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社会的“代际分化”是指乡村社会内部父辈(含祖父辈)与子辈在受教育程度、职业、社会交往范围和层次、社会抱负与追求等方面的分化。代际分化自古有之,但是在传统农业社会中,由于外出就业机会的稀缺,即同业化(子承父业)程度较高,从而在乡村建设发展中对业态组合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但是,自我国成建制的、大规模启动现代化建设以来,尤其是市场经济日益深入影响乡村社会以来,代际分化现象越来越突出,从而成为今天我们讨论和从事乡村建设问题所不能绕开而必须正视的重要现实。
1.代际分化的表现。
以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赤鲁村为例,50岁以上的父辈(含祖父辈)群体主要的受教育程度在小学与初中之间,主要从事的职业是农业(种植果树)及体力性劳务输出(以建筑类居多),社会交往范围以社区熟人群体为主,社会抱负和追求以“守成”为主。
40岁至50岁的父辈(同时也是上辈的子辈)群体主要的受教育程度在初中与高中之间,主要从事的职业是体力性劳务输出兼业从事果树种植,社会交往范围以单位和同工种群体为主,社会抱负和追求以“稳定”为主。
20岁至30岁的子辈群体的受教育程度在高中与大学之间,主要从事的职业是技能性劳务输出与商业性工作,社会交往范围以单位和陌生群体为主,富于“开拓性”的社会抱负和追求。
2.代际分化对乡村建设业态组合的影响。
乡村建设是一个多维的、立体的实践性概念。首先体现在乡村的空间区域内的资源要素的价值提升。其次体现在社区性的文化重塑和关爱体系的构建。
而上述两点的实现离不开代际分化与不同业态的组合共建,也就是人与要素的有机结合,即父辈群体所牵连的传统业态的提质与子辈群体基于社区空间的新业态的培育和发展。
前者是眼前的当务之急却囿于社会抱负与追求而提质乏力,后者是战略朝阳但却迫于“机会成本”而难以“引凤回巢”。这就是当前乡村社会代际分化,对于乡村建设和发展所需要的业态组合与共建所造成的结构性的困境。
3.可能的对策。
从农村发展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乡村社会传统业态的提质与新兴业态的培育,一是需要结构重组,二是需要资源重配,三是需要人力资源之外其他要素的投入。
(1)从“结构重组”的角度来看,就是以合作社的力量介入原有产业链条,在“生产”之外的农资采购、产品销售渠道(模式)的提升等方面做文章,开源节流扩大原有产业的盈利空间。
(2)从“资源重配”的角度来看,就是发挥内置金融合作社以资金互助为纽带所实现的不同要素之间的通兑和流动,即把正确的资源交给正确的人使用,所增加的效益在承包者与经营者之间分配共赢。
(3)从“要素投入”的角度来说,就是需要发挥合作社、政府和企业的共建作用。其中合作社的作用在于平台搭建、对等协商、导入共赢。政府的作用在于产业政策、项目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创业氛围营造等方面,企业的作用对于一些特定的产业来说不仅是资本,更多的是组织、技术、营销和市场。
4.操作层面的建议。
(1)推动内置金融合作社基础性服务业务的开展。包括资金互助、农资统购、销售市场的开拓、资源收储等。
(2)整合政府资源。
(3)导入和对接社会资本。
(4)从有积极性的创业青年入手、示范带动、逐步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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