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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收入的三种核算方法

时间:2023-07-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国民收入的三种核算方法_西方经济学(第四版)国民收入的核算方法是国民收入核算体系中的重要内容。世界各国采用的核算方法不尽相同,可归纳为生产法、支出法和收入法三种。因此GDP也可以通过计算所有产品的市场价值增值来进行核算。把以上部门生产的国内生产总值加总,考虑统计误差项,就可以得到用生产法计算的GDP了。在不易划清两者的界限时,只能加以硬性规定,例如,衣服一概视为非耐用消费品。因而存货变动会引起GDP的波动。

国民收入的核算方法是国民收入核算体系中的重要内容。世界各国采用的核算方法不尽相同,可归纳为生产法(最终产品法)、支出法和收入法(生产要素法)三种。

一、用生产法核算GDP

用生产法核算GDP,是从生产过程中创造的货物和服务价值入手,剔除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中间货物和服务价值,得到增加价值的一种方法。如果用Q1,Q2,Q3,…,Qn来表示各产品与劳务的产量,用P1,P2,P3,…,Pn表示各产品与劳务的价格,其计算公式是:

国内生产总值=P1·Q1+P2·Q2+P3·Q3+…+Pn·Qn-中间产品和服务的总消耗值

=∑各行业增加值

在实际的统计核算过程中,最终产品的确定存在一定的难度,有些产品可能既是最终产品,又是中间产品。因此,实际核算中只是计算生产产品每一阶段的增加值部分,其结果与计算最终产品是一样的。以一件衬衣的生产和市场销售为例。假设一件衬衣的生产与销售服务要经过五个生产阶段: 种棉、纺纱、织布、制衣、销售。假设棉花的价值是20元,且全部为当年新生产的价值。再假定棉花纺成纱的售价是25元,于是纺纱厂生产的价值是5元,也就是说棉纱在棉花的基础上新增加了5元的价值。25元的棉纱织成布售价35元,于是织布厂生产的价值是10元,也就是说棉布在棉纱的基础上新增加了10元的价值。35元的棉布制成衬衣售价50元,于是制衣厂生产的价值是15元,也就是衬衣在棉布的基础上新增加了15元的价值。50元的衬衣在零售店售价80元,于是零售店生产的价值是30元,也就是零售服务在衬衣基础上新增加了30元的价值。现在我们来核算全部产品生产和服务新增加的价值: GDP=20+5+10+15+30=80,刚好是最终产品衬衣的市场价值80元。因此一件最终产品的市场价值等于这件产品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市场价值的增值。因此GDP也可以通过计算所有产品的市场价值增值来进行核算。

实际核算中,通常是指按提供物质产品与服务的各个部门的产值来计算国内生产总值。各生产部门要把使用的中间产品的产值扣除,只计算所增加的价值。商业和服务等部门也按增值法计算。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总产出原则上应等于按市场上同等住房的房租价格计算的虚拟房租。卫生、教育、行政、家庭服务等部门无法计算其增值,就按工资收入来计算其服务的价值。

按生产法核算国内生产总值,可以分为下列部门: 农林渔业; 矿业; 建筑业; 制造业;运输业; 邮电和公用事业; 电、煤气、自来水业; 批发、零售商业; 金融、保险、不动产业;服务业; 政府服务和政府企业。把以上部门生产的国内生产总值加总,考虑统计误差项,就可以得到用生产法计算的GDP了。

二、用支出法核算GDP

用支出法核算GDP,是从产品与服务的最终使用去向出发,从居民户、政府和国外购买最终产品与服务的支出来反映一个国家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最终成果的一种方法。现实生活中,产品和劳务的最后使用去向,主要是居民消费、私人投资、政府购买和净出口。因此,用支出法核算GDP,就是核算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居民消费、私人投资、政府购买和净出口这几方面支出的总和。

(1)居民消费支出(personal consumption expenditures),是指一国所有家庭对国内生产的和进口的最终商品和劳务的总消费支出,主要分为耐用消费品、非耐用消费品和劳务三类支出。能使用一年以上的消费品如汽车、电视机、家具等称为耐用消费品,一年以下的是非耐用消费品,如食物、肥皂、汽油等。在不易划清两者的界限时,只能加以硬性规定,例如,衣服一概视为非耐用消费品。劳务则是指餐饮、旅游、医疗、教育、保健等方面的支出。包括含在GDP中的消费品,必须是当年新购买的,那些已经被购买过的二手货,就不能包含在居民消费的计算内。

(2)私人投资支出(gross privade domestic investment),是指一国的企业和居民家庭国内增加或更新物质资本资产的支出,是一年中新增加到物资资本存量的资本流量。私人投资包括固定投资和存货投资两大类。固定投资指新建厂房、购买新设备与建筑新住宅的投资,其中,新建厂房、购买新设备又称为经营类固定投资,建筑新住宅的投资又称住宅类固定投资。经营类固定投资主要是由企业发生的投资支出,住宅建筑支出属于投资支出,住宅消费部分计入消费支出。为什么住宅建筑属于投资支出而不属于消费支出呢? 因为住宅像别的固定资产一样是长期使用、慢慢地被消耗的。存货投资是企业掌握的存货价值的增加(或减少),表现为期末的存货减去期初的存货。如果年初全国企业存货为2000亿美元而年末为2200亿美元,则存货投资为200亿美元。人们购买债券、基金和股票甚至银行存款从个人角度来说可算是投资,但在经济学上不能称为投资支出。因为人们的这些活动是一种证券交易、产权转移活动,为了不致混淆,经济学家将之称为金融投资,而不是资本品投资。家庭教育支出因不能增加物资资本存量而被列作消费支出。存货投资可能是正值,也可能是负值,因为年末存货价值可能大于也可能小于年初存货。企业存货之所以被视为投资,是因为存货对于厂商来说像机器设备一样能提供某种服务。例如,当市场发生意外之需时,存货可以应付这种临时增加的需求。同时,生产要顺利地连续维持下去,仓库也必须有足够的原材料储备。可见,存货对厂商的正常经营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它构成资本存量的一部分。因而存货变动会引起GDP的波动。

