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9-2是常见的几种索赔情况的费用构成。
表9-2 工程索赔的费用项目构成分析
续表9-2
(一)停工费
停工及窝工费的计算方法:
(1)合同中规定了计算方法的,原则上按合同中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
(2)合同中未规定计算方法的,可以参考:
①计日工单价;
②人工费预算单价;
③当前的人工工资水平。
在此基础上确定停工及窝工费的工日单价并根据实际的停工及窝工时间进行计算。其中停工、窝工时间中应根据工程的不同性质扣除雨水天气所占用的时间。
(二)材料积压损失费
(1)合同中已支付材料预付款的,原则上不考虑材料积压损失费;
(2)合同中未支付材料预付款的,可根据材料费价格及积压材料的费用总额计算其利息;
(3)对于使用时间有要求的材料,当材料积压时间太长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材料超过使用期限后报废的损失。
(三)机械停置费损失
(1)合同中规定了计算方法的,原则上按合同中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
(2)合同中未规定计算方法的,可协商解决;
(3)施工单位的租赁机械,可在出具租赁合同后,根据租赁价格扣除燃料费后确定其停置费。
(四)管理费
(1)可根据实际情况由业主、承包人、监理工程师协商确定(主要考虑现场管理费)。
(2)按辅助资料表中的单价分析表中的管理费比例,测算管理费占合同总价的比例之后确定合同总价中的管理费总额; 再根据项目合同工期测算承包人每天的现场管理费总额; 最后根据增工、停工或窝工时间确定索赔事件期间所发生的管理费总额。
(五)延长工期后的费用
(1)工程保险费追加,可根据保险单或调查所得的保险费率来确定保险费用(当合同规定由承包人办理工程保险时);
(2)延长期间的临时租地费,可根据租地合同或其他票据参考确定(当合同规定临时租地费由业主承担时);
(3)临时工程的维护费,可根据临时工程的性质及实际情况由业主、承包人、监理工程师协商确定。
(六)延期付款利息
根据投标函附录中规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进行计算。
(七)赶工费
为抢工期而增加的周转性材料增加费、工效和机械效率降低费、职工的加班费、不经济地使用材料等赶工费,由业主、承包人、监理工程师根据赶工的工程性质和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八)利润
对于不同性质的索赔,取得利润索赔的成功率是不同的。一般来说,由于工程范围的变更和施工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承包人是可以列入利润的; 由于业主的原因终止或放弃合同,承包人也有权获得已完成工程款外,还应得到原定比例的利润。而对于工程延误的索赔,由于利润通常是包括在每项实施的工程内容的价格之内的,而延误工期并未影响、削减某些项目的实施,导致利润减少,所以,一般监理工程师很难同意在延误费用索赔中加进利润损失。
索赔利润款额的计算通常是与原报价单中的利润百分率保持一致。即在索赔款直接费的基础上,乘以原报价单中的利润率,即为该项索赔款中的利润额。
(九)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由业主、承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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