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地区进行开发之前,村民们过着相对比较平静的生活,靠海打鱼、靠山种植是他们赖以为生的生活方式,这种社会生活状态下普通村民和村领导的关系方式也停留在相对比较简单的状态,利益纠葛并不显著.但是,在旅游开发之后,旅游文化和商业文化为红山村带来了新的利益关系格局,在这种新利益格局的强大冲击下,普通村民和村领导的关系无法再停留在从前,开始发生改变,村领导逐渐走向与政府和公司的部分合谋关系,也就是说,他们在代表村民从事一些村里的公共活动之外,开始在利益关系等方面出现跟村民的偏离乃至对立。
1.对村领导社会角色的简要分析
红山1村和2村的村庄管理模式是一样的,各有一个队长和两个副队长,同时,还有一个会计和一个财务.队长是三年一个任期,任期到了之后由村民选举产生新的队长,新队长产生的主要标准是获得选票的票数。
队长的角色功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是村民们的代表.景区开发进行征地的过程需要他们参加,征地需要有队长签字才可以生效.同时,队长可以给村民做工作,对征地过程施加影响力.这一点是他们权力的重要基础和前提,也是政府和公司把他部分纳入一个利益共同体中的重要原因.(2)队长负责协调村里的各项对外事宜,比如在征地之后代表村民负责与政府、公司协商相关事宜,进景区做工、福利的发放等都是需要他们协调的,就像村民所说的:“工作的事情也要队长联系的,需要跟人家景区打关系的,不是说你随便就可以进去做工的”[61].村民平时有什么事情去红山公司反映是不可以的,红山公司对此会置之不理.同时,公司和政府不直接联系村民,跟村民有关的事情他们不直接找村民而是去找队长,也许这种“一对一”的方式有利于谈判过程的完成.听村民讲:“队长他们可能有机会去景区开会,队长可以给他们提出来,平时你单个人跟他们谈,他们根本不理.如果有事的话,公司也会叫队长过去他们那边”[62].(3)队长同时也代表着村民,行使村里面公共事务管理与协调的权力,使得这个村庄作为一个整体保持稳定有序。
队长的工资收入并不高,现在每个月有几百块的收入,原来只有几十块,是由崖城镇政府来发工资的.听村民们讲,队长的收益主要不是靠工资,主要是靠跟景区开发和征地事件等有关的隐性收入,比如:公司和政府为了保证征地的顺利完成,需要村长出面来给村民做工作,以使他们能够更好地控制与村民之间的关系,在这个时候,他们就会给队长适当的好处.当然,在与公司、村民等共同有关的诸如平常福利的发放、安排村民去景区做工等事情上,队长作为村民对外的代表和公司、政府对村民的协调者角色,自然少不了一些好处费,正是靠这些隐性收入,他们的经济状况才能够很快地改变,正如一个村民所讲的那样,原来跟他经济状况差不多的一个人当了队长之后,经济状况很快就转变了,不久就买了车并且开始建房了,而他靠卖瓜菜挣钱,到现在仍然生活得很一般.由此可以看出,队长因为在征地等一系列事件中的特殊角色而拥有了一个收益空间和权力发挥的自由余地。
2.村领导对村民利益的截取以及村民的应对策略
红山1村和2村的情况有着相同的内在逻辑,为了更为清晰地展现整个事件过程,本文把两者的情况分别进行呈现与总结。
(1)红山1村的情况
首先,在征地过程中,队长承担着双面角色,一方面代表村民与政府和公司沟通,另一方面也帮助政府和公司做村民的工作,他在这个过程中的角色经历了一个变动的过程,并且逐渐地向政府和公司靠拢,成为他们的某种合谋伙伴,在为村民办事的同时也很大程度上站在了村民利益的对立面.在最初的征地过程中,由于缺乏必要的信息和知识以及对征地过程的不了解,他们也存在被政府和公司所欺瞒的情况:“最初征地的时候那个队长对政府也有不满意啊,当时政府也瞒着他啊”[63].同时,队长在最初的征地过程中给予了政府和公司很大的帮助,听村民讲:“这条路到大门口这些地是最初征的.