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内生秩序能力的严重不足,提出了通过适当方式强化农村基层组织能力和输入外来资源以外生农村基础秩序的要求。应在既有组织体制中充实新内容,重构乡村治理主体的存在形式与作用方式。新形势下的扶贫发展工作,需要制度激活、市场再造。即以需求为导向、以效益为指针,实现城乡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构建可持续的发展机制。为此,需要以“内置金融”合作社实现村民与集体、村社与政府、村社与市场等等主体之间互动规则的创新,以此保障有机整合村内资源,在对等协商能力提升中导入和对接市场资源,最终实现资源配置的“内合外联”,在发展中扶贫,在扶贫中发展。
“内置金融”合作社的结构和功能示意图
更为关键的是,以王垸村和郝堂村为代表设计的资金互助扶贫模式中,政府和社会只花很少的钱,以最大限度地激活村庄内在潜力,帮助弱势群体互助合作自主为村民服务,在服务村民的过程中创造收益,自食其力。体面的获得收益,有尊严的获得收益。因此功能精准,效果显著,可持续,可复制。这恰恰是政府精准式扶贫要学习和借鉴的。(注:李老师语)
具体意义体现在:(1)实现了资金、资产的融通和优化配置,利于村域经济发展。(2)以新形式充实和壮大了集体经济,增强了村两委的服务(盈利和非盈利)功能,巩固了扶贫战斗堡垒。(3)培育了农户和村庄自主发展的意识和能力,便于农户和村庄需求偏好的有效表达,实现精准(精准到需求、精准到项目、精准到个人)扶贫。(4)通过敬老、扶贫等合作社公益功能的再分配,实现了村庄经济发展之外的文化、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全面扶贫”。(5)形成政府扶贫资金的金融化使用方式,实现了精准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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