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战争和国家。2.国家理论。3.经济、国家政权、战争和它们的相互依存。4.战争的分类。帝国主义战争。社会主义战争。5.阶级战争和国内战争。
1914—1918年的战争尖锐地提出了国家政权问题。如果说从前,在战前时代,甚至在马克思主义营垒中也流行着具有浓厚的曼彻斯特色彩的观点,那么从帝国主义国家把千百万人抛向历史的舞台,并立即显示出它作为经济因素的巨大作用时起,对国家政权作分析就提到了理论和实际争论的日程上来了。
包罗一切的国家组织的生活——不是社会生活,而是国家生活,开始提到了首位。霍布斯老人在他的著作《列维坦》中说[1],没有一种权力可以同国家权力相比,但是他的“列维坦”[2]同金融资本的国家机构所表现出来的那种巨大力量相比,不过是一只小狗。
在阶级社会中,战争是由国家组织进行的。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矛盾的社会经济结构最终会引起由政治方式表达的尖锐的危机,并且沿着两个基本方向:世界资本主义的无政府状态、世界的社会性劳动同“民族”国家占有之间的矛盾表现于各资本的国家组织的冲突,资本主义的战争;另一方面,由于第一种矛盾发展而极端尖锐化的资本主义社会各阶级间的矛盾引起革命。无论是前一种情况或后一种情况都决定当前国家组织的问题。战争在国家政权的类型和它的社会内容没有变动的基础上引起力量的重新配置;革命却改变国家组织的基础,使新的阶级掌握政权,并且建立新型的国家生活。
因此战争和国家政权问题是我们这个时代要予以解决的最尖锐的问题。这里我们首先从纯理论的角度提出这些问题。
马克思主义是从一切社会现象都彼此联系和相互依存的角度来考察社会现象的,而且这些现象的每一个系列都是维护和发展,或者倒过来,破坏一定类型的生产关系,即一定的社会“经济结构”的原因链条中的环节。应当用这个观点去考察战争和国家政权[3]。
任何阶级社会都是生产为这个社会某一部分所支配的剩余产品的机制。这种剩余产品可以采取价值的形式(例如,资本主义经济),或者干脆就是产品(奴隶占有制经济)。但是无论是哪一种情况,我们都看到剥削的过程。现在我们提出一个最一般的问题:这种剥削过程怎么会成为可能?这种包含着巨大内在矛盾的体系怎么可能存在?实质上由两个社会(阶级)组成的社会怎样才可能成为一个相对的统一体?换句话说,怎样才能保持社会的相对平衡,即保持建立在社会整体分裂基础之上的社会体系的稳定?
答案是清楚的。如果这种体系存在,那就一定有某种附加的因素存在,以便牢固地联结分裂了的社会,镇压(肉体上“粗暴”的,思想上“精巧”的镇压)被压迫阶级的反抗。一句话,为了维持这种体系,不仅需要有管理物的,而且主要需要有管理人的组织。这样的组织就是国家。
但是[4](“但是”不好……)不应该认为,国家是某种凌驾于社会和阶级之上的东西。社会上不存在任何超阶级的东西。另一方面,既然说的是少数人的统治,那么像我们上面所看到的,国家的基本职能就是保持、巩固和扩大剥削过程。——由此可见,国家组织仅仅是,并且只能是统治阶级的组织,或者像恩格斯所说的“国家是有产阶级用来防御无产者阶级的组织”[5]。
这种情况需要特别强调。事实上,充满社会矛盾的整个体系的相对适应性在理论上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获得:或者有“第三种力量”存在,以调和阶级、缓和矛盾、促使建立长期的妥协;或者有对垒的一方组织存在,用各种手段——从直接的暴力起到复杂的意识形态罗网止——控制自己的阶级对手的营垒。实际上使用的是第二种解决问题的方法,就是说,建立统治阶级的组织。大多数甚至具有马克思主义色彩的学说提出来的恰恰是第一种理论,即国家政权“和谐”论。
这种“理论”高见其实在巴比伦国王汉谟拉比法典中已经有了,这个法典说,“执政者的宗旨在国内是保证法制,消灭邪恶,以防恃强凌弱”。[6]支持这种冠冕堂皇“理论”的最“严肃的”论点,是国家政权执行着所谓公益的职能,如建设铁路、医院,颁布工厂法,实行保险等等。
但是,公正的分析表明,国家政权的这些职能绝不排斥它的纯阶级的性质。这些职能要么是扩大剥削过程本身的必要条件(铁路),或维护统治阶级的其他利益(卫生措施),要么是对阶级敌人的战略让步。[7]这里的情况同统治阶级的任何组织中的情况是相同的。托拉斯或辛迪加的目的是增加利润,而不是养人活命,向人们提供工作。但是,要增加利润,它就必须进行生产和雇用工人,在某些情况下(在罢工等情况下)它还向工人作出让步,然而正像德国工人所说,它一分钟也没有停止其为企业主的“阴谋者”的组织。这里,“公益的”职能无非是剥削过程的必要条件。
无论从国家的客观作用,或从国家——作为“创造自身历史”的人们的组织——所抱定的主观集体目标来看,这种国家的社会职能(因而也是它的“本质”)在于保卫、巩固和发展那些符合统治阶级利益的生产关系。
统治阶级国家组织不同于这个阶级其他组织的最明显的特征,是它的普遍性。国家组织是最广泛的阶级组织,它积聚了全部阶级力量,集中了各种机械的镇压工具和惩罚工具[8],使统治阶级组织成为阶级,而不是阶级的一小部分或小集团。正因为如此,任何一种“经济”行动,只要它包括整个阶级,就不可避免地具有“政治”性质:这里打击的不是个别集团,而是整个阶级,从而也是阶级的国家政权。(非常好!)
