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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金融支撑作用研究

时间:2023-07-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初期高投入、高风险的特征十分突出,需要强有力、系统性的财税金融政策支持,需要大量长期稳定的资金投入。而后者以北京市51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发现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金融效率较低。他的研究发现民间资本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要优于银行贷款的支持效率。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初期高投入、高风险的特征十分突出,需要强有力、系统性的财税金融政策支持,需要大量长期稳定的资金投入。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金融支持的研究尚处于初级阶段,已有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探讨金融支持产业发展的重要性、现状和探索金融支持的途径等方面。

首先,不少学者注意到融资约束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瓶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绩效有着显著的影响,解决金融支持问题有着现实的迫切性和必要性。有的学者是从宏观上金融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撑作用来说明金融系统的必要性。首先以谈儒勇(1999)、段一群等(2008)和郑婧渊(2009)为代表的学者利用实证方法证明金融发展与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其中谈儒勇(1999)运用1993—1998年的季度数据对两者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发现我国金融中介和产业发展之间有着显著的相关关系。而段一群等(2008)则实证验证我国金融体系与装备产业增长率之间的正相关关系,而郑婧渊(2009)则进一步将分析视野扩展到了区分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的情形,研究证明,不同的融资方式对高科技产业发展具有显著的影响。也有其他学者从更为学理性的角度论证金融市场与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如袁天昂(2010)认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与资本市场对接对于构建产业基础具有重要意义,产业基础中不能缺席资本市场。而肖江平(2011)也提到了金融信用体系对我国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意义。顾海峰(2014)和宋文平(2014)则一个通过产业演进理论,另一个通过研究一个含有企业家与金融家的多次博弈模型分别论证金融市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影响。前者认为政策性金融会在产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而后者则更为强调资本市场与产业发展之间的互生关系,即两者互为对方发展的条件。

以上的学者视角倾向于宏观和产业层面,还有的学者则是从微观企业融资难角度论证金融系统的重要性。如张亮(2008)率先研究发现资金短缺是制约我国节能与新能源行业发展的最根本因素,结合我国金融发展的实际,他认为金融的垄断经营与金融本意相违背,因此提出应当允许民间资本发展,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赵玉林(2014)和万丛颖(2014)研究稍晚,但是他们都引进了较为前沿的研究视角。前者改进了Wurgler方法后,将之运用到了战略性新兴产业资本配置效率的研究中,发现新能源汽车的配置效率显著低于其他产业,且融资水平对于配置效率的影响也较为显著,因此融资难导致的融资不足将会抑制我国民营企业资本配置的效率。而后者利用2012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数据在研究了央属和地属上市公司的绩效差异的同时发现,上市公司股东控制结构中现金流权的影响较为显著,不同行政属别的企业由于融资渠道的差异而对企业绩效产生了显著的影响。

其次,学者们通过实证方法研究了金融体系的支持效率问题,验证金融支持存在的低效问题。从文献来看,目前研究金融支持效率的方法主要有DEA方法、VAR模型、Mlamquist方法以及其他面板数据方法。运用DEA方法的代表有熊正德等(2010)和李京文(2014)。前者运用这一方法测度了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整体金融支持效率,发现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金融支持效率伴随风险的增高而增高,具有显著的风险偏好特征。而后者以北京市51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发现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金融效率较低。苏静(2014)则是运用VAR模型研究的代表。他的研究发现民间资本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要优于银行贷款的支持效率。马军伟(2014)则运用Mlamquist方法测算融资效率的变化时发现除了新能源产业之外其他行业的金融支持效率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战略性新兴产业金融支持效率形势较为严峻。而其他更多的学者是通过面板数据来研究金融发展的支持情况。其中就涉及如何构建金融支持指标的问题。李富有(2014)、翟华云(2014)和董雪梅(2014)分别采用了上市公司流动资产(CA)指标、科技金融发展程度以及私募股权投资规模为金融支持指标。第一个研究是基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全部上市公司的研究,结果发现金融支持与产业发展具有双向互动关系,这也验证了之前学者学理分析的结果。第二个研究也基于相同的样本,却研究发现科技金融工具运用较好的企业其金融支持效率就较高,这也就证明了创新科技金融形式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而第三个研究则侧重于私募股权投资的支持效率,研究发现私募股权并未显示出预期的正面作用,二者之间的关系并不显著。说明我国仍需要继续完善私募股权的建设,以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更为灵活的融资工具。其他学者如王兰军(2011)则全面分析了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金融支持存在的问题。他将金融支持的问题的症结总结成:金融供给垄断经营,造成金融供给缺乏灵活多变的安排和形式,不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这样新兴形态的产业融资便利;金融专业化经营程度不够,导致金融与产业的相互渗透水平较低,金融供需矛盾较强;金融技术发展缓慢,业务能力较差,不能最有效地降低交易成本;跨业经营依然是阻碍我国金融业发展的桎梏,这就使得金融各子行业难以形成合力,难以通过资金互通衍生出金融创新,大大降低了对产业的支持效率,亟需在顶层设计层面做出有智慧的调整,不断加大金融业的改革力度,实现金融支持效率的质的提升。他的分析可以作为对我国金融支持效率研究的一个较为宽泛的总结,也是我国现有金融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支持情况的一个真实反映,具有一定的价值。