当时是需要队长签字才行的.以前队长给我们说,你不量他们帮你量,我们当然有意见了,我们也不懂人,也没有钱,也没有办法.那是1999年的时候.队长拿了人家的好处,政府叫他们去,他们帮人家讲话咯”[64].由此可以看出,在最初的征地交易中,政府和公司与村领导之间不仅存在着利益的合作关系,同时也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而村领导和村民之间也同时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但是,在后来的征地与景区项目开工过程中,队长扮演着更多的与公司和政府合谋的角色,这是村民们所不满的:“那时候开工的时候,有个队长不行,那个队长是别人给钱给他了,我们不给他们动工,最后那个队长不知道跟政府怎么搞的,他说现在人家在里面动工,谁进去就抓谁,不管你那么多.那个村长这么说,他说政府叫的.按规定只有队长签字才能动工的,那个队长他妈的有钱拿就不管你,他那个时候也有地在里面,但他已经拿到征地钱了”[65]。
其次,在安排村民进景区做工和福利分配等事项上,村领导的角色具有了越来越浓厚的自利色彩,不断地截取本应属于村民们的利益,村民们对他们的抱怨也日益增多:“我们村今年有十个指标,闹出这个事情才给那个指标.以前没有出事情的时候是没有指标的.在里面的队长是有指标的,他叫他家里人或亲戚去景区里面上班,剩下的拿去卖了.那些队长只管他们家里人去里面干工就完了,他不管你的”[66].红山公司也似乎对村领导有格外的照顾,这些事情村民们也比较了解:“最初的时候,每个春节红山公司就给穷困户一点补助,一袋二三十斤的米和一壶油,这几年就没有了.一般村民就没有了,村里领导,他们队长可能有.普通村民就没有了.当干部的估计也捞到一些好处,老百姓就没有什么的了”[67]。
除了上述情况,有村民反映说,他们村里的账目也像红山2村那样,有很大的问题,只是没有闹出事情来,上面没有来查而已:“我们村庄从1999年到目前,村里面的账目从来没有人查过的,我们跟2村一样的,我们村一样的不干净,但是没有人闹,所以就没有人查,2村主要是有人闹,所以才去查.我们这边搞了几次了,但是没有人理,没有人查.他们2村查了,也只是查了些皮毛,很多东西都没有查,那些不合理开支的也没有查出来,查了那些欠条,很多钱都不见了,也没有查”[68]。
由此可见,随着反组织过程的发展,红山公司意识到了村领导在协调矛盾方面的重要作用,所以逐渐地把他部分拉入一个利益共同体之中,与他们建立了更多的利益合作关系.而这对队长他们同样有利,所以他们也并没有太明显的抵触,这种利益上的合谋关系使得村长的角色逐渐发生着变化,同时他们与普通村民的关系也随之而改变.队长对利益的截取似乎使他们已经成为了一个特别的群体,既强势又弱势,他们在村民面前强势,但是在公司和政府面前又显得弱势.作为一般的村民,他们除了抱怨之外,也采取了一些策略来保护自己的利益,抵制村领导权力给他们造成的损害,当然,这种情况在征地之初是没有的,是后来随着村民们的逐渐觉醒而产生的,特别是从2009年开始,村里再征地的时候需要涉及的每个村民签字才行,而不是原初的时候队长签字就可以了,村民反映说:“原来干部签字就可以征地,但是现在不同了,现在需要农户签字才行的.这种征地方式是去年才改变的”[69].这说明,村民的权益意识在觉醒,他们意识到了自己应该行使的权力,所以通过这种组织形式的改变来捍卫自己的资源,试图增加在与政府、公司和村领导博弈中的力量。
(2)红山2村的情况
相比于红山1村,红山2村的情况显得更为复杂一点,但是内在的本质和基本的过程却与1村非常相似。