国家是一定的人们的组织。因此,它表示的不是人同自然界的技术关系,而是人们相互之间,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社会关系。在国家的技术组织定义中,例如在把国家看成是集中的机构这种情况下去寻找国家的“本质”,那是完全错误的。因为集中这一抽象概念,可以以截然相反的社会关系类型作为前提,而社会关系的类型恰恰是问题的实质所在。“黑人就是黑人,黑种人。但是只有在一定的条件下,他才成为奴隶。”生产资料永远是生产资料。这是一个技术概念。但是只有在一定的条件下,这些生产资料才成为资本:这只有在一定的社会关系,即组成所谓资本“本质”的完全特殊类型的关系开始物化在生产资料中时才是这样,“资本不是物,而是社会关系”(马克思语)。
对马克思来说,一切社会现象都是历史性质的,马克思正是从社会现象的历史规定性中来探索社会现象的本质特征(“社会现象的本质特征”……不好!)的。因此从马克思主义观点来看,国家完全是一个历史范畴,就是说阶级社会的范畴,这就没有什么可以奇怪的了。国家的“本质”并不在于国家是集中的机构,而在于这个集中的机构体现了各个阶级间的一定关系,即统治的、政权的、奴役的和压迫的关系,这个机构将随同阶级和最后的阶级统治形式——无产阶级专政一起消亡[9]。
在资产阶级研究家中间,受杜林影响很大的龚普洛维茨和奥本海默最接近真理。奥本海默是这样规定“历史国家”的定义的:
他写道,“从形式看,国家是获胜的集团强加给战败集团的一种法律机关。它的内容是对被征服集团实行有计划的经济剥削(‘Bewirtschaftung’)”[10]。这里撇开征服和阶级本身只能从“超经济压迫”[11]这个事实中产生的问题不谈,我们应当承认,奥本海默关于“Bewirtschaftung”的说法实质上是正确的(这并不妨碍这位作者在其他著作中对“非阶级的”普鲁士官吏表示同情和恭维)。
从上面对国家政权的分析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它作为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的性质。它像任何“上层建筑”一样,不是一个盖在经济生活上面的简单的玻璃盖子,而是全力巩固产生它的那个生产基础的一股积极的力量,一种有效的组织。
现在我们必须提出另一个问题,关于战争的问题。对待这个问题需要运用我们对待国家政权问题时的观点。战争在川流不息的社会生活中占有什么地位?由于社会生活首先是社会生产关系的再生产过程和更替过程,那么战争在这里起着什么样的作用呢?
