社会时,掠夺来的人口不是作为家用奴隶就是被杀害,而到了明代,掠夺来的人口多作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这也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女真人受先进中原文化的影响,在向农业社会逐渐转变。

社会结构。女真族相对于汉族而言,社会形态较为原始,在女真社会中存在着血缘组织和地缘组织两种社会结构。血缘组织一般出现在明代早期。哈拉,译为汉语是“姓”的意思。一个哈拉就是一个具有血缘关系的大家族,由于家族的庞大,女真的不断迁徙,所以就演变成了若干个子哈拉,每个子哈拉又称为穆昆,首领称为穆昆达。女真族大约在永乐年间就已经完成了哈拉向穆昆的过渡,由一个大的血缘家族,逐渐扩展到各地,组成相对较小的血缘组织,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女真社会的进步。血缘组织的基本单位是包,译为汉语则是家庭的意思。家庭作为独立的生活单位单独居住,但是作为生产单位则不是单独劳动,它依然需要参加氏族部落进行的渔猎经济,并在氏族部落内参与平均分配。并且这些包都分配在地缘组织噶栅(村屯)里,家作为村屯的基本单位与整个村屯的经济活动是紧密相关的,尤其是在以渔猎经济为特征的女真社会中,往往都是大规模的集体行动。从事这种经济活动的生产组织主要有两种形式,即塔坦与牛录,塔坦又被称为幕。幕原指为了捕鱼打猎临时建的休息场所,后因人数基本固定,成为统治女真的基本单位。牛录原意是狩猎的大箭,后指狩猎的组织,每个牛录大约由若干个塔坦组成,推举一人担任牛录额真,负责组织管理。刚开始的牛录只是狩猎的临时性组织,牛录额真也并非固定官职,狩猎结束就自然解散。

对于女真社会而言,最具特色影响最大的社会制度当属努尔哈赤创建的八旗制度。八旗制度对女真产生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努尔哈赤利用女真传统的社会组织牛录,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扩大整编,将女真三部都纳入了整个组织体系之中,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

文化风俗。明代吉林地区聚集着女真族、蒙古族以及部分汉族人,所以这个地区的文化特征是各民族文化相互交融,女真族的文化受到蒙古与汉族文化影响的痕迹十分明显,这也体现了政治、经济、文化大一统的趋势。

就文字而言,女真族的文字深受蒙文的影响。女真的文字十分复杂,晦涩难学,所以一经接受蒙文,便迅速学习并且利用蒙文来进行交流。一般女真人都使用女真语进行交流,文字则使用蒙文,并且蒙文在女真各部之间逐渐推广,女真文也逐渐被淘汰,最终被废弃。最先接受蒙文的是海西女真,但真正使蒙文发展起来并创建满文的则是建州女真。

宗教信仰方面,女真人一直坚持自己的民族宗教——萨满教。萨满教在女真社会中发挥着治病祛灾、请神求福的作用,寻常百姓一旦遇到什么困难,便会请萨满法师前来跳神驱鬼,对这一宗教的崇拜一直延续到清朝建立,每当皇室成员遇到灾病,都会举行萨满法师的驱鬼活动。除此之外,女真族尤其重视祭祀,尤其是祭天。除了萨满教以外,女真族还信奉佛教,在吉林地区也能见到一些类似佛教的建筑,但并不十分普遍。

在衣着方面,女真族的服饰,尤其是夏季服饰几乎与中原地区的百姓无异,而冬天则多着毛皮裘衣。直到清太宗年间,才正式确立了箭袖、马褂、旗袍、缨帽等保留了女真特点的服饰,此外旗袍还成为一直流传到现在的民族服饰。

女真人最初的居室是地室,在地室的基础上,又借着山势建屋,用土筑墙,用草苫顶,门向东开,屋内三面土炕。明朝中期以后,在海西女真首领的居室中首先出现了砖瓦建筑物,并开始修建城池,吉林地区历史上比较著名的有:乌拉城、叶赫东西二城、辉发城等。

后金政权建立 爱新觉罗·努尔哈赤(1559—1626),即清太祖,是明代建州女真人。其祖父和父亲部族是建州女真中小部族的首领。明万历十一年(1583年)二月,明朝总兵李成梁率兵攻打古勒城,误杀了努尔哈赤的祖父和父亲。导致这件事发生的是图伦城(今抚顺县汤图乡附近)城主尼堪外兰。此人自幼学习汉文,长期从事贩马贸易,为人精明强干,在建州女真中颇有影响力。努尔哈赤决心为父祖报仇,凭借父亲留下的13副铠甲,在万历十一年五月起兵。他联合了同样对尼堪外兰不满的各部酋长,与他们结成同盟,于万历十四年五月打败并斩杀了仇人尼堪外兰。此后努尔哈赤开始了统一女真各部的历程,制定了“顺者以德服,逆者以兵临”的原则,统一了邻近的建州女真各部。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努尔哈赤兼并了居住在今天吉林省境内鸭绿江和松花江上游长白山一带的珠舍里、讷殷二部。对主要居住在吉林省地区的海西女真,努尔哈赤采取了先攻其弱者,然后逐个予以消灭的战略。首先与海西四部中比较强大的叶赫部和乌拉部联姻结盟,瓦解了海西四部的联合,然后消灭了力量比较弱小的哈达部和辉发部。

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正月,努尔哈赤迁到赫图阿拉(今辽宁省新宾县)。第二年明朝授予努尔哈赤“龙虎将军”称号。在与海西女真乌拉部(因居松花江支流乌拉河得名,拥有今吉林省中部、东部地区)的不断的战争中,努尔哈赤认为:“势均力敌之大国,战一二次,能尽灭乎?必尽取其外围之国,尽破其外围之城,尽毁其在外之糗粮”。万历四十一年九月,努尔哈赤发兵三万征讨乌拉,攻取并摧毁了松花江西岸金州六城。第二年正月,努尔哈赤再次发兵三万攻打乌拉,两军主力决战于伏尔哈城前,乌拉兵“十损六七”,建州兵攻占了乌拉王城,乌拉首领布占泰逃往叶赫,乌拉部灭亡。

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正月,努尔哈赤登上汗位,建立了大金政权,史称后金。定都赫图阿拉城,年号为天命。

后金政权建立后,首要目标就是最后消灭叶赫部,彻底实现女真各部的统一。经过数年的准备,后金的实力显著增强,天命四年(1619年)正月,努尔哈赤出兵征讨叶赫。叶赫向明廷告急。同年三月明朝调集10余万大军企图一举消灭后金。明、金双方在萨尔浒(今辽宁抚顺东浑河南岸)进行了一场大战,后金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战胜明朝大军后,后金士气大振,努尔哈赤亲统大军向叶赫发起最后冲击。当时叶赫首领是兄弟二人,哥哥金台石居东城(今四平市东南梨树叶赫满族乡),弟弟布杨古居西城(今四平市西南梨树境内)。努尔哈赤分兵两路,派四大贝勒引兵围攻布杨古的西城,自己领兵攻打金石台的东城。叶赫兵做殊死抵抗,后金兵掘地毁城以攻。东城先克,金石台纵火自焚。布杨古见东城被攻陷,惧而投降,于是叶赫部灭亡。消灭叶赫标志着努尔哈赤统一女真各部的进程取得了具有决定意义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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