研究者在调研过程中试图去访谈当年红山2村征地的时候的老队长,尽管经过一番努力,对方的态度始终是拒绝、冷淡,似乎心里有话,但是又拒绝说,体现出严重的自我保护,不愿意花时间来说这些事情.他只说了简单的几句话:“你做这个是干什么的呢?ƻƻ你采访完要上报纸是吧?ƻƻ你是不是采访完之后要汇报上去呢?ƻƻ你了解这些没有用的.你了解的东西如果能够到北京的话,我可以给你讲.但是现在讲了没有什么用ƻƻ这个我不敢说.我说起来的话就话长了.”[70]这种情况的发生让研究者颇为意外,但是随着调研的进行,其背后的原因逐渐被揭示,这位老队长态度背后的原因也逐渐被理解。
由于两个村之间距离较近且有较多的往来,红山1村的人对2村的情况也知道一些:“2村那边的情况跟我们大体都差不多.但是,他们那边的队长在地还没有征的时候,队长就给他们去量了,就给卖掉了.村民也闹,但是没有什么力量”[71]。
据村民们讲,红山2村前段时间刚发生了一些纠纷,并且涉及村领导被抓的事情,刚开始研究者在红山1村听说这些事情的时候还有些半信半疑,但是红山2村村民详细的描述和肯定的态度似乎表明事实就是如此:“村领导每个人都至少贪污五六万块钱,抓了四五个去,但是去了几个月都回来了,我们就是不清楚,贪污四五万也不够坐牢.他们几个很快就放回来了,现在在村里跳来跳去.我们后来把情况报到市公安局,后来抓他们去了,但是两三个月就回来了,不知道他们政府怎么做的.村领导自己管钱自己却拿去花,不知道他们怎么弄的,以前那个财务管得很不好,自己把钱拿去花完了”[72]。
2村的村民给研究者详细地讲述了他们村领导对征地款等本属于村民利益的截取状况,并表达了他们的不满:“我们村的那些土地赔偿款,他们那些村领导借的借,用的用.当时的钱是在村里账户里来统一管理的.存折也是由他们来管的.当初一亩地赔9900,村里会保留6600,剩下3300的安置费发给村民,林地以前是六千一亩,他们只给农户三千块钱,剩下的三千就不给农民.村里说这些钱暂时放着,到时候看怎么一起发出去,后来就不知道怎么弄完了.红山公司那边好像是按照最初的标准拨给村里的.村里只有到过年过节的时候发一点点下来,比如过年的时候发两百块啊三百块啊,老百姓说不了,他们爱怎么弄就怎么弄,他们经常借口去三亚,一个礼拜要去两三次,去了之后住的宾馆消费很大的,三四个人去两三天至少要好几千块.没有人进行监督,都是他们领导说了算.我们有疑问的人后来就去查一下那个账目了,发现一个镇领导借了14万多,一个市领导借了几十万.这个是犯法的.他们保管的人用这个钱,外面跟他们关系好的人也进来借,镇委的人也来借.我们去查那个钱,很多钱就不见了.然后市检察院来查,就抓了几个人过去.有个借了九万多的抓去,没有几天就回来了,他们有钱,跟市里的领导沟通得好,我们不仅去崖城镇,我们省政府都去过了,去了好几次都没有用的.他们还跟我们大吵大闹,我们没有办法了,没有这个能力,我们现在想让他们把我们分队出来,不想跟他们合了.那些钱可能总共有四千多万吧,具体不清楚.老百姓哪里懂.我现在盖房子都没有钱,所以才找人帮我们查这个账目.后来我们让他们还,他们就是不还,检察院就抓他们去了.但是很多人保他们,很快就回来了.还有些钱不见了很多,没有什么借条的.他们村领导过年过节发给村民的过年费他们也造假,过年的时候每个村民发300块,他们只发了一年,然后造表格的时候造了四年的,一年是真的,三年是假的,一年有二十多万,三年有六十多万.就是我们村的领导在搞,会计啊、出纳啊、队长啊他们在搞.他们造假很像的,模仿我们的签名,然后找人来按手印.他们上面来查的时候发现有三张是假的,就问我们村民,我们说这个钱只发了一年,其他三年就没有发”[73]。
不仅如此,村领导对村民的事情还表现出一种冷漠和不管不问,这也让村民们很是愤慨,当研究者问起:“你们生活这么困难,没有向村里反映一下吗”,村民表现出很强的无奈:“反映也没有用,他们说有规定的.村里面的队长他们都对村民的意见不理不睬的,去上面反映,没有人也不行啊,去红山公司,找不到人,即使找到人,他们也不理不睬,说不知道情况.我们给村里说的话,但是说来说去都没有用.主要是红山公司的领导和村里的领导有配合.这个小村庄他们领导才懒得管.你生活得怎么样谁管你呢ƻƻ我们又不是领导,有什么办法呢.有什么优惠或者福利的话,村领导都堵住了,没有我们村民的事”[74]。