现在回答这些问题已经不困难了。因为进行战争的既不是“人民”,也不是“各民族”,进行战争的是国家,它在战场上使用“人民”的活生生力量,就像它们在工厂或矿山中使用这种力量一样。战争一开始就运转起来的那个工具——军队是国家机构最本质的部分。这里我们顺便指出,整个社会大厦有其建筑学的特殊的一元论的特征,它的一切部分都具有同样的“风格”,就像在生产关系中人们属于一定的等级制之中,而且这种制度同阶级集团的划分是一致的。同样,在整个国家机构,特别是在军队中也表现出这种社会等级制。
但是,如果战争是国家的职能,是in actu[12]国家政权(哎!),另一方面如果作为机构的国家本身是巩固和扩大一定生产关系的手段,那么很清楚,战争首先也执行这项“工作”。在各国的斗争中表现出由这些国家的统治阶级作为人格代表的一定的生产基础的斗争。每一种生产结构都有相同的国家政权型式,从而也都有相同的战争型式。这里我们感兴趣的不是军事上的技术——组织方面(虽然它也是由一般技术和经济条件决定的),这里我们感兴趣的是这一现象的社会意义。要回答战争的“本质”这个问题,就必须历史地提出这个问题,就像历史地提出国家问题一样。这样,我们就会得到一个类似的回答,即从社会学(哎!这就像一个化学家在化学教程第24页上谈“自然历史观点”一样。而什么观点可反对这种观点呢?心理学的?过于简单和不准确。好一些。)观点来看,战争是再生产那种产生战争的生产关系的手段。
国家是一个“超经济的因素”。但是它有巨大的经济意义。同国家作为国家政权的职能和“超经济”因素,是经济过程最强有力的杠杆之一[13]。
在做进一步的理论分析时,必须对问题作一个详细的说明。因为社会过程不只是扩大一定的生产结构,除此之外,它还是某些形式、某些“生产方式”即“经济结构”为其他形式、其他“生产方式”即“经济结构”更替的过程。但是,“基础”的更替也必然伴随着它们国家外壳的更替。新的生产关系炸毁旧的政治外壳。
但是历史发展的每一个阶段和生产关系的每一种型式都有自己的特殊规律性。要在理论上了解某一个时代,恰恰需要从它的特殊性去研究它,需要分析使这个时代成为时代的那些特征,就是说造成关系的特殊型式,首先是生产关系特殊型式的那些特征。但是如果我们利用这种方法去揭示社会发展规律,那就十分清楚,由于一切社会生活现象都是联结在一起的,我们也应当用同样的方法去考察战争。
上面的叙述已经提供了战争分类的基础。这也就是国家分类的那个基础。每一种生产型式都有它相应的一种国家型式,而每一种国家型式都有同它完全相适应的一定的战争型式(不是一种。)。
我们举几个例子。假定我们这里是奴隶占有制经济,那么国家只能是奴隶主的国家,而这个国家所进行的战争只能是扩大奴隶占有制的手段(而有时是摧毁这种制度的“手段”(这个词不恰当)。)、扩大再生产奴隶占有制生产关系的手段。西班牙、荷兰、法国等国的所谓殖民地战争也就是商业资本主义国家的战争,这些战争的社会作用,归结起来就是扩大后来转化为工业资本主义关系的商业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当工业资本及其国家组织为争取销售市场而斗争时,战争就是要“落后的”世界服从工业资本的统治。最后,当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披上金融资本主义外衣时,在舞台上就出现了特殊型式的国家政权,一种具有集中的军国主义机构的帝国主义强盗国家,而战争的社会作用就在于扩大金融资本以及它的托拉斯和银行团的统治范围。
如果战争是由社会主义专政政权进行的,情形也是一样。工人国家进行战争时力图扩大和巩固产生它的那个经济基础,就是说,扩大和巩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顺便说说,从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出,革命——社会主义战争,即使是进攻性的,在原则上也是容许的)。与社会化的生产相适应的,也是一种完全新型的国家政权。这种政权型式不同于一切以前的政权,正如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不同于建立在私有经济所有制关系上的所有以前的生产方式,因此,工人专政所进行的战争的社会意义在原则上也与过去时代所有一切战争不同。
社会主义战争是阶级战争,应当把这种战争同一般国内战争区别开来。后一种战争不是原来意义上的战争(哎!啊!救命!!作者过分喜欢玩弄概念,以为这是“社会学”,以致完全陷入混乱……),因为它不是两个国家组织之间的战争。相反,在阶级战争中,双方都作为国家政权组织起来:一方是金融资本的国家,另一方是无产阶级的国家。
我们是在纯粹的形式上考察一切现象的。当然,实际上事情往往要复杂得多。尽管资本高度集中,现代世界经济仍然是相当错综复杂的。甚至世界战争,除了纯粹帝国主义因素外,还有附在总的背景上的一系列其他因素掺杂其间,现在成为——在一个极短暂的历史时期——独立资产阶级国家单位的小民族的民族沙文主义就是这样的因素。但是决定世界命运的,不是它,不是这种——如果可以这样表述的话——国家小资产阶级,决定世界命运的是帝国主义巨人之间的相互关系,而归根到底,是阶级战争的巨人们之间的斗争。
