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十二五”规划中,把扩大文化消费作为扩大内需的重要着力点,是消费结构升级的重要方向之一。对文化消费的理解,我国大多数学者赞同如下定义,即文化消费是指用文化产品或服务来满足人们精神需求的一种消费活动,主要包括教育、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方面。
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和中国人民大学联合首次发布《中国文化消费指数(2013)》报告。报告指出当前我国实际文化消费规模大约是1.038万亿元,占居民消费总支出的6.6%,但实际调查显示我国文化消费的潜在规模是4.7万亿元,应该占居民消费总支出的30%,大概存在着3.66万亿元的文化消费的缺口。因此,激发广大国民的文化需求,是未来扩大内需,培育可持续的消费热点的关键。
《中国文化消费指数(2013)》报告指出,我国目前整体文化消费水平偏低,近一半被调查者年文化消费支出低于2 000元,文化消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低于12%。同时,报告还显示,我国居民文化消费存在城乡差异、区域差异。城镇居民的文化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农村居民,约为农村居民的3.4倍;东部地区的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是5 197.3元,占可支配收入的20.6%,这两项指数均高于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从消费结构看,我国居民十大偏好文化产品分别是报纸杂志、游戏、文化器材、电视、设计、电影、图书、广播、艺术品收藏和娱乐活动。可以看出,报纸杂志、电视、图书等传统文化产品依然是居民主要偏好的文化产品,但游戏、设计、电影等新兴文化产品也逐渐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
《中国文化消费指数(2013)》经过大量调研得出的各省(直辖市)文化消费综合指数及各相关分指数,如图9.5、图9.6、图9.7、图9.8、图9.9所示。
图9.5 各省(直辖市)文化消费综合指数
图9.6 各省(直辖市)文化消费环境分指数
通过对各省(直辖市)文化消费综合指数与各相关分指数的综合分析,可以看出,在各项分指数中,当前各地区文化消费环境和消费能力分指数对综合指数的贡献较大,而消费意愿和消费满意度分指数与消费综合指数的相关度不高。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表明,我国文化消费市场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文化消费受客观消费环境的制约比较大。同时,我国各地区的文化消费水平同时受到消费能力的限制,即地区收入水平的差距导致了文化消费水平的差距。此外,文化消费意愿分指数比较靠前的四川、重庆、河北、湖南等中西部地区具有较强烈的文化消费意愿,如何将中西部地区居民的文化消费意愿转变成切实的文化消费,应该从增加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提供优质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等方面入手,培育文化消费的进入一个新阶段。
图9.7 各省(直辖市)文化消费能力分指数
图9.8 各省(直辖市)文化消费意愿分指数
图9.9 各省(直辖市)文化消费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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