计入GDP中的投资是指总投资,即重置投资与净投资之和,重置投资也就是折旧。

投资和消费的划分不是绝对的,具体的分类则取决于实际统计中的规定。

(3)政府购买支出(government purchases of goods and services),是指一国各级政府购买各种商品和劳务的支出,它包括政府购买军火、军队和警察的服务、政府机关办公用品与办公设施、举办诸如修筑道路等公共工程、开办学校等方面的支出以及支付给政府雇员的工资福利支出也属于政府购买。政府购买是一种实质性的支出,表现出商品、劳务与货币的双向运动,直接形成社会需求,成为国内生产总值的组成部分。要注意的是,政府购买只是政府支出的一部分,政府支出的另一部分为政府转移支付。政府转移支付是一国政府不以取得本年生产出来的商品与劳务作为报偿的货币性支出,包括国际间的转移支付、国内的转移支付两部分。一国政府在国内的转移支付包括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失业救济、退伍军人补助金、贫困补助、老年保障、卫生保健、农产品价格补贴以及公债利息支付等方面的支出,是政府通过其职能将收入在不同的社会成员间进行转移和重新分配的行为。而一国政府在国际间的转移支付,包括对外捐赠、对外提供商品和劳务、向跨国组织交纳会费等方面的支出。政府转移支付会间接改变社会总产出量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比例,从而改变社会总支出的结构,但它们不反映生产,不会改变整个社会的总产出(总收入)量。因此,政府转移支付不计入国内生产总值中。

(4)净出口支出(net exports of goods and services)是指一国商品与服务进出口的差额。可用X表示出口,M表示进口,X-M表示净出口。进口是指一国从国外买入的商品与服务总额,进口品是在国外生产的,它们不被计算到本国的GDP内; 出口是指一国卖与国外的商品与服务总额,出口品是在国内生产的,它们要计算到本国GDP内。在计算GDP时,应当从总支出中减去进口、加上出口。或者说,计算净出口。净出口代表国外购买本国商品与服务的净支出。净出口可能是正值,也可能是负值。

把上述四个项目加起来,就是用支出法计算GDP的公式:

GDP=C+I+G+(X-M)[1]

式子说明了对国内产出的支出是消费、投资、政府购买以及净出口之和,它们共同影响GDP的变化。

三、用收入法核算GDP

收入法又称要素收入法(factor income approach),或称要素支付法(factor payments ap-proach)。用收入法计算GDP,是指从度量出售产品所创造的收入角度出发,根据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应得的收入份额以及因从事生产活动向政府支付的份额的角度来反映一国常住单位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的一种计算方法。总产出Y是由资本、劳动等生产要素决定的,自然要归生产要素所有者分配。现实经济中我们可以看到: 一件产品的销售收益中,除了包括工资、利息、租金、利润等各项收入外,还包括从其他厂商购进的原材料和零部件的价值。这些产品是中间产品,因此从销售总收益中减去从其他厂商购买的价值,剩下的必然是最终产品的销售价值。同时,销售收益减去向其他厂商购买的量又等于工资、利息、租金和利润的总和。因此,把生产要素在生产中所得到的各种净收入相加,即把工人劳动得到的工资、土地及建筑物等财产所有者得到的租金、资本所有者得到的利息和股东得到的利润加起来,再经过调整就得出国内生产总值。在没有政府的简单经济中,企业的增加值即其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就等于要素收入加折旧。前面提到了,要素收入主要表现为工资、利息、利润和租金。工资、薪水以及补助项目,表示生产中劳动投入的费用,其中补助项目包括雇主按法律所应支付的职工社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养老金等。租金收入是土地、建筑物所有人通过市场出租得到的租金收入、专利权使用费等的收入以及自己住房的租金估算等。净利息收入包括家庭收入的利息和付出的利息相抵后的净值。公司利润是公司股东名下的全部收入,其中股息是股东实际分得的,公司所得税是上缴政府的,未分配的公司利润是保留在公司中作为扩大投资之用的,其余是用来调整存货和折旧数量的,最后一项业主收入是独立业主和非公司企业所有人的收入。政府介入后,工资包括应上缴的各种直接税。政府往往还征收间接税,这时的GDP还应包括间接税和企业转移支付。间接税不同于直接向消费者征收的税,它是对企业产品销售征收的税,它包括货物税、周转税。这种税收名义上是对企业征收,但企业可以把它打入生产成本之中,最终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故也应视为成本。同样,还有企业转移支付(即企业对非营利组织的社会慈善捐款和消费者呆账),它也不是生产要素创造的收入,但要通过产品价格转移给消费者,故也应看作成本。

这样,按收入法计算的公式就是:

GDP=工资+利息+利润+租金+间接税+企业转移支付+折旧

从理论上说,按支出法、收入法与生产法计算的GDP在量上是相等的,但实际核算中,因为资料来源的不同以及基础数据质量上的差异,用这三种方法计算的GDP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计算误差,因而要加上一个统计误差项来进行调整,使其达到一致。在中国的国民经济统计核算工作实践中,三种核算GDP的方法都在使用,但以生产法核算GDP为准。

三种核算方法的关系可用图2-1大致表达出来:

图2-1 国民收入核算方法的关系

[1] 请参阅N.格里高利·曼昆著《宏观经济学》中译本(第六版)第111页的推导,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5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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