[1]托马斯·霍布斯:《道德和政治著作集》,伦敦版:“在地上没有像他造的那样无所畏惧。”(《约伯记》,第41章33)
[2]圣经《旧约》中的巨大海兽。——译者注
[3]马克思认为战争有很大的经济意义。可参见他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桑巴特在他的《战争与资本主义》(敦克尔和洪勃劳特出版社出版)这本小册里,作了完全歪曲的描述。对他的批评可以在考茨基的《战争和资本主义》一文中找到,见《新时代》1913年第2卷第39期。
[4]此外列宁原著实为三道线(框),因排版技术的原因,全书两道线以上的框全部统一为两道线框。
[5]弗·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卷第168—169页),“政治只能是保护财产的方法及扩张财产的工具”。(阿·洛立亚(洛立亚与此毫无关系。):《社会结构的经济基础》,巴黎1903年第2版第362页)
[6]引自龚普洛维茨:《国家理论史》,1905年,第8页。还可参见劳宁:《国家》(《国家论手册》);维郭齐恩斯基:《国家与经济》(《政治手册》),雅尔塞列姆:《从社会学角度看战争》,第1卷第61页。
[7]对那些读过为“民族退化”而喊叫的有关问题著作的人来说没有清楚,一系列预防“退化”的措施,都直接出自维持一定数量高质量炮灰这一愿望。
[8]对照汉斯·德尔布吕克(可以说:在这一点上,甚至不蠢的资产者(德尔布吕克)也比考茨基、奥托·鲍威尔之流理解得好一些。):《政府和人民意志》第133页:“归根到底,真正的力量是在什么地方呢?在于武器。因此,对国家的内部性质来说,具有决定意义的问题始终是军队属谁所有的问题。”对照斯宾塞的这个天真的预言:“个人对国家。”
[9]社会民主党完全歪曲了这个观点。本书作者早在战争初期,就在报刊上写过许多文章着重提出这个观点,如在荷兰的《论坛》(《新奴隶制》一文,1916年11月25日及以后几日)中,在挪威的左派机关报《阶级斗争》,不莱梅的《工人政治》杂志中,最后还在《青年国际》杂志(瑞士)以及纽约《新世界报》的一些论战文章中。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中,可参见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欧根,杜林和他在科学中实行的变革》;《论权威》(《新时代》,32·1);马克思:评……,遗著,第2卷,第50页;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等。读者可以从列宁同志的《国家与革命》一书中看到对本问题的精彩阐述以及马克思和恩格斯有关论著的详细引文。一些资产阶级教授,像社会民主党人一样,也不懂得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学说。例如,阿道夫·瓦格纳(在社会政治科学字典中《从国民经济学观点看国家》一文中)写道:社会主义“国家”具有“最高级”(in höchster Potenz)国家的一切特征,因为现代国家的阶级性质只不过是“滥用”的产物(完全和柏姆一巴维克所说的一样,按照他的看法,放高利贷是“滥用”,至于利润则在社会主义国家还会存在,还会在农村里发芽生长)。耶里涅克(《关于国家的一般学说》)也是像瓦格纳那样来“理解”马克思的。只不过他对“强力论”感到了神秘的惊慌,并且宣称,“它的实际后果不是巩固国家,而是破坏国家”(第175页),这个理论为“不断革命(!!)开辟了道路”。也可参看龚普洛维茨的《国家理论史》第373页以下。
[10]弗兰茨·奥本海默:《国家和社会》,政治手册,第117页。同时可参见他的《国家论》和《纯粹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理论》,第2版,1911年。
[11]关于这个问题,可以参见恩格斯:《反杜林论》;施穆勒:《分工的本质和阶级的形成》(第72页,对龚普洛维茨的论战)。在反对这一理论时,特别需要提出美国的发展,虽然对北美的封建主义不能估计不足。见古斯塔夫·迈尔:《美国几家巨富发迹史》。
[12]行动中。——译者注
[13]在前面提到的著作(《战争和资本主义》)中,维尔涅尔·桑巴特描述了战争对产生资本主义的影响。但是,桑巴特硬说资本主义是依次由不同根源产生的(一会儿是由于战争,一会儿是由于奢侈和爱情。参见他的《奢侈与资本主义》一书),他的方法——根据这位教授的妙论——必然会造成可怕的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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