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2.1 可索赔费用的组成
可索赔的费用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人工费。包括人员闲置费、加班工作费、额外工作所需人工费用、劳动效率降低和人工费的价格上涨等费用。但不能简单地用计日工费计算。
(2)材料费。包括额外材料使用费、增加的材料运杂费、增加的材料采购及保管费用和材料价格上涨费用等。
(3)施工机械使用费。包括机械闲置费、额外增加的机械使用费和机械作业效率降低费等。
(4)现场管理费。包括承包商现场管理人员食宿设施、交通设施费等。
(5)企业管理费。包括办公费、通信费、差旅费和职工福利费等。
(6)利润。包括合同变更利润、工程延期利润机会损失、合同解除利润和其他利润补偿等。
(7)其他应予以补偿的费用。包括利息、分包费、保险费及各种担保费等。
9.3.2.2 费用索赔值的计算
1.单项索赔值的计算
(1)人工费的计算。
人工费中的各项费率取值分别如下:
1)人员闲置费费率=工程量表中适当折减后的人工单价;
2)加班费率=人工单价×法定加班系数;
3)额外工作所需人工费率=合同中的人工单价或计日工单价;
4)劳动效率降低索赔额=(该项工作实际支出工时-该项工作计划工时)×人工单价;
5)人工费价格上涨的费率=最新颁布的最低基本工资率-提交投标书截止日期前第28天最低基本工资率。
(2)材料费计算。
材料费用的索赔包括两方面:实际材料用量超过计划用量部分的费用(即额外材料的费用)索赔和材料价格上涨费用的索赔。在材料费索赔计算中,要考虑材料运输费、仓储费及合理损耗费用。其中:
1)额外材料使用费=(实际用量-计划用量)×材料单价;
2)增加的材料运杂费、材料采购及保管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与报价费用的差值计算;
3)某种材料价格上涨费用=(现行价格-基本价格)×材料用量。
FIDIC条款中规定,基本价格是指在递交投标书截止日期以前第28天该种材料的价格;现行价格是指在递交投标书截止日期前第28天后的任何日期通行的该种材料的价格;材料用量是指在现行价格有效期内所采购的该种材料的数量。
(3)施工机械使用费的计算。
施工机械使用费包括以下几方面:
1)机械闲置费=计日工表中机械单价×闲置持续时间;
2)增加的机械使用费=计日工表或租赁机械单价×持续时间;
3)机械作业效率降低费=机械作业发生的实际费用-投标报价的计划费用。
(4)现场管理费的计算。现场管理费的索赔费用是指承包商完成额外工程,可进行索赔的工作和工期延长期间的现场管理费用,包括现场管理人员、办公、通信、交通等多项费用。其计算方法如下:
1)根据计算出的索赔直接费款额计算现场管理费索赔值。即:
增加的现场管理费=(现场管理费总额÷工程直接费总额)×直接费索赔总额
2)根据工期延长值计算现场管理费索赔值。即:
每周现场管理费=投标时计算出的现场管理费总额÷要求工期(周)
现场管理费索赔值=每周现场管理费×工期延长周数
其中,要求工期是指合同中工程师最后批准的项目工期。
(5)企业管理费的计算。企业管理费的索赔计算类同于现场管理费的索赔计算,具体如下:
1)根据工期延长值计算企业管理费索赔值,即:
每周企业管理费=投标时计算出的企业管理费总额÷要求工期(周)
企业管理费索赔值=投标时计算出的企业管理费总额÷要求工期(周)
企业管理费索赔值=每周企业管理费×工期延长周数
其中,要求工期是指合同中工程师最后批准的项目工期。
2)根据计算出的索赔直接费款额计算企业管理费索赔值。该方法是按照投标报价书中的企业管理费占合同直接费的比例(如3%~9%)计算企业管理费索赔值,即:
企业管理费索赔值=索赔直接费款额×合同中企业管理费比例
(6)利润索赔。利润索赔通常是指由于工程变更、工程延期、中途终止合同等使承包商产生利润损失。在FIDIC合同条件中,有下列情况时可使承包商索赔利润:
1)因工程师提供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数据错误,导致承包商放线错误,对纠正该错误所进行的工作;
2)工程师指示打钻孔、进行勘探开挖,而这些工作又不属于合同工作范围;
3)修补由于业主风险造成的损失或损坏;
4)根据工程师的书面要求,为其他承包商提供服务;
5)在缺陷责任期内,修补由于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的工程缺陷或其他问题;
6)实施变更工作;
7)特殊风险对工程造成损害(包括永久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商对此进行的修复和重建工作;
8)业主违约终止合同;
9)货币及汇率变化产生的利润损失。
利润索赔值的计算方法如下:
利润索赔值=(索赔直接费+索赔现场管理费+索赔企业管理费)×利润百分比
(7)利息索赔。利息索赔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由于工程变更和工程延期,使承包商不能按原来计划收到合同款,造成资金占用,产生利息;二是延迟支付工程款利息。在计算利息索赔值时,可根据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利率,或根据银行当时的贷款利率进行计算。
2.费用索赔的总费用计算
总费用方法是用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总费用减去承包商的投标价格来计算项目的费用索赔值,该方法要求承包商必须出示足够的证据,证明其全部费用是合理的,否则,业主将不接受承包商提出的索赔款额。而承包商要想证明全部费用是合理支出,并非一件易事。因此,该方法不宜过多采用,只有在无法按分项方法计算索赔费用时,才可使用。
总费用索赔方法在实际应用中,又衍生出一些改进的总费用索赔法。其总的思路是承包商易于证明其索赔款额(提交索赔证明资料),同时,便于业主和工程师进行核实、确定索赔费用。这些方法是:
(1)按多个索赔事件发生的时段,分别计算每时段的索赔费用,再汇总出总费用;
(2)按单一索赔事件计算索赔的总费用。
上述两种方法,由于时段的限制或单一事件的限制,其索赔总费用额较小,在处理索赔时,业主也较易接受,同时承包商也能尽快得到索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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