最后,学者们还对改善金融支持效率提出自己的政策建议。

学者们认为在我国国情下,从宏观角度看待金融体系的建设需要牢牢把握政府引导与产业协同两个关键的要点,核心在于疏通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不断推进我国金融业的改革,努力提高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服务水平和效率。

在试图通过优化政府作用来提高金融支持效率方面,学者们主要通过研究政府的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金融支持中的政策因素以及政策性金融体系三个角度来完成。在引导基金方面,钱霞(2011)首先提出政府应当转变扶持方式,应当着重加强创业引导基金的建设水平,推动引导基金成为政府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主要渠道。推进一方面需要扩大引导基金的规模,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需要完善基金的管理制度。这其中就包括完善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和退出机制,就如同此前提到的学者的观点一样,目的在于划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提高基金运用效率。吕铁(2012)和顾海峰(2014)则涉及另两个角度的研究。前者认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应当将政策性因素融入金融创新中,这其中包括政策担保、信贷流程优化以及金融创新的衔接等方面;而后者则认为政府主导下的政策性金融体系应当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过程中发挥职能作用,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在金融创新方面推出专业的小额贷款、政策性银行等,在价格调整方面推出信贷倾斜、差异化利率和财政贴息等举措,以此全面降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融资成本。

在金融体系与产业发展协调共进方面,学者们更多的是将金融市场当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配套市场看待,研究区域金融中心建设、金融系统建设、金融机构服务链建设、融资渠道拓展以及风险投资和科技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部门之间的协调关系。其中刘志阳等(2010)着力研究了区域金融中心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专业类金融中心建设的协调关系,并提出了双群协同效应的概念,认为两大产业集群的协调关系应当分阶段演进,最终实现高级协调的发展目标,这对于区域经济发展也具有很高的价值。而顾海峰(2011)则专门撰文对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中金融系统建设及其协调关系获得进行了研究。他特别提到,金融系统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部门的协调关系应当体现在金融系统对产业的科技创新和规模扩张的有效支持,通过多次的资源优化配置来实现产业的进步和发展。叶生新(2012)和段世德等(2011)则是从金融供给的服务方式改进角度来研究,前者提倡金融服务链的完美契合发展,后者主张金融服务形态的转变,实现传统金融向科技金融的转变。但是他们的宗旨都在金融服务的专业化水平提升,努力解决同质金融资源如何能够与异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资源的合作,在这过程中构建起可以服务产业发展的服务链,与产业链耦合,获得最佳的服务效果。乔鹏飞(2012)、江光华(2012)与廖果平(2014)将这种专业化金融服务的理念进一步分别落实为高科技企业的融资渠道建设、风险投资行业发展以及各种形式的科技金融发展。第一种研究认为融资模式创新和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是形成高科技产业有效融资渠道的不二法门,应当大力在这些方面作出努力;而第二种研究则认为风险投资受制于法律障碍和管理人才缺乏,以及退出机制的缺失。未来相关部门应当努力在这三个方面实现突破,而在风险投资的发展和完善过程中我国金融领域的管理水平,人才储备水平也将提升一个新的高度;第三种研究则将目光放在所有科技金融的创新形式上,他认为科技金融需要借助于政府的帮扶,尤其是制度创新的跟进、搭建适宜发展的平台和商业模式等,这样才能在我国国情下发挥科技金融设立初衷的作用。

也有学者开始将注意力集中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所需要的金融创新的研究,研究集中于金融创新的必要性和改善的建议。在论证金融创新的必要性方面,有的学者是从解决融资难角度论证金融创新的必要性。在这一方面,谭中明等(2012)、李宏舟(2012)和郭淑娟等(2012)分别从中小创业企业融资难的现实和实物抵押模式建议两个角度来论证的。前两者论证了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中中小企业的融资难的现实,并认为中小企业承担了我国金融制度不健全的最大负担,而他们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过程中扮演着无可取代的角色,只有弥合现有金融制度的缺陷,解决这一问题才能最有效地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效率。而后者建议不妨从实物抵押入手,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融资模式,可以在现有的金融发展框架中尽可能地惠及和满足广大中小企业的发展需求,改善融资现状。

而有的学者是从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特殊的风险性角度论证金融创新的必要性。如余剑(2013)认为新的金融创新应当解决战略性新兴产业高风险的项目特征,这是传统金融无法解决期限错配、风险错配等问题,因此金融创新势在必行。并且他还引入DM模型,建议应当针对不同产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创新出不同的金融产品。

在认识到金融创新的必要性基础上,学者们纷纷提出自己金融创新的政策建议。金融创新的政策建议主要集中于解决丰富融资渠道、实现风险高效匹配以及健全激励机制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主要为:王健(2014)专注于解决丰富融资渠道的问题,他认为要发挥政策性的担保机构来提高项目的信用程度,以激励更多的资本投入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从而可以丰富融资渠道,突破发展瓶颈;而辜胜阻等(2014)则为了解决风险匹配的高度,提倡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这三种形式可以有效实现项目筛选、风险分散等功能,并通过高额的回报期望激励企业专注于科技创新,实现合理的产业分工;而张露(2014)则更进一步建议应当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出去就解决风险投资的激励机制问题,包括激励投资人提高项目的专业水平,资本运作水平,也激励受资方努力实现创新价值,在市场竞争中胜出,提高产业发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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