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对旅游的扶持路径
1.前期阶段:实行三权分离,理顺体制
推动旅游资源的所有权、管理权以及经营权分离,以建立市场化的旅游经营权流转机制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三权分离,使收益权可流转,为社会资本进入提供了通道,为社会资本进入构建基础性投资和收益安全保障,使以旅游公共服务为核心的产业金融发展成为可能。
三权分离:资源归国有、管理归地方、经营归企业。改革景区管理体制,重点是推动景区探索风景旅游资源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明确“资源归国有、管理归地方、经营归企业”的改革思路。
理顺体制:搭建各级别、各类型旅游投资综合服务平台。积极促进各类旅游投资综合服务平台的搭建,实现信息渠道、支持政策、产品需求等有效对接,让政府与投资商、开发商实现在同一语境下的对话、交流和合作,做到两大主体的信息对称,引导资金池、项目池在区域需求范围内高效对接。
三权分离模式示例
2.开发阶段:景区发展建设的金融支持
景区开发阶段的金融介入,经历了从以政府为投资主体,到政府引导基金及PPP模式融资为主的发展,金融介入旅游的产业障碍被逐步清除,介入的模式逐步清晰。
以PPP 模式助力资本进入旅游企业。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的是政府与社会资本通过合作来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方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也已将旅游纳入PPP 项目适用范围。在政府职能转变及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PPP模式是在国有景区考虑公益性又谋求经济发展的前提下的最佳选择。在操作上分为三步流程,第一步是选择民间资本,成立项目公司,由政府部门择优选择条件较好的民间资本;第二步是签订特许合同,融资建设,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与中标单位组建的特殊目的公司签订特许合同,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及有效运营;第三步是项目的运营与移交,项目建成进入运营阶段后,项目公司负责专业运营,特许期结束后,项目将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的机构。
景区PPP模式
以城市旅游产业发展基金扩宽旅游企业融资渠道。旅游产业投资基金旨在通过市场化融资平台引导社会资金流向,筹措发展基金,促进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景区的开发建设、助推旅游产业的结构升级以及挖掘和培育优质旅游上市资源等。在旅游产业投资基金中,各级地方政府作为出资方,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并成立基金公司,尽管不能直接吸收民间资本进入旅游产业进行投资,但是可以通过股权投资引导民间资本的投向,借助基金管理机构公司的专业化来进行有效管理,规范民间资本的投资行为和投资效率。
旅游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模式
3.运营阶段:景区运营管理的金融支持
旅游企业按照普通程序向银行贷款的单一方式难以满足发展需求。破解旅游景区在建设阶段的金融支持壁垒,从传统融资载体银行的角度,银行需要创新旅游贷款平台体系;从其他金融机构的角度,旅游资产证券化是景区破解融资困难的基础路径。
创新贷款评估体系,降低银行信贷金融难度。银行应开发独立的旅游行业的贷款评估体系,代替单纯以可以抵押的资产多少来决定授信额度。金融机构可以通过银团贷款、联合授信、同业合作、委托代建购买服务、PPP及政府授权公司自营等方式,对旅游重点项目、重点景区和重点企业进行融资支持,并积极争取上级行直贷或直接申请单列规模。
推动旅游资产证券化,提高企业自身融资能力。景区将自己缺乏流动性、但能产生可预见现金流的那部分旅游资产转化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债券,这种债券不依赖于主体信用和企业法人信用,而是仅以特定资产为支撑发行的融资活动。旅游资产证券化主要以门票质押的形式出现,除此之外,景区内的参观门票、商业物产、酒店、观光车船票等也可以进行证券化。
旅游资产证券化步骤
4.消费终端:针对个体消费者的金融支持
以金融机构和旅游企业为主体,通过发行旅游银行卡、完善旅游保险产品、发展旅游互联网金融、提升旅游金融消费便利性等方法,扩大“旅游+金融”的覆盖面,挖掘游客出行贷款、旅游理财等深层次需求,为游客提供更多的旅游金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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