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欲望与需求这一组概念都含有“想得到”这样一个基本的意思,但三者又有一定的区别。
需要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基本要求”,是人没有得到某些基本满足的感受状态,是人的行为的动力基础和源泉,是人脑对生理和社会需求的反映(人们对社会生活中各类事物所提出的要求在大脑中的反映)。并不是所有的需要都会上升到欲望,而是只有部分需要上升到欲望。心理学家也把促成人们各种行为动机的欲望称为需要。例如饿了就需要食物; 冷了就需要衣服; 累了就需要休息; 为了传宗接代,就需要恋爱、婚姻。人为了生存和发展还必然产生社会需求。再例如,通过劳动,创造财富,改善生存条件; 通过人际交往,沟通信息,交流感情,相互协作。因此,正如一些心理学家所说: “需要是积极性的源泉。”“需要——这是被人感受到的一定的生活和发展条件的必要性。……需要激发人的积极性。”“需要是人的思想活动的基本动力。”
现代西方普遍接受的是美国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于1943年提出的需要层次理论,认为需要可以分为五个层次: 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自我实现需要(即抱负)。这五种需要成梯形分布。后来,在这五层次基础上,他又补充了求知的需要和求美的需要,从而形成了七个层次。此外赫兹伯格的“双因素论”把马斯洛提出的前两种需要称为保健因素,后三种需要称为激励因素。
欲望是指对具体满足物的愿望。例如,饿了就需要食物,这个时间需要食物就是具体到哪类食物了; 冷了就要穿衣服,上升到穿什么样的衣服等。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欲望都能够满足,只有部分欲望上升到需求,这主要是因为消费者的支付能力是有限的。
需求是指有支付能力和愿意买某种物品或产品的欲望。可见,消费者的欲望在有购买力做基础时就变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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