为了争取自己的权益,村民们采取了分队来作为自己的策略:“他们怎么用这个钱我们都不知道.我们一点权力都没有.我们不想跟他们合起来了,他们太恐怖了,我们想分出来成立村小组.崖城镇那边同意了,主要的问题是在红山管区的那个书记,他可能跟村里的领导‘沟通’好了,这个事情他就不管,就把这个事情拖着,我们今天去的时候他们就不跟我们去啊.我们去叫了好几趟他们就是不去.不管你按什么标准来分都好商量,但是他们就是不和我们去,想故意拖我们的时间.管区的书记说,如果没有选举的话,那些老领导还是有权力.我们村本来就是两个小组,1996年的时候我们村一个领导去管区那边当书记,红山寺征地的时候他就把我们两个队合起来了,把两个队的征地款合在一起来管理.两个队的钱合起来比较多嘛.现在还有一块地,在四马那边的,村领导就和别人去量了,不经过我们村民就卖给人家了”[75]。
“村委是三年换一次啊,但是他们当了好久啊.村里的领导从1998年开始到现在,才总共换了一届.他们的亲戚太多,换来换去,都是他们自己人当.他们自己的亲戚多,选来选去都是他们三个人做.比如这次我干大的,你干小的,下次就你干大的,我干小的.[76]我们现在想分队,上面一直不管,整个崖城镇都选举完了,但是就是我们村没有选,去问他们上面领导,他们也不管.也不知道什么原因ƻƻ村里农户都很穷,我们就出来闹,然后写了个报告上去,让上面帮我们分队,崖城镇也同意了,叫我们村里的人去开会,然后就让红山管区去做,后来红山管区那个书记就不管了,没有把这个事情传下去.管区那个书记对这个事情不大重视,他不管这个事情.其实分队也不难,会也开过了,崖城镇也同意了,后来红山管区那个书记就不管了,我们就去闹.村民大部分也是同意,主要是两三个老村领导不同意,担心这个事情会对他们不利.我们这边要分队的村民有245个,差不多占村里的一半.”[77]
“我们分队的事情已经闹了五六年了,不分出来的话,财产问题、福利问题、政治问题啊,都不好办.他们老的村领导说让我们跟他们在一起,不要分,但是我们凭什么要和他们在一起呢,他们吃了喝了,用了很多生产队的钱,我们什么都没有得到.我们为了讨个公道,查他们的账目,他们就骂我们,有时候还想打我们.红山管区那边说不让我们分出来,说不分出来的话,老领导还是老领导ƻƻ不要以为我们什么不懂.马上就过年了,如果今年还搞不好,我们到时候会去市里面去告他们.”[78]
(3)小结
综合而言,随着反组织过程的推进,红山公司、红山村普通村民和村领导之间的关系结构不断地发生着调整.在三者之间存在着信息、权力、金钱和社会资源的不对称和不均衡,普通村民是最为弱势的一方.村领导虽然属于村民,钱和权都比较有限,但是由于他们的特殊作用而使他们在反组织过程中扮演着一个特殊的角色,他们也因此有了自己的收益空间和权力发挥的自由余地,同时,他们的角色也在反组织过程中不断地进行着调整,他们虽然是村民的代表,行使村庄的公共职能,同时他们也逐渐被开发公司所拉拢,成为他们协调和沟通村民的代言人,这就使得村民的弱势地位更加得到强化.村民们对村领导虽有期待,但是由于他们的利益截取行为和向公司利益体系的靠拢,村民们对他们的怨言也日益增多.在长期的抗争过程中,村民们逐渐觉醒,开始采取一些策略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试图增加在与红山公司讨价还价中的分量和地位,同时限制村领导的权力给自己权益带来的侵害,但是这些策略的效果还有待实践检验,目前还未明确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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