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项目公司业主管理机构调整

项目公司业主管理机构调整

时间:2023-07-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高速公路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开放交通后,业主的职能发生了很大转变,一方面要继续处理项目建设期间的遗留问题并继续开展协调、工程变更、计量支付、合同检查、缺陷修复等工作,另一方面交通开放,增加了养护管理、路政、收费等新职能。

高速公路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开放交通后,业主的职能发生了很大转变,一方面要继续处理项目建设期间的遗留问题并继续开展协调、工程变更、计量支付、合同检查、缺陷修复等工作,另一方面交通开放,增加了养护管理、路政、收费等新职能。针对这一新情况,有必要对原来的机构进行调整。分两种情况:

1. 建设项目业主与运营管理单位属于同一法人实体

(1)业主保留原有的建设机构,但须考虑新的养护管理职能。

(2)由原有的建设机构进行调整,一部分人继续从事建设期间的遗留扫尾工作,一部分人从事养护管理工作。

(3)业主委托其他公司或机构进行管养,但产权、路政、监督、行业管理等仍然由原业主负责。

2. 建设项目业主与运营管理单位不是同一法人实体(如合资公司等)

(1)增设新的养护管理机构,实行企业化管理,部门可压缩,按养护、收费、行政等功能设置。

(2)由原有的建设机构进行调整,一部分继续从事建设期间的遗留工作,一部分则从事养护管理工作,竣工验收后从事养护管理工作或调离。

3. 运营机构的标准设置

按照“精简、节约、高效、有序”的运营管理理念设置运营组织架构。无论建设项目业主与运营管理单位是否属于同一法人实体,运营期间,业主对原有的建设管理机构可进行整合并补充,只保留部分留守人员,补充部分运营人员。但考虑到责任需求,留守人员必须含下列人员: 项目经理(项目第一责任人)、合同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监理部负责人等,规模一般在10人左右。这些人员应保持稳定,除专职扫尾外,可以根据需要兼职部分运营工作,直到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调离。

新增设的运营管理机构(一般叫××高速公路管理处或××公司),根据新的政策要求和新的职能,一般应设置“六科(部)一室一中心”: 办公室、养护工程科、路政安全科、征费稽查科、政工科、财务科、服务区管理科、监控分中心等。在满足服务功能的前提下,各业主单位可酌情增减。管理处(公司)的第一任处长(经理),鉴于责任关系,建议由建设时期的业主项目经理担任。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办公室: 负责后勤接待、新闻宣传、车队管理、职责制度汇编等工作。

养护工程科: 负责日常养护、工程改造、应急管理等工作。

路政安全科: 路产路权的维护,故障车辆清理,治理超限超载,应急管理等。

征费稽查科: 确保良好的实征率、收费额、收费设施,坚持文明执法。

政工科: 人员招聘、考核、职称评审,工资发放、社会保险、教育培训。

财务科: 年度计划、经费包干计划,费用支付、使用合理合法。

服务区管理科: 服务区建设运营监督,固定资产登记、使用、借用、归档。

监控分中心: 收费、路况的监督,沿线情报板重大信息的发布,机电系统的维护,收费站的集中或分开监控。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