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dilla,Hogan和Kaiser(2007)指出,环境的不稳定性和文化价值观是促使破坏性领导产生的重要因素。在变革动荡时期,由于需要快速行动和单方面决策,领导者往往获得更多的特权,从而为破坏性领导的出现提供了基础。Hofstede(1991)指出,文化是促使破坏性领导产生的重要因素。在强调不确定性规避、集体主义和权力距离大的文化中,更可能出现“阴暗领导”(Luthans,1998)。例如,在权力距离较高的文化中,员工对上司敌意行为的容忍程度会较高,这必然助长了破坏性领导行为的产生。
李楠楠、陈伟娜、凌文辁(2009)认为,国家经济环境因素也是促使破坏性领导行为产生的重要因素之一。在整体经济不景气的条件下,裁员、减薪等降低成本的管理方式必然造成一定的人心动荡,管理者采取辱虐型管理的可能性也比较大(李楠楠、陈伟娜、凌文辁,2009)。例如:当前我国就业市场整体上处于供远大于求的状态,为了获得一定的经济来源和职业地位,下属必然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其直接上司,即使不满意上司的敌意行为,也只会敢怒而不敢言。
中国“家”文化也是破坏性领导产生的重要根源。这一文化特征,泛化到组织中会表现出上下属的关系如同父子关系,权力地位绝对的不平等。不管上司的观点和行为是否正确,下级只有惟命是从,否则,就有可能被上司穿小鞋,导致个人经济与社会地位的损失。在组织中存在这样的现象,即“上司说你行,不行也行;上司说你不行,行也不行”。由此可以看出,组织中的领导(管理者)掌控了下属的经济和职业命脉。因此,处在这样的“家”文化中的组织,出现破坏性领导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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