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面四章中,我们研究了各种土地租佃契约理论。在这一章中,我们转入对中国农业效率的考察。给定一个生产函数,影响产出的因素可以是多方面的,比如劳动力、技术水平、资本投入、自然气候等。那么,对于中国农业绩效的研究的角度也不尽相同。罗友发(2002)认为劳动力的投入、劳动者的受教育水平和农业机械化程度共同决定了农业绩效。朱希刚(2000)考察了1979—1997年的粮食增长率,认为技术进步的贡献最大(34.9%)。蒋乃华、张雪梅(1998)在研究中国粮食波动时,认为由于降水、温度、日照等差异,农业生产率也会受到影响。李国祥(2000)认为农产品收购价格的波动是农业生产波动最重要的因素。周小斌、李秉龙(2003)通过对农业信贷市场的研究,得出了农业信贷与农业产出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的结论。
我们不否认以上变量对农业绩效的影响,但一个现实情况是,在以上各变量不发生变动,或变动不明显的情况下,为什么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对农地制度的每次调整都能带来农业生产力的显著变化?那么,各种不同制度安排下的生产力差异就不得不引起经济学家的关注[1]。在本章中,我们也将遵循这种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从一个长的时间序列对我国农业绩效进行实证研究。
我们分两个时间段对中国1949年以来的农业绩效进行考察。第一个时间段为1949—1978年;第二时间段为1978—2009。之所以这样划分是基于以下两个原因:第一,1958年之前,我国政府定期公布农业统计资料,但是1958年以后,政府公布的农业统计资料十分零散,因此建立一个更长的时间序列来说明中国的农业绩效在技术上是很难实现的,同时对于本书来说意义也不大[2]。
第二,1978年开始的家庭联产承包制是中国农地改革一个至关重要的事件,其后的我国农地制度改革基本上都是围绕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行补充和修正,因此建立一个从1978年开始的时间序列来研究中国的农业绩效有一个内在的逻辑联系,更能够说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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