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 国外乡村旅游的起源与发展
1. 国外乡村旅游起源
乡村旅游始于法国,1855 年,法国的一群贵族在一位参议员欧贝尔的带领下,来到了巴黎郊外农村休闲度假,他们品尝野味,乘坐独木舟,与当地农村居民同吃同住,向当地居民学习制作肥鹅肝酱馅饼,伐木种树,清理灌木丛,挖池塘淤泥,欣赏游鱼飞鸟,学习养蜂等。通过这些活动,使他们重新认识了大自然的价值,加强了与当地农民之间的友谊。此后在这些贵族的带领和示范作用下,乡村旅游在欧洲逐渐兴起并盛行起来[1]。
国外乡村旅游的兴起表面上看是由一种偶然因素引起的,实际上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原因如下:一是由于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导致城市居民开始向往和追求乡村宁静的田园生活和美好的乡间环境;二是由于高速公路、铁路等交通工具兴起,交通网络健全,为实现和快速发展乡村旅游提供了必要条件,游客可以较为方便地到达旅游目的地;三是在市场经济作用下,城市郊区的农民为了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乐意接待去乡村观光的旅游者。因此,在20世纪70年代的欧洲,随着铁路等交通设施的改进,使得城市与乡村地区的往返变动更加快捷,许多国家的乡村旅游得以快速发展。在20世纪80年代,绿色理念深入人心,绿色运动的掀起,推动了乡村旅游的快速发展。欧美开展乡村旅游的历史达百年以上。在欧美一些发达国家,乡村旅游管理日趋完善,已走上规模化和规范化的道路,如爱尔兰、西班牙、法国、美国等国家,政府已经感悟到乡村旅游对经济增长、扩大就业、生态保护、民族文化保护、扶贫的重要作用,因此,对乡村旅游资金、政策给予大力支持。许多国家和地区在乡村旅游发展的资源保护、产品开发、管理体系方面,走出了一条成功之路。
2. 国外乡村旅游的发展
西班牙的Canoves等学者认为,乡村旅游的发展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
1)起步阶段
早期欧洲的乡村旅游主要是提供住宿接待,出租自家多余房屋、独立的住宿设施,或者乡间的露营地,其目的是补充农业收入。此时,农业仍然是农村居民的主要收入,它并没有给主要农业活动造成威胁,可以归纳为“绿色旅游”。
2)发展阶段
二战后,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城市人口的增加,城市建筑物的高度密集和城市生态环境的日趋恶化,城市居民渴望到城郊乡村休闲旅游的需求增加,乡村旅游已经从简单接待转移到提供专业化的产品。更多乡村旅游经营者提供与自然相关的活动和乡土活动,如当时的旅游大国西班牙积极发展乡村旅游,对农场、庄园进行规划建设,提供徒步旅游、骑马、滑翔、登山、漂流、参加农事活动等多种休闲项目,并举办各种形式的务农学校、自然学习班、培训班等。各种不同活动形式在欧洲的乡村旅游中得到了广泛开展,每个国家或地区都强调一种或多种特色。在此阶段,乡村旅游经营者普遍放弃了农业活动,成为了真正的乡村旅游经营者。
3)成熟阶段
随着人们休闲度假旅游需求的日益增加,观光农业园由单纯观光性质向休闲、度假、操作、体验、教育、环保等多功能扩展,于是就出现了具有生产、生活、生态多功能的休闲农场、度假农庄、教育农园、市民农园等。到了20世纪90年代,一些西方国家又推出了乡村文化旅游,包括民俗风情、民族文化、农耕文化、农舍建筑、节庆活动等,乡村旅游的文化内涵、层次和品位进一步提高。在这个阶段中,乡村旅游经营者明确提出了“职业化”的发展要求,乡村旅游向规模化、品质化方向发展。
2.3.2 国内乡村旅游的起源与发展
1. 国内乡村旅游起源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自古以来,我国都重视农业发展,农业地位十分突出。我国地域辽阔,自然风光秀美,乡村资源丰富,农耕文化悠久,具有发展乡村旅游得天独厚的条件。就起源而言,目前学术界主要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认为我国乡村旅游的萌芽应该是从20世纪70年代初期开始,当时政府为了外事接待的需要,在北京近郊的四季青人民公社、山西昔阳县大寨大队、天津静海县小靳庄、上海崇明岛等地定点开展了一些具有乡村旅游性质的政治性接待活动;而另一种说法认为,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深圳为了招商引资开办了“荔枝节”,随后又开办了采摘园,取得了较好的效益,于是各地纷纷效仿,开办各具特色的观光农业项目。
对于以上两种关于乡村旅游起源的说法,学者们更多倾向于第二种观点,认为我国乡村旅游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尽管中国的乡村旅游开始时间较晚,但发展较快。回顾历史,中国人早有郊外出游的习俗踪迹,如《管子·小问》记载:“桓公放春三月观于野。”描述了齐桓公到郊野农村娱乐身心、享受明媚春光的情况。据史载,当时人们外出踏青已较多地使用牛车、马车、旅馆等交通、住宿设施[2]。这种踏青活动具有现代乡村旅游的特性,可以认为是乡村旅游的雏形。
2. 国内乡村旅游发展
我国乡村旅游发展大致可以分为如下四个阶段。
1)起步阶段
从1986年到1994年,以成都“徐家大院”为诞生标志,以“农家乐”旅游为代表。其主要特征是以乡村传统农业为依托,以“看农家景,尝农家饭,干农家活,享农家乐”为主要内容。
2)全面发展阶段
从1995年到2001年,乡村旅游得到快速发展,1995年实行双休日,1999年将春节及“五一”“十一”调整为七天长假,2000年国务院46号文件明确了“黄金周”概念,给许多城市居民去乡村旅游提供时间保障。1998年“中国华夏城乡游”与“现代城乡,多彩生活”宣传口号吸引了大批乡村旅游爱好者涌入乡村。乡村假日经济促进了乡村旅游发展。
3)纵深发展阶段
2002年我国颁布了《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检查标准(试行)》,使我国乡村旅游走向标准化、高质化。2006年8月,国家旅游局发布了《关于促进农村旅游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乡村旅游发展“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重要途径。2006年,国家明确提出“中国乡村旅游年”,将乡村旅游的角色提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新农村、新旅游、新体验、新时尚”全面推动乡村旅游的发展。2006年我国健全了土地流转经营机制,极大地促进了乡村旅游发展。
4)转型与可持续发展阶段
2007年国家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2008年健全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克服了乡村旅游发展受土地制约的问题。2007年,“中国和谐城乡游”和“魅力乡村、活力城市、和谐中国”的提出,带动了农村风貌的大变样。2007年,国家旅游局和农业部联合颁布了《关于大力推进全国乡村旅游发展的通知》,推动了乡村旅游的发展。2008年三次长假调整为“两长五短”模式及带薪休假制度法制化。2008年,《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使乡村旅游经营模式更加科学化、合理化和多样化。2009年,《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提出乡村旅游富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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